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該如何入門?
法學入門是不是該從法理學開始?
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E·博登海默法律之門 (豆瓣)法理學問題 (豆瓣)此三本書,哪本更適合作為法學的入門讀物(本人非專業人士)?
謝邀
法學入門不該從法理學開始,實際上法學和法理學是關係非常薄弱的兩個學科。與其說法理學是法學的二級學科,倒不如說法理學是政治哲學下面的二級學科。所以LZ列的三本書都不適合入門,看完這三本書,雖然你可以對許多法律話題滔滔不絕的發表觀點,但是從專業的眼光看,仍然還是個外行。
就我個人的觀點,法律的入門是指學會用法學的思考方式看待一個生活中遭遇的具體問題,而要熟悉這種思考方式必須通過對部門法的學習。就我個人觀點,至少包含了對民法和刑法兩門部門法的學習。民法入門無非就是找王澤鑒、梁慧星這些人編的民法教科書來看,並且認認真真的思考教科書里給出的案例。至於刑法我自己學的很爛,其實也沒入門,就不多說了。
最後好奇問個問題,非專業人士為什麼要入法律的門,說實話沒有什麼用處啊。謝邀
不管是想學「法學」(理論路線)還是「法律」(實務路線),入門的方法是一樣的。
目前各高校法學專業的開課順序,基本都是從憲法、法理學、邏輯學等學科開起,然後才是刑法、民法、訴訟法之類的部門法。想來是領導們用心良苦,要讓大家秉承著抽象的法理學理念來學習具體的法律規則,從抽象到具體,當然深入淺出,不亦快哉。
但根據我的個人感受,這樣的模式也只是「看起來很美」,在實際中不見得是那麼回事兒。法理學又名法哲學,上來別的不說,先就跟你探討一下生命是什麼、人類社會的本質是什麼,一般人hold得住嗎?憲法什麼的也差不離,狂背一通什麼人民民主專政之類的東西,正所謂令人噁心的內容不一樣,但反胃燒心的感受是一致的。
但部門法就不一樣,就拿刑法來說,上來就可以先從強姦、猥褻、組織賣淫、拐賣婦女兒童這些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犯罪入手,即便是背書也不會那麼無聊。我們當年讀書的時候,男同學們對這些條文的熟稔簡直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複習司法考試的時候,司法考試的教材還專門在強姦罪這一節下面用一個方框專門突出了這麼一段話:
「拋棄掉對犯罪過程本身的興趣,專註於對犯罪構成的解讀,是學好本罪的關鍵。」——我才不會告訴你們這是韓友誼寫的。
回到正題。我個人認為,從法理學之類的抽象學科入門,難度頗大,而且極有可能學成公知。懷抱著對法哲學一知半解的認識,狂妄地認為自己才是社會的良心,凡是與自己意見相左的法律都是惡法,然後搖著惡法非法的大旗在中二的路上頭也不回地狂奔,拉都拉不住。
如果要我來制定一個法學教學方案的話,會這樣:
首先,從邏輯學學起。邏輯學學不好的話,恐怕連法律條文都解讀不了。
其次,學習民法總論和刑法,建立對法律體系的初步認知。
接下來,學習初級法理學,包括法學基本理論和立法法等總綱性質的法律。
再次,進入民法分則的學習,包括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
再次,訴訟法,包括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
再次,學習商事法,主要是公司法。也包括保險法、票據法之類。
再次,經濟法、行政法(含行政訴訟法)。
除此之外,視個人情況選修知識產權法、國際法(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憲法、進階法理學。
至於教材,用北大法學院本科生的授課教材即可。
最後再給個鏈接鎮樓:民商法實務書單(第七版)|高杉LEGAL去聽司考的講義、看教材。一遍一遍來。慢慢來。
謝邀~~
首先不知道您所謂的「入門」的含義,個人覺得所謂「法學」可以細分為三個層面,法學-法制-法律。三個詞看似類似含義確是不同的,同理對「入門」的理解也有不同的含義。1.理解法學理論,能夠用權利義務關係分析事情,理解自然法、分析實證主義、法社會等不同流派側重點。了解法的意義與價值,什麼是法的本質,法律在人類社會所起的作用,影響法律變化發展的因素,樹立法治觀念等————這些屬於「法學」層面。
2.了解法律制度結構,法律層級關係。各部門法之間所規範的範圍與分工。不同部門法的特點。以及普通法系與大陸法系的不同特點,主要國家法制特點。什麼是習慣法什麼是成文法,哪個是封建法哪個是教會法,中外法制發展變化歷程。以及歷史上法律制度的幾次突破性發展。——這些屬於「法制」層面。
3.法律名詞解釋,法律概念解釋,能夠讀懂條文,能夠理解條文。能夠做基本的法律檢索,知道遇到問題可以在哪些法律文件上得到答案。熟悉一些常用的法律規定,做到知法懂法。——這些屬於「法律」層面。
可以很明顯感覺出來,不同層面的「法學」所側重的點是不同的,不知道您所希望的是哪個方向,所以希望您確定您想努力的方向才能得到正確的建議。
但是無論以上哪個方向,法理學都絕對不是很好的切入點!
