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u!這樣的遊戲有版權問題嗎?如果有它是怎樣規避的?
osu!是一款音樂類遊戲,其中涉及到大量玩家自製的節奏圖(Beatmap),每張節奏圖會包含一首曲子,基本都是mp3或ogg格式。
osu!本身是免費的遊戲,主要通過捐贈獲得資金,捐贈者並不具有特權,只是獲得一些便利。osu!在用戶須知里註明了用戶需要對自己上傳的文件有相應的權利,不過這用於規避就足夠了嗎?
問題就在於osu本身是免費遊戲這一點上。另一方面,譜面製作全部是玩家自發的行為,作為遊戲,osu僅僅提供一個交流平台,本身並不提供任何音樂/視頻資源。同時在提供的節奏圖中,按照官方規定,不得提供任何高於192kbps的mp3文件,即不得隨意上傳無損/接近無損的音源,因此玩家上傳的音樂文件應該低於網上的通行版本。綜上,就目前所知,osu並沒惹來大的版權問題。
同人遊戲中的音樂、音效的版權問題,應該和其它類型出版物同等看待的(當然,這個得獨立於視覺部分來說)純從音樂的角度來說,任何音樂作品的版權只限於作品本身的複製和使用範疇,簡單點來說某個作曲家的譜子找別人來演奏,那麼別人的演奏行為並不侵權。這也是為什麼就算是商業演出,歌手也可以翻唱別人的歌是一個道理……
如果是Remix之類的編曲,這是再創作的一種形式。這種在創作在著作權法上被視為一種新的創作,和原作品的關係不大(當然自己再編曲的成分要達到一定比例的)這點可以參考神主的曲子,他的原作品甚至都沒有主張著作權,當然也無需編曲者使用抗辯權……
皮皮目前沒有、日後也不可能有將Osu!轉變為商業遊戲的意向,如果為之的話就以六年前O2Jam和Pentavision團隊的問題為例參考吧……OSU主要利用DMCA來「規避」版權風險。事實上說是規避,不如說是只要被著作權方通知,歌曲就會下架,如果不刪才會吃官司(通知刪除)。歷史上OSU!已經有數個著作權所有者刪除了數十張譜面(如SkrillEX所有譜面刪除事件等)可以看看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這個頁面了解。(英文)
你說的版權問題是指著作權侵權的法律風險。
判斷侵權適用的一般原則是過錯原則,著作權領域也不例外。你問的是OSU運營商的法律風險,因此玩家的行為是否侵權暫且不論(因為需要個案分析,但可以斷定大部分玩家上傳節奏圖都有可能構成侵權)。若玩家上傳的節奏圖侵權,而OSU的運營商又對此有過錯,則OSU運營商與玩家構成共同侵權;若玩家上傳的節奏圖不侵權,則OSU的運營商也無侵權風險。
那麼如何判斷OSU的運營商是否有過錯呢?法律上要判斷他是否應知或明知侵權。所謂明知,比如歌曲的權利人已經通知OSU的運營商說玩家上傳的節奏圖侵權,OSU運營商就要將該節奏圖下架,否則可能構成明知侵權。所謂應知,例如某著名歌手的歌曲僅進行了前期宣傳尚未公開發行,玩家就用來做節奏圖了,或OSU遊戲推薦的節奏圖是侵權的,OSU有一定的注意義務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否則可能構成應知侵權。
讓玩家在上傳節奏圖時遵守一定的協議對OSU的運營商可以提供相對有效(而非絕對有效)的法律保護。
儘管OSU本身不直接營利,但獲得捐贈也可能被認定為營利行為。
沒有玩過OSU,以上是對一般法律原則的介紹。然而JBT的所有音樂目前已被NIMABE要求下架。皮老闆聰明的取消了那些譜面的下載點,然而保留了榜單。足夠多的人下了這圖,嗯哼?版權問題存在而且人們應該已經意識到了。
比如我,通過譜面途徑獲得的音樂中,很多在國內網路都找不到資源。
一個是被動式通知同時是非盈利遊戲最後遊戲內容是圈圈 音樂只是背景
我不同意「這類遊戲又有哪個是取得版權的,勁舞團,QQ旋風,勁樂團,超級舞者?」這句話。osu的性質和後者不同。osu不直接盈利,開放譜面和歌曲給玩家,而後者不是。另外隨便去看太鼓達人 bemani系列 djmax系列 cytus系列,哪個成功的音樂遊戲不是取得版權或者原創的?如果創作者認為自己製作的是「第九藝術」的遊戲,當然會把自己與歌曲的提供者在同一立場思考,保護他人以創作盈利的同時也保護自己
OSU,顯然是沒有取得歌曲的版權的,加那一條僅僅是免責說明,自欺欺人而已。。相信開放這款遊戲的人也知道這樣寫是沒有用的。。
不過,誰介意呢,我也玩OSU,剛剛才知道用戶需要對上傳的文件有響應的權利,以前就沒關注過版權,現在依然沒關注,只要不涉及商業運作就行。。。PS一下,這類遊戲又有哪個是取得版權的,勁舞團,QQ旋風,勁樂團,超級舞者?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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