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法律規定不可以重婚?

都是自願的話,還算嗎?


既然題主問的是法律上為什麼不可以重婚,那麼問題的解答也應當圍繞法律方面來回答,這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往往並不是這樣的—— ——「以通姦和賣淫為補充的一夫一妻制度是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恩格斯語),事實上,從廣義上的非法律上的重婚,包括了已婚者與他人同居,以及通姦,而這法律並沒有禁止,法律僅僅只是讓其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比如同居不產生婚姻效力,比如離婚時屬過錯方等等。而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也就是說法律上的重婚必須是已婚者與他人以夫妻之名同居,或者履行結婚登記,這和我們現實中熟知的與小三生活,與有夫之婦通姦並不當然等同。

那麼既然是從法律上來講,那麼首先我們國家或者說大多數國家為什麼在立法上禁止重婚?法律禁止某一行為,必然是因為該行為會損害國家,損害統治階級的利益。在更久以前,比如我國古代並不禁止現代意義上的重婚,男的可以三妻四妾。而現在禁止該行為,說明了國家統治階級的變更,以前的統治階級不禁止該行為,現在的統治階級換了所以要禁止。而統治階級的變更從根本上來說是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係的變化,也就是說法律禁止重婚是與當下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當然這句話我們從高中政治書,大學馬列思修上看了無數次,但是並不一定所有人能清楚地知道生產力的變化是如何影響婚姻在法律上變化的。那麼下面我就簡略地闡述一下恩格斯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在他的這本書中很好的說明了生產力的變化對婚姻的影響。在遠古時期,世界在普遍範圍內實行的是群婚制,即所有的男人是所有女人的丈夫,所有女人是所有男人的妻子,這裡面包括了男方的女兒,孫女,曾孫女等等一切女性都是其妻子,女方亦如是。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當時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人們群居生活,為了更多的繁衍後代,保持部落的繁榮,這種婚姻方式是最有利的。同時人們沒有私有財產,假如你死了,你並沒有遺產可以贈與誰,所以即使大家群交,生下來的孩子不知道父親是誰也不影響遺產的繼承,因為壓根沒遺產。但是有人會說,不知道父親是誰有影響啊,孩子由誰撫養?在那個時候,孩子有女方撫養,其實也是由女方的部落共同撫養,所以在只知道母親是誰的遠古時期,女性地位很高,女性作為母親被男性尊崇—— ——這也是母系社會產生的根源。接著到了原始社會的晚期,出現了對偶婚制,即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但並不排斥與其他異性保持兩性關係。這種婚姻制度比群婚制要進步的多,這是因為生產力的發展,人們掌握了更加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工具,原本只能一群人共同生活才能活下去,現在已經不太需要了,一對夫妻也可以生活下去繁衍後代,但是為了部落不衰敗所以並不排斥與配偶以外的人生育子女。到了封建時期,全世界普遍實行一夫一妻制,這裡有人會問我國古代男的可以有很多個老婆,怎麼是一夫一妻制?要注意的是,我國古代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是一夫一妻制的一種,除了大老婆,其他都不叫妻。而在西方天主教世界,則實行較為嚴格的一夫一妻制。所以在小說影視等方面,西方更多的表達一男一女堅貞的愛情故事,而中國則更喜歡一男征服數女的創作。在這個時期的一夫一妻制顯然和我們現代的一夫一妻制不同,這也是由生產力決定的,在封建時期,男性掌握整個社會,女性僅僅只是男性的附庸,其人格甚至都只是融入到男性中,缺乏獨立性。男性掌握幾乎所有社會資源以後,當他死亡時,他的財產由誰繼承?假如像遠古時期原始時期,大家相互群交,這樣便無法確認生下來的孩子是不是這個丈夫的,以前又沒有DNA鑒定,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女性只能有一個丈夫,這樣一來生下來的孩子才能確定是這個丈夫的,所以封建時期的一夫一妻制只是片面的要求女方只能有一個配偶。

