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為什麼跑?他在探索什麼?


我是一隻貓,今天在蜷曲這睡覺的時候,忽然在腦海浮現出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想到了一個當年我看完電影后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阿甘為什麼要跑步?為什麼跑了三年後忽然停住了?

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那麼請允許我給你講個故事。

有一年冬天,鵝毛大雪紛紛揚揚地接連下了幾天,到了一天夜晚,雪停了。天空中出現了一輪明月,皎潔的月光照在白雪上,好像到處盛開著晶瑩耀眼的花朵,潔白可愛。

王徽之推開窗戶,見到四周白雪皚皚,真是美極了,頓時興緻勃勃地叫家人搬出桌椅,取來酒菜,獨自一人坐在庭院里慢斟細酌起來。他喝喝酒,觀觀景,吟吟詩,高興得手舞足蹈。

忽然,他覺得此景此情,如能再伴有悠悠的琴聲,那就更動人了。由此,他想起了那個會彈琴作畫的朋友戴逵。

「嘿,我何不馬上去見他呢?」

於是,王徽之馬上叫僕人備船揮槳,連夜前往。也不考慮自己在山陰而戴逵在剡溪,兩地有相當的距離。

月光照瀉在河面上,水波粼粼。船兒輕快地向前行,沿途的景色都披上了銀裝。王徽之觀賞著如此秀麗的夜色,如同進入了仙境一般。 「快!快!把船兒再撐得快點!」

王徽之催促著僕人,恨不能早點見到戴逵,共賞美景。

船兒整整行駛了一夜,拂曉時,終於到了剡溪。可王徽之卻突然要僕人撐船回去。僕人莫名其妙,詫異地問他為什麼不上岸去見戴逵。他淡淡地一笑,說:「我本來是一時興起才來的。如今興緻沒有了,當然應該回去,何必一定要見著戴逵呢?」

到此,故事就結束了。

我曾經想過,我作為一隻貓,除了吃就是喝,沒有朋友和親人,沒有目標。那麼我生活的意義又是什麼呢?我思考這個問題大概有三個小時,一直在思考,沒有停歇,直到三個小時後,我有些累了,決定不想了,繼續睡覺。

我想阿甘估計跟我是一樣的想法,忽然有一天想到了要去跑步,跑啊跑,很開心,很快樂,很孤獨,很痛苦,然後累了倦了,無力了,回家了。僅此而已

其實我不明白人類,你們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為什麼事情都要問為什麼?為什麼做什麼事情都要有目標和目地?

我每天看知乎玩知乎的時候就沒有目的,什麼都不想,開開心心的,然後看累了,不想看了,就關上網頁。

生活啊,很艱難,但也很簡單。活著啊,很痛苦,但也很甜蜜。人生啊,很迷茫,但也沒有錯。

阿甘想要幹什麼我不知道,也回答不了你,但是你知道么?我很愛你啊喵


另一句廣告語:跑了就懂。。。


阿甘自己的理解:"I just feel like running"


因為跑給他安全感


《阿甘正傳》中,阿甘從東海岸跑到了西海岸,又從西海岸跑到了東海岸,反覆數次,歷時幾年,那阿甘為什麼要跑?

「跑」貫穿了阿甘經歷的關鍵點,總是阿甘的跑伴隨著命運的轉機,阿甘的跑不會沒有深意,而數次跑到路的盡頭,這莫名其妙的跑到底是為了什麼?阿甘為什麼要跑?難道是記者問的那樣,為了世界和平?

阿甘為什麼要跑?小時候,珍妮說:阿甘跑啊;越戰時,珍妮說:阿甘,不要逞強,頂不住的時候就跑。珍妮教會了阿甘跑的意識,你如果是弱的,承受不了的時候就跑,這是示弱、是迴避。而媽媽總是說:阿甘你和別人沒有什麼不一樣,言外之意是別人能行你也行,這是面對,是堅強。

阿甘為什麼要跑?阿甘問媽媽:死是什麼?然後媽媽走了,再去哪裡尋找親情?安妮回來了,同枕共眠後,再次悄然離開,這兩小無猜的友情與愛情,是否如同媽媽一樣永遠的離開?這一時節,雙重的擊打,怎麼去面對,又怎麼去堅強?

