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薪資的時候,HR要求提供我手裡的其他offer證明,這個合理嗎?
01-21
不太合理 先看看這方給出的薪資待遇怎麼樣 再說 我的意見是 聽從內心 肯定不想給呀
不合理。而且別家的office也不該拿出來給人看,尊重過其他用人單位沒?
你就說:「愛信不信」。
直接拒絕不要顧慮她的面子,一個有這樣奇葩HR的公司不去也不會是你的損失
這要是在澳洲,給人的感覺就是這個HR喝高了。。。
offer的具體內容一般是不能給人看的。說有其他offer也只是告訴HR,我可能值更多的錢,你們對我的能力判斷可能有偏差,你們或許可以再謹慎考察一下。並不是說我有其他offer,你就該給的多,我沒有,你就可以少給。我覺得正確的做法是找面試官再確認我的表現。
這個本來就不可能實現,什麼是offer證明,如果你是其他offer的公司hr,會開這個證明?
「我給你年薪1萬」「另一家公司給我1萬2,你來match他吧」「行,不過為了防止你蒙我,你把他的offer letter給我看一眼」「不行,這是隱私」「那我怎麼知道你有這個offer,年薪還是1萬吧」「另一家公司給我1萬2,你來match他吧」
...
從此進入死循環推薦閱讀:
※員工清洗機器時因違規操作,導致兩根手指受損,請問如何定傷殘等級,以及賠付?
※群面必死怎麼辦啊?
※用人單位必須要為處於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保嗎?
※作為hr部門 在經費少的前提下有什麼好的方法給員工過生日?
※HRBP一天的工作內容是什麼?要點是什麼?產出是什麼?
TAG:人力資源HR |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