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公司幾個投資人,各佔多少股份合適?
多了有事都不管,少了又怕太強勢,舉例說更好。
初創公司不建議有太多投資人。
本來也不需要多少錢,弄那麼多人,有兩個麻煩:
1. 沒有人牽頭,大家都不會承擔這個項目下一輪融資的責任。
2. 太多天使投資人,會讓股權結構顯得複雜,會讓後續投資者望而生畏——不知道隱藏著什麼風險。另外,我建議創業者如果認為自己的項目靠譜,不要找所謂的 3F,3F 是美國的遊戲規則,在中國,3F=業外小資本,這意味著他們承擔風險、相信願景的能力比較差。
如果有幾個投資人了,建議:
1. 幾個投資人的股份之和小於公司創始人的,最好不超過 30%。2. 有一個明確的主導投資人,即他比其他投資人明顯大一些,且相信這個項目,願意持續幫忙。引自http://www.bookandman.com/2011/05/01/joel-spolsky-fair-startup-ownership-split/
本文翻譯自http://onstartups.com問答社區的一個Joel Spolsky的回帖。Joel Spolsky是曾是MS Excel產品的核心開發,目前是紐約軟體公司Fog Creek的老闆。他的博客Joel On Software是在業界流行了10多年的老博客,記錄了Joel十幾年行業經驗,覆蓋軟體企業運作的點點滴滴,視為行業知識經典。
創業網友提問:
我有一個新的社會網路應用的構想。我並不期望這個應用可以獲得巨大成功,但我想還是有些潛力的。我找過一些好友和同事交流過這個想法,他們都十分喜歡這個構想。還有些朋友甚至提出想作為合作夥伴加入一起進行開發,把想法變為一個可用的軟體。我無法用自己的錢給他們支付工資(他們也不期望那樣),而且大家都打算把這項工作作為我們平時晚上或周末的業餘項目。因為我認為這個想法有潛力可以 變為成功的企業,我想從目前這個階段開始,就解決企業所有權/薪酬的問題,免得將來因為沒界定清楚導致真正的問題。我傾向於把公司所有權在我們三個創始人 當中平分,而且基於這個分配規則來確定將來盈利後如何分配。這個選擇對嗎?如果對,怎麼才算公平的股權分配?這是我自己提出的想法而且已花了不少時間做規 劃(而且我很確定我將自己負擔所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所以我感覺我應該理所當然持有更大的股權。這個要求是否合理?
我還同時企圖想辦法按付出的努力來激勵我的合伙人。我不擔心有人加入後什麼都不幹,但我的確認為我們當中有一個或多個人也許將十分努力付出,比其他人付出更多。如果情況是這樣,我想這類合伙人應該獲得更多的股份。在規劃股權架構方面,您有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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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 Spolsky回答:
這個問題實在是太普遍了,我打算對這個為題給出這個世界上最詳細的回答。我希望,將來如果這個罈子上有人問到類似的問題,大家只需要引用我的回答。最重要的(股權分配)原則:公平,而且可感知到的公平,比真正擁有大的股份更有價值。在一個創業公司,幾乎所有 可能會出錯的地方都會出錯,而且會出錯的問題當中最大最大的問題是創始人之間巨大的、令人氣憤的、吵到面紅耳赤的關於「誰更努力工作」的爭論,誰擁有更多 股份,誰提出的想法等等。這也是我總會與一個朋友50-50平分一個新公司的股權,而不是堅持自己擁有60%的股權,因為「這是我的想法」,或者因為「我 比你更有經驗」,或者任何其它原因。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我把股權拆分為60-40,公司將在我們(創始人)不斷爭吵當中走向失敗!如果你只是說,「去他媽 的,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正確的股權分配比例,我們還是像哥們兒那樣50-50平分」,你們將繼續是朋友而且公司將生存下去。
所以,我鄭重向大家推出:Joel的適用於任何創業公司創始人完全公平劃分股權的秘笈!