阿甘為什麼要跑?珍妮說:阿甘,記住,不要逞強,撐不住的時候就跑。

在這個世界上,有些東西就那麼多,沒了就不會再有。阿甘體悟到了失去,不能承受。子欲養而親不在,怎麼去複製媽媽?怎麼用生命再經歷一個安妮?沒了就是沒了,不會再有。阿甘用跑來承擔這一切。而我們呢,是不是應該珍惜?珍惜啊珍惜,究竟什麼是珍惜?珍惜就是回報與付出,換得之後的心安,相愛亦如此。


剛剛看了《阿甘正傳》的小說,對於這個問題跟其他人有一點不一樣的理解。同時也受了上面 蟈蟈(原諒我艾特不到這位) 這位答主的一些啟發,一家之言,寫出來給大家參考一下。

在小說里阿甘在一切才華展現出來以前最初的形象就是一個單純的傻子。就像我們很多人曾經見過的弱智一樣,被嫌棄,被孤立,被欺負,被各種校園暴力事件所困擾。而這個時期的阿甘是軟弱的,完全沒有反抗的能力,在面對這種環境的時候只能選擇,這個階段的跑對於阿甘來說跑是一種 生存的本能 ,並且這種本能帶來的影響貫穿阿甘的一生

過後,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把這一切也都改變了。當時我在餐廳里剛取了飯菜,走過去坐在珍妮·可蘭旁邊。我真不願意說,不過她可以算是學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覺真好。她大半時間不注意我,都跟別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員們坐一起,可是他們的態度好像我是隱形人什麼的。起碼珍妮·可蘭當做有我這麼個人。但是過了一陣子,我開始留意到另外一個傢伙也常出現,而且他開始拿我耍嘴皮子,說什麼「笨蛋好嗎?」之類的屁話。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兩星期,我始終沒吭聲,但是後來我終於說了——到現在我還沒法相信我說了那句話——我說:「我不是笨蛋,」那傢伙一個勁兒瞪著我,然後哈哈大笑。珍妮·可蘭就叫那傢伙閉嘴,可是他拿了一紙瓶鮮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來跑出去,因為我嚇壞了。

過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傢伙在走廊上攔住我,說他會「逮到」我。我整天心驚膽戰,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體育館,但是他走過來動手推我肩膀,叫我「獃子」等等,然後他揍我肚子。那一拳並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來,轉身就跑,我聽到他跟在後面,還有其他人也在追我。

以上這一段發生在阿甘的中學時期,那時阿甘到了十六歲,有二米二高,重兩百四十二磅」

242磅(lb)=109.7693535千克(kg)......花擦嚇著我了

加入了橄欖球隊,面對珍妮的朋友的時候還是本能的表現得像個傳統意義上的傻子。

雖然說這個階段在電影里沒有著重描寫(對不起我對電影的細節並沒有很深刻的印象了不過記得是沒有的),但是我們可以想像阿甘在一切才能顯露之前一定是有這麼一個階段的。 在這個階段里 這件事對於阿甘來說是一種避免傷害的手段,是一種弱者的本能,是對於現實的逃避

---------------等我出去下再寫,雖然估計也沒人看ojz

從另外一個方面來看,跑 對於阿甘來說卻也正是 他所顯露的第一種才能 。下文緊接上面的被混混追著跑:

....我聽到他跟在後面,還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體育館,越過足球練習場,突然我看見費拉斯教練坐在看台上,望著我。迫我的那些傢伙停下來,掉頭走了。費拉斯教練表情真奇異,他叫我立刻換球衣。過了一會兒,他走進衣帽間,手裡拿著一張紙,紙上面了三種戰術——三種!——叫我儘可能記牢。

那天下午練球的時候,他把所有球員分成兩隊。突然間四分衛把球傳給我,我應該沿著線的右端外側奔向球門柱。他們統統開始追我,我立刻拚命跑——我閃過了七、八個人,他們才撲倒我。費拉斯教練開心極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們以前跑過不少次,測驗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時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個白痴不會?

