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某些歌曲作者多次激烈反對川普使用自己已經賣掉版權的音樂?

一步一步分析。

首先,各個音樂人認為川普侵犯版權,細化來看應該是『表演權』保護對象中的一項,即『公開的活表演』。而表演權屬於『著作財產權』可轉讓。

其次,如上邊幾位答主所言,大部分樂隊的『版權』(應為『著作財產權』,因『著作人身權』具有專屬性,只能由著作權人專享。)已經被轉讓給 ASCAP、BMI、SEASAC 等機構。這就表明只要GOP聯繫上述機構,繳納費用即可獲取這些音樂的『表演權』。當然這些樂隊可以限制上述機構的授權對象,但注意必須是『事先』,即在轉讓『著作財產權』之前作出限制。

綜上,只要GOP在開黨代會之前,聯繫過各大版權機構,繳納了費用,即可使用所有音樂。

PS『這個做法是就是強姦 然後扔下一堆錢 說當嫖娼了 完全不尊重原作原唱』這個邏輯混亂得懶得吐槽。注意,是音樂人轉讓自己的『著作財產權』在先,GOP(或者直接說川普好了)付費與版權機構獲得作品的『表演權』在後。而不是川普強制使用音樂在先,被警告了才付費在後。

按題主的邏輯及類比來看,就是你出來賣在先,我花錢嫖在後。現在你來說我強姦。

最後法律只保護很傻很天真的人,不保護太傻太天真的人。

以上


事實證明,藝術界多白左小清新


這群藝人以為現實世界和音樂一樣都是無國界的。他們信奉自由主義博愛,他們在乎的是自己的聖母之心是否純潔。

其實他們對特朗普及其政治主張有多了解?我對此表示懷疑。媒體把特朗普刻畫成一個種族主義者,同性戀反對者。你看那些小難民多可愛,多可憐,就像小天使一樣,他怎麼不接收呢,真是太不人道了,是個壞人,他做什麼我都我堅決反對。

另外不排除這些人是刻奇行為,在美國精英階層、好萊塢,反川普是最大的政治正確。

知道為什麼精英階層反川普嗎?因為他們是目前形勢下最大受益者,恐怖分子和非法移民再厲害也傷不到他們,希拉里掌權,他們的生活不變,看得很清楚,特朗普對他們就是未知。

對一些文藝界公知來說,他們需要一些悲劇,比如難民,恐襲,通過這些悲劇宣洩自己的同情,眼淚,和自我感動。通過這些事情才能體會自己奮鬥產生的果實有多好,終於不像那些普通人民一樣,擔驚受怕


謝邀,

這回鍋應該是共和黨大會的吧,畢竟川普只是候選人之一。不認為會對川普造成太大影響。


花錢問版權方買了,有本事改合同禁止川普用咯


民事行為,法無禁止即為可。

這些音樂家還要多學習一個

不服可以提起訴訟啊。

枉活在法治國家。


三德子退選之後你不是說不參與美國大選的任何問題了嗎?咋上次三德子背書希婆又跑出來,這次也跑出來,自己說的話還算話不?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啊


你是個種黃瓜的,你把黃瓜賣給了二道販子。二道販子把黃瓜賣給了我,至於我願意把黃瓜怎麼樣,是切是剁是炒是炸,跟你菜農一丁點關係也沒有。

產權轉讓你不懂嗎?這麼簡單的東西還拿出來問。


本人beatles粉。

看了兩遍問題終於發現哪兒不對了

goerge harrison已經去世很久了啊

人都不在了,你跟我說違背了他在世的政治主張?

想想都好笑。因為beatles是左的,所以george如果活到今天不會支持trump?

這個paul和ringo都可以出來發聲,如果george還活著也可以出來發聲。

可是你goerge的團隊沒資格代表george

題外話,beatles的版權不是一般的昂貴,大量電影要麼用不起beatles的歌曲,要麼就是用翻唱代替。

trump如果真是付費了,媽的,真是下血本啊。


買了版權那麼購買者就有使用權,購買者有權將音樂用到任何場合。

法律是維持秩序的暴力工具,何時開始變成道德的容器了?無論購買者是誰都一樣,購買者當然可以忽視所謂的抗議,這是並且只是一個法律問題,若不服大可去法院狀告,看到時候誰會身敗名裂。

