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很多案子明明很明顯,卻遲遲不能解決?

比如說最近的唐安琪被燒傷,還有很以前的清華投毒案,這些兇手背後的權利真的能大到蓋過民眾嗎,那麼中國的法律有有何意義呢


鍵盤福爾摩斯覺得什麼事情都很明顯。

題主貼的那張圖片我略微總結一下:

1.例行抒情

2.朱令原來好牛逼,現在好慘,兩相對比,突出一個慘

3.似乎有黑幕,為後文做鋪墊

4.有個叫孫維的人,家裡很牛逼,好像是兇手

5.不是兇手警察幹嘛調查他,不是兇手幹嘛學校不給他畢業證,不是兇手幹嘛急忙忙出國

6.當年不做辯解現在出了個聲明還很有條理,你不是兇手誰是兇手?

7.明擺著他是兇手,警察還不抓他,肯定有黑幕。

8.大家快轉啊,讓更多人看到。

全文除了抒情就剩下似乎、好像、也許之類的詞語了,滿滿的主觀臆斷然後一聲大喝:你為何不自證清白!

說到這想起這麼一件事,一老頭和鄰居家有矛盾,突然有一天他家牛死了,於是他懷疑是鄰居下毒,把警察叫來了。警察一看明顯不是他殺,於是建議老頭去法院起訴。法庭上老頭翻來覆去就一句話,不是他還能有誰,要求鄰居賠錢判刑,我們可以想像法官同志的表情:

老頭目前上訪中。

鍵盤福爾摩斯邏輯高度自洽,那裡好像有個野生的兇手——怎麼看他怎麼像兇手——他不是兇手幹嘛不證明自己是清白的——警察不抓他肯定有黑幕——都刪我貼了說明背後勢力強大——不轉不是中國人。

說孫維的還能編出這麼一篇東西,岡本白賢是什麼鬼?第一次聽這個名字我還以為岡本出新產品了,後來才知道就是一個小姑娘。說他是兇手,為什麼?就因為他沒及時施救?當然,我毫不懷疑以後還會有更多的證據指向他,畢竟鍵盤福爾摩斯還兼職發明家。

鍵盤福爾摩斯是不用負責的,鬧出冤案來,他們搖身一變就開始聲討警方瀆職,道德制高點站的穩穩的。

致各位鍵盤福爾摩斯:有證據請向警方舉報,沒有證據就閉嘴,即便你蒙對了也絲毫不能說明你能,別添亂。


我打賭您並沒有足夠了解這兩個事件,要不然也不會在事情還未清晰的情況下就認為是相似事件。

我相信,如果有朝一日,類似這種事件發生後大家能多一些理智,搞清楚前因後果有理有據再去質疑,那麼我國法律建設才是真進步了。

以上這句話直白就是,你自己都不怎麼懂法就去質疑法律,快洗洗睡了吧,別出來丟人了。


作為一個鍵盤俠,題主,我認真的覺得寫這篇文章的傅真是當年毒害朱令的兇手

你看她能羅列當年種種細節,甚至是同宿舍女生打電話給朱父的內容都知道,還努力的把輿論引向孫維,各種煽情,兇手八成八就是她了!!沒跑的!!!

----這麼不抖機靈的答案,題主你明白了嗎?


你的證據呢?證據不足,無法結案。


可以看下《白雪公主殺人事件》


這兩個案子完全不同啊。

唐安琪案目前還在查,沒有充分的證據之前先別定論吧。網上自發人肉嫌疑人,結果找到的根本不是那個女伴,無辜連累路人。而且只是嫌疑人,這時候就斷定,那也太草率了。

朱令案不好說,很多人認定了就是那樣,但是我看官方說法還是可信的,慢性投毒,時間太長沒找到充分證據。中國已經算破率高的國家了,在國外早就算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了,如果孫真是兇手,只能說可惜當年的破案手段不夠,放之今日,說不定就定案了。

最後要說,不管是什麼案子,最好還是嚴謹對待,不然聶樹斌案之類的悲劇再演,也是大家不想看到的吧。


首先,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

很多事情沒想像中那麼簡單,就我們所道聽途說掌握的情況還是別輕易說案子很明顯了

也別什麼事都扯到關係,權力這方面吧,雖然很大程度上是這樣

結合快播案來說,如果輿論,民眾能隨隨便便影響法律,那其實也是挺可怕的,那法律的意義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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