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治國內涵究竟是以德治國還是以法治國?這是否分別代表了儒家和法家的主張?

以前曾經看到過一個說法,說中國古代是表面上以儒家為正統,但其實以法家為操作標準,但我看萬曆十五年,似乎帝國的正常運轉是以德(即禮義等)為根基,誰能夠詳細解釋一下古代的政治系統,運轉方式和社會正常運轉的根基分別是怎樣呢?


得分階段

西周之前,主要是「天罰」「天討」之神權法思想指導下的以占卜等為主要司法手段的神明裁判。參見《尚書 甘誓》

西周周公制禮,「禮」,這是真正意義上的中國傳統法律思想的源頭,至晚晴變法修律千年來無論哪朝哪代的主流法律思想都沒能超出這個界限。

原因

禮 周公將夏商以來的禮發展成一整套以維護宗法等級製為核心的行為規範及相應的典章制度。

後來儒家將其發展成為「為國以禮」的「禮治」。

傳統中國中,「宗族」,是構成這個社會的最基本建制,現代社會學稱傳統中國社會為「鄉土社會」,儒家合理地將原本就是調節宗族內部關係的「禮」擴大到國家層面,個人,家族,國家被聯動在一起,既為國家控制底層提供了操作平台,又給予個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宏偉理想。

值得注意的是,禮不僅僅是道德規範,它實質上具有國家根本大法的性質,《禮記》記載禮「定親疏決嫌疑序民人明是非」等。更為重要的是刑實質上也是禮的一部分,「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實際上是將禮劃分為調整規範性質的「禮」,以及懲罰制裁性質的「刑」。

後世,周禮被區分為道德(禮)與法律(刑),但大部分「刑」依然在宗法等級的範疇之內,至清末變局前,大多數立法未能脫出禮治的兩個核心「親親」「尊尊」所維護的王權與族權這一範圍。

先說明中國法制史的發展脈絡,除秦代奉行法家之「法治」「重刑」理論並實際貫徹徹底外,自漢武帝啟用儒學為帝國指導思想後,中國傳統法律中的一條主線開始浮現:「儒家化」。這條主線一直發展到隋唐時期《唐律疏議》的制定宣告完成,這標誌著「禮法結合」(即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的法律儒家化的最終完成,這也是中華法系的巔峰。

五代以後的各朝主要立法更多地是沿著加強皇權的主線行走,且未離開浸淫儒家思想的法律體制框架。

禮 就是宗法等級行為規範 親親(父權)尊尊(王權及貴族特權)長長(長輩特權)男女有別(夫權)

先梳理下法律儒家化(「納禮入律」)的過程:

西漢 矜老恤幼 王杖詔令 春秋決獄 親屬相隱 貴族有罪先請

曹魏新律 八議入律

司馬朝晉律 准五服制罪

南北朝北魏律 官當入律 存留養親入律

北齊律 重罪十條入律(後為「十惡」 不赦)

至 唐律疏議 巔峰

禮法並用 德主刑輔

「德禮為政教之本 刑罰為政教之用」

確實地反映著傳統中國的主流法律思想

後宋代理學則一定意義上傾覆了德刑的關係 法律思想發展的主線也變成為

「先教後刑德主刑輔」——禮法合一(唐)——「明刑弼教」

明刑弼教 最早闡述者朱熹 最早實踐者朱八八

大明重典的開國布衣 指導思想是禮中的「世輕世重」(即「三國三典」,八哥采亂世重典)以及「明刑弼教」

明刑弼教 即是德不再對刑有制約作用,只是刑罰的目的所在 刑罰也不必先教化再行刑

仿古為治 明禮以導民 定律以繩頑

但歸根結底 刑罰也僅僅是教化的手段

後來清大體繼承了明律 至變法修律 中華法系解體

以上

陽儒陰法 更像是指漢武帝個人的政治手腕 這在中國歷史甚至是漢代都不是主流 真正推崇儒學的君王如漢明帝等比比皆是 且儒家所代表的宗族勢力(門閥 貴族 皇親 官僚等特權)對律法的推動作用也不容忽視


胡適講過一段話我是很贊同的,他說:"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都開始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人人都爭當高尚,天天沒事就談道德規範!人人都談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髒國家。"沒了規矩,道德就失去了土壤,無異於緣木求魚,南轅北轍。所以談笑風生時把以德治國掛在嘴邊,絕對不是講要以道德代替規矩,這個規矩是什麼?就是我們的憲法和法律,也就是我們今天總提到的依法治國,誰連任也要參照基本法的對吧?!