上面說了那麼多因為生產力的關係導致的不同婚姻制度,那麼問題來了,今天社會上實行嚴格的一夫一妻制是由怎麼樣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誕生的?其實很簡單,由上面我們知道了,在封建時期男性才有財產,男性才去工作,而女性是沒有的,所以那時家庭的財產由丈夫一人說了算。而現在女性享有和男性平等的工作權利,能夠獨自佔有自己的勞動所得,當男女結婚以後財產用於共同生活便不太能夠分得清哪些財產是誰的,所以在當下世界範圍內,普遍的婚姻財產制便是夫妻共有財產制。那麼假設你是一名女性,你的丈夫出軌在外面養小三生了孩子,居然偷偷用你們共同的財產撫養,你能忍?於是當下的婚姻制度是由當下的生產力水平決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前進是由女性帶來的。

正是因為這樣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產生了我們現在這樣禁止重婚的法律制度。同時其他回答裡面提到的假如不禁止重婚,會導致有錢的男的佔有很多女性,使得男的找不到老婆,其實這裡面忽視了一點,難道有錢的女性就不會很多男的?而且這個想法僅僅是樸素的想法,並沒有深入挖掘裡面的內涵,有錢的人佔有大部分性資源,這本身是由生產力決定的,錢就是生產力的一種外化形式。也正是因為法律預見到當前的生產力水平和生產關係如果不禁止重婚會導致上述惡果,所以法律選擇了禁止。

說了那麼多,我現在再說一些假如重婚被允許會產生的惡果。首先,就是上面提到的遺產分割的混亂;其次,重婚的被允許必然會導致人口的激增,單單朱元璋就26個兒子,想想以現在的醫療和生活水平,人的壽命本來就長,人再一多,國家必然崩潰;再次,性資源佔有的不平衡會導致社會矛盾更加尖銳,據說再過不久中國就有三千萬光棍了,而這些性需求得不到滿足的強壯的熱血漢子,是搶劫強姦等暴力犯罪的主要主體。為了防止這些現象的產生,法律禁止了重婚這個行為。

總的來說,禁止重婚,實行嚴格的一夫一妻制是由當前的生產力水平和生產關係決定的,同時禁止這種行為還有很多誘因。對於法律上為什麼不禁止已婚者與他人同居和通姦的這個問題,其實法律並不是不禁止,法律也讓做錯事的人承擔了相應後果,只是沒有像重婚那麼苛刻,這是因為通姦和同居不發生法律效力,不影響財產的分配,只是影響家庭和睦,所以法律也就較為寬鬆。要是法律管的太多太嚴,其必然會導致國家資源的浪費,想想中國要配備多少警察才能夠抓完這些姦夫淫婦?說到底還是生產力的問題。


其實一夫一妻真正保護的是男人


哎嘿,這個問題我一直存著草稿。今晚來答一下。

我一直覺得整個社會實現了一夫一妻,結婚登記,離婚辦手續,是一種進步,一種再正常不過的現象。男女相親相愛步入婚姻的殿堂,或相守到老,或半途而廢離開,都應該提前打個招呼,這個招呼就是要經歷程序。

我們總是怕亂了秩序,亂了套路,那樣太難控制了。雖然希望生活充滿驚喜和新鮮,可是這種東西多了起來的話,心臟受不了。所以我們總想方設法的對外公示,公示這個人是我的老婆老公,公示這個人已經不是我的老公老婆。以免出現我們把握不了的局面。

因為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相愛才是兩個人的事情。

法律上為什麼不允許重婚,就是為了維持正常的社會家庭生活,就像國家為什麼不允許販賣毒品,就是為了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一樣,因為一旦允許,就要泛濫。

為什麼自願也不行?

