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經歷 /借款人起訴被借款人還錢,怎麼辦?

借給朋友10萬元現金,當時由於朋友關係,並未要求對方寫欠條一類的,後來對方通過銀行轉賬還我10萬元,過了一段時間,這傢伙賭博輸了很多錢,倒要起訴我,讓我歸還他10萬元,理由是他曾經借給我10萬元,並且有銀行轉賬記錄, 我應該怎麼辦?我最開始借錢給他的時候並沒有第三人在場,我們倆也沒有生意上往來,純粹就是朋友關係,求助,這種情況下我要勝有多少把握,需要怎麼做?

腸子都毀清了啊,天下奇葩,正是應了那句話,要毀掉一段友情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找對方借錢。


如果案件事實真的是你說的那樣,那就不用害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係成立並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因此,如果對方要起訴你還款,就必須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借款關係。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只有銀行轉賬記錄的話,不足以證明借款關係的存在。

不過你也要早點做好應訴的準備,最關鍵是證明你借錢給對方的事實,以說明這10萬元銀行憑證的正當性。如果沒有欠條,是否有其他人知道你借錢給他的事呢?是否留下了其他證據等等。

有一個和題主類似的案例,可以參考一下。倉山法院:民間借貸糾紛僅有匯款憑證無借條如何認定問題

===================================================================

剛剛看了@倫敦上空的鷹的答案,與其評論中的 @徐雷一樣,有一點不同的意見,可商討。

《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改後,對於證據提交時間的規定已經完全改變了。當庭提交證據是極有可能被採納的。而且面對訴訟採取完全被動的態度有可能帶來極大的風險,非常不建議。

附,《民事訴訟法》第65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要看其他情節支持誰了,比如他提出的借款的理由,你本人是否當時確實使用了這筆錢等等。

因為還款是可以放著不動的,而借款是必然有用處的,那麼,如果款到賬後,你馬上提取,並且使用掉了,那麼,支持他的說法的情節就多了一個,如果你當時自己的賬戶裡面有不止十萬,並且,他的錢到帳了,你也沒有馬上動用,那麼,說明你沒有必要借款,支持你的情節就多了一條了。

現在你們各執一詞,在法庭看來,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第一次的借款存在,那麼,他借你錢的可能是有的。

在法庭看來,「借給朋友10萬元現金,當時由於朋友關係,並未要求對方寫欠條一類的,後來對方通過銀行轉賬還我10萬元,過了一段時間,這傢伙賭博輸了很多錢」 跟本案是無關的,如果你沒有證據的話。

總之,你現在如果不能證明你曾經借錢給他,那是還款,那麼,你就要他的起訴書裡面找漏洞,同時想辦法證明自己當時經濟狀況和生活需要來說,根本不必要借款,那筆錢你也沒有馬上使用到某處。


@倫敦上空的鷹 勸被告缺席的答案都能排第一,實在是出乎意料。可見免費法律諮詢的不可靠。你怎麼知道法官一定不敢認借款關係成立?如果一審被告缺席,法院這麼認了,你有把握二審發回或者改判嗎?再者,這個案子如果原告變更訴請為不當得利返還,被告還要缺席才真坐以待斃。總之一句話,作為被告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訴訟權利。作為諮詢者,不要輕易勸別人放棄自己的訴訟權利。敗訴你擔責任嗎?最後奉勸題主趕快找當地靠譜的律師諮詢,積極準備證據應訴才是正道。


你當初借他的時候有沒有轉賬記錄?十萬不是小數目,應該有銀行流水單吧。如果有提款記錄也可以說明問題。但證明力就要看了。如果你是分批次從不同銀行提就夠嗆。如果你不是從銀行提而是直接手上有現金也夠嗆。

簡單來說,你需要證明該筆錢是還款而非借款。至於怎麼證明就看你的了。

懂?


更新了一下。請看最後。---------------我的一位家人是上海市某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

ta以前審理過和你類似而且難度更高的案子:

一個中年男A,起訴一對老夫妻。要求還款20萬元rmb。

有借條一張,有老夫妻簽字畫押。

(當然,他們年紀大了顯然是被騙的)

一審案子老夫妻輸了,案子二審到ta手裡。ta後來告訴我,按照證據完全可以判中年男人A贏。但ta沒有,而且讓中年男人輸的心服口服。

ta問:借了多少錢?

A:20萬

ta:他們借錢幹嘛的你知道嗎

A:不知道,借了就給了

ta:他們一把年紀借那麼多錢,你不知道他們幹嘛,為什麼要借?

