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清洗機器時因違規操作,導致兩根手指受損,請問如何定傷殘等級,以及賠付?
我廠一員工在工後清洗機器時,違規爬到機器上方,將手伸入機器口進行清洗,導致兩根手指受損,一根術後恢復良好,無影響,另一根傷到筋肉,使用不靈敏,我廠未追究員工責任,全額支付醫療費用近三萬元。現在員工要求進行傷殘定級並賠償,請問這達到幾級傷殘,我廠是否需要另外賠償,如果需要,要賠償多少?
員工手指骨均完好無損,且未與我廠簽訂勞動合同。補充,員工新來的,出事時未滿一個月,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簽訂合同。。
通過題目看,貴廠對勞動法了解不多。
第一,未與員工簽合同。這一條,建議貴廠趕緊想辦法補救吧。員工入職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支付兩倍工資。未簽勞動合同引起的勞動糾紛,在仲裁和司法實踐中,僱傭方基本沒有勝訴的可能性。通過題主描述,貴廠似乎覺得沒跟員工簽合同,就有希望規避應該承擔的責任,這既不道德,也不明智。
第二,貴廠是否依法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員工受傷時是否及時從社保部門備案?如果有,包括這三萬塊錢在內的醫療費用和傷殘認定以後產生的所有費用貴廠都不必承擔,你們給員工出個休息期間的基本工資就行了。
如果沒有,那麼上述費用由貴廠承擔。具體來說分為兩種情況:1,繳納工傷險但員工受傷後未及時備案的,醫療費用貴廠承擔,但傷殘鑒定之後的費用可以走工傷險;2,未繳納工傷險,那麼所有費用由貴廠承擔。
3,賠償金額。參見樓上答案,具體金額取決於傷殘定級。手指骨外觀完好,是傷殘定級的參考標準之一,但功能不健全,勢必會定傷殘。
4,員工違規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的,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必支付經濟補償。但違規操作並不影響工傷費用的承擔責任。
最後,從業多年,我深知各類企業尤其是人員密集型的工廠用人成本很高,社保費用能佔到30%,的確是不可承受之重。我很同情老闆,但國家稅收制度的不合理,代價不應由一個打工仔承擔。員工社保還是要買的,貴廠就當吃一塹長一智吧。鄙人深表同情,希望員工傷殘等級低點,祝貴廠順利。謝邀。
員工首先需要申請工傷認定,若認定為工傷,就應該按工傷賠償的程序走。按照題主的陳述,認定為工傷的可能性較大。
傷殘等級需要經過鑒定才能確定。賠償費用應當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如果題主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麼所有賠償款均由保險支付。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那麼賠償款由用人單位支付。
另外說一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員工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希望題主能夠與員工建立正規合法的用工關係。員工清洗機器時因違規操作,導致兩根手指受損,屬於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傷,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後,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範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真的真的很想吐槽題主。。。。。看了前面的答案,不是很全面,還是認真寫寫吧。
一、關於工傷認定。
工傷事故發生後,用人單位1個月內向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一個月內用人單位不提出的,勞動者可以向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所以不管用人單位你這邊提出還是不提出,勞動者都可以向人社局提出申請認定工傷。所以作為用人單位有兩個選擇,一是主動去幫勞動者申請認定工傷,二是等勞動者自己去申請認定工傷(當然你也可以拼一下人品萬一勞動者不想那麼麻煩或者根本不懂,但是用人單位的不主動作為是我們律師做工傷案件最主要的業務來源原因在此就謝謝你們這些這麼配合(我們律師)的用人單位了哦=w=。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主要分兩塊:一個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一個勞動者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傷的證明。
至於要什麼材料那就千奇百怪了,只要能證明以上兩個事實就可以了。黑字提醒一下用人單位,不要以為不跟勞動者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就無法證明跟你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了,我們這裡是社會主義國家,是工人領導的工農聯盟的社會主義制度,工人(認為是相對弱勢一方)都能在人社局這邊得到保護的,再怎麼不濟,材料怎麼不全,撐死也可以做個勞動關係仲裁,只要是在用人單位工作過的,基本是逃不掉的。二、勞動能力鑒定。
題中所講的「傷殘定級」「幾級傷殘」這個表述並不準確,工傷案件中應當叫做「勞動能力等級」,區分與一般的人身侵權的「傷殘等級」是不同的,不僅賠償的計算方式不同,定級的依據也不同,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對的,做法律的就是這麼死磕字眼和概念)。根據題主的描述不好確定勞動能力等級是多少,要看這個傷情對以後勞動能力的影響,像題主描述的情況,如果沒有骨折,撐死也就十級吧。十級的話,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工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個月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4個月工資,以上工資都是按月平均工資,題主不要以為傷者才工作不到1個月這樣就可以呵呵了,工傷條款裡面還有一條,但是發放的這些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於國有同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的60%,在廣州,這個60%是3200多!你以為啊!三、其他賠償。
做勞動能力鑒定的時候,人社局會一併做個醫療期的鑒定,這個醫療期也叫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勞動者的福利待遇是不能變的,以前怎麼發工資怎麼發福利,也要照發。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住院伙食補助,按當地的公務員因公出差的伙食補助標準/天x住院天數。
其他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康復費什麼的,就參考字面意思吧,都是要全額報銷的。四、關於工傷保險及社保。