同樣作為社會調控手段,為什麼曾身經百戰的「以德治國」在現代社會會逐漸被「依法治國」所取代?

我國的傳統社會是鄉土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一個基本沒有陌生人的社會,數十人至數百人構成的村莊成為村民們長期聚集繁衍的生產生活舞台,一群人被束縛在一塊土地上,大家都有固定的生活圈子。地方性的限制所導致的「熟悉」成為鄉土社會的重要特徵。熟人社會人和人之間更容易講道德,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歪著彎的都是親戚,動不動的把法律搬出來難免太生分。

而現代社會更多的是陌生人社會,人們的交往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關係也日趨多元化,人家跟你又不熟,既然沒什麼感情可言,那彼此之間交往最合理的就是適用誰都能接受的社會規範——法律。

熟人之間發生利益衝突的可能性遠遠要低於陌生人,熟人之間更傾向於「和解」,由於有著血親、鄉土鄰里等關係作為紐帶,個體之間的矛盾很容易變成聚落、家族內部矛盾,化解起來相對容易的多,往往是沒等到案件升級的時候就已經解決掉了。這也是中國老百姓自古以來就有「訴累」情結的原因之一, 而且,儒家特別倡導「無訟」的理想社會,即便是歷史上訴訟率最高的乾隆時期,每個州縣20萬人每年才有100-200起訴訟案件。

而今天,陌生人社會的利益衝突加劇,人際交往中的坑蒙拐騙、市場上的假冒偽劣等現象使得信任問題變得日益重要和複雜,我們要解決越來越多的社會爭端,具有可訴性的法律相比於道德更具有解決社會糾紛的優勢,就不得不倡導依法治國了。

更重要的是,古代社會往往是專制社會,而現代社會更強調民主的價值。法律和道德哪個和民主的聯繫更直接?當然是法律,現代社會的法律都是誰制定的呢?比如中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人大代表是人民選出來的,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的權力。不管你的身份如何低微,你這一輩子理論上都還有可能去參與到立法過程中去的,無論是當選人大代表、參與立法討論、還是人全國大常委會公布法律草案之後在網路上你提一些意見,甚至是你在官媒的微博上談笑風生,聲音哪怕在微弱,亦是一種發聲,也有可能被聽到。

但你這一輩子永遠不會參與到一個道德的形成過程的,一個道德規範的形成過程,需要漫長的時間積累,通常幾百上千年,不但這輩子不可能,下輩子也夠嗆了。

而且中國自古以來,直至清末,所有的提倡道德的思想家——儒家也好、墨家、法家和道家等等,無不是專制主義論者。我們先看下以德治國的理論基礎,也就是子曾經曰過的: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道之以德,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翻譯過來就是:西方哪一個國家我沒有去過?你們要知道以德治國比依法治國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如果君王能夠以道德禮儀約束百姓,以刑法為後盾,我覺得,要實現天下大治,並不難。

按照孔子說的,怎麼做才能做到有道德呢?可以歸結為孔子回答齊景公的那句千古名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就是說,君應該像君那樣作為,臣應該有個臣子的樣。可是君怎樣才能像個君呢?首先就應該自己一個人掌握國家的最高權力:君主政體就是一個人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政體。那麼這個最高權力是應該受憲法、議會等限制——即君主立憲地掌握?還是把憲法啊議會什麼的統統都踢開,君主一個人當家說了算呢?孔子回答的是後者:君主應該不受限制的掌握國家的最高權力。因為他老人家一再強調:天子不應該受到諸侯、大夫、陪臣、庶人的限制: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不讓庶人參政議政,朝堂之上全由君主一個人說了算,孔子認為只有確立了這種君臣關係人類才有可能離開混亂無序的自然狀態。這麼棒的學術成果,哪個皇帝不喜歡?換做誰是漢武帝都會「獨尊儒術」的。

