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的一位婚禮攝影師母親病危告假被新娘拒絕?


首先新娘沒錯,既然已經簽訂合同,就得按照合同執行,如果有一方由於個人原因無法履行合同,就得按照合同約定賠償損失。

所以,新娘提出法律手段保障合同執行並無過錯。作為婚禮公司,應該在賠償新娘損失與徵求新娘同意,替換另一個攝影師兩個選項中選擇。該公司沒有做出解決問題的努力,而是在社交媒體含沙射影,引導輿論攻擊新娘,是典型的推脫責任的行為。


說到底還是這老闆摳門,如果真的為員工著想,花錢再請一個攝影師來頂上,或者是直接賠償違約金就好了,兩條都做不到這個老闆確實無能,還發微博想把責任推到新娘身上,指責新娘沒涵養不善良,簡直就是當了婊子還想立牌坊。

另外,看那個攝影師的朋友圈我也是三觀稀碎。違約了賠償兩倍違約金不是很正常嗎?偷換概念拿買東西打比方,換句話說如果是新娘方面出事了不能拍,影樓會全額退款嗎?抱怨碰上很多咄咄逼人的新娘以及不想接婚禮錄像等等甚至詛咒新娘婚後不幸福,素質可見一般,我只想說,不想干就滾,沒人逼你。

雖然無奸不商,但是做生意不能這樣做的。


怎麼看?老闆和那個攝影師都是當了biao子還想立牌坊,裝什麼有同情心體貼員工孝順父母啊?

老闆真有同情心急找一個可以頂替這個攝影師的人不就可以, 只是急找的人價格肯定會高點,老闆最多不賺不至於還虧本。

攝影師真有這孝心立馬賠完違約金飛回國內看自己親娘啊,別特么違約還不想賠償,還說客戶威脅他,還說什麼別人從頭到尾沒有說一句有人情味的話,天下皆他父母啊?又不是客戶害他媽病危的,還說什麼從法律合同來說 法律規定合同可以單方違約不用賠償啊?你去問問你老闆要是客戶時間什麼都約好了 突然通知你們有急事不能拍了你們老闆給不給全額退款。這個時候估計你們能想出十幾種方法拒絕給客戶退款吧,誰人性醜陋放出來大家一目了然

還有最後一句除了珍惜和喜歡他們的人不接受任何婚禮預定,這個攝影眼中所謂的珍惜和喜歡就是 自己如果有急事可以直接跟客戶毀約不賠償,客戶還能樂呵呵的表示理解吧,是不是最好還加一句「你母親生病了你先回去照顧你母親吧,我婚禮晚個十天半個月的沒關係的」


1.毫無契約精神.從老闆到員工.

2.公司應急預案不足,處理問題能力低下.

3.公司老闆惡毒,強制履行契約後反而詛咒客戶,經營理念極差並且品德敗壞。

4.員工最後的辯解更加加劇網友對這家公司混亂無序自私愚蠢的印象.

5.整個事件反映了一個網紅經濟下的畸形產物在正常市場上醜陋的表演.


攝影師面臨兩個選項:

1 自己替公司賠額外損失,飛回國看自己病危的媽

2 不去看病危的媽,把這份錢賺了

婚禮跟拍我們往多點算,按一萬美金,這已經是美國這邊比較高的收費標準了,比如danny dong這種連連在wppi婚禮組得大獎的攝影師。正常估計當事人應該到不了這個價錢。

所以這事說到底,就是要兩萬美金或者更少,還是要看病危的媽,兩者間的選擇。

從實際情況看攝影師選擇了兩萬美金放棄了他媽。

當然,還要注意的是,如果他能拍到一萬美金一場的價碼,那麼一年收入總有幾十萬美金。兩萬美金相對普通人和年收入幾十萬的高收入群體意義很不同。所以不妨我們換個角度看,兩個選項其實是:

1 不拍,退回拍一場的錢同時多賠一倍補償,去看病危的媽

2 拍,不看媽,同時賺拍一場的錢

本質上選擇是,到底要看媽,還是損失拍兩場的收入

攝影師選擇了拍兩場的收入,沒選他媽。從他的選擇上看,兩場收入比他媽重要。

就這樣的人還好意思說自己客戶爛?不先照照鏡子么?

