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戰爭中我該如何保護自己,保護孩子?

我的前男友是一名剛入職的政法幹警,他在我們單位旁邊的派出所實習。我們因為共同執法相識、相戀,他比我小兩歲且有一對摳門又苛刻的父母而被我家裡人反對。我們已經談婚論嫁前男友的家人不願意出一分錢娶我,相反讓我家出錢、出房、出車、再出人力幫助他能步步高升。整個一個倒貼模式,顯得自己根本不被他們認可。我很愛我男友卻說服不了我自己的家人、朋友,我對我們未來迷茫的時候他的同學又給他介紹了下家。那女孩兒比我年輕幾歲、身材好工作也比我好,家庭條件也比我好更重要的是他說比我性格好。我很受傷,也只能跟他提出分手。

分手後不久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的體質不適合打胎(從娘胎裡帶來一個畸形胎瘤長在卵巢上已動手術切除但有後遺症)也從未想過要殺死自己的孩子。我舔著臉跟他複合,他卻表現出對我十分厭惡。哭過、鬧過、甚至想輕生嚇唬他,始終無法融化他那顆冰冷的心。他親口說的,把孩子打掉或者去給孩子找個父親。我說了打了孩子可能會大出血死在手術台上、活著也很可能失去生育能力,到時候要我去法院起訴你嗎?他說隨便……

在我最痛苦的時候有個比我大五歲的男人一直安慰我,對我好關心我。我其實心裡明白的他是喜歡我的,我就跟他說我願嫁你你娶我嗎?他很乾脆,我一定娶你。之後我跟他說出了已經懷孕的事實並明確表示為了這個孩子我可以隨便嫁給誰,只要我的孩子可以平安的活下來。甚至可以去嫁給前男友,生下孩子後就分手也行。這個男人給我承諾我若嫁他他會視孩子為己出給他完整的父愛、給我最好的生活環境。這樣,我同意了他的求婚徹底跟前男友分手。一個女人在這種時候太想找個依靠了,可惜這個人是錯的。

其實我家條件不差的,出生幹部家庭;一畢業就進政府部門工作。寵愛我的父母還在同一年給我買了房和車,長相不能說驚艷也還算清秀吧。這個條件在我們這個小城市算不算差,年輕的我還為此驕傲。我不用和其他女孩子一樣為了物質去嫁給自己不喜歡的人了,但比起孩子的性命而言我自己的愛情顯得不再重要了。在我的生存環境中,若是我不結婚就生下孩子會連累父母蒙羞、更會讓我的孩子一輩子活在流言蜚語中被人看不起。當時的我太害怕了、心理負擔很重。那個要娶我的人從不是我喜歡的類型,跟我前男友比起來外形差了太多太多。他給我買了我心儀的越野車、在省會購置了我前任一輩子不吃不喝的工資也買不起的學區房、風風光光的婚禮、奢華的服裝、夢寐以求的旅行……總之把最好的都給了我。

然而我還不能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無視了他的付出就沒有表現過高興或感激。婚後沒有跟他發生過關係也沒有同床共枕過,在他家和婚房裡都是分房睡的。一方面是我在孕期怕傷到孩子,另一方面我看見他的模樣是真的聯想不到那事兒。蜜月旅行回來後我胎盤低置出血了需要保胎就回了媽媽家,他的父母是退休幹部在外地買房置地養老也就不知道我們分居了。他偶爾來我媽家看我,總是帶著禮物表現的很關心很熱情的樣子。婚後發現我們沒有共同話題溝通困難、性格不合是完全相反兩種人,他是個媽寶男什麼都要聽父母的。從小一切都在父母安排指揮下進行,30多歲了工資卡都是父母在保管用多少跟他們要、買個東西自己先看看然後帶著老爹去結賬。內心極度自卑敏感多疑,從沒見過他刷牙、洗澡;衣服鞋子穿到幾乎分辨不出顏色了才會換。有次在我家我媽善意的說他頭髮難聞讓他在我家洗洗,我姐夫也順便跟他說他褲子很臟就拿了一套自己的新衣服送給他,我姐姐也給了他一瓶護膚霜。回去後他卻說我們全家人都看不起他,都在嫌棄排擠他。我們出去吃飯從沒讓他買過單、我送弟妹禮物用我工資買給他們,我自己的花銷從沒讓他承擔過。他的家人卻說我老跟他要錢貼補我娘家!結婚兩個月後他的爸爸開始找理由跟我爸爸借錢說我們在省會的婚房需要用錢,(我公公說婚房的錢其實是借的,怕我家人有意見才隱瞞的因為在婚前承諾買房婚。結婚後開始跟我爸借錢不會還的那種借,我們各自名下的房子是哪家父母出錢就寫誰的名字。現在是寫著他名字的婚房卻強迫我爸出錢,我們的婚房是婚前買的。其實我們心裡都明白我公公是要耍賴了,他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付全款的。)因為我爸婚前堅持婚前財產獨立就沒給他錢。我公公就開始不停找我麻煩,稍不順心就跑去找我那些當幹部的親戚,叔叔、姑姑、姑父伯父、姨夫……一個個跑去人家辦公室鬧。令我顏面掃地,從此就是丟人的代言了