總之,那以後我受歡迎多了,球員們開始對我比較好些。第一次賽球我嚇壞了,可是他們把球傳給我,我就拚命跑,兩、三次達陣,大家對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確實扭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歡帶球跑,不過他們多半叫我繞著邊線跑,因為我還是沒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牆,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說我是全世界塊頭最大的高中二分衛。我不認為他這是在誇獎我。

大號的胖子在美國多了去了,要是跑的不夠快阿甘在橄欖球場上其實沒用,因為他難以理解複雜的戰術。正因為跑得夠快然後塊頭又很大,衝出去的時候對手難以防守,阿甘才能在球場上嶄露頭角。因為跑,阿甘在球隊中終於得到了地位和尊重,這對阿甘來說是他真正的命運轉折點:認識到自己是一個值得尊重、理應被尊重的人,並且擁有著別人沒有的能力和力量。於是阿甘就再也不是那個兩米二的軀殼裡裝著五歲智商的傻子。他開始敢於反抗那些欺負他的人,對自己的命運做出抗爭。

過了一陣子,在餐廳用餐時又坐到珍妮·可蘭旁邊,好一段時間沒再發生狀況,可是後來有一天,是春天裡,我放學回家,那個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後又迫我的傢伙又出現了。他弄了一根棍子,還罵我「傻瓜」、「笨蛋」之類的話。

有些人在旁觀,珍妮·可蘭也在,當時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沒有那麼做。那傢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個兒說,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隻手卯他的腦門,就這麼一下就解決了問題,可以這麼說。

正是因為有了跑的天賦,阿甘才有機會去經歷以後的人生。跑 改變了阿甘的命運。

--------------------------------私貨--------------------------------

【我反對一切認為阿甘是個傻子的論調,反對阿甘是因為好運所以得到了一切,也反對阿甘是無為的代表。在小說第一章阿甘已經學會了把自己當做一個人來看,已經學會了如何反抗命運,我反觀我自己,覺得很多時候我做不到,不知諸君如何?你不能因為官方給阿甘設定了一個七十五的智商而覺得有代入感甚至覺得高他一等(這個問題看電影常見,小說絕不會有,小說瀰漫著一股諷刺之氣看得我好爽!),反正我看完小說至今都覺得我才是傻子。】

-------------------------差點忘了還有個坑。。。。回來更新------------------------------------------------------

然而阿甘跑得快這個金手指也沒有那麼管用。

因為跑得快,阿甘躲避了童年的一些欺凌;

因為跑得快,阿甘得以進入大學;

因為跑得快,阿甘得以在越戰中倖存;

然而,

跑得快不能讓阿甘大學畢業(小說設定阿甘文化課太爛被退學);

跑得快不能讓阿甘贏得橄欖球全國冠軍(同上,小說設定);

跑得快不能拯救朋友巴布的性命;

跑得快也不能贏得珍妮的芳心;

這一切告訴阿甘,或者說阿甘並不能理解這種複雜的概念然而本能里會知道 跑 並不能頂一世之用。

----------------------------------------------------------------------------------

所以我覺得阿甘的 跑 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矛盾的表達。或許是要表現在媽媽死去、珍妮離開之後阿甘內心對於現實的逃避,或許是阿甘希望寄這種行為來排解內心的難過之情,或許是阿甘對於失去的一切的一種紀念的儀式,這樣看都有道理。然而最後阿甘說的是「我累了,我想回家」,表現出的其實應該是阿甘最後明白 跑 這個行為真的對他內心的一切痛苦無能為力,二者之間是並無關聯的。母親還是離開了他,珍妮還是離開了他,無論阿甘多麼努力的跑也無法挽回。

如果結合全片對於美國歷史的結合緊密的程度來看,阿甘最後的 跑 是對全片主旨的真正體現。阿甘是保守派?是自由派?我想都不是,阿甘和珍妮一樣,是在時代里迷失的一代,瘋狂過、奮鬥過、愛過,曾經跌倒谷底,曾經登到巔峰。阿甘的故事是否真的比珍妮的故事更幸福?我想並不。珍妮的世界很大,有夢想,有追求,有信仰,有愛情,並且為這一切追求過。而阿甘是在被命運推著向前,無論是過著電影里那樣的傳奇經歷,還是過著小說中那樣的荒誕生活,阿甘最終都從他所得到的巨額財富和榮耀那裡逃離開,因為他的世界很小,媽媽,珍妮,少有的朋友巴布和丹,當這些人離開了他或者不再需要他,他的全世界也和珍妮的一樣沒有了。