因為人有的時候做事就是不經過大腦的,重婚的時候多半都是責任心缺失,被愛或欲沖昏頭腦的時候,哪裡來的那麼多的思前慮後呢。先試了再會說。

我們來想像一下假如允許重婚,同時法律都予以保護,會出現怎樣的情況

甲和乙結婚了,兩人形成了合法的夫妻關係,那麼對雙方父母就形成了贍養義務,有了小孩的話,對自己的小孩有了撫養義務,有了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這個時候甲愛上了丙,與丙結婚,對雙方父母就又形成了贍養義務,又有了小孩的話,對自己的小孩又有了撫養義務,又有了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如果乙也愛上了別人,OK,也重婚么,那麼又同時增加了義務。

以上案件中 甲乙丙丁都組成了家庭,並且是同時,要離婚了,怎麼分割財產,怎麼承擔義務,怎麼承擔債務,怎麼撫養小孩啊?當事人自己都昏死了吧。

再來想像一下,如果法律不干涉,不保護不責罰,放任自由。你認為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夠在法律和制度以及道德規制之外,來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兩人自願就夠了,豈不是遍地撒種?世界要亂套了好嘛?

我認為以前存在一夫多妻,是因為地位和力量的不對等才出現,在目前男女平等的情況下,男女自由重婚,只會造就更多的矛盾。好多人只想到可以重婚就夠了,那麼重婚後不要繼續了怎麼辦,誰來收拾爛攤子?法律么?法律這個時候要怎麼來收拾爛攤子。


說個有關人類社會有意思的話題,大家都知道一夫一妻制是近一百多年興起,近幾十年才成為世界主流的,但大家知道一夫一妻製為社會帶來了什麼改變了什麼嗎?現今中國作為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大比例出現男多女少的情況,未來會怎樣?

從生物學角度上來說,雌性因為生育周期較長,所以他們會選擇比較優良的雄性作為生育對象,而雄性因為播種量大,所以他們會在族群中盡量的廣泛散布他們的基因。就是優選和廣播種在同一種生物因性別不同的分工。

在比較原始的時候,一個族群中自然是優秀的高富帥佔有更多的雌性,但如果雌雄數目相當的情況下,部分高富帥佔有了過多的雌性,就必然導致部分不那麼優秀的屌絲分配不到雌性。這會有什麼後果呢?從探索頻道拍攝的動物節目中可以看到,這些屌絲就會武力挑戰高富帥來向其他雌性證明自己,原始社會的人跟動物沒多少區別。

到了比較早期的人類社會,早期的人類社會戰爭比較多,戰爭過程中男性是戰場主力,因此損耗比較大,所以整個社會多數會呈現女多男少的局面,如戰國時期,長平一戰趙國四十幾萬的男性被埋掉,頓時國內男女比例達到1:10。在這個時期也產生了婚姻的形式固定下來男女的性對象,所以社會自然延續了原始社會的一個雄性可以擁有多個雌性,客觀也解決了女多男少的問題。

到了中期的人類社會,大社會、穩定的社會形成,戰爭減少或是只局限於局部邊境地區,男女比例開始相當,這個時期又會因高富帥佔有複數的雌性而導致屌絲沒有分配到雌性的情況,這時社會有兩種渠道解決,一是妓院,妓院是個非常古老的行業,古時候從商者多為男性,外出不適合攜帶女性,在外的性生活可依靠妓院解決,而在人類社會中期妓院也大規模出面對低消費階層,簡單的說就是可以只收五塊錢為屌絲提供服務。二是兵營,兵營不允許帶女眷,有相對嚴格的紀律管理,比較集中在邊境地區,士兵無法在周邊妓女身上得到滿足也可以將暴力釋放到進犯的敵人身上。

