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加上自己名字過分嗎?

不結婚不就好了


假設這個房子不用還貸!

自己也會自覺,是男朋友還是你男朋友的。

我也不圖。

但是,明明要婚後還貸啊!

雙方共同還貸不給加名字!

糾結的點我覺得無可厚非。

就算是你一個人婚後還貸了,實際花的還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怪我咯!


我覺得如果真的要在一起,只能一人一半,共同還貸。

順便說幾句:男主的行為很不上檯面,我們農村結婚還是男方家蓋好房子呢,你們城市裡女方太厲害了,自己蓋一半房子。

而且,婚後女方不還貸根本不現實,男方錢都用來還貸來,家用就是女方的了。這樣算來到底是誰在還貸?


我只看到一句,他媽帶大他不容易,。他媽不容易是因為他不努力,憑什麼你也跟著受罪。


我覺得你做的沒什麼問題,你對象比較扯淡,你媽養你不容易跟我有什麼關係,誰家養孩子容易?你父母離婚是你父母自己婚姻失敗,為什麼要牽扯到我?而且所有錢自己還說到底就是他的錢可以投資增值,你的錢就過日子零花,這是最大的不公平。

所謂考慮他媽感受本質是他媽貪婪——還是那句話,你婚姻失敗是你自己的事情,你不能因為你婚姻失敗就用兒子的婚姻來補償。

我平生最煩我媽怎麼樣說我爸怎麼說的或者別人怎麼說,我不介意為這種事跟任何人翻臉,因為我的原則問題跟我的感情問題是兩回事兒。

其實這種事兒很簡單,因為可笑到沒有爭論的空間。跟他結婚目測你以後婆媳關係很難相處。


不過分啊

我們老師柔柔弱弱一個小姑娘,在家裡卻是可以做決定的那個,給我們講課的時候,順便講過她的婚姻家庭生活:因為女人會比較容易沒有安全感,她老公(老師的老公是多金高富帥)為了她上課方便,給她在學校旁邊買了套房子(當然老師買房有優惠)然後有輛代步的車,是某次不知道過什麼節的時候她老公送的。老師的工資自己留著零花,基本掌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她說她老公要花錢從她那兒取,相當於一個小銀行,哈哈哈。

然後結束語是:喜歡一個人不是什麼都願意捧到她面前去送給她嗎?(自己拿得出手的)

看起來很蘇是不是,但是人家就是這麼甜啊···哈哈哈

這都是愛啊

好像和題目沒啥關係,但是我真心覺得現在為了一些條件而將就自己的人太多了。

總是想圖某種東西然後放棄另一些東西吧(比如為了戶口啊房子啊升職機會啊薪資啊什麼的放棄另一些東西的······

完美的感情沒有那麼多啦

自己怎麼想的很重要

小小聲說一句:實在不想將就了就別結了

自己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嘛

婚姻將就的話···哎呀我是完美主義者····這是人生一輩子的大事···感覺好恐怖啊····碎碎念碎碎念····唉不對啊我一個資深單身狗有什麼資格在這裡說話算了我還是繼續去仰望星空思考人生吧·······


1、要是以前的話,加了名分分鐘分一半…

作為出大頭的他,他為自己打算無可厚非

2、但是,現在,加了名,房子也不等於你的,還是看首付和還貸怎麼樣…

他這麼做還真的有點…

3、現時的情況下,女人要求加名更多是給自己一個安全感…

畢竟是兩人的家不是?

4、說什麼婚後女方不用還貸,婚後的他的錢不是共同的錢啊…

5、如果不知道婚姻新法,尚可理解,

知道了婚姻法還堅持的話,

真的要問問堅持的原因是什麼了…


知乎首答就這麼奉獻出去了。。。

對於房產證上寫誰名字這件事情其實我沒啥看法,之前有專業人士也進行過回答了。如果首付男朋友自己付,還貸他自己還,那他要求只寫他自己名字當然沒有不妥。

但我個人認為你男朋友在處理這件事情上太沒有個人主見了。雖說出錢買房這事是大事必須得謹慎,但是在前兩天你們兩個人已經把房產證上寫誰名字,怎麼分配首付份額,如何還貸都講清楚的情況下,他又突然順應他媽的意見而改變態度,那可說不准你們結婚之後遇到婆媳問題他會站在誰的一方。

而且他又說生了孩子之後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我就不明白了,生不生孩子跟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有半毛錢關係么?合著他或者是他們家就是覺得你給他生了孩子才能體現你的價值么?