法理學研究範圍極廣,寬泛來說上面三個層面都涵蓋於法理學之中,但是嚴格來講又都不全是法理學主要關注的問題。
個人感覺法理學是哲學+政治學+倫理學,法學最早是依附於哲學神學而存在的,後來發展中逐漸分離出去,法理學類似於脫離母體後的嬰兒未剪斷的臍帶。。。。。
也可以理解為法學與哲學的交叉學科但還是更接近於哲學的。。。。。所以:都不推薦!要法學入門請直接參加司法考試,考完你就算入門了。
法理學你要系統學習那基本上是另外一門學科,所以看看通俗的憲政法治類讀物就可以了。如果只是感興趣,建議還是閱讀一些輕鬆、科普性質的法律讀物,比如林達系列、西窗法雨、斑馬線上的中國、法律後面的故事之類的隨筆,今日說法系列叢書等,再看看美國、香港律政劇。
如果是想系統地學習法學,那就要耐得煩、吃得苦、霸得蠻來啃晦澀的專業術語和厚重的大部頭。
入門,當然還是推薦教材。國外的譯本不建議作為初入門的研讀書籍,一來翻譯腔比較濃厚,難以讀懂;二來外文譯本對讀者的法學基礎還是有要求。
首先是法理學,但是建議通讀一遍,有個大概印象即可。推薦法律出版社張文顯的《法理學》我認為還是不錯的,沒有北大紅皮書那版的刻板和濃厚的意識形態。作為入門法理讀物或者部門法學習中的工具書還是不錯的。看完一本部門法教材,回過頭翻開法理學教材的目錄會豁然開朗很多。
然後就是從你感興趣的部門法開始學習。@高杉峻 的 從事中國民商事法律實務,有哪些書值得一看?經過多次修改的這張書單很全。教材著重推薦法律出版社的《民法原論》,裡面既有基本的入門概念也有適當的拓展論述,通讀下來,基本的民法學框架應該是能搭成。
補充網站 東方法眼網──專業法律諮詢與法律知識網站基本框架之外,研讀法律方法論方面的書籍是非常有必要的。葛洪義的《法律方法講義》是一般性的,沈志先的《法律方法論》是從法官角度來寫的。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加油!法學初學者
直接看《法理學》可能過於抽象,乏味建議最開始從簡單入手,培養自信和興趣建議啟蒙書↙
或者 看簡單一點的法理學↙【培養法學興趣】↙以下是我本科學習法學的順序(學校安排的課程;法科生系統學習)。
法學導論(法學入門類書籍,一本就夠了 大概看一下)
憲法(又叫做「閑法」法律事務基本用不上,但是還是要一本憲法沒翻一翻了解我國的法律 精神,原則)
民法總論,民法分論,然後看民事訴訟法;
商法;
三國(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
刑法和刑事訴訟;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
經濟法
最後看法理學(比較抽象)
ps:學習方法:1.按照上面的順序學習
2.實體法結合程序法3.認識優秀的法學教授或者法科生,不懂就去問,這樣才是節約時間
4.學習法學教材請不要吝嗇,一定要準備相應的法條參考(結合國家經濟 社會 形勢政策 反思法律為什麼這麼規定)
5.每一個本科生都知道 啥專業都是要踏實的自學。要主動去安排自己的學習規劃
初學法學者 ,法學進階 和 對 法學感興趣的夥伴
可以參考上面的圖片,那是最全面的法學經典(非教材)幾乎老師推薦的經典都有, 具體請自己看圖片。大家可以參考書目自己去購買紙質書我自己的如上圖全是電子版,是可以分享給大家的,需要的點我頭像自行找我聯繫方式要,感覺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或贈送你法學書籍資源的夥伴請點個贊,謝謝!
