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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盈利性場所播放音樂是否需要支付版權費用?

如麥當勞等餐廳,服裝專賣店等場所。


需要,按面積向音著協付費。

盈利性場所為什麼要播放音樂

不妨可以這樣考慮一下,如果你去一個消費場所,沒有音樂只有人聲,一個典型的場景是展會現場,你會是什麼感覺?既然是為了賺錢,當然要為客人提供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讓顧客開心,那音樂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更為典型的案例是KTV,如果你的歌庫里沒有哥喜歡的鳳凰傳奇,哥是不會去的。當然有些場所是需要安靜的,如醫院、培訓教室。當然有些人對背景音樂非常反感,感覺俗、吵、悶那是因為商家沒有在音量、曲風、播放時間上沒有把握好。

為什麼不能隨便播放別人的版權作品

很好理解,既然是版權作品(此問題涉及的是表演權),沒有得到對方許可,如果公開並以盈利為目的話就是侵權行為。有些人理解不了,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大家都在放,或者會說我用你的音樂是抬舉你,主要還是沒有版權意識,這部分我不講,可以找找相關的法理文章或者了解下人類文明史。

依據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規定,侵權後有非法所得的,處以3倍以下罰款,難以計算的,處10萬以下罰款。 版權費大面積開始徵收始於2008年前後。

另外,電台、電視台播放歌曲也是要付費的,最近音著協把中國國際廣播電台訴至北京地方法院,理由是侵害其廣播權。

如果想播放音樂怎麼辦

付費。不付費的話會收到當地版權局、音著協(或者你所播放音樂的所有權個人或者組織)、工商、文化市場稽查的通知、律師函,是要求你停播或者接受處罰,甚至被起訴,直至工商吊銷證照。

這方面從2003年北京長安商場首例商場背景音樂著作權官司開始每年各地都有相關案例。

版權費給誰付

在中國,藝人都選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代理其相關版權,在各個地方有分支機構,經營者可以找他們談,他們的版權曲庫相當龐大,一般的歌曲音樂都有。另外像中國商業聯合會這要的行業協會,他們會與音著協簽署了「音樂著作權宣傳與保護」方面的協議,在收費標準上,旗下會員可享受到團體優惠價格。

當然,如果你播放的曲目音著協曲庫里沒有,那你要先確定其權利人了,萬萬不可播放,有法律風險。

收費標準是多少?

這是2007年音著協在重慶的商場超市的收費標準:

如果是連鎖的或者大型的還可以商量。

學校、住宅小區、公園不收費。

KTV:國家版權局公布卡拉OK版權費基本標準為12元/包房/天(含音樂和音樂電視兩類作品的使用費)。根據全國不同區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經營的不同規模和水平,
可以按照上述標準在一定範圍內適當下調。

沒錢或者不想付版權費怎麼辦?

很簡單,你就不能用有版權保護的作品,你可以找個流浪歌手現場唱自己創作的歌曲就可以解決,或者選擇過版權保護期的作品及錄音。另外你可找找一些獨立音樂人談談給你單獨創作錄音。


盈利性場所,肯定是需要付費的,涉及到音樂公播權,可以直接購買成品音樂使用權,公播權也是包含在內的。

Royalty Free Music Audio from 100Audio|Free Sound Effect上面直接就有關於授權範圍的規定,音樂是如何授權的? 連鎖店的話基本上買了之後所有分店都可以用的,按規模來收費。


老羅開發布會時就買了10首歌的播放版權。後來由於候場時間過長,又臨時追加了兩首,都是付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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