但是如果之前的一二項解決方案無法容納足夠的屌絲,那麼這些人就會上山為匪,將暴力釋放到社會中去,比如著名講述宋代一百零五個男人和三個女人的故事。

總之一言概括,從進化論的角度來說,之前的社會在這個問題上都是比較符合自然規律的,就是種群中高富帥獲得了更多的生育權,屌絲也努力挑戰高富帥而形成種群內部的競爭,從種群進步的角度來說這無疑是有促進作用的。但到了近代社會這個情況有所改變,首先是更多的女性也獲得了受教育的權利,他們開始有了自己的政治訴求,女權主義開始興起。而過多的屌絲只能花五塊錢擠公車他們也有不爽,如果放任過多的屌絲不管,就會上演一百零五個男人和三個女人的故事。出現這種屌絲抱團與高富帥的競爭不是種群中的好事嗎?呵呵,好事只是對於種群進化來說,到了近現代社會發展最需要的是社會穩定,如果放任一干屌絲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提著把槍就上井岡山跑延安沒有一點顧忌的,真的是現代社會之大敵啊,所以產生了一夫一妻制。雖然一夫一妻破壞了通過競爭獲得生育權的種族優化制度,但卻用最大限度保證了屌絲們的生育權換來了社會的穩定,誰能想像非洲那樣軍閥林立的地方成為地球上最發達的地方?

按理來說現代社會因雌性平均分配而趨於穩定,但卻出現了一個例外的情況,就是在現在的中國對人口出生的許可制度的產生,這是一個堪比中世紀歐洲初夜權的荒唐法律,在這樣惡劣法律的嚴格執行下,某種程度重現了高富帥的生育權,因為交得起罰款嘛。但帶來的是另外一個後果,就是男女比例的不平衡,如果能生多個孩子,那麼對於一胎下來生了男孩女孩就不會太計較,反正就是早生和晚生的關係,但現在只准生一個了,加上科技進步在出生前就能知道孩子的性別,因此很多家庭就有了性別上的取捨,當年長平一戰殞命四十萬,如今一年人流1300萬,數字太多對於殘殺未出生的孩子都麻木了,以至於醫院可以打出「愛她就帶她做無痛人流」的廣告,真的是血流成河屍骨成山啊。但背後產生的後果卻是不容忽視的,就是因為男女比例不再是1:1,前兩年的數據據說到了1:1.3,將會又有一大堆屌絲沒有分配到雌性。現在這個問題或許不明顯,因為比例差別最大的高峰還未成年,但未來可想而知長成鳳姐那樣的也有一群人追。現在皇帝不僱用太監了,和尚也變花和尚了,這麼多雄性怎麼辦?放到部隊里守邊疆?已經幾十年沒打過仗了,總不可能讓部隊上街揍小販吧?所以可以想像,未來幾十年的中國,解決這一問題要麼是妓院合法化,讓一個雌性能為十幾個屌絲服務,要麼跟鄰國找茬打一仗消滅掉足夠數量的雄性,否則這一問題就會對內爆發,國內屌絲武裝組織大規模出現。


因為人類越來越文明了。這裡說的文明不是做個文明好市民那個褒義的文明,而是人類文明的那個中性詞。

在蜥蜴界,有這麼一個機制,以美洲斑點蜥蜴為例,藍喉的雄蜥是一夫一妻的好老公,安分守己;橙喉會用暴力霸佔藍喉的配偶,甚至同時擁有多個配偶;黃喉則會趁藍喉不注意的時候偷偷入侵藍喉的領地,和它的配偶交配。這是一種剪刀石頭布的關係,而且他們會風水輪流轉地在數量上佔主導地位,就是說藍喉太多的時候,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橙喉出現,周而復始。

自從人類有了文明之後,越來越多精神上的東西使我們忽略了延續基因的本能。


一夫一妻制其實是用來保護屌絲的,從而穩固既得利益團體的社會地位的。

設想一下:

假如法律不禁止重婚。

假如社會道德漸漸沒有了一夫一妻的觀念。

王思聰得有多少老婆?

你拿三千七百萬光棍怎麼辦?

古代的光棍,可是說造反就造反了的。

沒老婆得人聚一起造反了,既得利益團體吃得消?