接下來再說工作室老闆。他有幾個選項:

1 另外找個可拍的人,並徵求客戶同意換人 如果客戶同意,換。如果不同意,賠錢。至於賠的錢從哪來,比如是否自己出掉還是讓當事員工出,這是公司內部問題。

2 找不到替換的人,向客戶道歉,按合同賠錢。後面同上。

3 逼員工不許回家,保證自己沒利益損失。至於員工媽怎麼樣,不是自己的問題。

實際上呢?老闆不僅選擇了3,而且還為了掩蓋自己的猥瑣,跑上來禍水東引試圖讓完全沒有任何過錯的客戶背鍋。這就屬於當了(不適合的語言)還要立(不適合的語言)了。這比選擇3之後閉口不言加倍的猥瑣。

結論是,老闆和攝影師真是絕配。


我們首先來想像一場婚禮。

按照國內大概率的結婚流程,一對新人可能經歷戀愛、衝突、磨合到最後的確定彼此為最終牽手一生的人,然後見父母、買房、買車、按中國傳統文化走那些婚禮前的來往規矩流程,拍婚紗照、訂酒店、訂妝發、訂攝影、訂婚慶公司、印請帖、通知親朋好友,終於好不容易迎來了結婚這一天。

凌晨起來化妝,亂糟糟的走那些鬧騰的迎親流程。到了酒店,很多親朋好友來祝賀,一一致謝。穿著沉重的婚紗,還要踩著高高的婚鞋到處走動。有時候,也許還來不及感受婚禮的幸福,身體已經累的不行了。

可是,你告訴自己,這是我一輩子最重要的時刻,再累,我也要堅持完成,讓它完美得留在我的記憶。

這時候,我付錢僱傭的公司告訴我,婚禮的攝影師家裡出了事情,要我退一步,讓攝影師回家處理。

太突然了,你已經忍受到了極點,你已經做到最好了。這個事故,是你付錢僱傭的公司出了問題,卻讓你來承擔這個後果,毀了你一輩子的最完美時刻,再也不會重來的時刻。但是你也理解,說換人可以,兩倍違約金吧。因為換上的新攝影師肯定不太了解具體流程,攝影效果肯定大打折扣。這是對方的問題,讓他們承擔一定賠償,不是所有經濟交易的常識嗎?

但是,對方不知道怎麼思考了,還是決定留下來拍攝,不支付賠償金。

尊重他們。

雖然有了這個插曲,但是你還沉浸在嫁給愛人的幸福里,陷在甜蜜里,把這件事忘在腦後。

結果,對方公司負責人在自己的大V平台上發微博,譴責她沒人性,人家媽都病危了,你還為了自己美美的照片,硬讓人家留下拍照。空有律師的高學識,半分高素養也沒有。

你困惑,雙方交流過的啊,你很職業地告訴過他,賠償違約金就好。你們就是僱傭關係,就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啊。

後來你又看到了網上曝光的那位母親病危的攝影師朋友圈截圖。長篇大論的譴責,罵你冷血、沒人性,以後再也不會和像你這樣的討人嫌的人合作了。裡面還有一句話,刺痛了你的心:婚禮上的一切順利,不代表以後婚姻也會一切順利。

這是詛咒嗎?

我花錢來購買服務,你們出了問題,我提出了冷靜理性的解決方案,你們選擇了處理方式。現在又利用公眾輿論來誹謗我,甚至說出這麼惡毒詛咒我剛開始滿心憧憬的婚姻的話。

我做錯了什麼。

嗯,也許這位新娘唯一做錯的就是

你選擇了一群惡人參與了你的婚禮。


發生過類似的

深圳的專業人員都不屬於任何一家婚禮公司

之前有過一次主持人不注意接重檔期了(自己那天的檔期已經定出去了,但是沒有意識到,然後和我說還有檔期,我就定了這個主持那天的檔期。結果衝突了)

然後我作為客戶的代理人,和主持人協商後

做出了以下的協調結果

1.退回客戶已交的主持人的款項

2.我們找多了幾個有檔期的主持人給客戶挑選,挑選後這個重新挑選的主持人的款項由接重檔期的主持人承擔

然後客戶沒意見,主持人也沒意見

也不至於發展成為微博熱點

好好溝通,客戶不是那麼不講理的


大家看準這家工作室的名字,以後拍照尤其是婚禮攝影千萬繞道。

很有可能人家攝影師一個不小心就會在婚禮前臨時放你鴿子,人家老闆可不賠償哦,還要聯合員工和粉絲們一起在網上攻擊你詛咒你:

「我違約了怎麼了?違約還沒有應急預案怎麼了?耽誤你結婚怎麼了?你怎麼不體諒體諒我的難處呢?居然不安慰我?居然還要追究我法律責任?你不善良,你好惡毒,你的人性真醜陋!你婚姻註定不會幸福!」

我們再來看看那個攝影師的朋友圈,真是又蠢又壞。

「從法律合同來說,我們完全把錢全退了就可以」

能不能好好學學合同法?合同是有意定性的,我不相信如果你們合同上寫著「公司違約了把錢退了就完事」這種霸王條款,作為一個律師的新娘還會簽。你又是哪隻眼睛看到合同法上寫著你違約了把錢還給對方就行了?違約金被你吃了?損害賠償被你吃了?定金罰則被你吃了?