為了強化這種觀點,孔子又稱君主為「天子」,將君主比作天日:「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國家有君主,就好比家庭有父母一樣,就好比天上有太陽一樣天經地義,這也就切斷了以德治國與民主的關係。所以,提倡以德治國的兩千多年,中國也就沒有一位思想家將自由奉為社會治理的道德原則,也沒有一位思想家有民主思想。

一個人不受限制的掌握國家的最高權力,就意味著所有人的行為都應該服從一個人的意志,所以封建專制主義是認為只有君主一個人應該享有自由而其他人都不應該享有自由,一個人的自由相對於億萬人不自由來說,無疑接近於零,民主就無從談起了。

平等是最重要的公正,自由是最根本的人道,孔子說的這種「道德」,究竟言之,是為了把不公正和不自由的社會治理方式粉飾成「天經地義」的一種理論。一個將不公正和不平等作為社會治理的最高原則的社會,怎麼能不停滯不前呢?


我盡量簡lan單ai詳wan細qi地用六個長句子理個中國古代法治思想史脈絡出來,非法律專業的也能看懂完全冇問題╭(╯ε╰)╮

也是幫自己複習一遍啊摔~

1.夏商兩朝:法是階級統治的工具,這條貫穿整個法治史沒變過,奴隸制社會的法律維護奴隸主貴族階級的特權,鼓吹君權神授,法治思想是天命、天罰的神權法思想,即統治者代天行罰——不是我要宰殺你是老天叫我替它宰殺你。

2.周朝:鼓吹「天命轉移、以德配天」說,要求「親親尊尊」,以德禮教化為治國之本,目的是維護宗法等級制和君主特權。

3.春秋戰國:地主階級興起,亂世重典法家改革顯神威思密達~終成獨大之勢,統治者由此重視生殺予奪「刑賞」二柄——刑以威懾、賞以倡誘。

4.秦漢:秦重法家╰_╯焚書坑儒╰_╯酷刑暴政╰_╯二世而亡的教訓嚇尿後繼的西漢,加上經濟嚴重破壞民生凋敝(慘淡到高祖劉三爺御駕的四匹馬都不能找齊一色的)於是漢武以前的幾位都是以秦為鑒崇奉黃老思想與民休息,及至漢武統治穩固經濟恢復$_$人也硬氣了要加強集權(☆_☆)於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三綱五常被拎出來建立了完備的宗法禮制系統。

5.魏晉:清談成風嗨葯成性~(≧▽≦)/~玄學登台,後期極端化——發展為炫酷無比的法律虛無主義。

6.隋唐以降至晚清:德主刑輔、隆禮同時重法的思想基本穩定下來,歷朝都是禮法結合竭盡全力維護封建綱常名教宗法等級特權,直到近代洋務派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都還是這個調調。

綜上,古代法治思想史就是逐漸發展為以仁zong義fa道li德zhi為口號,以生xing殺shang予fa奪zhi為手段的歷史。

沒翻書憑記憶怕贅述所以不能做到更詳細完備,題主感興趣的話可以照著這個脈絡去自行補齊細節,就這兒你要能把那幾個拼音能聽寫出來我就【當】自己講清楚了歐耶~

哎哎哎說了要休息一陣不答題看到這題手又癢~

不行我得刪個答案來維持答題數量是整數~強迫症沒得治~

就醬~


【應該知曉的一點常識】

一、戰國時期的法家,有兩派:齊國學派和三晉學派。齊國的法家,主要著眼於經濟,《管子》、《晏子》是其代表;三晉的法家,則主要著眼於政治和權術。《商君書》、《韓非子》是其「集大成」之作。秦皇以降,中國兩千年以來的極權社會,始作俑者,實始於(三晉)法家。甚至可以說,法家才是人類極權主義的祖師爺。後來源於歐洲的那些東西與之相比,簡直弱爆了。韓非有一句被後世認為很能代表法家的一句話:「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管中窺豹,可見一斑。(把民智當成嬰兒一樣懵懂無知,和前兩年香港那位成龍大哥所說如出一轍:『老百姓需要管理』!)