如果換作是我,沖他這種態度,不管最後房產證上有沒有寫我的名字,我都得慎重考慮還能不能跟他過下去了。房子不是維繫婚姻的基礎,而你們倆之間的感情,相互理解、照顧和信任才是。


「打算結婚」的前提是你們尚未結婚。

1、沒結婚之前,男方首付且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話,原則上這套房的所有權歸屬於男方個人。但婚後還貸的話,無論實際還貸者是誰,原則上婚後已還貸部分歸夫妻共有,離婚時由男方向女方補償已還貸部分。但你們可以達成婚前協議對房產作出其他處置辦法。

2、婚後買房的話,如果完全由一方父母出資且只登記在其子或女一方名下,這種情況視為父母一方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房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除此情形之外,婚後買房,無論登記在男女雙方哪方名下原則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你的描述,你的男朋友及其家人希望單方出首付婚前買房,然後婚後還貸,屬於我前面講的第一種情況。那麼對此套房產你只能分割婚後已還貸部分以及相應增值。至於該已還貸部分究竟按照什麼比例進行分割由法官裁量。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真的想分享房屋的所有權,最好讓兩方人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因為此時你們的感情生活較為穩定,男方有所顧忌對事情的處理有一定的讓步空間。不像那些離婚時的當事人那樣都已撕破臉互不讓步。

另外,談必須要有籌碼,否則理不直氣不壯,如果你方不想出一分錢還要求寫上自己名字,那多半會談崩。現代社會已不像過去那樣,不能再無緣無故的隨意要求分享財產份額,不能以愛的名義逼迫對方把財產給你一半,畢竟無論誰出資,他的出資都不是憑空產生的,而都是他以及他的父母辛苦大半輩子掙來的,加之現在離婚率較高,人們多少會有一些風險意識,所以婚前必須做一些安排。就如婚姻法也是一樣,其分割財產的原則之一就是:看雙方對財產獲得的貢獻大小。誰貢獻更大,誰就能獲得更多的支持。

如果你真的願意為購房「儘力」出資,長心的男人會看在眼裡,他沒有理由把你排除在外。所以,你得捨得出錢,大家一起平等首付,簽購房合同時才能理直氣壯地加上自己的名字。


千萬別聽你男友的啊!這家人算盤打得太精了!他說只寫他一個人名字,他一個人付首付和還貸,換句話說就是婚後你得負責本來該由你們二人承擔的其他所有開銷,等於變相的讓你出了錢卻仍然一毛錢都沒有你的事( ⊙ o ⊙ )太可怕了

另外,嫁人只有3個可能

優:婆婆好,丈夫也好

中:婆婆不好,丈夫好

差:婆婆好(其實最後大多出大事還是向著兒子),丈夫不好; 和 婆婆不好,丈夫也不好 (聽他媽的);

樓主你這真心是下下籤啊!


你出了錢就加名字,沒出錢為什麼加你名字?

你能接受對方提出來簽署婚前協議嗎?你這個婚前在房子上加名字的事兒和婚前財產協議沒有什麼區別,你的要求是離婚的時候房子有你的一份,問題是人家憑啥?

我理解不了這些要求婚前加名字的行為。如果你能接受加名字,但是離婚時放棄對房產的財產要求,這樣也沒啥不可以。

最後,說點難聽的:請XXX。

=========== 以上為原答案 =============

中間說對方吧。不正常的想法。他婚後怎麼自己還貸?婚後他的錢就是家庭的錢,他的婚前債務用婚後的財產還這個不合適吧。從法理上講這個想法比較精神分裂。

我建議:這次真的要和他簽婚前協議了。婚前買的房子和你沒關係,他婚後不能用他的收入來還這個房子。至於怎麼還是他的問題,和你無關。既然他不仁,你也就不義了算了。只是這樣就是奔著不結婚去了。

如果男方的意思是婚後還要財產獨立的意思,我看你真是要考慮一下這個婚姻能持續多久的問題了。財產獨立的婚姻都持續的不久。

============ 以下說婚姻 ==============

婚姻的意義在於奉獻,雙方在一起生活,彼此奉獻。奉獻就意味著你要放棄一些東西。結婚以後共同面對生活,一起打拚,共同成長,如果沒這個認識,還結什麼婚?