法學初學者,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留言給我,我看到後認真給各位同學答疑解惑。謝邀。記得大一上法理課聽了一學期都不知道講了啥,就記得金牌律師很好看。學完刑法民法再去聽同一個老師的課,才知道,哦,你在講規則是如何發展的啊。所以我覺得還是從小案例開始吧,可以看看美國憲政25個大案,有的寫得還蠻熱血。再看看你感興趣的案子比如辛普森案,林達先生寫得很詳細。中國的案子很多你感興趣的方面。多看看案例再去理解理想國啊,政府論啊感覺還是有用的。法理的確很重要,但是因為晦澀所以很容易磨滅興趣,還是從好玩的開始吧。再靜下心來看政治哲學一些的書更加好理解。
祝不要走我們的彎路啊。
法理學你就看,別指望看明白,懵懵懂懂看完就行,等學完幾個部門法回來再看一遍,那時候大概就懂了。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人來說,那三本書都不推薦作為入門書來讀。其次不贊同高票答案關於法理學同法學關係薄弱的說法,其分析在我看來只能算做法理學同法律職業相關性不大的依據,而且就算是實務人士也普遍認同有法理學基礎更好。但是法理學的確是一門偏哲學,偏思辨的學科,與具體部門法並非簡單的原理與應用的關係。最後,如果對法理學有興趣,可以從網易公開課:公正,該如何是好 這個哈佛大學公開課開始,然後讀一些法律史的導讀性讀物,了解一下各種法學流派的歷史淵源與發展,知道現代法學的發展動向。然後可以深入的學習一部部門法,比如民法。博登海默的那本書的確經典,但是對外行來說太晦澀。
謝邀
打算自考還是業餘學學自考的話參考下之前的回答(不會附鏈接。。。 過程差不多也是民法、訴訟、合同商法、刑法、法理這樣,教材需要買指定教材)
業餘學的話,一是教材,二是偏學術的書。
上面說的那三本,《法哲學和法律方法》、《法律大全》對初學者來說都不太適合,一是書厚二是學術性強,第三本書不曉得。建議幾本入門時可以看看增加一些法律感覺的書:
《法律稻草人》,法律人的隨筆,有可能能夠增加點對法律的認識或感覺;《法律文化三人談》,法律人關於法律文化的交流會式的探討,輕鬆易懂;《法制及其本土資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基礎書;近距離看美國一系列的四本《歷史深處憂慮》《總統是靠不住的》《我也有個夢想》《如彗星划過夜空》,偏法律思想史,但寫的不像其他學術類的整篇都是舉例、分析、得出結論,有些跟看小說一樣,讀起來比較輕鬆,又能增加對法律的認識;《法律的尷尬》,刑事法律規定和現實之間的對比,偏實務或隨筆或列舉現狀;《濃縮法學》,非常基礎入門的對法律的簡介;之後再看《論法的精神》,搭著《社會契約論》一塊法律本身的各種概念、定義不難,很淺顯,跟數學等專業來比就是淺水窪和深水井的區別;法律難在不同的概念和定義之間都有聯繫,想把這個概念弄明白了需要先把另一個定義理解了,而理解另一個定義需要弄清楚更遠的一個概念,弄清這些東西需要時間;比如刑法上的盜竊罪,就是簡單的一句『以平和的方式改變佔有,建立新的支配關係』,不過要弄清『佔有』的含義需要看民法中的物權法,而是屬於』佔有"還是"遺失物"需要從"體素心素"來分析,"體素心素"好像是本科水平不需要學的,要把這一串的東西弄清楚了,不需要高智商,只需要時間,需要閱讀和理解