全片其實是個黑暗故事。它在講無論你有怎樣的出身,怎樣的天才,怎樣的立場,怎樣的經歷,最終命運會讓你認識到你的一切努力其實都是徒勞。你最終會發現你並非全世界唯一的那個自己,而是與芸芸眾生一模一樣,那些讓你覺得自己與別人不同的一切寶物都被奪走。這就是所謂的「回歸生活」

唯一的彩蛋是阿甘的兒子。阿甘最後也放棄了掙扎,回到了小鎮,坐在他媽媽曾經坐過的長椅上送單親家庭里的成長的兒子上車。我們不知道這是命運最後的憐憫,還是只是命運的輪迴。

《曉松奇談》里說阿甘最後送他兒子上車的時候說「 I LOVE YOU 」而非「 RUN,FORREST,RUN 」是因為阿甘並不懂得如何表達自己。我倒是覺得,他是知道一切經驗的東西在命運面前都無能為力,唯有曾經得到過的愛,是世界給阿甘最好的也是唯一僅剩禮物。在這一刻,我覺得阿甘大概希望一切就停留在他的少年時代,有媽媽,有珍妮,作為一個傻子快樂的活著吧。

我有些難過。

Blowing in the wind


根據國外對兒童悲痛過程的研究,兒童表達悲痛時更傾向於外部行為,比如跑步、投籃、騎自行車,這對他們來說都是發泄悲痛的過程。

阿甘可能因為智力原因在行為上與兒童非常類似,所以他小的時候要跑步,長大了也要跑步。因為他沒有其他表達情感的辦法。

這項研究來自道濟兒童悲痛情緒研究中心(Dougy Center for Griefing Children),有興趣的可以查一查。


阿甘的腦迴路簡單、粗暴,沒那麼多為什麼,就是要跑起來踏破這沒有愛人陪伴的平淡生活,就是要跑起來平穩這浮躁的內心,就是要跑起來看看那地平線上的日出日落……


因為nike就是一雙跑步的鞋啊!!!


阿甘就是右派眼中的美國的人格化身,他象徵的就是美國。

不要把他看作一個真實的人,而是把他看作美國。一切就通了。

美國那些熟悉本國歷史的愛國者看這部電影自然會感動的熱淚盈眶。

對美國歷史了解不多的外國人理解不了也是正常的。


台詞,有些人就是不相信有些人就是單純想跑。


「我們堅持一件事情,並不是因為這樣做了會有效果,而是堅信,這樣做是對的。」


的確,用他自己的話來說:I just feel like running..

但真的是這樣嗎?

雖然阿甘的智力並不是很高,但是他明白什麼是愛,也有失去愛的痛苦。

其實電影里也給出了真正的原因:他的媽媽說過:you gotta put the past behind you, before you you could move on. 阿甘跑步其實只是為了忘記那段傷痛。而我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每當我們失去了愛,我們也是會去一些我們喜歡的地方,去做一些我們喜歡的事情,來試圖忘卻這些痛苦不是嗎?

對於阿甘來說,他只是碰巧喜歡跑步。而他那麼愛Jenny,他也只是碰巧需要三年兩個月十四天和十六個小時去忘記。至於他為什麼選擇跑步,我覺得可能還是因為童年的那一句話吧:Run, Forrest! Run! 也可能是因為他出發去越南前的那一句: See, you promise me something okay? Just If you ever in trouble don"t try to be brave, you just run, okay? Just run away.

然後他自己說:and I guess that"s my run all about.


其實他是傷心了,而他自己對比並沒有十分清楚的意識,他跑了三年才將內心的情緒發泄完,然後才不想跑了


他想飛。


我覺得這是一種象徵,也是對阿甘過去生活的一個總結與概括——奔跑,無理由地奔跑。一直以來他的努力奔跑都是被外界事物驅動的,比如別的男孩的欺負,比如教練的賞識。而他的奔跑更像是對過去生活的一次總結,一個休止。當他停下來時,導演強調了他的孤獨,如圖

於是,這次他終於決定終止無意義的奔跑、孤獨,去追逐,去見珍妮。他這輩子唯一主動追求的唯一一個人、唯一一件事。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