正確對待這個問題,我個人看法是,這個婚前的房子你就當它不存在,兩個人一起多努力,再買一個房子,或者用這個房子換一個更大的房子,這個肯定是共同財產不就完了。

你要是沒認對人,其實離婚本身的傷害比離婚拿到那點房子的錢都要大多了。好好的經營自己的婚姻吧。


典型的中國式婚姻矛盾,永遠都是房產、彩禮糾紛,中國式婚姻雙方父母介入的太多,當年的計劃生育導致現在獨生子家庭居多,坑慘了80、90後,獨女嫁人抬高條件,獨子娶妻又有防備,要想婚姻平等,首先滅了「嫁」和「娶」這兩個含義不平等的字。婚姻是自然結合,現在中國人的婚姻觀依舊停留在封建社會階段。思想頑固不開化才造成現在這個局面,房他願自己買寫他名無可厚非,如果樓主是個真正獨立的女人也可以自己想法湊個首付自己再買套,有什麼用?你家名字是想要個放心?如果這男人真想出軌加不加名字都一樣出軌,房子只要不是你花錢無所謂,真離了不佔便宜,但也不會吃虧。所謂離了婚的名聲不好,女人弱勢,會被看不起,我不知道是誰先提出來這麼可笑的斷論,真正自信的女性在任何時候都是高貴的


都鬧成這樣了,你也看到他們家和他的態度了

那麼如果他現在同意加你的名字,請問你嫁么?


我房子,婚前全款買房加裝修,都是我家出的錢,婚後加我老婆名字


很明顯,他在顧及他母親感受的時候就無法再顧及到你了!參見@徐湘楠的一個答案,(對老婆比對媽好,是不是不孝?[大概是這個題目])三個人好好談談!


謝邀。財產與愛情攪和在一起,很難分清楚。建議你出資一半,寫兩人名,共同共有。


這種情況就先別結了,這點兒事兒都過不去,結婚後更多的瑣事還在後頭,你男朋友沒有自己的獨立想法,輕輕被他媽扭轉了,不是加名不加名的事,是你感受到你在他心裡的地位一般了吧,所以不好受。面對這段即將的婚姻好好思考吧,想想自己要的到底是什麼,有些事你忍了,以後就一直要忍了。實在不知道怎麼辦,就跟著直覺走吧,人生那麼長,雖然不如意事常八九,但也別太委屈自己了不是。


要不還是先等等吧

這生意不合適


題主,我看你收入水平不錯,以後應該還有上升空間,所以我的建議是,現在咬咬牙,借點錢,交一半的首付,以後做人就暢快了!

我爸對父母很孝敬,有時候有點不講道理的孝敬,但實際上我奶奶是個JP,很作(對,我們全家公認的),雖然我爸心裡知道不對,但還是要委屈我媽,反正家裡十次吵架九次為了我奶奶,我從小到大隔三差五的家裡就烏煙瘴氣。據說我媽懷孕的時候很受我奶奶的氣,整個人心情都非常不好,懷孕七個月多體重還只有八十多斤。要知道她結婚前有一百多斤的。

實際上我爸除了關於我爺奶奶的方面,其他還是很好的,很疼老婆的,但就是這樣,我媽心裡也被搞得一肚子怨氣,我覺得她整個人性格都有點扭曲了,到現在我都二十多了,她才慢慢恢復過來。

所以一定要從源頭上杜絕大人插手小夫妻間的事情,不要用男方父母的錢。不然我可以想像你未來的婚姻會是什麼場景了,我想你將來有了孩子,肯定也不希望TA像我一樣從小到大不能安生吧?