為簡單起見,我將假設你們不打算拿風險投資,而且你們將不會有外來的投資人。隨後,我再解釋如何處理風險投資,但目前我們暫時假設沒有投資人。同樣 為簡單起見,我們臨時假設所有創始人都辭掉了他們的全職工作,而且同時開始全職為新公司工作。隨後,我再解釋如何處理後來加入的創始人。來啦,原則是這樣的:隨著你們公司的成長,你們將一層一層/一批一批地加入新員工。公司的首批員工就是第一個創始人(或者第一批創始人)。也許有1 個,2個,3個或者更多,但你們都同時開始在新公司工作,而且你們要冒一樣的風險……例如辭掉你們的工作加入一個未被市場認可的新公司。
第二批進來的人就是首個(批)真正的員工。當你聘任這批人時,你已從某個來源獲得現金(投資人或者客戶,這個無所謂)。這些人不需要冒多大風險因為他們從工作的第一天開始就拿了工資,而且,老實說,他們不是公司的創始人,他們是加入公司打工的。
第三批的人是更後來加入到員工。他們加入公司時,公司已運作得不錯。
對於很多公司而言,每隔大約1年將進來一「批」員工。當你的公司規模大到可以賣給谷歌或上市或是其它,你公司員工也許已經有了6批:創始人1批,員 工大約5批。每一批員工人數都比上一批更多。也許有2個創始人,第二批當中有5名最早的員工,第三批有25名員工,而第四批有200名員工。越遲加入公司的員工需要冒的風險越低。好啦,你將這樣利用上述信息:創始人應該最終拿整個公司大約50%的股份。首層下面的5層員工的每一層最終都分別分到大約10%的公司股份,每一層的員工都將平分這10%的股份。 例子:
- 2個創始人啟動公司。他們每人拿2500份股份。公司總市值按5000股算,所以每個創始人拿一半。
- 第一年,他們聘用了4名員工。這4名員工每人拿250份股份。公司總市值按6000股算。
- 第二年,他們又聘用了一批20名員工。這些員工每人拿50份股份。他們獲得更少股份因為他們要承受的風險更少。因為公司給每一批員工派發的股份是1000股,所以他們每人拿到50股。
- 直到公司員工有了6批,你已給出10000股。每個創始人最終持有公司25%的股份。每個員工「層級」持有10%的股份。所有員工當中,最早進入公司的員工,因為他們與遲來的相比要承擔的風險最大,在所有員工中持有最多股份。
靠譜嗎?你不必嚴格按照這個公式來規劃股份,但基本思路是:你設立不同的資歷「層」,最高的層級中的員工承受最大的風險,最低層層級的員工承擔最少的風險,而每個「層」的員工平分公司分配給這個層級的股份,這個規則神奇地讓越早加入到員工獲得越多的股份。
使用「層級」的一個稍微不同的方式是「資歷」。你的頂部層級是公司創始人,再下一層,你需要預留一整層給將來招聘牛逼哄哄並堅持需要10%股份的 CEO;再下一層是給那些早期進來的員工以及頂級經理人的,等等。無論你如何組織你的層級,它們應該是設計清晰明了,容易理解,不容易產生紛爭。現在,你 搞定了一個公平的份股系統,但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則:你必須執行「股份綁定」(vesting)。股份綁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須在公司做夠起碼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創始人)。好的股份綁定計劃一般是頭一年給25%,然後接下來每個月落實2%。否則,你的合作創始人將加入公司3個星期後跑掉,然後7年後又出現,並聲稱他擁有公司的25%的股份。沒有「股份綁定」條款,你派股份給任何人都是不靠譜的!沒有執行「股份綁定」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後果可以十分嚴重。你看到有些公司的3個創始人沒日沒夜地工作了5年,然後你發現有些混蛋加入後2個星期就離開,這混蛋還以為他仍然擁有公司25%的股份,就因為他工作過的那2個星期。