不建議從法理開始學,都是非常抽象的東西。可以先民法,在民訴,有點感覺,概念容易理解就合同法、公司法,更熟悉就刑法,最後法理,或者之前感覺不錯也可以摻著看看法理但不要以看懂為目的你會為一個詞理解不了而糾結死,萬幸沒死之後到你能看懂法理餓時候你又會為之前那個詞這麼容易理解而糾結的想死
教材可以網上找司法考試培訓課件,找基礎班的
最主要是要有環境,我當時是定了一個季度法制日報,天天逼著看,走哪都拿本跟法律有關的書,坐下就翻開,看不進去就沖著書愣神;不看也拿著,愣神也翻開果斷先從部門法案例開始呀,相信俺,槽點百出、群眾喜聞樂見的民刑奇葩案例會把題主帶入一個奇妙的次元的,題主再也不用為法學的枯燥頭痛了。 什麼法條啊法理啊,初學者沒必要一上來就又背又啃的,對自己的牙不好,對胃口也不好。 在題主一邊用小手護著即將笑掉的大門牙,一邊用森命尋找案例中的槽點笑點時,或者一邊用擦完鼻涕的紙巾擦淚,捧著自己的玻璃心感嘆甲乙丙丁時運不濟命途多舛時,好奇心會指引你另一隻小手去翻法理法條,弄明白法官為什麼會「輕判」那個惡棍,又為什麼不「同情」那個可憐的人。 故事看多了,故事後面隱藏的一些法理與法條自然會浮出水面。這比單純啃法理背法條效果好的多。這時候如果題主已經不滿足於對法學感興趣,而是要以之為業時,那就果斷準備司考吧。在你做司考真題的時候你會驚奇的發現,尼瑪啊,甲乙丙丁這幾個逗比又粗線了,司考也不是那麼無聊么,然後,題主就走上了法律的不歸路,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好慚愧作為一個法學本科畢業相關工作從事兩年的法學「專業」人,這三本書我只能算讀過半本——法的門前 (豆瓣),是法律之門刪繁就簡的精編版。
題主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我想首先要弄清「入門」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
1、如果「入門」指的是對日常生活中出現的法律問題能夠瞭然於心,能夠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說白點就是和人吵架的時候能理直氣壯些嗎?如果是這樣,可以看一下這個問題普通人應該知道哪些法律常識?然後看看書店裡實用的工具書,類似於什麼什麼幾百問什麼什麼小竅門之類。
2、如果「入門」指的是你對「法」而非「法律」感興趣,那麼可以從法理學開始。
若有十分堅實的閱讀功底(文史哲精通之類),當然建議看法學原典;
若只是平常水準,上述三本書估計都讀不進去也讀不懂,上面有很多知友推薦了平易近人又有趣的書。尋找法律的印跡 (豆瓣)我也推一下這本。想系統學習的話,個人覺得舒國瀅的法理學不錯。
樓上的其實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作為三本書都不得不去看一遍的苦逼法學生告你,這三本真的都很難懂很難看,特別是第一本簡直喪心病狂!如果你只是喜歡想了解一下法律的話,其實多看看電視節目如《今日說法》之流的,又可以幫助大家了解一下法律常識也可以多看看別人有多苦,其實你過的很好。如果真想認真學習就報個自考的班吧,一堆大學的法學院都在開......知乎新手,法學新生路過....