A:( ̄Д ̄)?。(他說不上來)

ta:說好什麼時候還嗎?

A:就前幾個月。收條寫了。

ta:有具體收據嗎?

A:沒有。但有借條(借條很簡單粗暴)

ta:知道了

ta:通過銀行給的嗎?有沒有轉賬記錄?

A:沒有,我直接帶錢過去的。

ta:哪裡給的

A:家裡

ta:什麼顏色的袋子或者包

A:XX色蛇皮袋

ta:散著還是捆著

A:捆著的,一疊一萬

ta:拿什麼捆的

A:橡皮筋

ta:就一般的橡皮筋?

A:是的。

大家肯定看煩了。當時庭審現場那個中年男子的臉從正常到紅,到黑,到慘白。

最後老夫妻贏了。

我也是學法的,銀行轉賬記錄是間接證據。只能證明你們間有資金來往,不能直接證明借過錢。

雖然我國不是判例法國家,但我說的那個案子希望可以給你勇氣和希望。

好人總有好報。

------------------更新

很多朋友留言說萬一那老夫妻是真騙子怎麼辦。

我想說的是,我把這個案子講出來,肯定會把大家的帶到一個有利於老夫妻的角度。我們可以支持想要支持的那一方,我們相信我們願意相信的那一方。

如果你願意相信中年男子,那為什麼不願意相信那對一審過程顫顫巍巍、得知真相後大哭大鬧的老夫妻呢。

還是僅僅為了宣洩心中不願屈服權威。

亦或者是希望追求真正的事實

這都沒有錯,我們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我們不同的人也該有不同的想法。

作為法官,開庭前首先看到的是證據,該案證據模糊,兩方當事人「實力懸殊」

要知道民事證據只要產生合理懷疑就可能失去證明力。(刑事只分證明力大小)。

這樣的案子全中國有千千萬萬。

南京彭宇案,撞還是沒撞?

盜竊金融機構的許亭,atm出故障算意外還是犯罪?

中國有那麼多案子值得我們每個人去深思。我們要做的是保持一顆理性的心,不要跟著媒體隨波逐流。

比如在這個回答我充當了媒體的角色,讓人不願相信、反感。

也許下一回我們邊山呼海嘯的跟隨媒體去人肉那一位、幾位判中年男人贏的法官。而為千百萬對老夫妻的冤屈憤憤不平。

我們對法律最好的敬意就是去接受生效的判決,而不是去用一個違法去推翻另一個違法。

這也是蘇格拉底寧可死也想要告訴我們的。

有點跑題很抱歉,其他的回答都很好,希望可以拋磚引玉吧!


1、對方起訴需要證明向你借出過10萬

2、轉款記錄能夠證明對方向你支付過10萬,但無法證明此款項是借款,對方無法證明是借款則證據不足敗訴

3、這個事不複雜,你可以在當地找個律師問一下,對方若真起訴了你再請律師


1、出示當時題主借錢給對方的資金來源單證,並說明借據已經在銀行還款後歸還對方;

2、要求對方出示題主借錢的借據。

法院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上述事實在雙方都無借據的情況下,題主如果有籌資銀行單據或者其他憑證,可以作合理推斷的,最大可能是法官對雙方借款的證據都不支持,先訴前調解,不成後宣判。由於證據不足,基本會判決不支持對方的訴請,前提是你要找一位合格的代理律師。

記得調解時和對方談一次,動情曉理,讓他知道難度和代價,應該有機會撤訴,否則訴訟費他也損失。

記得加倍奉還這樣的敗類!


主張你們之間存在借款關係的責任在他,沒有借條,僅僅靠轉賬記錄是無法確定借貸關係的存在的。所以你完全不用害怕。只要不承認借款關係存在就行了


可以分享審判結果么?


目前對方到處在朋友圈宣揚說我借他錢不還,搞得我真的像欠他錢一樣,還說已經請了律師準備起訴我,倒了8輩子血酶了


推薦閱讀:

建職工宿舍的土地是否需要單獨批?或者在工業用地上直接建?
為什麼很多知乎用戶願意免費答題,但不願意被他人免費轉載?
屏蔽網站的廣告是合法的嗎?是合道德的嗎?
「撿錢佔為己有」和「撿銀行卡後取款佔為己有」在法律層面上有何性質差異?
公證能否被民間力量所取代?

TAG:法律 | 法律諮詢 | 債務 | 詐騙 | 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