好了,讓我們清理一下整個設計藍圖中沒搞定的小問題。如果你的公司融資了,股份如何分割?投資可以來自任何方向,一個天使投資人,一個風險投資公司,或者是某人的老爸。基本上,回答很簡單:新的投資將「稀釋」所有人的股份。
沿用上面的例子,我們有2個創始人,我們給了自己每人2500股股份,所以我們每人擁有公司的50%股份,然後我們找了個風投,風投提出給我們 100萬換取1/3的公司股份。公司1/3的股份 = 2500股。所以,你發行2500股給了風投。風投持有1/3公司股份,而你和另外一個創始人各持1/3。就這麼多。如果並不是所有早期員工都需要拿工 資,怎麼辦?很多時候,有些公司創始人有不少個人積蓄,她決定公司啟動後的某個階段可以不拿工資。而有些創始人則需要現金,所以拿了工資。很多人認為不拿 工資的創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為創業初期不拿工資的回報。問題是,你永遠不可能計算出究竟應該給多多少股份(作為初期不拿工資的回報)。這樣做將導致 未來的紛爭。千萬不要用分配股權來解決這些問題。其實,你只需要針對每位創始人拿的工資做好記帳:不拿工資創始人就給 她記著工資「欠條」。當公司有了足夠現金,就根據這個工資欠條補發工資給她。接下來的幾年中,當公司現金收入逐步增加,或者當完成第一輪風險投資後,你可以給每一位創始人補發工資,以確保每一位創始人都可從公司得到完全一樣的工資收入。
創業構想是我提出的,難道我不應該多拿股份嗎?不拿。構想基本上是不值錢的。僅僅因為提出創業構想就獲得更多股 權,因此導致紛爭是不值得的。如果你們當中有人首先提出的創業構想,但你們都同時辭工並同時開始創業,你們應該拿同等的股份。為公司工作才是創造價值的原因,而你洗澡的時候突發奇想的「創業點子」根本不值什麼錢。
如果創始人之一不是全職投入創業公司工作,該怎麼辦?那麼,他(們)就不能算是「創始人」。在我的概念中,如果 一個人不全職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創始人。任何邊干著他們其它的全職工作邊幫公司幹活的人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但是不要給股份。如果這個「創 始人」一直干著某份全職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風投,然後辭工全職過來公司幹活,他(們)和第一批員工相比好不了多少,畢竟他們並沒有冒其他創始人一樣的風險。
如果有人為公司提供設備或其它有價值的東西(專利、域名等),怎麼處理?很好啊。按這些東西的價值支付現金或開個「欠條」咯,別給股份。你準確算一下他給公司帶來的那台電腦的價值,或者他們自帶的某個聰明的字處理專利的價格,給他們寫下欠條,公司有錢後再償還即可。在創業初期就用股權來購買某些公司需要的東西將導致不平等,紛爭和不公平。
投資人、創始人和僱員分別應該擁有多少股份?這都要看市場情況來確定。現實地看,如果投資人最終獲得超過50% 的公司股權,創始人將感覺自己不重要而且會喪失動力,所以好的投資人也不會這樣干(拿超過50%的股權)。如果公司能依賴自我積累來發展而不依靠外來投 資,創始人和員工一起將擁有公司100%的股權。有趣的是,這樣的安排將給未來投資人帶來足夠的壓力,以平衡投資人與創始人/員工。一條老經驗是:公司上 市時(當你僱傭了足夠的員工而且籌集了足夠的投資後),投資人將擁有50%股份,創始人+員工將擁有50%股份,但是就2011年熱門的網路公司而言,他們的投資人最終擁有的股份都比50%少得多。
結論 雖然創業公司股權分配原則這個問題沒有一刀切的解決方案,但是你得儘可能讓它簡單化,透明化,直接了當,而最重要的是:要公平。只有這樣你的公司才更有可能成功。取決於你做的行業,如果你想開發一款遊戲, 你讓投資人控股都是必要的。 因為遊戲現在都是平台聯運,成功了,現金流基本都解決了,失敗了,就打水漂了。
