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和不可證偽的區別在哪?

外行提問求打擊(。_。)


謝邀。

其實我也是外行。就我所知說一下吧。

如果這裡的辯證法,是指中國大陸語境下的『辯證法』及其應用,那麼跟『不可證偽』的確有些關係。知乎也有類似問題: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可證偽嗎?我們應該如何理性地看待該學說?

不過兩者的區別依舊是明顯的。

先貼上知乎有關問題:

如何理解「不可證偽」?

怎麼正確理解「辯證法」?

再轉載一篇老文:《辯證法和放屁》轉貼一篇極優秀的文章――「辯證法與放屁」,但我認為它的題目更應該叫「辯證法與經院哲學」

以下是個人理解

辯證法:主要是針對客觀存在的物質、物理過程、社會現象等等;是一套看待事物的方式,可是在中國大陸它變成了一套詭辯說辭。本來只是描述事物的過程、本質、內外關係,並不含有價值判斷。但是在中國大陸,被夾帶價值判斷。其實夾帶價值判斷也不一定錯,人總要有『三觀』,主要是某些人的價值判斷太噁心。

不可證偽:主要是用來形容理論,是針對解釋事物的說法的說法。但說一個理論是『不可證偽』的時候,往往就說明這個理論不太對勁。因為要證明一個理論錯誤,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舉反例,哪怕只是思維實驗上的反例。舉不出反例,我們就暫且認為:恩,現在看來這個理論正確。所以當我們設想:『平面越光滑,東西劃得越遠。無限光滑,東西就不會停下。』雖然不可能存在0摩擦的無限光滑平面,可它就從邏輯上推翻了『東西運動需要力的持續作用』這一理論。更複雜一點的,還有一重一輕的兩個球綁在一起,下落時間會是怎麼樣。

所以辯證法和不可證偽的區別就是:一個是思維框架。一個是形容理論的概念。

那辯證法是可以證偽的嗎?——我覺得這個問題就像是在問:可以測量思維的重量嗎?

如前所述,辯證法是一套看待事物的方式。請注意,看待事物的方式不代表理論。看待事物的方式會產生一系列內在邏輯相似的理論,但是它本身是不是理論?我覺得應該不能算是。

那不可證偽是用來形容理論的,可是辯證法不是理論,所以就不能說它。

但是,用辯證法或中國史辯證法的得出的一套說辭、價值判斷,是可以試著用『不可證偽』去定義的。怎麼說呢……?

比如你說A和B存在矛盾辯證統一的關係。然後又指出具體對應到哪些具體物質上。那這個就可以證偽了。如果你只說AB辯證統一,可是沒有具體可以對應的物質,那就不可證偽。

從某一角度說,辯證法的確是不可證偽的。但是——我更傾向於認為:它本來就無所謂真偽。因為它是一個架子,一個思維套路,跟要實際描述現實、預測現實、控制現實的一般理論不同。比如『精神分析』是不可證偽的,但它有具體對應的現實現象——人的行為,感受,潛在的心理活動。但辨證方法——它就只是辯證法,在運用它對某一事物形成一套說辭或理論之前,它就是一個空架子,所以無所謂真偽。

在中國辯證法和不可證偽的關係就是:通過辯證法推導出來的理論、說辭、價值判斷,往往是不可證偽的——在社會、政治等方面。

例如,用辯證法的思路說:中國國情決定了XX黨的存在,XX黨又反過來影響中國國情。中國國情有好有壞,XX黨也有好有壞。中國國情和XX黨的好壞優劣之處,是辯證統一存在的,不可分割。