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及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及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及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社保和工傷保險其實是幫用人單位分擔風險的,政府在虧本做的啊!想省這部分錢結果只會賠更多的錢。如果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這些賠償都是由社保基金來支付了,多好啊!(停工留薪期的福利待遇和治療期間護理費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還是由用人單位支付)醫保也要購買啊,勞動者非因公受傷(也就是說不是因為工作原因而受傷),單位如果依法幫勞動者買醫保的,勞動者就醫看病所花費的醫療費,應該由醫保報銷的比例,是需要用人單位承擔的!也就是說,舉個栗子,勞動者感冒發燒去看個病,花了400塊,本來用醫保是可以報銷80%的,勞動者是可以向你要回那320元的!(雖然現實中勞動者也不一定知道,但是萬一遇到勞動者受傷很重的情況下說不定會去諮詢律師啦,然後我們又有飯開了=w=)五、勞動合同和廠家損失。
勞動合同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簽訂!這個前面有答案說了我也不多說了,超過1個月沒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要支付雙倍工資最長不超過一年,而且超過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還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呵呵。廠家損失這塊,確實如前面答案提到,員工存在違規操作的情況下,導致廠家損失,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但是!所謂違規,你也一定要有"規"啊!規章制度是否制定的完善,是能否要求員工賠償之關鍵中的關鍵。所以,廠方啊,第一規章制度一定要制定的完善,第二,管理也要到位,什麼上產科科長部長之類的一定要管理到實處,不要讓員工出問題,第三就是一定要給員工做好培訓,強調不要違規操作。(就算是違規操作也算是工傷,所以還是得用人單位管理到位)好了最後賣個廣告,不想看的就跳過吧=w=。我們所除了接受工傷委託之外,還有幫用人單位做各種法律服務(協助做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事宜、各種人事法律風險控制、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審查、項目法律顧問等)讓用人單位炒人炒的放心,炒的舒心,炒的開心。不留手尾不留風險=w=。沒錢吃飯了,求送飯=w=一、工傷需要賠償除醫療費,造成傷殘的(喪失勞動能力)還需要支付各種補償金補償包括三種,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解除勞動關係的還需要付就業補助金二、傷殘等級需要找勞動局做勞動能力鑒定,依級別確定補償金——個人看法這個事協商比較好,因為廠里未簽勞動合同對廠里不利(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而且有足夠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三、各地工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補償金的具體計算標準不同,但大致如下10級傷殘的,傷殘補助和醫療補助為8個月工資(7+1),就業補助為4個月工資9級傷殘的,傷殘補助和醫療補助為11個月工資(9+2),就業補助為8個月工資四、先用工傷傷殘標準比對一下,或者找醫生朋友問問這種情況大致是幾級,再決定協商的內容(10級最輕、1級最重)10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6)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9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15)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節缺失;
17)一拇指指間關節僵直於功能位;
關於條款,上面知友都說得很清楚了,
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工傷傷殘鑒定,各地有指定地方的,千萬不要隨便找個醫生去 問,醫生都不一定知道。
手指受傷,工傷 比較照顧拇指跟食指,但是這個照顧也是有限度的,必須是 功能喪失。如果沒有離斷、骨折,級別應該不高,而且工傷傷殘鑒定可以重複三次,也就是說你們不滿意就申請重新鑒定去,搞不好有驚喜。
謝邀。1最直接的辦法是你們先去諮詢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局認定工傷的部門外加勞動仲裁院。他們才是最專業的。
從從事件上看,可以認定傷者與企業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並非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後才是勞動關係。如果傷者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無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很多企業在員工實習期或是試用期是不上其他商業保險的,出了事故()暫且叫事故當然要履行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企業拒不履行賠償責任的,傷者本人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企業賠經濟賠償另外,員工申請的工傷鑒定是鑒定不了的,因為員工無合同沒有社險繳費記錄也就認定不了工傷。那麼,員工在提請民事經濟賠償的同時要求進行傷殘鑒定,一般每個省市都會有專門的鑒定機構,人身傷害,其標準參照工傷保險執行可以要求法院委託相應的鑒定機構為員工進行人身傷害傷殘鑒定。如樓主所述的傷情,傷殘等級一般不會太高或鑒定機構不予鑒定。所以賠償數額無法確定,執行標準參照人身傷害損害標準執行。
用 工傷計算器算算
http://a.app.qq.com/o/simple.jsp?pkgname=com.lawyyouknow.injuries (二維碼自動識別)
遇到了和你差不多的事。家裡工人剛來一個禮拜,沒有來得及簽訂合同並上保險,就摔出顱骨骨折。在輾轉治療的過程中,發現對方有先天性腦積水,去年7月工人手術完成出院,醫生建議在家休息一個月,複查後無後遺症。總治療費用10萬(已由父親全部付清),後父親提出要給對方部分賠償,約5萬。對方拒絕,要求賠償30萬。我父親拒絕,在諮詢律師後表示願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昨日收到事故地法院傳票。要求到場選擇工傷鑒定機構。我們很擔心鑒定機構會放水(這事兒也不是少見)。因為在就醫過程中覺得原告一家人品有問題,不知道對方會放什麼大招。心塞。
推薦閱讀:
※群面必死怎麼辦啊?
※用人單位必須要為處於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保嗎?
※作為hr部門 在經費少的前提下有什麼好的方法給員工過生日?
※HRBP一天的工作內容是什麼?要點是什麼?產出是什麼?
※國內哪些公司 OKR 實行的比較好?具體是怎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