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社會學和人類學的時候,怎樣才能行之有效地進行田野調查?

在做社會學或人類學的項目研究時,又或是在新聞工作中進行必要的暗訪時,該採取怎樣的措施,才能行之有效地去進行田野調查,從而獲取實用的一手信息呢?


謝邀。

個人認為題主說的田野是三類性質是不太一樣的,先啰嗦幾句。

新聞工作的暗訪,著重於暗。社會與人類,學術研究的課題,會與研究對象溝通,即他們知道你是來做什麼的。(說個例子,前者錄音筆可以悄悄用。而後者,錄音必須要得到研究對象同意才能用,明著用。)當然……如果是些公司招聘這些專業出身的人去做課題,又得另說了。

田野調查:社會與人類都有各自的調查方法,二者方法有類似的,更多的是區別。

社:理論而言,籠統地如《社會學研究方法》,《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等,之下還有相應的某方法成冊,如定量或定性分析,通常會為調查輔助。 實際操作,非專,不誤導。

人:田野調查更多情況下說的是這裡,田野調查於此專業學生而言如同冠禮笄禮(十個月或一年打底,與調查對象同吃同住同勞動。)

關於行之有效地操作,先是會有相應教程教理論,先打好理論基礎再實際進入田野(進入田野後各種實際狀況就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第一手信息,只是相對,非絕對,還有就是,調查者本人還是會有局限,但即使有這些因素存在,還是在一個閾值內的,所以得到的信息還是有價值的。

大概一個流程是:先紙上得一一一再躬行一一一一再回於紙上(民~族志的編寫)。

認真踏實做田野了,總有收穫,即便當下看不出來太多東西,或者把資料放出來向前輩請教下,可能會有另外一些收穫,或者過幾年再來看,又不一樣的感受。

行之有效的信息,個人覺得,沉得下心,認真,踏實。

僅代表個人看法,歡迎指正。


這要看你想進行多大規模,多長時間的田野調查,研究的角度是怎樣的。有效的程度根據條件而定。

先說研究的方法

例如:觀察法。分直接觀察法和參與觀察法。直接觀察法是指人類學家作為一個旁觀者親臨現場記錄所發生的事情,我們考慮的是觀察對象,什麼時候去,什麼場合合適,觀察什麼,如何記錄。參與觀察法是指人類學家長時間參與觀察對象日常及非日常的生活活動,獲得第一手資料,這就要求人類學家起碼要學會當地的語言,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和當地人真正建立起親密的關係,真正了解他們的文化。

訪談法。通過向研究對象訪問的方式來獲取資料。有多種形式,如非正式訪談,結構性訪談,等等

抽樣法。通過一定方法從研究對象中選擇一部分作為調查對象,分為隨機抽樣和非隨機抽樣。。。。

譜系法。是指收集家譜並編輯成系譜表以確定親屬制的形式和結構性質的方法。以一個人為中心到家庭再到整個世系群。。。。

除了方法之外,觀察角度也很重要,比如說主位研究,要求調查者必須學習被調查者所具有的地方知識和世界觀,不受自身文化的束縛,置於被調查者的立場去了解,理解和研究問題。

客位研究,以調查者本身的立場為出發點理解文化。

主客位結合。。。不多說

問題研究,帶著某一特定問題做田野工作,在調查中收集被認為與這些問題相關的民族志資料,目的是為了驗證某一問題進行專題探討。

過程研究,把思考和把握社會文化變遷作為大的框架,包括對原調查點的重訪,回訪,以及對一組田野調查點及其周邊的長時段研究。

小規模社會研究與大規模社會研究,小規模社會是指非工業化的簡單社會,同質性較高,社會關係簡單,大規模社會是指世界體系中較為複雜的社會,多元化。

大傳統研究和小傳統研究,封閉同質性的社會與變動異質性的社會,簡單社會與複雜社會的研究的不同,大傳統是有少數思考能力的上層人士所創造,下層農民生活形成的是小傳統。

定量與定性。。這個也無需多說。。。

先說這麼多。


說說社會學吧。

(1)

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提出過一項名為「社會二重性」的理論,國內學者往往對其十分重視——它是對以往學者一元化系統的重要反駁,也是笛卡爾哲學的在現代學術領域的某次延伸。簡單描述,我可以將此學說縮略為兩個問號:

「1、個體在群體中的行動如何被結構化?