乍一看,好像沒啥問題,除了讓人覺得噁心,好像在為現狀做辯護。但在仔細一想,這套說辭幾乎無法實證其正確或錯誤。因為歷史不能重複。那麼從邏輯上,能否推翻它呢?是否能夠通過類似思維實驗的方式將其『證偽』——就像慣性、自由落體的思維實驗那樣。也很難辦。因為針對每個社會、政治問題,都會有一大堆的概念、事例,每個概念和事例幾乎都可以用辯證法再去搞出一套說辭。那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到底社會、政治、歷史的走向是什麼?這需要根據已有的資料去具體分析,問題就在於,對於過往資料的看法、分析角度根本沒有共識。它不像『慣性』『自由落體』那樣直接明了簡單——哪怕是慣性、自由落體等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在特定歷史時期內都被政治強姦呢。

歷史、政治、社會科學——那就更不說了。所以自然科學領域內,那種採用思維實驗的證偽方式,應該是不可能應用到前者的語境中的。或者說,極其困難。裡面夾雜了太多情緒、立場。

私以為:其實辯證法本身問題不大,不可證偽也是個好概念。但問題是,在中國大陸,乃至在世界範圍內——總有人濫用、錯用它們。

你要說A有利有弊,沒錯,但你不能岔開話題,甚至盲目樂觀、搶過話筒說:『別想其他模式了,沒用,都是有利有弊。』我靠,那到底什麼是利,什麼是弊?——這些傢伙的問題就在於,一開始他就認定自己對利弊的定義是正確的——可實際上呢?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但是天地也不惡。可是我們身為人,不能妄自用一種上帝視角看待世界,尤其是人類社會。你喜歡上帝視角,可以,那你就別參合。可有些人偏偏一副上帝視角的姿態、口吻,但做起事情來那個立場偏向無比明顯。說他缺點,他就打太極拳:『對錯都是相對的,辯證的。』做事的時候倒痛快無比:『這個對,那個錯,這個行,那個不行。』強姦犯自我辯護:『不都是性交么,一樣的;各有利弊。』可當他自己被爆菊,你說他還能這麼『辯證統一』嗎?

扯遠了。不扯了。


辯證法簡單地說是從正反兩個方面去證明。要說明白什麼叫不可證偽,那先得說一下什麼叫可證偽。可證偽不是說可以被證明是錯的,而是說該命題/理論可以被從外部來進行論證的,而不是只能自己證明自己。例如五行生剋,就是典型的只能自我論證的,只要你信,那就是真到不能再真的真理。你自己證明自己,且不能從外部來證明,這就是不可證偽!

那麼答案是:這兩者根本不是一回事,沒法比較


審視卡爾·波普》:

作者:馬丁·加德納(Martin Gardner) 編譯:太蔟

「卡爾·波普爵士,撒了個彌天大謊,當他向世界吹牛,他單槍匹馬,把魯道夫·卡爾納普推下了維也納學圈的王座。」——打油詩,Armand T. Ringer

去世於1994年的卡爾·波普爵士,生前被認為是繼羅素之後的最偉大的科學哲學家。的確,他是位享譽世界的哲學家。今天,他在科學哲學家中的跟隨者日漸稀少,因為他們相信波普身上巨大的光環極大程度上是吹出來的。我站在他們這邊。我相信波普的聲譽基本是建立在他把一些常識用新奇的語言重新表述出來的持久但誤入歧途的努力——這種新奇現在變得越來越過時。讓我們考慮一下波普最著名的主張:科學不是通過「歸納」前進(即通過發現證實一個猜想的案例),而是通過對大膽、高風險猜想的證偽前進。他辯道,證實太慢而且從來就不確定。與此成鮮明對比的,證偽則乾脆利落。再者,(他認為)證偽才是科學方法的核心。

關於證偽的一個大家都熟悉的例子,是關於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這個論斷。每次發現一個新的黑烏鴉,當然都是對這個論斷的一個確證,但總有突然冒出來個非黑烏鴉的那個可能性。一旦非黑烏鴉露了頭,這個論斷馬上就失效。波普強調,一個猜想通過證偽測試的次數越多,它的「確證」(corroboration)就越大,儘管這個「確證」是不確定的,而且無法用概率量度。波普的批評者堅持認為,這個所謂的「確證」實際上就是歸納的一種形式,波普所做的,不過是把從前門趕走的「歸納」換了個名字,從後門又放了進來。休謨有個著名問題「歸納怎樣才能立住腳?」波普回答,不可能,因為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歸納」!