先是煞有介事地拿合同法說事(何況法律上還不佔理);再道德綁架人家新娘只講法律不講「善良」,這雙標得一把好手。

沒覺得新娘哪裡不善良,只覺得這個老闆和攝影師用心險惡,道德綁架,毫無契約精神。


其實類似的事情,每個從業者都有機會遇到。

前段時間有場婚禮,我這邊的另一個機位攝影師姥爺就走了,和顧客溝通了一下,沒有明說是因為親人去世(擔心顧客有這方面的忌諱),只說家裡有急事,看看能不能換一個攝影師,顧客表示理解,當天婚禮也順利拍攝完畢了。

如果真的客人很堅決換人不行,那麼攝影師也會去拍,不過從心態和狀態來看,能換人最好還是換一個,拍攝畢竟也是一個受情緒化影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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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博主的熱評,瞬間感覺中國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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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面之詞,前期溝通以及中間可能還有很多隱情,攝影工作室並沒有爆出來,不說對錯就按邏輯來講,新娘也不會這麼死心眼,就一門認準找一個「兩年前就對婚禮完全失去興趣並且不拍了」的攝影師來拍自己唯一一次的婚禮。


以前我經常點外賣,外賣小哥挺辛苦的,平時一小時內收到我都接受,還會謝謝。

有次做飯,女室友跑過來,做著做著飯就糊了,沒辦法只好選擇點外賣。

本來做完運動就很餓,結果30分鐘送到的餐,送了一個半小時。

問為何這麼慢,小哥說他有一份綠餐,忘記拿箱子了要趕緊回家拿。

問為何不換人,小哥說他已經收了配送費,不想換人。

沒辦法,實在太餓,開始吃飯,一邊吃一邊點一星。

很快,小哥通過電話加了我的微信,發了一條朋友圈:

「我要送綠餐,沒辦法給他們及時送餐。

他們直接給了我一星,從頭到尾沒有一點人情味。

認為自己餓了就要馬上吃飯的顧客就是咄咄逼人。

一對男女看起來好,不代表你倆就能順利結婚。

以後我不會幹外賣了,愛幹嘛幹嘛去!」

我也沒刪這個微信,讓我改評價也沒理他,結果前兩天他發了個朋友圈。

好像是去當了攝影師。


看到有人說「你在工作中也要這樣理解客戶」之類的話。其實做單子哪有順風順水的……各種意外,各種突發,而我們的工作之一不就是解決問題么……

我想起之前發生過的各種意外中的一件。

一個單子,我們各方面包括交貨期都滿足客戶要求,客戶跟我們簽了。臨到離交貨期不遠時,我們的首選供商出了問題,無法按時交貨。這時候我只能跑去問客戶,哎,這個你看怎麼樣,允許我晚半個月嗎?

結果客戶解釋說,這東西就是急用,因為我們當時說好的連交貨期都滿足要求,才和我簽的合同。換言之,交貨期非常重要,不可延誤。

我怎麼辦呢?

我找到我的備用供商,說,這個單子完全給你做,而且你要在規定的時間點前交貨。

備用供商就說了,行,但是以後有單子要多考慮我們喲。

我說,好,就這麼說。

備用供商又說,因為你剛剛才說要下單給我,交貨期實際上是有點來不及了,我得加班做,涉及到人工費的問題。

我說,這樣,你也想做我的單子,費用你自己消化吧。

對方說,哎呀各讓一步,多出來的費用,我承擔一半,你承擔另一半,行不行?

我的利潤會因此降低。於是,我又找到原來的首選供商,問他,假如給你加一筆費用(費用額低於備用供方提出的由我方承擔的數額),你能趕出來嗎?