2、個人行動又如何使群體形成二次結構?」

在初接觸社會學這門學科時,我曾一度認為,社會二重性是個極好的囊括。因為它指出了社會學定性研究中的本質問題,並成為了20世紀後期至關重要的方法論。它告訴我們:要從結構到個體,再從個體回到結構。抽象表述的話,則是:從基點到達終點,又將終點歸於基點。這是行動社會化的典型推演,是一個具體的模型。

為了展開這門學說,吉登斯曾擬出社會研究的兩種方法,一是制度分析,其根本在於忽略行動者本身,單獨分辨社會制度的變化。二則是與前者對立的策略性行動分析,其根本在於忽略社會制度的變化,單獨強調行動者的能力、動機與意志。

問題往往暴露於實踐之中。比起吉登斯前面宏達的概括,這裡的研究方法就顯得有些蹩腳。儘管我讀到的大多數論文作者都迴避了對於吉登斯的評價,但我還是通過思考捕捉到了兩個致命的問題:

1、這樣的「控制變數法」往往是難以用於社會研究的:因為定量常常影響變數,從而使研究者產生「根據律」上的混亂。

2、當這樣的二元分析出現對立時,統一往往是十分困難的。

其中推演,無需多言。由認識的層面來說,吉登斯的這一套是趨向於完美的,我直至現在也抱著這般的想法。吉登斯是一位孤獨者,因此它試圖用分離的方法對「物自體」進行剖析,從而獲得明確的「非自我意識」。無論對於「實證主義」或是「人文主義」,吉登斯都抱有反思的態度,因為他所認可的並非任意的系統,而是對結構社會的一個綜合——這是理想的,因此問題總會隨之而來。我們可以輕易看到或者說假想到,這種綜合框架會為研究者帶來調查上的不便與混亂。這充滿遺憾,卻又是一種必然。

李銀河先生曾這樣評價孔德對於社會形態進化提出的三段論,她說:「凡是理論,精確的則不漂亮,漂亮的則不精確。」在我看來,這句話放在吉登斯與古典主義經濟學身上也合適不過。

以上對於吉登斯的論述即是我想對部分研究方法的建議:我認為,研究者必須把握好定性與定量之間的尺度,對於定量的方法盡量幹練、明確、簡便。

(2)

社會調查員往往有一個共識,社會研究的阻力十分巨大的。而原因卻總是簡單粗暴,不外乎那麼幾點:

1、被調查者對調查極為抗拒。

2、被調查者接受調查,但態度極為敷衍。

我有時會發現,一些研究者因為調查氛圍的缺失而不斷埋怨甚至唉聲嘆息。他們會說,中國人沒有改良意識。中國的調查體制不夠健全。可我卻覺得,這並不是調查偏差的根源所在,因為樣本往往數量小,又杜絕特殊化,民眾的不快只會造成研究者自身的不快,倒不會對最終的結果擁有過多影響。

社會調查的最大困難在於四個字:霍桑效應。即,意識到自己正在被別人觀察的個人具有改變自己行為的傾向。

由此,我們則可以知道,即便可以通過那些樂意且對於調查充滿熱情的對象獲得信息,我們所得到的東西也只是經過潛意識再次生產後的「亞品種」。也就是說,調查行為本身便使被調查的行為誕生了改變。

與(1)所說的方法傾向不同的是,無論在任何社會學科的調查中,霍桑效應都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我們不可能掰開個人樣本的腦仁兒看看他在我們到來之前是怎樣想的,更不可能掰開社會的腦仁兒,看看它在我們研究前是怎樣被發生的。

因此,我的另一建議是:不要對於自己的調查身份有所張揚。或者說,不要使自己異化為「調查者」的身份。要使自己變暗,避免自己發光。

(3)

以上只是一紙空談,題主隨意。


寫好提綱。

做好預調研。

做好調研地域的基礎資料。

調研。

做好調研記錄(日記,錄音,照片,錄像)

整理調研報告。

發現研究內容。

整理研究線索。

寫成論文。

先碼上,慢慢填


多走多看多問,不斷重複,賀雪峰講田野說的最多的就是花的時間有多長


駐紮當地,在當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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