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會因為沒把第一次給丈夫,而對丈夫有愧疚么?

回顧之前的孕婦為夫獵艷殺人案,犯罪譚蓓蓓因嫁給丈夫時不是處女而造成對丈夫的心理上的愧疚感,所以萌生給丈夫白雲江找一個處女的想法。不知道普通女生是否也會有。


這大概要取決於男方是不是把他的第一次留給了自己。


如果對方沒有因為沒把第一次留給我就愧疚,我也不會因為我沒把第一次給他就愧疚。


男人會因為沒有娶自己睡過的女人而愧疚么?


沒拿自己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之前會。

可自從我拿自己當人看,當做一個獨立的個體、有靈魂有思想的人類、拿自己和別人有平等的人格看待之後,再也不會。

謝邀。


誰邀請我的?我是個男的,我怎麼知道女的會不會愧疚??


謝邀。

我是男的,我不知道。

心理活動是複雜的,每個人都不一樣,然而讓人遺憾的是,我們的教育試圖讓我們把所有人都看作是「一樣的」,事實上,每個人都不一樣,題主跟她不一樣,題主跟我也不也一樣,我跟她也不一樣......

大而化之,把人分為兩種或者幾種,認為同一種人想法就一樣的思維,是錯誤的。這會讓你很難理解這個世界,這個社會。

——譚某是普通人,張三李四也是普通人,譚某這樣想,張三李四也會這樣想嗎?

——譚某不是普通人(請證明),張三李四是普通人,譚某這樣想,張三李四又是怎麼想的呢?

......

如果你這樣去劃分,無論怎麼提問,都無法找到答案。

如果你把譚某看著一個單一的個體,把每個人都看著是單一的個體,就找到答案了:

她那麼想,不代表別人也會那樣想,也不代表別人不會那樣想;她那一瞬間那樣想,不代表她之前,之後也那樣想,更不代表別的人過去,現在,將來,可能會或者不會這樣想。

這樣,問題就得到了很好的回答:人的心理,就是一個黑匣子裝著的「X」,且時刻在變化著。我們不應該給任何人貼標籤,預設立場,帶著成見進行判斷。

所以呢,除非這個譚某坐在這裡,與我進行對話,否則我甚至不能斷定她這樣做是出於愧疚。


謝邀。雖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普通的女生,但我(由於自私卻富有同理心,以及功利的思想)這十九年的人生中對男的和女的都無出於愛情的好感,青春期時也沒有對異性產生好感也沒有幻想過愛情,所以以下答案是我幻想出來的產物。

我不會愧疚,原因如下:

1, 若丈夫也不是第一次,那麼我們打平了; 若丈夫是處,沒關係姐姐我教你玩啊(挖鼻)。

2, 生殖功能沒有受影響,能傳宗接代。

3, 都結婚了,還愧疚甚麼,真的有那麼在意(不論男方女方)早就分手了,還結個毛的婚,這種問題(以及生孩子與否、和公公婆婆一起住與否等容易引起婚後生活不和諧的問題)應早在婚前和丈夫達成共識的。

我認為只有婚後出軌、 婚後發現自己是同性戀和不孕但丈夫想要孩子這三項才會感到愧疚。婚後出軌代表自己的品行不好, 沒有遵守結婚時的約定和誓言。婚後發現自己是同性戀代表除非丈夫変性(顯然這不可能), 否則我無法給予丈夫和他所給予我同等的愛,這是不公平。然而不孕這問題有兩種:

1,婚前體檢查出來,坦誠告訴准丈夫,而他並不介意/認為我比有孩子重要,那就不愧疚。

2,知道自己不孕但婚前不坦誠告訴准丈夫,而他期望有孩子,那就愧疚,原因並不是因為不能為丈夫傳宗接代,而是因為我對自己所愛有所隱瞞而良心遭到遣責。

不過就算愧疚大不了離婚,不會為丈夫找女人啊,還乾的是犯罪的行為。如果我因不是處而有愧疚感,便更加不會作出這種事情來。做人要有同理心,自己因這種事而痛苦,那為丈夫找的那個處女怎麼辦,讓她重蹈覆轍嗎?

我支持婚前性行為,不然婚後才發現男的性無能的話, 離婚還是守活寡好呢?在和現任丈夫交往前,已經不是處不要緊,只要給的是固定的伴侶(以結婚為前提的前N任),做好避孕措施,不濫交不做公交車不做妓女不玩一夜情就好了。反正男人在乎這個不就是怕女的品行不好婚後出軌被戴緑帽喜當爹嗎?

btw, 現在中國已經男多女少,男的還挑這種刺的話,真的娶不到老婆了。


謝邀。

會有,畢竟世界這麼大,什麼樣的人都有。


別有這種莫須有的愧疚。

這種愧疚,還不如自助餐帶了三個餐盒培根回去的愧疚來得正常。


謝邀。

首先確認題主的問題:「不知普通女生是否會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意味著這個問題該由「普通女生」來回答?所謂的「普通女生」,怎樣才算普通?

先說一下自己的情況,我是女性,而且我覺得自己是普通女性,別人認為我是否普通,在此就不討論了。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也只能基於自己理解。

把第一次留給伴侶,可能有兩種情況:要麼結了婚以後再發生性關係,要麼發生了性關係之後就認定這個人,一定要和TA結婚。

這兩種情況都有一定的風險。第一種情況,如果結婚以後發現性生活不和諧,或者發現自己或者對方有性功能障礙,或者自己、對方完全沒性趣(可能是同性戀,也可能是性無能、性冷淡),怎麼辦?

第二種情況,如果發生性行為之後就要結婚,婚後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比如性格不合、家暴等等,怎麼辦?

當然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選擇,可以從一而終,也可以選擇不行就分,不論怎樣,都必須自己承擔相應的後果。

回到題主的問題,如果是我,不會愧疚。如果對方不能接受,我會重新評估雙方的關係。

最後反問一句,那些要求妻子是處女的男性,他們在結婚的時候是處男嗎?對於處女情結很重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處女」意味著什麼?


不謝邀

我是男生,還是個處男


有時候我也會跟老公感慨啊,我和他要是能夠早一點認識多好啊,如果從高中就認識了,開始早戀多好啊,雖然我們兩個住在同一棟樓,上過同一所高中,卻各自感情上兜兜轉轉到了老大不小的年紀,通過相親認識結婚。

我老公卻跟我說,如果早認識的話我們有可能會錯過彼此了,年輕的時候我們不知道彼此想要什麼適合什麼,那時候遇上我們也未必會相愛,更未必會珍惜,正是我們兩個經歷的人和事讓我變成了現在的自己,又在合適的時間遇上了彼此,所以才有緣分結婚.所以沒有什麼可以遺憾的.沒有早一步沒有晚一步在最合適的時候遇上了對方.所以又有什麼值得愧疚的呢?


謝邀。

不想花時間在此問題上,是因為上面有個答主無為無不為的回答和我的認識很類似,所以就不再多言了。


愧疚毛線,哪條法律規定人生第一次給丈夫?那麼給第幾任丈夫啊?


不應該愧疚,或許可以有點遺憾。


我老公是我第一個男朋友。如果結婚不是處女的話會擔心老公會不會在意,但不會覺得愧疚,可控情況下做了壞事才需要愧疚。誰也不敢保證談戀愛一次成功啊,有幾個男生接受談戀愛幾年沒有性行為的。

總之我覺得談朋友一次就找到合適的人其實是小概率事件,男生往往又不可能接受女生戀愛期間不發生關係。最終結果可能雙方發現不合適也不得不結婚,增大了婚姻失敗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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