既然考慮結婚了,這些事情,兩家都要商量好。注意不是兩人是兩家。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婚後生活、財產等是兩家人的事情,提前商量好就可以。你有你缺乏安全感的想法,他們家有他們缺乏某種安全感的想法,但是,你個人和你家人都沒有抱著通過結婚來佔有財產的想法,他們家也沒有(從主動出首付也能看出來)所以,明確跟他和他媽媽說,哪怕最後離婚,你也不會多要不屬於自己的財產。相信講道理的家庭是能理解的。如果不能理解,建議你重新考慮一下你們的婚事,畢竟這麼大的事都不能講道理的家庭,不值得對婚後雙方溝通的愉快程度抱有期待。

我和我女朋友正在考慮結婚的事情,兩人意見很一致,不簽訂什麼婚前協議,那樣傷感情,但是,兩人都承諾不會對婚前婚後的財產問題有什麼糾纏。我們是為愛在一起的,哪怕最後緣分不夠不能一輩子,也不會為了這一點財產撕破臉。

首付不確定,可能會我家全出,可能會她們家也出一部分,第一種就只寫我的名字,這樣我家人那邊能說得過去,她們家也不覬覦這個名字(雖然她們家有說在別的方面補差不多的數額),大不了兩人以後過得好再買一套只寫她名字就是了。第二種就寫兩人名字或者我跟家人商量只寫她名字,理由同上。

說這麼多不是說我倆多高尚,我們都是普通家庭,只不過我們清楚,我們以後的婚姻,促成的原因是我們的愛,而不是房產證上的名字。但可笑又可悲的是,現在大部分准夫妻和家庭,都本末倒置了。