至於作者創作意圖為何,在這個問題中,不過是無關緊要的瑣事。


這根本不是什麼版權問題,藝術家們並不希望自己和候選人的主張關聯起來,尤其是在連美國的民主黨都成了右派的歐洲。這是對自己商標的保護。那點授權費對於因為被誤認為支持某個候選人而掉粉來說真的是九牛一毛。伯爾尼公約規定作者有不隨作品複製和持有權轉移的道德權利,WIPO版權條約和北京條約也規定音樂家有道德權利。目前美國是這些條約的簽署國,但是美國聯邦法律並不保護音樂作品的道德權,僅對視覺作品做出保護(Visual Artists Rights Act)。這些條約簽署國的公民,比如義大利的帕瓦羅蒂或者英國的滾石樂隊做出指責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畢竟不是人人都是美國國內法律專家,他們認為應該是天經地義的簽了字就該遵守在美國被執行者打了折扣。在歐洲,法國右翼政黨UMP因為在競選活動中公開演奏了美國樂隊MGMT的Kids而被起訴,不得不用三萬歐元庭外和解(Kids (MGMT song))。這樣的案例在美國還沒有聯邦級別的法律支持。

ASCAP的政治競選音樂使用指南(https://www.ascap.com/~/media/files/pdf/advocacy-legislation/political_campaign.pdf)。第六個問題和回答翻譯如下。

問:如果競選活動已經獲得版權授權,那麼競選團隊是否仍舊可以因播放一個音樂家的音樂被批評甚至被起訴?

答:是的。如果一個音樂家不願意自己的音樂被某個競選團隊使用,即使在獲得了版權授權的情況下,仍舊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即使競選團隊遵守了版權法,也仍舊可能違反了其他的法律。具體來說,可能為需要以下主張之一付法律責任:

  1. 形象公開權。很多州有法律保護個人形象。
  2. Lanham法保護商標(例如樂隊或者藝術家的名字)不被混淆或者淡化
  3. 虛假代言,如果對藝術家的作品的使用被誤導為對產品或者候選人的支持

基本上,競選團隊應該知道,在大部分情況下,一首歌越和競選團隊的公眾印象或者口號相關,那麼作詞或者錄音的藝術家越可能反對歌的競選使用。

RIAA也有政治競選音樂使用指南(For Political Campaigns - RIAA),內容和ASCAP的類似。

ASCAP和BMI在和藝術家簽署授權協議的時候允許他們隨時從曲庫中撤出自己的作品不給某些團隊用,Trump的競選團隊和BMI的協議是Political Entities license,這意味著Queen出來反對之後,Trump團隊要繼續用「We Are the Champions」這首歌的話,需要另外獲得授權。

上面有人說合理使用也行,但是這個已經被法庭一再否決了(參見Browne v. McCain和David Byrne et al. v. Charlie Crist et al.)。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在Browne v. McCain案之後不得不公開道歉,承諾未來的競選中會獲得授權。

對於形象公開權和商標保護,實際執行中有很高的標準,比如需要做廣泛的調查證明有很大部分的人誤認為使用歌曲即代表支持或者因音樂的使用個人形象受到損害。但是像這樣馬上就跳出來聲明歌曲是未授權使用的話,這些主張很難成立。

因為法律的通過需要競選活動的成功者們支持或者簽字,我不認為短期內有改變目前法律的可能。對音樂自由使用的需要兩黨都有。要想保護自己的道德權利,一個比較有效的方式是這樣出來譴責,畢竟法律之上還有道德,而一個不道德的候選人是會丟那些道德潔癖的選票的。


帕瓦羅蒂看到這幫無能的後人,今夜就得氣得復活


謝 @Johnny Zhu 邀。

作為歌手藝術家,自己的歌曲代表的不僅僅是音樂,更是自己理念、信仰的表達與追求。看到與自己理念明顯相左的人用自己作品來嘩眾取寵,好比看著政敵剽竊自己的演講內容騙選票,當然內心一萬個XX馬。

川普的此類行為算是他「唯我獨尊」處世方式之一,在西方文明社會能歸類為A-hole,shameless。口口聲聲說自己謙卑,敬愛哪個哪個群體,就是不見有實際行動,歧視攻擊確是有聲有色。被人批評兩句肯定是「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一切均為敵對勢力作祟」,集強烈的自尊心以及無下限的自卑心理於一體,這種人自己必須給自己24小時播(別人的)讚歌麻醉自己。


我覺得大家都散了吧,題主只是來科普川普使用未授權音樂屢教不改。如果是抱著理性探討的態度提問,也不至於一看到不對他心意的答案就甩出「這個做法是就是強姦 然後扔下一堆錢 說當嫖娼了 完全不尊重原作原唱」的神邏輯

最後,題主不用回我了。大家都已經知道了「川普使用未授權音樂屢教不改」,您玩的開心就好


我都不知道,原來現在使用「藝術家」的作品,還得通過「藝術家」本人的政審了。


一群戲子而已,給點臉真把自己當藝術家了


自己的作品被自己討厭的人用了,肯定要出來反對。

要是自己崇拜的人用了自己的作品,肯定是會星星眼一番的。

法律被執行才算是法律。

所以無關法律,最基本的人類通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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