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民法官和人民檢察官誓詞不像人民警察那樣要求忠於政黨?
01-21
- 人民法官: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我宣誓: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法官職責,恪守法官職業道德,遵守法官行為規範,公正司法,廉潔司法,為民司法,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而奮鬥!
- 人民檢察官: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我宣誓: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恪守檢察職業道德,維護公平正義,維護法制統一。
- 人民警察:我宣誓,我志願成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我保證忠於中國共產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保守秘密;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恪盡職守,不怕犧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願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為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奮鬥!
法官應該只忠於法律
因為定位不一樣,檢察院、法院是司法機關,寫入憲法的,所以一府兩院、一府兩院的報導。
公安機關是行政機關,即便穿了個「司法性質」的馬甲,也掩飾不住它這個受制於人的屌絲的本質。
所以中央在提司法體制改革,我的同學們在群里一陣意淫。。。。。我只看,不說話。。。。。。法官只需要忠於法律。法理如是,成功的司法體制亦如是。為防止五及自干五亂入,本人搬出一個你們拒絕不了的銀:「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卡爾.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
個人認為是因為司法系統從設計上要考慮一定的獨立性。司法系統無論在學術討論還是在實踐操作上大都是指法院和檢察院。公安系統是作為一個行政部門或政府的執行機關而存在的,一般意義上其行為代表了政權的意志,更加偏向於行政體系。而行政執行機構宣誓效忠於執政黨,為執政黨服務當然是無可厚非的。而且憲法規定合法執政黨就這麼一個,所以誓詞就這麼寫了。
至於其它的合理不合理、宣誓的先後順序甚麽的,這裡就不好講了。
法律裡面寫了,我黨是執政黨,領導一切工作。
因為黨指揮槍。凡是槍都會宣誓忠誠於黨。法院,檢察院不算一把槍。
額,這個是開國的時候政協上面決定的了,政協上面,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是每一個民主黨派所同意的,但是與此同時,警察和軍隊不接受民主黨派的領導,只服從於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開國之初各黨派對此都是表示承認的。
至於為什麼,這個軍隊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利益其實也是為了維護執政黨,而警察,這個可以看看中國警察的歷史發展,中央特科,政治保衛局什麼的也就懂了!
那是我黨精明,知道槍杆子里出政權。把握住暴力機關就足夠了。
是這樣的,我黨代表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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