以上


首先要說的是這段婚姻其實不必開始了(我是多巫婆呀居然要毀一門親!)

~~~那些義憤填膺指責樓主的都是不食人間煙火、市井之上的仙人~~~

奔離婚而結婚的女人有多少?以離婚為目的而結婚的男人又有多少?

其實還是愛不愛的問題。其實還是這個社會終究男權當道的問題。其實還是物種進化女人讓負責了生育的問題。

不加名字完全可以的~~如果法律明確規定並保障離異後女方和子女的贍養費。

想想習總正在提倡的讓女人回歸家庭。

原諒世俗的男人,因為他不夠強。也請原諒沒有安全感的女人。

題外話:某年,「東莞,今夜我們與你同在」」東莞不哭!」刷屏時,我以為那地方地震,遇了天災。

智慧如LZ,自然知道我在說什麼。

曾公曾曰:嫁女必勝吾家,娶媳必不若吾家。

LZ好生考慮,這個不能以你的視角考慮問題並稍微尊重一下你的感受的男人,是否值得你嫁。

LZ應該是情感經歷比較簡單的女子吧?

怕不加名字派噴,故匿。

又及:我有一女尚幼,但我將努力,為她購置一套小房子 。將來男方若無加名之舉,斷是不嫁。

你連個安身立命之所都沒有


他再和你說房產證沒你名字的問題,你就說「行,那以後孩子也不用你出另一半染色體,孩子沒你的姓,也沒你的名」。他要是再說你什麼意思,你就回他「呵呵,你買房不寫我名字,還想讓我以後和你一起還貸,這綠帽子換你你戴!?」

以上純屬搞笑,希望題主還能有個好心情。

有小夥伴建議房產證的名字寫你男朋友、你男朋友媽、你的名字。


一個男人,要麼找個值得你的好的女人結婚,要麼就別結婚占女人便宜了或者覺得自己吃了虧,沒見Mark Zuckerberg說自己虧?全球男人賺的錢比全球女人多,整體來說是男人虧了咯?我們女人賺慘了?女人對社會的付出會比男人少嗎?就算愛因斯坦都得有媽生有媽帶,某些男人什麼時候才能學會尊重妻子的存在與勞動。

我覺得題主還是不結婚好,如果他基因很好可以談戀愛生娃算了,娃跟你姓,這樣你媽和他媽都不虧,他媽出錢,你媽還出要生娃哺育的女兒呢,他家辛苦別人家的就不用勞動啊?

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還能帶著財產找個年輕的女小三生子另建一個完整的家庭,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還能找個男小三生子成家嗎?最不能錯的那些寶貴青春都投注在和這個人一起的家庭了,男人怎麼能連保護妻子的自覺性都沒有。或許可以以合伙人的心態結婚,我個人是肯定不會愛上這樣的。既然要這樣算,以後就別太把別人的家人親戚當一回事了,自己怎樣舒適就怎樣過唄。

婚姻法對女性不公,離婚程序對女性又保護不足,我國是要產出越來越多「悍妻」的節奏。

現時社會對女性的保護根本就不夠,而男性這個性別的優越是非常明顯的。在廣東這邊,如果只有能力給一個孩子上學,那麼肯定會是給兒子,而姐姐妹妹苦逼地做著家務和打工支持家庭,如果只有一套房,也肯定是分給兒子。即便婚房份額是兩人各半,大家付出的成本體現根本就不一樣,女人最大的冒險就是給一個會出軌的男人生孩子後還沒生活保障,而男性離婚後也是接著處於優勢的,不僅比大齡女性更容易組織完整的家庭,五十歲後也能再生孩子,就連出個差都比女性抗勞,也不用每個月來大姨媽。人們很容易忽略女性處於劣勢的根源,這根源就是天地對女性天生的生育要求,無論是身體遭受更多麻煩從十幾歲就來大姨媽,體能弱了不耐勞,五十歲後不能生育,還是婚齡育齡照料孩子這些用人單位在作聘用決定和制定待遇時會考慮到的減分項,都只不過是天生的生育要求給女人帶來的劣勢,都可以算作生育成本,成本是從婚前老早就開始的了,絕不是在結婚時開始談什麼AA制就是男女平等了。而養尊處優的男性得了好處就不看the big picture了,他們常以為付出就是錢比錢的問題,理所當然覺得該讓女性來承擔生育的大部分負擔,剝削著女性卻不自知,這種社會現象令清醒之人感到心寒。最近被迫來到一個寺廟,看到一大片都是老女人,求天求地的,哎。聽說佛弟子級別最高的女人也是要向級別最高的男人下跪的,朋友這樣解釋,你不覺得女人生來就要遭受更多的麻煩嗎,就相當於有更多的罪,需要消除更深的業障,哎T_T

我希望社會在兩性之間的立場是越來越公平,而不是讓女性來承擔大部分由於天生的生育要求而帶來的代價,不要用「誰叫你是女人。」「誰叫你倒霉。」「你倒霉那就肯定要加倍努力生活了還有什麼好說。」的姿態,明明繁殖就是整個人類社會的事。在不平等的對視中怎麼好好談愛情呢。

最後作明確的回答:不過份,除非你很自卑。


某些答主的回復看不下去

女人跟著你付出的青春歲月不算錢?給你生兒育女的心血不算錢?房產證寫個名字怎麼了?我將來要離婚肯定是凈身出戶,錢就算她對我付出的補償,而且我相信我還能找到更多的錢。

所以,兩口子賬算成這樣,還是離吧


還沒結婚,你的男朋友和婆婆就這麼計較得失,你以後的日子堪憂啊,未來的日子還長著呢。


題主寫的那些我沒看

本人哈爾濱人 媳婦兒杭州人 上周剛去把房產證上加了媳婦兒的名字 媳婦兒知道後 無任何反應 哈哈

我覺得吧 誰付首付能咋地 誰還貸款能咋地 既然都結婚了 房子就是夫妻的 加個名字咋地 以後還能離婚哪是咋地

講真 夫妻之間計較那麼多幹嘛

即使以後離婚了 房子給女方能咋地

最煩那些唧唧歪歪的男人和女人 為個破房產證上的名字 恨不得都離婚了

那你結婚之前 怎麼不事先把這事說好 加名就結婚 不加就不結婚 這得省下多少事兒

如果你結婚以後 就想著如果離婚了怎麼辦

那就當我上面的話沒說 您就當那是個屁 給放了吧!

ps:首付是我付的 貸款是我一直在還 我就喜歡加我媳婦兒名字 咋地 你打我啊!


金錢面前談不得愛情


推薦閱讀:

如何與廣東妹子親密相處?
「腎上腺素決定出不出手,多巴胺決定天長地久,5-羥色胺決定誰先開口,端粒酶決定誰會先走」如何解釋?
如何理解「我很努力的擺脫張志明,卻變成了另一個張志明。」這句話?
跟老婆吵架了,五味雜陳,發現和她的價值觀差異越來越難以調解,想離婚,可是他卻懷孕了,好糾結!?
丈夫出軌,妻子是否應該選擇離婚?

TAG:婚姻 | 兩性關係 | 愛情 | 房產證 |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