如果獨營遊戲的話,推廣的錢也得投資人出,那麼更需要控股了。
很多人有一個誤解就是每次融資的時候給那麼少量的10-20%個投資人,還期望能幾百萬地砸進來。 這都是受到一些案例的影響。 事實上除非你已經證明了你在行業里的領先地位, 你一般是不可能拿到龐大的足以代表月亮消滅對手的資金。
國外有很多融資給出51%的, 絕對的數字值並不一定代表收購。 有很多初創公司為了那幾萬到十幾萬美金,給出30-35%股份的,最後依然做大了。
可以參考一下其他公司創始人之間的股權分配結構,我曾經簡單梳理過,見專欄文章創業之初的上市大公司如何分股權 - 杜國棟:創業法務經 - 知乎專欄
留一部分出來 用於以後入伙人的分配其他的可根據你們的具體情況分配,建議有一人股份多些,可以有個主心骨。
合適的股權劃分每個公司不同,失敗的股權劃分很多公司相同。舉2個例子,身邊的。1 A公司做手機APP,6個創始人,平均劃分股份,4個人技術出身、1個銷售(擔任CEO)、一個運營出身,創業一年,都不拿工資,今年年底開始盈利時團隊開始出現裂痕,差點散夥。起因是2人CEO和運營反對分紅、其他4人強烈要求分紅。2 B公司做金融,2013年2月成立,每個月均盈利,公司現有800平米辦公面積,約60-80人的規模。2名創始人總共投入50萬,各佔29%股份,其他3人後期加入未投錢,各佔14%股份,共5個股東。面臨的問題一是,因4名股東要求,公司前期實施100%分紅,後期實施70%分紅,累計分紅比例90%,10月份前已分掉了300萬,但是11-12月份面臨發展和轉型的戰略問題,公司現金儲備過少,無法支持;面臨的問題二,2名創始人(公司總經理)均發現各自很多重要的戰略戰術無法推進,一到開會決策,各自觀點不同,結果是不了了之,這嚴重影響了今年的發展速度,如果繼續下去,明年的工作更難開展;面臨的問題三,開始出現一些相互之間在利益和信任上的矛盾,只是在公司表面上看不出來。這2個案例都違反同樣幾條公司治理的原則,請借鑒!
股東分配機制是公司運行下去的前提,所以必須開始就制定清楚。初創公司股東數以及每個股東具體佔多少股份要視每個團隊的具體情況,但是有幾個原則:
1. 股權的分配除了投資額因素外,其實和股東在公司中的精力投入有關,比如四個股東平分股份,但是只有兩個全職投入到公司來工作,矛盾就慢慢顯現,導致公司瓦解,這是我見過的現實例子。
2. 初創公司的股東數可以多(像馬雲的十幾人團隊),也可以少(像鄒勝龍的二人團隊),但是股東的能力和資源一定要互補,這樣才能持久合作下去,且有利於公司的長久健康發展。贊同張亮的解答。補充兩點:1、過分分散且平均的股權使公司治理結構層面的風險增大,面對難以抉擇的決策局面時(比如盈利用來滾動投資還是分紅、是否同意購併等),往往會造成內部的裂隙並導致團隊分裂。2、如果分工和制度不清晰完善,容易造成多頭領導等內部管理不善的現象,也會給員工「天花板」太高的感覺,影響公司士氣。
最多倆人,三人必然有倆人關係比較親密,剩下一人遭排擠
誰是公司除創始人之外最重要的人?誰最重要誰就拿最多股份。如果該公司是產品驅動型團隊,工程師產品經理就應該拿最多股份。如果是業務型,銷售合伙人拿最多。商業模式型,需要前期燒錢的,那會融資的就應該拿最多股份,個人拙見。。
@Roy Li
國內的環境,以及投資人的眼光和心態,跟國外無法比喻,所以你所說不可取, 關於想融資拿多少,是取決於項目和團隊的,尤其是團隊,一開始賣太多股份對投資人不利,都創業者也不利.....創業初期兩個人就足夠了,後期發展好了,可以多加入幾個股東,但是最好不要超過5個,關鍵還要有一個主心骨,不然各持己見,不利於公司做決策。
如果有一個牽頭創始人,先於其他兩個合伙人國內外考察項目一年,並收集大量信息設計出詳細的商業計劃,然後召集股東組隊創辦公司,股份劃分還是按照出資額來算嗎? 請高人解答,謝謝!