可以先看看《波斯人信札》,既可當入門讀物,又可以深入後回味。
法理學不建議入門,雖然在幾乎所有的法學院,法理學,或者閹割版的法理學原理都作為大一第一學期課程。就算入門,法理學階梯也遠勝於博登海莫。
法理學可以給你建立一個完整的法學邏輯。也就是說,法理學學懂了,就算你「法學入門」達到了,但是這對於大部分,或者說幾乎新手,都如同一躍跳上6層樓。
如果沒有時間,其實沒必要,就算是經過4年正規培訓的法學生,也並不是全部都能夠「入門」。如果有時間,可以先從中國法(而不是外國法),現在法(相對於歷史法),實體法(相對於程序法),刑法(而不是民法或者行政法社會法)入手。理由:中國法,現代法,獲取難度小,論述多,交流容易。不需要進圈子。
刑法因為接觸較多,行政法因為與生活關係小,又散亂,實體法和程序法混雜。民法則過於大部頭,民法通則太過簡略。刑法相對爭議區域也是比較小的。分論可以不看,看總論就行。能夠通過總論,對照分論就可以了。等你能夠用三要素或者四要素的方式,看待一個刑法相關的問題,知道沒有具體條文時候如何適用法律原則,就算刑法入門。用任何一本刑法學總論教程均可。等你刑法入門了,自己就找到新路。一入法理深似海,自然法學和實證法學派的鬥爭,其複雜程度也許只比歷史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爭辯簡單一點點。
不推薦書目,因為你想看到月亮,我可以在任何地方,用各種手勢指向月亮。如果你過分沉迷於手,就會忽視月亮本身。09年司考分數挺高。既然邀請了,就分享一下哈。現在回過頭看,中國的法律理論,主要是植根於大陸法系而發展起來的,而後,合同法等開始借鑒了部分英美法系的成文法。法學入門,關鍵不在於法理學,因為我個人認為法理學是基於民法學而發展起來的。因此,大一學生除了學英語、法理學和憲法學外,最應該讀民法總論,首推梁慧星教授的《民法總論》,如果覺得不枯燥的話,還可以看看最高院的案例集,隨便翻翻就好。大二開始,一般的高校可以考四六級了,那就學好英語吧。其次,就要好好學習民法和刑法,民法主要閱讀合同法的一些論述,如韓世遠的《合同法總論》;刑法可以看看張明楷的《刑法學》,總論通了,分論就會變得簡單很多。大三開始,我覺得要考慮自己的職業規划了,喜歡法律的,是考慮進檢察院法院還是做律師,但只要是法律職業,都要考司法考試,這個時候,最好還是開始複習司法考試,做大量的真題,看法條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感覺法律不適合自己,我建議可以考慮讀研轉專業;如果覺得法律還行,但是不想做律師不想進檢法的,還是建議考司考,同時可以考慮讀研,在研究生期間考CFA或CPA,畢業後做複合型人才,一般的選擇是券商。大四的話,基本塵埃落定,沒啥可以說了。部分人可能認為王澤鑒的「天龍八部」很重要,但是,我感覺如果只是本科生就沒必要深究,一方面台灣的法律制度和中國的略有不同;另一方面,你對王澤鑒大師的理論再了解,也無助於提高自身迎合社會功利化要求的能力。真要看,可以留在研究生階段或者工作的閑暇階段再看。
什麼是「法學」的「入門」?