所以明面上,必須要一夫一妻制。

繁殖,是人的本能,如果失去這個權利,很大一部分人會做出難以理解的事情。為了防止社會失控,一夫一妻制在不管什麼時候,都是有其需要存在的土壤的。


我是不請自來來撕逼的。看了半天,只有以 @潁川秀 為首的各位談到財產分配、歷史原因的寥寥幾個答案具有價值。我是來撕餘下的答案的思考方式的

先摘錄下目前答案中比較多的一種論調:

為啥好多男人不明白一夫一妻 是保障他們還能娶到妹子的優良國策。

一夫一妻制其實是用來保護屌絲的

因為要保護男人

這些答案明顯忽略了一件事情:題主問的是為什麼不能重婚,不是為什麼不能一夫多妻。仔細想下,重婚如果允許了,你們所謂保護的男性當中綜合實力不強的那些,自然會和女性當中綜合實力不強的結合。

0分。

再來:

古代的光棍,可是說造反就造反了的。

沒老婆得人聚一起造反了,既得利益團體吃得消?

不然男屌絲會揭竿而起的

鄙人不才,請各位給我舉幾個古代現代因為娶不上媳婦造反的例子(吳總兵你先給我退下),再者,這種論點和另外一種論點對沖:

古代有戰爭所以女多男少一夫多妻可以使社會穩定。

這倒是個新穎的答案,因為至少考量到了諸多答案沒有考慮到的一點:戰爭對於人口比例的影響。還有種種的因素各位都忽略了,比如古代的重男輕女那不是蓋的。所以,請各位考慮過了諸多對於人口比例有影響的因素再下結論。

再者,即使考量了人口性別比例,你還要區分出生性別比例、人口性別比例以及婚姻性別人口比例。帶3000萬光棍的答案都可以歇一歇了,你們沒有考慮結婚年齡的差距,不是1993年出生的一定要和1993年出生的結婚的,具體論述在知乎日報中有過:中國的光棍問題沒「三千萬人找不到老婆」那麼嚴重

我覺得以後答題都要多想想再答。

來,再來一個新的方向撕,僅就你們所說的為什麼不允許一夫多妻的方向撕:你們有沒有考慮過人是有嫉妒心的

即使在古代,婦女只是男人的附屬、是財產,納妾也是要正室同意的(請注意,古代不是一夫多妻,那叫一夫一妻多妾),何況今天?你回去對你女朋友說一句「你們女人只是我們男人的財產,我還要添個三大件」,祝你好運。世上還哪有這種溫良賢淑知情達理願意跟別人分享配偶的女性啊!如果找到了麻煩聯繫我啊!

再從理性分析上,就針對你們所說的社會資源來講:

假設你們念念不忘的王思聰的綜合實力(就是錢)的分值是90,你有沒有想過,即使他把所有錢都花在他的100個女人身上,每個人會分到多少?為什麼她們不找分子即使小一點,但是分母也小的別人?把這個情況放到全社會,在理性計算過後,你覺得還是N女侍一夫的幾率還有多大?

在從感性分析上分析社會資源:

你們沒看過那種腦殘文嗎:既是一個百萬富翁給你花十萬不如一個只有100塊窮小子給你花100,因為他給你的是他的全部。腦殘都能想到的段子你們怎麼就想不到?


重婚不利於保護弱勢群體。

如果社會發展到男女真正意義上的平權,雙方均有平等機會的獲得財富以及社會地位,既允許一夫多妻,又允許一妻多夫,重婚制才是一種平等。(哦,my god,這時候離婚的家庭財產分割多複雜啊,也許要開發一種軟體專門計算家庭財產分割)


婚姻的核心要素是財產與子女,無論是一夫一妻制,還是一夫多妻制都旨在保護婚生子女的財產繼承權,而重婚的不確定性和不可知性則會威脅到每一個婚生子女的利益,所以自從人類踏入父權制文明之後,重婚便是絕對禁止和打擊的一種行為。

另,若重婚者並不在意自己子女繼承權的話,又為何一定要求一個婚姻的虛名,自願當情人什麼的並不違法。

釋義:

1、一夫一妻制,包括基督教式的一夫一妻,以及東方式的一夫一妻多妾,妾本身是男性的私有奴隸,不具備妻子的社會地位。

2、一夫多妻制,包括伊斯蘭教式的一夫四妻,摩門教的一夫多妻,此類婚姻中的妻子無論數目,都具有正式合法的配偶地位。

3、對於重婚的禁忌主要體現在私生子的權益上,無論是西歐中世紀還是東方專制主義國家,私生子都不具備合法的繼承權。


首先,在婚姻法層面上,不承認事實婚姻,也就是說,你可以隨便與人同居,夫妻忠誠義務只是一個道德義務,不能拿出來獨立作為訴訟理由,當然你可以說是夫妻感情破裂,但違反此義務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另一方適當多分,孩子也會酌情考慮給另一方。

其次,即使是想登記也可以,但不能已登記的地方再登記,由於我國的結婚登記審查是形式審查,而且民政局的系統並未全國聯網,也就是說,他不能查證你是否在別的地方已婚,只需要你在你的戶口所在地開具一個未婚證明即可。

最後,重婚的判罰只存在於刑法中,但如果第三方對以方已婚並不知情,不需要受到懲罰,但也不能第三人善意取得妻子或丈夫。至於財產分割,以同居關係論處,但不能侵犯合法一方的利益。

就這樣。


這是全國近期犯重婚罪中涉及老婆最多的男子。今天上午10時30分,49歲的陳良濤被法警帶進海淀法院第三法庭,站在被告席上聽候宣判。在這起重婚案中,他有四個老婆、四個結婚證和一兒一女,這還不包括他此前的一段事實婚姻,他與「原配」生育的另兩個子女現在都已成年。此外,據這些老婆們說,他還同時和其他女人交往,只不過沒有領證。11時,法官當庭宣判,陳良濤因犯有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現場

重婚老婆最多的男子 「長得挺一般」

旁聽席上幾乎座無虛席。儘管聽說只是宣判,但大批媒體記者趨之若鶩。「好想知道宣判結果,前去見證。」一位記者稱。

重婚老婆最多的男子究竟什麼樣?有在場的人直呼「長得真挺一般」。不過,陳良濤身材保持較好,偏瘦,濃眉闊口、鼻樑堅挺,顯得很精神,看起來是一個文質彬彬、非常正經的企業家,貌似憨厚老實。因此,他頗獲一些大齡女青年的好感,被認為是一個踏實可靠、可託付終身之人。

四個老婆跟他認識時,差不多都是30多歲的大齡女青年。而認識她們之前,陳良濤在老家已經有了「原配夫人」(事實婚姻,未登記結婚)。在他重婚的4個老婆中,其中3個是通過「世紀佳緣」婚戀網與他相識的。陳良濤出生在河南省固始縣,漢族,自稱大學文化程度,案發前是釣魚台山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理。在網上,他把自己包裝得特別好。他跟曾經的女友、老婆們聲稱自己是什麼白手起家的企業家、十大傑出青年,他自己還出了一本書。

回答問話時,他經常不正面回答,總是彎彎繞地談起別的。此前開庭時,他說了好多自己有多不容易,有社會責任要承擔之類。

他認為自己有一點點違法,但沒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我每次都是很認真地投入感情,對她們都很真誠,我在幫助她們。」

「這孩子是不是我的我不知道,但只要叫我爸爸,我就會撫養他們,我在外面還收養了很多孤兒。」他說。但是他的前妻講,他答應給孩子的撫養費至今未付。

回顧

老婆們都是「高精尖」 怎麼騙到手?