主力供商反饋我說,抱歉,這個真的不行,我面臨的問題可能一時解決不了。

我說好,先這樣。

轉頭和備用供商簽了合同,維持了原定的給客戶的交貨時間。

以上是第一天做好的。

然後我轉到主力供商,說,鑒於你違約,按照合同規定,你得賠錢。

經過兩天的談判,主力供商認賠,賠款將在下一筆貨款中扣除。

怎麼看這事呢?

首先,前面說了做單子哪有順風順水的……碰到個問題就懟到微博上來,以後誰還敢跟你做生意?且不說這事客戶完全沒有錯,就算真的有客戶錯了,你懟到微博上搞得人盡皆知,怎麼看也是不靠譜的。

我說的這個例子,無論是可能的損失金額還是緊急程度上,都遠遠超過了這次家人病危告假事件。但能這樣有驚無險毫無波瀾的解決掉,無非就是碰到問題,著眼於解決問題,而不是將問題鬧大。

我相信很多做單子的人,碰到過比我這更棘手的事。但諸位在網上看到這些事鬧翻天了嗎?那麼多問題,一個個的鬧成新聞,只怕各位的手機推送要響個不停了。大家都是無聲無息的各自解決問題,再怎麼難,也維持著面子,繼續撐下去。

畢竟是在賺錢嘛。

再說具體的。

我和客戶定好了合約,我這邊出現問題,這問題不是客戶的,只出在我這邊。所以應該由我來解決。

當我發現一時難以解決時,我去和客戶協商(到此為止和這攝影工作室的做法都相同)。

客戶反饋說不能更改原定合約內容(必須按時完成合約,且這對客戶來說很重要)。

我去找備用供商(PLAN B。我不相信攝影工作室的人脈會沒有PLAN B,之後事實的發展,也證明了他們的確有PLAN B,只是一開始捨不得拿出來)。

備用供商提出成本上漲的現實問題(這是阻礙PLAN B的關鍵因素,我猜這工作室也是因此才不願意一開始就拿PLAN B出來)。

我與備用供商討價還價(這才是我這時候應該乾的事,而不是發微博掛我的客戶)。

最終與備用供商達成一致,依然可以按原合約要求交貨,主力供商可以繼續處理他的問題(攝影工作室換了一個攝影師,原攝影師可以回家探親)。

然後,我才去找原來的主力供商,跟他談談他和我之間的違約問題(先解決我自己和客戶間的問題,把客戶那邊先穩當了,再回過頭來慢慢解決我的供方和我的問題)。

看看這條線路。我不敢說我解決這件問題的思路一定是對的,但我自己認為,至少比這攝影工作室要務實一些。

所以解決問題是有一個先後順序的。如果我一開始就急著算那家主力供商的帳,我一定沒有足夠的時間來解決按時交貨的問題。任何事情都有輕重緩急,主力供商和我還會有以後的合作,來日方長,我可以緩幾天跟他慢慢談判;而客戶那邊的交貨期已經明確告知了不可延誤,我必須分秒必爭。至於我在這分秒必爭的要求之下會損失多少利潤,我應當要予以控制,但又不能因小失大耽誤了時間。

畢竟是意外突發情況,不太可能爭取到一個既解決問題又不損失任何利潤的最優結果,這是在處理意外,不是閑庭信步,哪能好事都讓我佔了呢?最終達成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就可以了。

客戶那邊搞定之後,定心丸吃下了,再去面對造成問題的人——我的主力供商。這叫先把事做好,其它的秋後再算帳。

另外,就算攝影工作室打算走個極端——只要想好了,想扮演什麼角色,不要演串了。

如果他決定讓攝影師含淚去拍,那就好好的維護他的客戶。如果他決定懟他的客戶,那就讓攝影師開假回家——角色演好,演純粹,即使會被罵,那也不會比現在背負的罵名更多。

最後,這位攝影工作室負責人其實完全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問題。

他先給原攝影師開假,然後花更多一點的成本找PLAN B來救場,然後發微博,表示自己有多尊重客戶。

贏得一片美名,解決了危機之後,他再回過頭來,慢慢跟原攝影師算這個帳。因為他是計較成本的人么,那麼為了符合他的人設,這個帳必然要算,不要急,員工在他手裡,他慢慢找時間算就是了。因為你的事假,我們損失了多少利潤。我很理解你,不過你看,怎麼著你也得認個罰吧?

