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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有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好壞之分?

樓主大三狗一枚,生平二十年不知道從何開始嫉惡如仇。大學算是一個社會的縮小版。

我直接進去話題吧。

比如讓我用十塊錢買了一瓶飲料,這是一個交易,心甘情願。哪怕貴了我也不叨叨什麼。

大一交班費,現在畢業了,班費不能退給班裡的同學。不多,每個人一百多。一個班四十多人。一百多對於一個大學生來說並不是什麼要命的價格。臨近畢業,有的人持無所謂的態度。但是我一想四千多塊錢落在一個人的手裡,這不是一個交易。在我眼裡這是詐騙。我很氣憤。不知道為什麼,別人好像都很無所謂的態度。其實我也無所謂吧,但是就是看不慣這種人。

進而想到了這個社會上有沒有絕對的好壞之分。

如果我是班長,說實話,到這個時候我的內心或許沒有這個在意要把這錢給了班裡的學生,因為我知道100塊不算什麼。我也會持有一個無所謂的態度。

你們沒有感覺很可怕嗎?角色可以直覺決定一個人的好壞,如果我以後社會地位有所提高,在面對別人送禮的情況下,我會收下阿。我不可能做到那麼清廉。但是現在的我嫉惡如仇。如果,我說如果明天的我成為了一個部門經理吧!明天我要面對一個人的送禮。我真的不能做到嫉惡如仇了。

有沒有很可怕的感覺。?


我父親在你這個年紀就已經下鄉了。那個時候有些漂亮的女知青也跟著下鄉,生產隊的小隊長看上了哪個女知青就把最累最苦的活分給她,直到折磨得她沒有辦法去找小隊長商量,這一商量十個人有九個就被睡了。如今很多年輕人看到一點點小事就憤慨得不行了,其實是不知道現在比過去有多麼的進步。我說這個事情不是想說促進社會更加和諧公平是不對的,而是想說年輕人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一點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看不慣,那樣的話真的沒法活了。

那麼回答一下問主的問題,有!但是沒有用!

凡是被認為絕對壞的東西都已經進化成人類的本能,完全不許經過大腦就自動屏蔽了。比如說喝濃硫酸就是絕對壞的東西,但是這個絕對壞的東西你知道還是不知道根本對你沒有任何幫助。

換句話說,放之四海皆成立的東西其實是廢話,無論好壞。

而那些被討論,被思考,有爭議的東西恰恰是無絕對的。你看看中國古時候的諺語吧:

俗話說:宰相肚裡能撐船;可俗話又說:有仇不報非君子!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俗話又說:近水樓台先得月!

俗話說:男子漢大丈夫,寧死不屈;可俗話又說: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伸!

俗話說:車到山前必有路;可俗話又說:不撞南牆不回頭!

俗話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俗話又說: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俗話說:人往高處走;可俗話又說:爬得高,摔得重!

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可俗話又說:拔了毛的鳳凰不如雞!

......

挺有趣吧,反正不管你幹什麼都有足夠多的俗話和成語能支持你。為什麼會這樣呢?

如我所說的,上億年的進化飲食男女,吃喝拉撒,為了節省運算速度,這些絕對正確的東西都固化成了本能。而那些沒有被固化的:「到底是為人還是為己」,「到底是屈服還是堅持」,「到底是貪腐還是清廉」....則是因為它們在自然界里並不絕對正確。換而言之,有些時候自私的人能得利能繁衍後代,有些時候無私的種族能生存。正是因為這些東西不絕對正確,所以才需要我們用大腦來分析,來依據複雜情況來決斷。人類的大腦本質上就是為了應對大自然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而進化出的器官。

而人類社會本質上是由人類大腦建立和規划出來的體系,更加不可能有絕對的是非。假如你讀過《世界通史》就知道,幾萬年前,我們的祖先會把俘虜殺掉烤著吃,幾千年前我們會把奴隸活活劈開來祭祀,幾百年前婦女要裹腳要三從四德,幾十年前頭上戴個蝴蝶結就是資本主義的尾巴...至於歐美也好不到哪裡去,近來同性戀合法鬧得如火如荼翻出了不少陳年舊賬,歐州對同性戀的迫害長達上千年。至於更大宏觀意識上的反反覆復就更加多。

其實人類社會的運作規律是,遇到問題,然後不得不拋開意識形態和偏見解決問題,而後總結一套方法和經驗,最後把方法和經驗上升為道德,法律,文化等形態。而後,遇到新問題....

因此,只要不斷遇到問題,不斷需要解決問題,原有的意識形態就必然要被打破,無論原有的意識形態存在了多久,它都不是絕對正確的。

而作為個體,我們不應該把任何的後天被灌輸的意識形態作為真理,相反我們應當把注意力專註於解決問題。問題解決了,意識形態自然會開個缺口來進行補完。

舉個例子,在一次世界大戰前,婦女不穿裙子而穿褲子是不體面,不道德的。但是一次世界大戰男人都上了戰場。問題出現:各國勞動力嚴重不足。接下來是解決問題,讓婦女去工作。那麼既然讓婦女去工作了女性就需要穿褲子。當解決問題和社會習俗出現矛盾時,社會習俗永遠都要向解決問題讓步。因此在經歷了短暫的不適應後,婦女獲得了穿褲子的權利。如果你在哪個時代還為「世風日下,婦女都穿褲子了」而憤世嫉俗,那就只是單純地自己給自己找不痛快罷了。

回到問主舉的事例上,問主憤怒的原因是因為問主認為個人隨意支配集體的資產是不對的。而事實上,這個想法本身就是跟婦女不能穿褲子一樣是一個教條。我們假定班級不把班費交給班長而是每次組織活動的時候向大家收錢,這樣做也許更加符合問主的利益,但這樣會造成組織活動的效率低下。萬一有人到時候正好沒錢怎麼辦?是讓他參加還是不讓他參加?活動進行時出現了意外需要更多錢,到底是交還是不交?萬一境況緊急大家又都沒帶錢那怎麼辦?把錢收起來統一管理就是一種節約時間成本的方式,即使班長一定程度下利用職權,「貪腐」了幾百塊,那也是他管理和組織活動的勞動所得,只要不太過分其實也屬於合理。

現在的問題是,班級需要組織活動,組織活動的效率需要比較高。而個人隨意支配集體的資產很大程度上是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方法。如果問主無法想出更好的辦法來,那麼問主的憤慨就是自尋煩惱。如同不讓婦女穿褲子一樣滑稽。

當然在現有制度上固然可以做些修正,比如只要班費的每筆支出都記賬並且向整個班級公開基本也就能避免個人隨意支配集體的資產這個問題了。可是進一步在細化這個問題又會有新問題,設立這樣的制度會給班長帶來更多的工作,同時班裡大部分同學又會覺得此事小題大做,多此一舉。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多餘的工作量很麻煩!任何的麻煩都需要消耗時間,而時間本身就是金錢!當所有人本能地覺得麻煩的時候,就意味著相比起班長貪污幾百塊來,這種堅持正義的做法消耗地成本更高!人作為一種利己的動物,會本能地選擇成本最低的方案。

總之,凡事多看成本和收益,少想是非和對錯。因為對錯是依據成本與收益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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