上午的法庭上,陳良濤曾經的老婆們都沒有出現。「不想再見到他。」 她們說。

看到陳良濤的「老婆」們的第一眼,你會發覺她們都是很漂亮的知識女性。她們來自不同的省市,但都在北京生活,學歷高,個個有非常好的工作,全是高精尖的大齡女青年。

據案發後陳良濤的老婆們說,她們認為眼前之人是一個敦厚老實的實幹企業家,很讓人信服。她們幫他開公司,聯繫各種業務,想跟他結婚,都是以結婚為目的。剛結婚不久他就說:「都這麼大歲數了,咱們要孩子吧。」她們的心被拴住了,完全投入進去。其中,「二老婆」還真給他搞了一個稀土礦。

記者在網上找到他以往的一些照片。他在釣魚台山莊租了一些別墅,除了自住,其餘轉租經營。有書畫院成立掛牌儀式和書法家作品展曾在那裡舉辦,他與一些名人、半名流等出入高檔場所會晤。他「沒錢」付近50萬撫養費,卻約前妻在香格里拉豪華咖啡廳談事。

其實從結婚前,他就一張甜嘴花言巧語,在各個「老婆」之間周旋自如。陳良濤時而說到新疆種蓖麻,時而稱去廣西弄金絲楠,時而又說自己有稀土礦,而自己撐起這麼大一個攤子不容易,有社會責任等等。而他所謂「今天要去新疆出差」之類,其實是跑到另一個「老婆」那裡住。一個星期內,他跑來跑去。就在重婚自訴刑案開庭的前一天下午,陳良濤還找過法官,可第二天一早沒到庭。法官電話追來,他卻說自己正在新疆。

據檢察院的指控,2008年3月21日,陳良濤與現年38歲的「大老婆」在北京市海淀區民政局登記結婚;而僅僅在7天後,當月28日他又與現年39歲的「二老婆」在山東省新泰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同年,他先後與大老婆、二老婆生下一個女兒、一個兒子。但很快,兩個老婆就發現了重婚事實。結婚兩年後,2010年3月大老婆、二老婆先後與他離婚。

而就在離婚後兩三個月,陳良濤就與現年35歲的「三老婆」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2012年8月17日他又與現年33歲的「四老婆」在他的老家河南省固始縣民政局登記結婚。不久,「三老婆」、「四老婆」也發現他重婚,2015年初,「四老婆」、「三老婆」先後與他離婚。去年8月31日,陳良濤被警方抓獲。

案發

三個老婆自訴重婚 唯獨三老婆不告他

很多情況下,如果被害人不告,重婚並不為人所知。這起重婚案被發現於一起撫養費糾紛。陳良濤的「二老婆」得知重婚後與他離婚,兩人協議讓兒子隨媽媽生活,陳良濤則一次性付50萬元撫養費。但他只給了2萬元。「二老婆」遂將他告到法院。開庭時,「二老婆」、「四老婆」都來了,跟法官講了他重婚。之後,她們和「大老婆」一起,到法院自訴陳良濤重婚。

法院判決陳良濤支付48萬撫養費,但他仍未給錢。審理撫養費案時無論怎麼通知,他就是不出面,法官只好通過「二老婆」跟他見面談孩子的機會,追過去送起訴書。怕他重婚案不到庭,法官便特意在撫養費案宣判時當場將重婚起訴書送達到他手裡。但自訴重婚的刑案開庭,陳良濤便沒再露面,拒不到庭。因犯罪事實明顯,幾個結婚證全是真的,法官隨即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老婆」們是怎麼發現他重婚的呢?「二老婆」把懷孕的試紙拍照傳給陳良濤,大老婆偶然發現照片。她們通過丈夫的郵件、簡訊,幾乎同時發現了對方。四個「老婆」都以為對方是「小三」,因為自己手裡都有結婚證。

來自東北的「四老婆」在重婚案中起到了關鍵作用,她勇敢站出來,最終使陳良濤受到法律制裁。發現丈夫有別的女人後,她先後找到其他三個「老婆」,還有曾與他在老家一起生活的「原配夫人」。這位「夫人」自己在南方做生意,已獨自將兩個孩子養大成人。最終,「四老婆」聯合另兩個「老婆」將同一個「丈夫」告上法庭。

唯獨「三老婆」沒有告他。「四老婆」兩次找到跟陳良濤一起住在釣魚台山莊別墅的「三老婆」時,和陪同她的父母都被氣得發瘋的「三老婆」打了。從當時的照片上,就可看到滿臉是血的悲慘情景。她兩次都報了警,而警察發現,這是「家庭內部矛盾」。