今年2月9日我生下了孩子,他們家人沒一個到場。滿月後就開始逼迫我跟他離婚,他為此跳樓自殺過還跟我家人發了簡訊遺書。他被人攔住了,我當時沒到現場。他就開始認為我不在乎他生命,接著他的家人尋死膩活各種逼迫他最終妥協。

前天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我的丈夫他把我告了。訴狀上他說孩子不是他的他不知情、還說我在他車上裝竊聽器、找人跟蹤他、打電話錄音、讓親屬威脅謀害他、更重要的是不跟他發生關係要判無效婚姻(我是高危產婦醫院有就診記錄的不可能冒險同房)放眼望去全是誣告!我的孩子才三個月還在哺乳期,他家人竟然為了錢良知和道德底線都沒有了。

為了娶我他給我手寫了婚前協議並簽字按指印,內容是女方婚前明確表示已經懷孕孩子不是男方親生。男方堅持結婚且共同撫養孩子,若離婚孩子歸女方。離婚後我也沒想過要他任何財產,他欠我的我也不要他還了。

還有跟我和我家人的信息里都有他對結婚前懷孕知情的話,還有被他父親逼迫離婚的話。

中國是法制社會容許誣告嗎?他會勝訴嗎?我該如何保護自己,保護我年幼的孩子?!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請各位法律人士幫助我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古人誠不我欺。

建議你該找律師找律師。

話說你一個幹部家庭公務員政府部門工作的這問題還來知乎問你不覺得丟臉么?

幹部,政府,公務員的臉都被你丟盡了……

哦對了,順便把女人的臉也丟了……


。。。這位題主,你想用備胎好歹把人家裝上吧,怎麼拿根繩往後保險杠上一拴就準備上路了?


題主從不好好避孕開始一步錯步步錯。懷孕早期會有什麼體質不適合打胎?確定不是想用孩子拴住前男友未果嗎?就算不打的話你自己的鍋自己背乖乖的做單親媽媽啊,為了自己可能的面子問題去把別人的家庭卷進來也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的。後面簍子被你越捅越大我一點也不覺得奇怪,死要面子的代價就是活受罪。

儘管答主應該省略了很多細節,但從頭到底也只能看到接盤俠在不斷的付出,甚至不惜和家人翻臉。而題主卻什麼妻子的義務都沒盡,一副「你付出是你願意的,我不喜歡你是沒辦法。」的樣子。最後乾脆分居,對方反悔之後開始瘋狂甩鍋說對方不仁不義不道德。


唯一可憐的是孩子。

首先你念念不忘前男友,為了父母面子找個人隨便嫁了,結了婚卻不履行妻子義務,嫌棄自己老公長的丑。自己老公為你買房置辦豪華婚禮時候覺得理所當然,公公來借錢被你一家回絕(話說你老公家條件為啥要跟你家借錢?)自私、雙標~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簡直印證了我一直以來堅信的話,凡是分個手尋死覓活的,一定要遠離!


本來想安慰題主…後來想想…還是算了…別把備胎這麼好的人給坑了…


看這描述,尼瑪了,大姐,我是女人我都看不下去了好嗎???你自己做的孽自己擔好嗎???拉別人來墊背你也怪不要臉的

你就是想給孩子找個名義上的爹,維護你那可憐可悲可恥的人生唄?

人家連便宜爹都做了,你卻不能給他實際的夫妻生活(不單單是發生性關係,是夫妻正常的婚姻生活)

你覺得他不配?覺得肯給他個虛名他就該感恩戴德了?當工具人就該有這種覺悟?妄想別的就是厚顏無恥出爾反爾???

至於你描述的那些他做的不好的事情,我覺得都是你活該啊好嗎???麻利的離婚吧,別什麼離婚大戰了,還嫌不夠丟人????非要鬧大了讓周圍人都知道你那點破事變成別人口中的八卦??

好的全讓你占著?壞的都跟你沒關係??你是這世界上唯一的小公主??瑪麗蘇文看多了吧??你這麼狗血的劇情,得多垃圾的小說才好意思這麼寫啊


一開始題主就是想給前男友的娃找個爸,完全沒有對你丈夫負過一點責任,一邊說著自己家怎麼怎麼地有錢,一邊又接受著所謂的丈夫的各種物質。兩個都是極品,好好處吧。可笑。


都挺奇葩的


你好,建議委託律師,積極應訴,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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