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為目的?
01-21
謝邀,如果年齡成年,你們相愛並且無論生活質量好與壞都有決心攜手同行,有能力自食其力,當然還是生下來最好。父母不同意當然也有他們的想法,建議理智的去好好談一談,畢竟不要了這個孩子很傷一個女人的身體。
我還沒有當父母,還不確定父母是怎麼想的。我有一個妹妹,她要是跟一個男的沒有結婚就懷孕了,我非揍死她不可。 就算再愛又怎麼樣啊,啥都沒有呢就敢生孩子,兩個人還沒到那一步吧。再說咱們的傳統未婚先孕,還是有一點點小尷尬(真實想法,我可是90後啊,父輩們更是)老姐我結婚這麼久了,一想要孩子就觸。我老公對我也是百依百順,不催。養孩子可不是演電視劇啊,那種「咱們給孩子起什麼名字啊」這種情節真是為了哄哄女孩子吧。父母不同意,也有道理。但是沒有照顧男方的感受,男方現在最應該做的是不是考慮犯法不犯法,是得到對方父母的認同啊。告訴他們:我有能力養他們,說的再明白點:不會讓姑娘和孩子吃苦的。我不是一個物質的人,也沒有過著大富大貴的生活。也理解當今男士的辛苦。可是,也得能夠生活啊。
如果這樣你就要反省一下你自身了,他們為什麼會打掉孩子?是你沒能力承擔??還是他們壓根就不看好你?或者根本就沒把你當回事?
肯定要努力把孩子生下來啊他 否則孩子最後保不住你們又要怪到女方頭上 到時候肯定各種難聽話 各種詆毀污衊 所以 這個孩子能不能生下來就看你了 希望你不要親手殺掉自己的骨肉
具體情況不太清楚,但是你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女兒未婚先孕,你的心理是什麼。這樣可能有助於你理解岳父母的行為。
婚都沒結,生個屁
想想你要的是什麼?
再想想你做的有沒有可能背道而馳?你的舉措對方會有什麼反應?出現什麼狀況,又該怎麼應對?
不利的情況下,如何才能把路理到需要的方向上?個人認為,在這件事上,你思考對方父母是不是犯法。完全無用功,只會激發更強烈的反對。即使法律一再強調婚姻必須自由,生育必須自主。甚至支持並給你強制執行。那又如何?原生家庭終歸是邁不過去的坎
無論如何,20多年的養育恩情,即使在現在看來無所謂,5年10年之後呢?這件事沒有處理好,即使你們私奔結婚生子了,始終是個不定時的炸彈。也許有天導火索就不小心引爆了。別想著怎麼討伐對方父母了。好好想想怎麼說服對方父母把女兒嫁給你。另外,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說的是處理家庭利益衝突,並不能像陌生人那樣,對是對錯是錯,你的是你的他的是他的。
最後私心的說一句,世上確實有很多奇葩父母,我們這裡給子女相親,要做的很重要的一件事是看對方父母,查對方家庭風評。從長遠婚姻的角度看,這,很重要。你們啥時候結婚啊
不算吧。這個感覺沒啥意思喵!難道不應該先爭取對方家長同意么?
不武力脅迫不違法。你沒拿到戶口本的話,也可以試試拿身份證去民政局問問,有什麼辦法。畢竟婚姻自由!
不算。下一題!知乎總給我推這種沒營養的提問,還是我沒有專註過的標籤,噁心死我了。我說的是知乎這個機制。
謝邀。法律層面不知道。但是不是你和岳父母之間有什麼過節,看看溝通改變吧。
你問問你爹媽為什麼生你,如果他答不上來,哈哈。
你是打算告他嗎?
如果只是言語相逼是不違法的。如果採取了武力脅迫,侵犯人生自由等手段才會構成違法。具體看你女友的父親"逼"的程度。
謝邀,先不談你女友爸媽逼她打孩子違法不違法,就問你,孩子生下來,你能不能養的活?要是養不活,你有什麼資格說人家父母?還有,你女友懷孕了,你不應該和你父母一起商量結婚的事情嘛?你得多不靠譜,能讓女方父母嫌棄你到這個地步?
女友?未婚先孕嗎?那你的誠意給你岳父看到了嗎?沒有就不怪你岳父叫她女兒打掉。就你的問題來看選擇權是你女友,她爸爸沒有權利那麼做。
就一位父親來說,他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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