這裡講的投資人是指股東么?還是純粹只出錢不出力的呢?如果是前者,那麼最好的組合是一個人擁有絕對優勢的股份比例(即大股東),另外若干個成員的股份比例之和不能超過大股東;如果是後者,創始時,投資人一個即可。
54321原則,5個股東,大股東不超過40%,二股東不超過30%,其中2個股東不參與經營,拿出10%獎勵管理團隊
想請教各位大咖關於草根創業股權如何劃分的問題,已經困擾很久了,是幫老公問的,老公為這個問題也很糾結,我們都沒什麼經驗也不便跟朋友講,只能網上求助了。老公和合伙人創立外貿公司有3年了,這3年雙方約定的是第一年所有的費用由對方來出(第一年業務沒有展開人手也沒到位沒什麼成本,而且目前還是離岸公司,不涉及稅費),之後的成本我老公承擔40%(因為第二年公司沒有贏利成本對方先掂上,之後再從老公的分成中扣除),對方承擔60%成本,最初對方找到老公成立這個貿易公司是看中我老公的外貿背景和實力,最初對方提出的合作要求,對方選的產品也沒有成功,第二年老公改變模式產品成功轉型,老公負責整個公司的業務和管理,對方不參與任何業務和管理,分成卻是是60%,而老公一年到頭,花在工作上的時間遠遠超過了每天12個小時, 卻只分到40%,業務自己找,員工自己管理拿的卻是最少的,第三年公司贏利,基本不用對方出資金了,而且是離岸公司,客戶都是付預付款的,資金占用不大。 這種情況該如何分配比較合理呢?最初合作這個點子也是對主提出來的,當時我們也沒有經驗,也是覺得對方出資少就少一點,稀里糊塗沒有考慮清楚,這三年下來,整個公司業務管理都是老公一個人在扛,分的卻只有40%,這顯然很不合理。麻煩各位大咖賜教,跪謝!
取決於你的項目和團隊,如果早期需要很多錢,那麼天使可能就需要拿比較多股份了。所以,一般建議早期不要拿太多錢。
沒成功之前股份都是一文不值,所以建議不要太在意,當然最理想是創始團隊一定要控股,但如果投資人堅持控股那麼也要形成文字決議公司決策權在創始團隊而不是股份達到控股比例說了算。
2到3個人去起步,有一個拿事的,就是定主意的,最好是那種有見識聰明的人去做後期發展起來的話人多點就可以了,畢竟現在發展一個公司要的錢不是一點兩點了最好決定事情的都是一個人來決定,別弄得幾個人都有決定權,一件事情的意見要是不同會很麻煩
個人建議 投資在20w以內的 都自己一個人來 20w以上的 不超過三個人 並且明確各自的工作 最好的一種方式是三人都是純投資 不經營 專門請人來經營
最好的搭配上3.2.1.1.1.1.1 一個決策權的百分之三十,管理者百分之二十,剩餘是給初創員工,這時候只有各有份才能發揮全體員工的奮勁,初創公司最主要是各自分配任務,相輔相成。(個人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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