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韓國法律訴訟時效的問題?
01-21
韓國電影里總是犯罪超過15年,訴訟時效過了,犯罪分子就可以逍遙法外了,不得追究了,但是中國法律的話一旦立案是不收訴訟時效的限制的啊。 有誰懂韓國法的,分析一下,這樣很不公平啊。
最近在看韓劇《信號》關注了這個問題。
如今韓國現行的25年殺人犯罪公訴時效將被廢除,今後殺人犯罪案件將被永久追訴直到破案為止。2015年7月24日,韓國國會以199票贊成、0票反對、4票棄權通過了這一項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關於題主提到的問題,韓國之前的理由是:
1、在偵查緝拿犯罪分子期間,若因其犯罪證據在一定時間內無法偵查搜集到,該偵查期間犯罪分子東躲西藏的逃匿生活,也可視為對犯罪分子的變相懲罰,超出相應規定時限,對其犯罪行為不再追究。(資料來源:韓國廢除殺人犯罪25年公訴時效限制)2、對一個長期未解決案件過大的投入,會導致對現有的案件解決的警力不足,導致更多的未能解決的案件的增多,從而使這個問題更加嚴重。(來源:韓劇信號的第一集or第二集結尾專家在電視里的辯論)
我個人的理解:這是一個關於公平與正義的問題,不得不承認,現在社會的主流哲學思想是邊沁的功利主義,也就是:提倡追求最大幸福,意思是滿足最大多數人能得到的最多好處,相應地肯定會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但是這並非正義!
我不想評論對錯,只能說,現狀是我們大部分社會是遵從這種哲學的。
另外可延伸閱讀這個問題的答案 為什麼訴訟要有時效性? - 法律中國法律的話一旦立案是不收訴訟時效的限制的——&>中國法律也有訴論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最後這一種包含了殺人罪。也就是說,有些是罪惡深重、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影響巨大,對犯罪分子不追究不足以平民憤,所以規定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可以不受追訴時效期限的限制。但其前提條件是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刑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又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這一條規定實際上又將第87條形同虛設。即只有在犯罪嫌疑人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情況並不知情,也並未採取逃避偵查的行為時,才適用追訴時效。這種情況幾乎都不可能存在吧!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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