有一個常識是,法家之「法」,並非單純法治、或律法之意,更大的成分其實是指權術和謀略。韓非之學,就是告訴君主如何使用法術權勢統御國家庶民。法家的論政總是站在君主的一邊,即便有時偶爾顧及民眾,其實也是為君主計。法家最反對儒家的「賢人政治」說,在法家的眼裡,君主只要威權在手,即使桀紂一樣的暴君,只要有權,民眾也得臣服效忠,而絕不容許違抗和批評。君主是絕對的統治者和「聖人」,無論行為如何,臣民必須無條件服從。流傳後世的法家的學術代表作,《商君書》和《韓非子》是其集大成者。總的來說,其主旨就是:無道德底線,為了成就王業可不擇手段;國為君主一人之國,庶民臣下皆為平時的牲口戰時的炮灰;極力鼓吹愚民政策;提倡禁止人口流動;極力鼓吹將財富集中到國家手裡;嚴刑酷法;大力鼓吹君主崇拜。在當時的列國之中,秦是唯一徹底奉行法家學說的。法家的集權泯滅了人性,把效率看得重於人道,一切以富強為目標。因此,它能使國力高度集中、高度發揮,終使秦吞六國、並天下。但同時也正因為此,又使它迅速雞飛蛋打、二世而亡。「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滅族。」但結果又能怎樣?別說千秋萬世,僅僅十餘年後這個貌似龐大的帝國便灰飛煙滅。身死人手,為天下笑、為千古笑。使得後來的唐高宗都忍不住評價說:『欲鉗天下之口,其可得乎?』

二、法家學說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尊君卑臣」,並且還要「以勢勝。」(《管子》:夫尊君卑臣,非親也,以勢勝也。)「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韓非子·主道篇》)「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賢臣而弗易也。」(《韓非子·忠孝篇》)韓非的這些明確說法,是中國文字記載所見到的最早「忠君」的論述。

而後世所說的三綱五常,其實在儒家元典里是根本不存在的。所謂的「儒家的三綱」說,即源於此。和所謂「儒家的君尊臣卑」一樣,儒家被生生冤枉了兩千多年!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從孟子的「五倫」(《孟子·滕文公上》: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中誤導出三綱(董仲舒《春秋繁露·基義》:天為君而覆露之,地為臣而持載之;陽為夫而生之,陰為婦而助之;春為父而生之,夏為子而養之。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後來的《白虎通》又把董仲舒的三綱演變成萬世不變的神學原則,正式提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我們完全可以這樣說:後世所謂的「三綱」,正是韓非發其端。(「以法篡儒」,在這一點上,漢儒,實在是難辭其咎。從叔孫通、到公孫弘,再到董仲舒,無一例外。「人君無過舉」、「善皆歸於君,惡皆歸於臣」這都是他們的「貢獻」。)

更有甚者,韓非公開倡言殺死女嬰:「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於父母之懷妊,然男子受賀,女子殺之者,慮其後便,計其長利也。」(《韓非子·六反》)在如何對待女性的問題上,儒家則認為夫婦為人倫之始,「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易·序卦傳》)「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孟子·離婁章句上》)

三、法家說臣子必須對君主無條件服從、必須「忠君」。君主的馭臣之道,除了以「勢」之外,還要兼以「法」和「術」(《韓非子·難三》:人主之大物,非法即術也。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也。術者藏之於胸中,而潛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其權術與手段,昭然若揭。

在這一點上,而儒家卻說「君臣,朋友相擇者也」。君主,不過是群臣之首,並非群臣的主人。君臣以道相合,不能合就拍屁股走人。儒家所說的君臣之道是一種政治責任的相互關係,並且要以師友之道處之。否則,「君不君」則「臣不臣」。「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再不行就「誅一夫」(《孟子·萬章下》);