有了興趣,知道了一些現行法律法規,都不能稱得上「入門」。興趣是會被時間磨滅的,法律法規是會修訂更改的。「入門」是指學習能進入門徑,找到了求知的入口。 一個勤奮的人通過自學是足以通過司法考試的,稱得上熟悉我國現行法律。但如果是真正想要學「法學」,首先你必須有個人教。正如許多知友所說的,書籍不由淺入深地看會很痛苦,那麼誰會告訴你什麼是淺什麼是深?老師。師傅領進門,再看個人的修行。教我法理學導論的老師很有范,上課總戴副墨鏡,長相酷似陳-光-誠。他不按法導的教科書講(個人意見:一個非法學專業的人看《法理學導論》的教材,實在不會有太多興趣和收穫),會自己印閱讀資料,講奧斯丁、富勒、哈特、凱爾森。雖然他的冷艷高貴會讓我每次提問都有極大的智性恥辱,但我知道了該讀什麼,什麼該讀。題主列出了三本書。但一個好的老師像一張寫滿讀書筆記的書單。-------------------------------關於三本書的分割線-------------------------------------------
以上三本書我只看過一本《法律之門》,並且它完全和其他兩本沒有關係。這是一本馬薩諸塞大學文科法律研究系的老師編著的法學教材。據其書中的《為中文版序》中稱,「我們將本書建立在這樣一個預設的教育前提下:法律,只有透過跨學科的鏡片,才能得到最好的理解。」可以看出本書力求的跨學科的全面。
全書依賴於「蘇格拉底教學法」(美國法學教育的典型教學方式),通過案例來討論學習。對初學者來說這種教學法見仁見智,但總體比較要求讀者的思辨。本書第八版共874頁,我剛看到一百出頭。總的來說美國得很典型,稱得上是美國法學教育的入門之作,但不會是中國法學教育的。就法理學而言,一直推薦的是北大強世功的《法律的現代性劇場:富勒與哈特論戰》。短小精要,以自然法與法律實證主義的兩位代表人物論戰為中心,可讀性還是較好的。
以上,好像跑題了,待補充不太知道為啥去看美國人寫的法理學啦。
法學入門的方法有很多(因為門太多),也很難找到一種思維模式來統領對所有部門法學的理解,各個法系的方法論也有很大差異。從法理開始的好處在於,先不需要懂那麼多具體的法律條文,而對一些和法律相關的問題有些概念。之所以說是「和法律相關的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是因為法理學並不旨在解決具體的法律問題,而是有諸多支和學派,有的關注法律推理、裁判理論等,有的討論法作為一個體系的特徵。感覺法理學這詞已經成為一個umbrella term包含政治理論、分析哲學、法教義學、社會理論等各類視角(當然我並不知道法理學的版圖究竟能延伸到哪以及學界目前確切在何種意義上定義法理學),所以」該不該從法理學開始」或許要進一步限定成「從哪類法理學開始」。但也偏啦!原因在於法理學本身是不是法學分支呀,是哲學呀(貌似考夫曼說的???)當然,如果你說,我想對大陸法系的法律解釋適用的方法有大致了解,那拉倫茲的《法學方法論》是不錯的選擇!前面幾章的理論介紹有點晦澀,可以大體翻下直接從第三章開始,之後回來看前兩章。這本書也會讓你民法功底大增。總之,法理學本身就是一個領域,如果想入法理的門,第一本作為英美法哲學傳統的梳理還行,內容很泛沒必要每章都看,挑感興趣的章節看看(曾試著看後來基本睡著,論證很少比較無趣),第三本是問題分析導向的而非偏重於描述,內容更有趣學術價值也更高(Posner 顯然更厲害)。第二本入美國法之門蠻好的(大致知道美國法的方法),不認為對中國法以及經典的法理學問題有太大幫助。
所以先想下想入哪個門。為啥學法?做實務還是學術?想學哪個部門法? 是更想知道這領域的法律適用的具體問題還是基礎理論?一旦有具體的目標,慢慢看具體領域的經典教科書,專著,期刊文章就很快入門了。
不建議初學者,尤其是非法學專業的人一上來就讀這幾本書。
雖然博登海默的那本書被稱為入門必讀,但我個人覺得,讀不完這本書,你就會放棄進入法理學大門的念頭。畢竟是西方人寫的,讀來本來就漢語的感覺不一樣,而且他是一本教科書式的著作,重在簡介,讀起來會很晦澀且沒有什麼吸引力。
要是我給當年的自己推薦入門讀物的話,我可能會推薦馮象、劉星、朱蘇力、徐忠明這些人的作品,例如《木腿正義》、《西窗法雨》等書,比較淺顯,也更容易提起一個人了解法理學的興趣。
我個人是比較喜歡朱蘇力老師的,有人說他寫的東西太白話,很簡單。但其實我覺得,能把複雜的道理講明白,讓一個法學門外漢也能讀得懂,其實對學術功底的要求還蠻高的。
來自一個法理學學姐的建議,祝你在法理學的道路上走得···更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