對波普這個驚世駭俗的主張,有許多反對的聲音。一個聲音是,在科學中,尋找證實的次數遠多於尋求證偽的次數。天文學家尋找火星上有水的跡象。他們不會認為他們是在努力證偽「火星上從來無水」這個猜想。

證偽完全可以象證實一樣模糊和困難。愛因斯坦的第一個宇宙模型包含了一個與亞里士多德模型一樣靜態不變的宇宙。不幸的是,太陽的重力會使這個宇宙不穩定——它會坍縮。為了避免這一點,愛因斯坦憑空提出了個大膽的猜想——在原子形成前,宇宙有一股神秘的無法探測到的被他稱為「宇宙常數」的斥力。當人們發現宇宙在膨脹後,愛因斯坦認為他的猜想被證偽了。他稱這事為「我一生最大的失誤。」今天,他的這個猜想殺了個回馬槍,被用來作為解釋宇宙為什麼比它應該膨脹得更快的理論之一。天文學家並沒試圖去證偽它,而是在試圖證實它。

錯誤的觀察可能帶來證偽。一個聲稱自己看見一隻白色烏鴉的人可能搞錯了,甚至在撒謊。只要持續觀察到黑色烏鴉,結果有兩種解釋,或是對「所有烏鴉都是黑的」猜想的進一步確證,或是對「有些烏鴉不是黑的」猜想的進一步否證。波普認識到——但卻輕描淡寫一帶而過——對一個猜想的每次證偽,同時又是對這個猜想的反命題的證實;對一個猜想的每次證實同時又是對反命題的證偽。

想想眼下的一個假說:有一個叫希格斯場的量子場,裡面有量子化的粒子。如果某天一個高能對撞機里發現了希格斯粒子,這將證實希格斯場存在的猜想。與此同時,這結果將證偽一些一流物理學家(比如牛津的羅傑·彭羅斯)認為沒有希格斯場的假說。

對科學家及波普粉絲之外的哲學家而言,科學主要靠歸納(即證實)前進,否證(證偽)也用,但比起前者次數要稀少。科學的語言幾乎一直是歸納的語言。如果波普賭某匹馬會贏,而該馬真地勝出,你可能不會聽到他高喊:「太棒了!我的馬沒輸!」

天文學家們發現繞遙遠的恆星轉的行星一個比一個小。這肯定是太空中可能有地球大小的行星的歸納性證據。我們為什麼非得繞著圈子說,隨著越來越小的新行星的發現,「在太陽系外無小行星」的猜想在被逐漸證偽?何必用右手撓左耳呢?天文學家在尋找小行星。就像物理學家沒在試圖證偽希格斯場不存在的猜想一樣,他們也不是在試圖證偽什麼理論。科學家們很少花時間證偽。他們是歸納派,在尋找正面的確證。

當下物理學界最不著邊際的猜想就是超弦理論。這理論猜測,所有基本粒子都是具有強抗張力的極小環的不同振動模式。沒人觀測到過超弦,但這理論有很強的解釋力。比如,引力就可以是一個超弦的最簡單的振動模式。象預測一樣,解釋也是歸納法的一個重要方面。比如相對論,除了做出一堆成功的預測外,它還解釋了以前令人費解的數據。量子力學也是如此。在這兩個領域(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研究者用的就是經典的歸納法。沒幾個物理學者會說他們在尋找證偽超弦理論的方法。與此相反,他們在尋找確證。哥倫比亞大學的著名科學哲學家Ernest Nagel在《重溫目的論,科學史及哲學的其它文章》(1979)中總結道:「[波普的]對證偽之角色的想法……是一種對科學過程的近乎卡通化的過度簡化。」

