軟體上線後出現了重大bug,要軟體測試工程師負主要責任還是要開發人員負主要責任?那麼項目經理呢?


如果軟體上線後出現了重大的Bug,產品的各個角色肯定都有壓力,這種情況下,首先需要有人來組織這個Bug的責任認定和後續改進,這個角色一般是PM,不過,對於有一些團隊,也可以由最關心質量的測試團隊來發起。如果沒人發起,建議測試團隊一定要主動地去發起這類總結,因為這個也是產品質量保證的重要環節。

線上Bug的討論一般有如下這些內容:

1、Bug的產生原因,仔細地分析Bug為什麼會產生,這個環節很重要,因為這個環節弄清楚以後,責任認定就清楚了。

2、Bug的責任認定,一般來說,除了那些責任真的很清晰的Bug之外,很多Bug都是開發、測試、策劃、項目經理共責的,為了團隊的團結,也沒有必要去討論哪個團隊負主要責任。

3、Bug影響範圍,分析這個Bug對於用戶造成的影響。

4、改進措施,在改進措施這一項中,可以把以後如何避免類似Bug的措施寫進去,並在任務系統建立任務,指定專門的人跟進。

那再來說下項目組實際Bug的責任認定吧:

1、如果測試時間還是比較充足,測試用例有寫,但是還是漏測的,那就是測試的責任。

2、如果測試時間不充足,測試用例有寫,但是因為時間不足而降低回歸測試範圍,導致漏測的,那一般是項目組各個角色共責的。

3、如果有開發修改了功能沒有通知測試人員,導致線上漏測的,那就是開發的責任。

4、如果策劃人員在回歸測試階段還提了需求變更,在測試人員明確告知風險的情況下還堅持要上需求變更的,那就是策劃的責任。

對於測試人員來說,測試階段如果因為時間缺少、需求變更頻繁等原因導致回歸測試範圍不足的,一定要儘早跟項目組正式地發郵件溝通情況,讓大家儘早知曉風險,這樣出線上Bug的時候,項目組其他人員就不會認為測試工作沒做到位。


有清晰的需求文檔描述,包括功能性需求和非功能性需求,即出現的Bug在需求中都有詳細的需求描述而沒有測試出來,則測試負主要責任。

本身就沒有詳細的需求,測試就根據簡單的幾個原型,或者根據產品經理或開發的口訴在進行測試,在這種情況下沒出大bug只能說是開發技能水平高和測試人員經驗在。如果出現大bug則應該是整個軟體過程的欠缺,項目經理應該負主要責任。其次才是開發和測試人員。


上面有人胡說,至少不夠客觀。

首先,發現了問題,第一時間應該考慮的是如何解決問題,其次才是查找問題的來源避免問題的發生。

對於企業來說,問題不解決,只是糾纏問題是誰的責任,公司會被這些人直接拖垮,這時候對於企業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解決問題!

其次,問題解決後,再查找問題的來源,這時候才需要分類:

1,需求覆蓋不到的地方,描述不清楚的地方,需求,設計和測試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需求的責任最重。

說需求人員的責任大家都容易理解,為什麼說設計和測試還有PM都有責任,是因為需求的評審是需要設計和測試參與的,角度不同,具體這裡就不展開了。

除非判斷就是需求採集中的重大缺陷,否則設計和測試都有關聯的次要責任。

2,設計過程,開發過程沒有實現,需求檢查到了,設計和開發卻沒有彌補。

設計或/和開發的責任,PM責任最大,監管不到位。

3,測試過程中的疏漏,前面那位說的比較完全了。

測試用例沒有覆蓋,測試用例覆蓋了卻沒有執行,各有不同的偏重點,前者參與評審的相關人員都有責任,後者測試組的完全責任,PM也有對應責任。

4,交付部署中出現的問題

版本拿錯的責任,一般在於PM,配置管理員和測試經理,也有可能是因為沒有足夠明確的制度造成了混亂,這樣需要部門經理或者更高層的人員來牽頭負責。

版本拿對了,安裝過程出錯,交付部署人員的責任最大,項目經理次之。

大體上就是這樣分類和對應,應該算是比較全了。


我們有次上線,第二天早上系統掛了,行方領導炸鍋了;項目領導沒有批評任何人,項目組同事沒日沒夜加班幾天解決了。

事後公司發文誇獎項目組同事辛苦。

私下應該公司領導會給項目經理嚴肅的說這個事情;

自那次以後,直到現在上線都很順利。

所以出問題一起解決,大家是成年人,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事後會多加註意的。

1、上線出bug,這是誰都不想看到的,此刻最重要的是齊心協力解決bug,不要去埋冤任何人。

2、總結經驗教訓。


分情況來看。

-測試發現了問題但是沒有上報

測試人員的責任

-測試上報了問題,其他負責人決定仍然上線

誰拍板誰負責

-測試本身有問題,漏過了bug

review測試的人負責任,沒review那就開發的人,和決定不review的人

-測試沒有cover到bug出現的地方

這個要細分,是測試計劃的問題,還是測試執行中的問題

項目經理擔責任,一般是強行上線,和因為某些原因削減測試計劃,或者在測試中要求跳過某些測試以加快速度

研發的責任,基本上就是強行上線,或者在測試的版本之外修改代碼,私自發布。


公司就一個測試的怎麼辦?什麼需求評審用例評審 該怎麼做?心塞


總體原則:

一、處理問題,

a、問題是怎麼產生的,分析到原因。

b、處理預案,處理方法

c、安排跟進解決問題

二、問題責任分析和界定

大家講的情況都是比較理想,責任真的有時候分不太清楚的。一般項目經理、研發、測試都有責任。這個就要分清楚各個細則了。 這裡還有一個關鍵因素,時間。如果開發後一年,兩年,三年才出現問題,甚至開發、測試、項目經理都找不到人了。


先把問題原因分類,針對非技術難題的技術問題一般測試佔兩到三成責任。針對測試的管理問題,測試要佔四成。

研製方永遠是主體責任,首先是做錯了,這個責任逃不掉的。

一般情況我們是各論各的,上述的比例只是個粗估計


先不討論誰負責好吧,先解決了,才是最好的,開發人員和測試最多也就是扣工資走人.x項目經理最差也是挨批


好像不管到底是誰的責任,老闆都會認為測試有問題吧


大部分人會歸咎為測試的責任吧


既然都重大了,那至少得讓項目經理來負責吧

或者讓CTO負責


誰都沒有錯,如果非要定罪,就把PM拉出來吊打一頓,幹嘛非要搞這麼複雜的產品,要不然就把老闆供出來,沒事非要做這樣有重大bug隱患的產品幹嘛


研發和測試各40%的責任,項目經理20%的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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