據其他「老婆」們說,「三老婆」是為陳良濤投入最多的一個,已無法自拔,所以只能一直和陳良濤綁在一起。

解讀

為什麼老婆眾多

只判一年十個月

主審法官秦碩帶著腹中寶寶來開庭宣判。還有幾天孩子就要出生了。但秦法官顯得精神飽滿,表現幹練。她曾是轟動全國的李某某等五人輪姦案的主審法官。

陳良濤被當庭判定重婚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宣判後,法警給一身黑衣的陳良濤戴上手銬。陳突然激動地高聲說道:「我是讀四書五經的人,沒有任何重婚事實!」他最後表示:「我肯定上訴!」

在庭後接受採訪時,陳良濤表示,「這個事情上我有錯,但道德上沒有錯,我沒有違背良心,沒有違背做人的原則。我知道中國一夫一妻制,我並沒有過兩個老婆的日子。」有人問他:「要有兩個老婆在同一個屋子裡生活才算嗎?」他回答:「我沒有……」大家鬨笑起來。

作為該院刑庭副庭長,秦碩法官表示這是多年以來她遇到的行為最惡劣的重婚案。「不止這四個女人受害,她們遭受痛苦,一生都將受到影響,還有那些孩子也因此受害,不止四個家庭被毀了。」「但是刑事案件沒有精神損害賠償。」

這些家庭很悲慘。三個「老婆」表示,後半輩子都已不想結婚,她們對婚姻不再抱有任何希望。她們都要求給陳良濤一個應有的制裁。

一年十個月的刑期似乎不足以抵償她們今生的痛。「根據規定,重婚罪最多只能判兩年。」秦法官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來說,夫妻共同生活中的消費很難認定為詐騙。而他一般也不向「老婆」們直接索取錢財。依據現有證據,陳良濤尚未構成詐騙罪。

提示

可向公安機關報警或到法院自訴

陳良濤為何能夠實施重婚?記者了解到,「大老婆」當時在北京上學,他們就在北京註冊結婚。而他跟「二老婆」和「三老婆」是分別去她們的戶籍地山東和內蒙古領的證。最後,陳良濤帶「四老婆」回他的老家河南領了證。

記者了解到,雖然民政部一直在推動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工作,但目前這一功能尚未完全實現,因此出現了不少人異地重婚、騙婚案。

在此情況下,法官提醒廣大女性,首先盡量不通過上網交友。最重要的是,結婚前一定要對對方的身份、家庭、工作等狀況進行充分了解,不能光聽對方說。要懂得保護自己,婚前性行為後懷孕,不管要不要孩子,受傷的永遠是女方。

「一旦發現對方是重婚,離開他,就是放縱他。只有讓他得到應有的懲罰,才能避免其他人受到傷害。」法官表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或到法院自訴。

本報記者 林靖 文並攝 J151


因為女人是一種繁殖資源,人類的金字塔社會結構決定一切資源都會依照結構中的社會地位而分配。所以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禁止重婚,有限的女人會被塔頂的少數男人佔據。短期內這種分配體系可以存續,長期存續的話就是人類種族的自我毀滅,基於生存本能,大家的共識得出了這條法律。


會涉及財產分配問題。結婚和不結婚就是 是否是利益共同體 的差別。

我曾經也想過這個問題,但一個串幾個這種網狀結構的話,不會所有人都在一個大家庭里么,那就是真正的共產主義了吧(笑)


因為一夫一妻制的文化佔領了世界,等哪天綠教佔領了世界,就允許重婚了。

不過至於自願的問題。。。一夫多妻制必然導致婦女地位低下,婦女地位低下說明女性沒有婚姻自主權,所以到時候你是找不到跟你自願的妹子的,只能找跟你自願的老丈人。


一夫一妻是同時可以有一個丈夫一個妻子


規定了不可以重婚,但可以通姦。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