對波普而言,被他的主要對手卡爾納普稱為「確認度」(degree of confirmation)——一個猜想和所有相關證據的一種邏輯關係——的東西是一個無用的概念。如我在前面所說的,波普用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叫做「確證」(corroboration)的概念——一個理論過了越多的試圖證偽它的檢驗,它的「確證」就越增加。這就像有人說,演繹法不存在,但一些命題當然可以邏輯地導致其它命題。讓我們對演繹發明個新詞吧,比如說「有根據的引申」(justified inference)。實際上,波普與卡爾納普及其他歸納主義者並無本質區別,他不過是把他們的觀點用奇怪啰嗦的術語重新表述出來而已。

說句波普的好話。就像羅素及幾乎所有哲學家、科學家和平頭百姓一樣,波普是個徹底的現實主義者——「現實」在這裡指的是,他相信,儘管有著複雜精緻和美麗的數學結構,宇宙是「外在」的、獨立於我們微不足道的思維;無論如何,科學法則與隨時間地點變化的交通規則和時尚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對今日社會建構主義者和後現代主義者(他們中的絕大部分是對科學幾乎一無所知的法國或美國文學教授)的瘋痴觀點,波普會和羅素一樣驚駭不已。

對哲學史不熟的學者們經常把一件功勞歸到波普身上,那功勞就是首先指出,不象數學和邏輯,科學永遠不會絕對確定。科學總是可以修正的,也是一直被修正的。這就是被美國哲學家皮爾斯稱為科學「可誤論」(fallibilism)的觀點。這觀點實際上可以上溯到古希臘懷疑論者,而且被後來幾乎所有的思想家不言而喻地繼承著。

在《量子理論和物理學的分裂》(1982)一文中,波普用了大篇幅為他的概率「傾向理論」(propensity theory)辯護。按波普的傾向論,一個毫無瑕疵的骰子被擲後,對六面的每一面有著同樣概率的傾向;被測量的基本粒子,有特定概率的傾向獲得諸如位置、動量、自旋之類的性質。這裡,波普又玩起了文字遊戲,用一個新詞把常規辭彙就能描述得更好的東西又命名了一遍。

依我看來,波普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也是他最著名的著作,是兩集的《開放社會和它的敵人》(1945)。這本書的主題——開放的民主社會遠遠優於封閉的集權社會(此處刪去數字)——並不新鮮,但波普用強有力的說理和淵博的學識辯護了它。在後期的著作里,波普向被他稱為「歷史相對主義」(historicism,即相信有可以預言人類未來的歷史發展法則)的思想發起了進攻。波普辯論道:未來不可預測,因為我們有自由意志。像詹姆斯一樣,波普是個非決定論者,認為歷史不過是一系列不可預知的事件。在後期,他喜歡將他所謂的三個「世界」區分開來——外部的物理宇宙、內部的思維世界以及文化世界。像卡爾納普及其他維也納學圈的成員一樣,他對上帝或來世不感興趣。

波普於1902年生於維也納,並在那裡接受了教育。他的父母都是猶太人,父親是位富有的律師,母親是位鋼琴家。在倫敦經濟學院,他做了20年的教授,講授邏輯和科學方法。1965年,他被英國王室授予騎士榮譽。

我確定,作為一個很自我膨脹的人,波普被對卡爾納普的強烈嫉妒所驅動。似乎每次卡爾納普表達一個意見,波普肯定會跳出來唱反調,儘管這反調實際不過是卡爾納普的意思、波普的辭彙。卡爾納普有次說過,他和波普之間的距離不是對稱的。從卡爾納普到波普,這距離很小,但反過來,這距離就變得很大。波普相信,他單槍匹馬,就讓由卡爾納普領導的邏輯實證主義運動咽了氣。