這事再怎麼不地道,那也是關起門來,自己內部的矛盾,只要雙方抱著以後還要一起共事的態度,就一定可以得到兩個人都能接受的結果。看,這樣是不是就好很多了?攝影師也不會更不敢發這個微博,因為發了,就是懟他的上司。還有什麼不滿?這樣,你認這個罰,下次有什麼輕鬆好賺的活,我優先讓你去(於我來說誰去都沒區別,於他來說是核心利益,不錯的交換條件)。怎麼樣,話都說到這份上了,這樣和員工好好討論的老闆,你上哪找去喲,趕緊領罰謝恩罷!

既做了好人,又暗地裡計較了一把得失,面兒里兒都有了。

豈不美哉……

至於勞動法和員工事假,去他娘,這是個連客戶合同都可以想廢就廢的主兒,連無過錯的客戶都敢懟,捏自己的員工算個卵……


這老闆摳門加缺心眼啊,還有臉發微博,公司問題,自己沒有應急預案,解決不了問題,又捨不得違約金,還一副體恤員工的樣子,發微博拐彎抹角罵人家新娘,還有攝影師的朋友圈更噁心,遇到問題你找老闆啊,老闆沒本事解決不了,你如果真孝順你可以選擇礦工啊,還發朋友圈詛咒新娘婚姻不幸福……自己捨不得錢還怨別人,如果新娘說有事取消婚禮了,押金你們退么…


看到這麼多人在罵攝影師和她老闆我就放心了


真孝順賠兩倍怎麼了?真體恤員工出兩倍賠償怎麼了?一邊想要毀約不付代價。對方不同意,就是對方不近人情醜陋了?還拿什麼買東西沒貨退錢就可以了,不用賠兩倍。正常買小東西,沒人簽合同,既然簽合同就是契約,而契約就必定有毀約懲罰。現在婚期都是多趕啊~臨時這樣,能不能找來人?還是因為你們毀約改婚期?搞笑呢吧?


敲黑板,需要結婚的童鞋注意了,千萬不要去這家木有契約精神道德綁架客戶的公司了。

結婚嘛,花錢買服務的啦。新娘能有啥問題。

婚慶公司垃圾,要不就找另外一個攝影師替換,要不賠錢好了。

攝影師是當婊子又立牌坊,孝順母親,那就自己掏錢走人好了。還含著眼淚拍完,還詛咒婚禮,去你妹的。


簡單來說,新娘沒錯,攝影師本來挺無辜,看完朋友圈之後覺得有點兒問題,老闆的問題最大。

標準的做法是直接把備用攝影師快速搞定,這一點沒什麼可說的,這是一個企業的「基本」要求。做不到這個就別做生意了。更好的做法是高價聘請水平和名氣明顯優於原攝影師的強者救場,能做到這一點堪稱上等,但這兩個選項老闆都沒選。說貪婪也好說愚蠢也好,隨便啦,大多數答案都說了,我不多說了。

我注意到老闆和攝影師都談到了新娘的態度問題,說新娘「沒有一句安慰的話」,說真的這也挺傷攝影師的。我覺得新娘固然可以提出自己的訴求,但是可以更柔和一點兒,不管怎麼說,從禮貌上講,別人的親人病危,心急也可以理解。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多少人會評論這個答案「道德綁架」,我覺得,「適度的對別人表示安慰」和「清晰地維護自己的利益」是不衝突的,很多人會下意識地把「友善」和「堅定」對立起來看,我覺得這個趨勢有點兒慘,不知道是不是社會普遍不太講承諾,以至於不能打就要受欺負。總之,我覺得體諒安慰別人不代表就要食下對方不合理的要求,相反,攝影師畢竟還是個腦力工作,逼著攝影師來了,人是到了,相片是否用心拍攝,也是個風險。

而且講道理,我覺得相比雙倍賠償,新娘更想要一個合格的婚禮攝影師——所以說實話,哪怕從利益角度講,施壓也並不是最優解。最優解是鼓勵對方解決自己的訴求。

「我是倫敦的律師,法律怎樣我最清楚,如果不來你們就要雙倍賠償」

「啊真是遺憾,拜託幫我安慰一下她,但婚禮對我很重要,而且婚期早就定好,我也不想耽誤拍攝,如果你們違約,我會要求雙倍賠償的。」

我覺得後者效果會好一些。

當然也許老闆和攝影師態度也不好,比如理直氣壯地說去不了了給你退錢,或者雙方拱火兒,或者婚禮前1小時忽然提出來,又或者新娘判斷對方實在不是釋放友善和講理就能解決的(很有可能)。但信息不明確,也不好做什麼推測。實話說婚禮前可能新人也焦頭爛額的,所以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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