儒學主張兩大價值:公道和仁德,這是最基本的儒學主張。為了「天下歸仁、天下大同和天下為公」,弔民伐罪,以有道伐無道,這是亘古不變的「天理」。這在儒家歷代先賢的著作中可謂俯仰皆是(如:黃梨洲先生在《明夷待訪錄·原君》中批評後世的君主「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而使「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曾不慘然。」公開呼籲「豈天地之大,於兆人萬姓之中,獨私其一人一姓乎」);而法家最反對的就是孔子把君臣父子的關係解釋成相對性的,以致鼓勵犯上作亂的行為。以致舜之放父(瞽叟)、湯武革命之弒君(桀紂),這在法家「尊君卑臣」的觀念下,更是絕難接受的。

——兩相比較,涇渭分明、一目了然。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儒學是最反專制,最提倡民權和民生的學說。除了對極權帝製作鬥爭外,更是一直在「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基本上這也就是為什麼儒學和儒家經歷了那麼多年詆毀的原因之所在。從歷史來看,大凡反人類反文明者,其本質皆與儒學價值格格不入。以是故,它們就會動員一切黑色力量和傻逼力量進行反儒、黑儒和愚民洗腦,而無所不用其極。其基本方法不外乎說儒學虛偽、腐朽、乃至焚書坑儒掘孔墳,等等。至今,依然概莫外乎此。

宋代朱子曾悲憤地有感而發:『二千三百年間,只是架漏牽補過了時日,堯、舜、三公、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也。』(《答陳同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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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法家)的老師是荀子(儒家)


個人可以生殺予奪,不通過法律的審判,就是專制。

不是說有法律體系就是法治。

哪個王朝沒有法律體系呢?

現在黨領導下以法治國或者依憲治國,本質上與君主立憲制有什麼區別呢?以前黨大於法,現在要求黨在憲法內活動,不能篡改憲法。


自漢武帝以後,基本上是尊儒尚法,外儒內法.


儒家歷史太漫長 其實很難講清楚 。。。

法是法家 不是法治 就拿西漢來說

漢承秦弊 加戰爭連年 百姓太苦 以道家無為 除弊端 不折騰 代表人物蕭何曹參

「於是相國蕭何攈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 蕭規曹隨

文景不好儒頗用刑名之術 如晁錯 仍以道家為主

儒家在野叔孫通 製作禮儀 "博士具官待問" 或友教公卿士大夫

儒法兼用

武帝時期 興儒 第一次被竇太后打壓

後來 武帝掌權時期 儒家大量湧入

舉賢良

所舉賢良或治申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

「賢良明古今主事之體受策察問咸以書對著之於篇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禮敬儒生 存問治道

"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徵 魯申公 。」

及竇太后崩,武安侯田蚡為丞相,絀黃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數百人「

舉孝廉

」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 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

」置五經博士「及予博士弟子

"。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材焉。 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

封禪起明堂

任用儒生 "儒雅則公孫弘董仲舒兒寬"

同時在治理方面 啟用一批酷吏如張湯等

往後儒法兼用 根據時勢帝王喜好 或偏儒或偏法家 儒法也逐漸融合 被儒家吸收的比較多


法家和法治可沒辦點關係,去百度吧


根基就是民心,誰能忽悠更多的人來支持你,誰就勝。依法還是依德只是爭取民心的手段,請不要把手段看得太過重要,其實都是統治的一種方式。


中國歷史上主流還是以德治國,明確以法治國的朝代只有秦代和本朝前期。這些歷史課本里都交代過。

儒法鬥爭是上世紀文革時候,為了打倒孔家店而提出的,後來受到了很多人的認同。但其實,在中國古代,幾乎沒有這方面的討論,因為儒家德治作為中道,古代學者就只有過或不及的評價,也沒有人說是以法治國。

另外,儒家並不反對法治,而法家只有法治。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粗略的說,儒家的目標是沒有壞人,法家的目標是抓完壞人。關鍵是壞人是抓不完的,坐了監獄出來找不到工作只能又去偷又去搶。而在儒家看來,每個人都是可以做好人的,所以工作主要是預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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