我沒讀過波普的唯一傳記《卡爾·波普:成長的歲月(1902-1945)》(Malachi Haim Hacohen著,2000)。從書評看,這是本不錯的書。英國哲學家David Papineau為《紐約時報圖書評論》(2000年11月12日)寫了這本書的書評。下面是他對波普個性和著作的嚴厲評論:

「用傳記作者Hacohen自己的文字說,波普是頭野獸,是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他經常指責別人剽竊他的著作或思想,但極少向自己的思想債主致謝。他期望他人為他做出各種犧牲,但自己卻從不回報。用Hacohen的話講,『一直到死,他都是個被慣壞的孩子,當世界不圍著自己轉時,他就會使小性子、發脾氣。』Hacohen為波普開脫的理由是這不過是天才的特權。那些並沒把波普看那麼高的人會對此持不同觀點。」

「當波普寫作《科學發現的邏輯》時,他剛剛三十齣頭。儘管主題有些缺陷,書中還是充滿靈光的,當時波普或許是與維也納學圈有點關係的傑出年輕哲學家中最出色的。但從那時起,別人在不停地學習,進步,並最終在哲學傳統中留下自己不可磨滅的印記,而波普卻特立獨行。他拒絕修正他的證偽主義,並因此為一個壞思想付出了終生勞役的代價。」

波普想把歸納法從科學及哲學探索中去除的巨大不懈努力最終失敗了。除了人數很少但嗓門挺大的英國波普傳人的質疑和反對外,歸納法還是深深地嵌在科學哲學家乃至市井平民交流和思考的方式中。

確證案例是我們如下信念的基礎:明天太陽仍會升起;扔出的物體會下落;水會結凍或沸騰……以及無數其它的事件。沒有比波普的這場哲學戰爭更失敗的哲學論爭了。

Martin Gardner, "A Skeptical Look at Karl Popper," Skeptical Inquirer, 25(4):13-14, 72.


僅僅基於本人思考,不是根據一些學科知識。

按照我的理解,辯證法與不可證偽是分屬與不同範疇或者是一個過程的不同階段。

首先辯證法是分析issues的方法,跟各種issue的性質都沒有關係,對於所有性質的issue都可以用辯證法進行分析考慮。

與之對應地,不可證偽是issue本身的性質,是經過各種方法分析後的關於issue的結果,與用不用辯證法沒有關係。

其次入手一個issue,不管我們的預設(價值觀偏向)如何,我們總會用自己(在環境的影響下)總結的方法對其進行分析以期望得到一個令自己滿意的結論。作為方法之一的辯證法即在這個過程中被利用。而不可證偽作為分析思考的結果之一被得出。所以兩個概念的差異是很明顯的。

之所以總給人辯證後的issue都給人不可證偽的感覺是因為,我們把不可證偽的正確錯誤的二元論屬性強行添加到辯證法的討論的合理性的屬性上了。

在我的眼中,辯證法是判斷特定情境下,特定issue的合理與否的方法論。所以要得到辯證法的結論,要有三個元素需要說明:情景的特定性,issue的具體性,合理的判斷基準。所以說就算每個人都去辯證地看待「同一個"問題,每個人的結論也很難完全相同,在別人眼裡自己的是錯的,即差別在對情景的界定上,對issue的理解力上,每個人的價值偏差。與之完全相反的結果也同樣存在,那就是每個人的辯證後的結果都有其合理性,因為那是從他們的角度分析所得的結果。所以辯證法就給人貌似都是對的錯覺。

然而辯證法強調的是合理性,不涉及到對與錯。只有在比較簡化和抽象的領域內,人們才能互相摒棄那三種差別,在撇開一切偏差的情況下,進行可複製性分析。例如在數學規則下,我們可以判斷一些issue是否正確。

總之,辯證法與不可證偽不僅屬於不同的階段,更在判斷基準上南轅北轍,一個是絕對的,一個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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