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中說的法尚應舍,何況非法,是不是描繪的真實的涅磐的自在清靜?

如題


這種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說法方式,和吠檀多不二論很類似。對於不善於思考,又喜歡一點神秘主主義,頭腦又不好的大眾信徒來說,可以很輕易的把他們變成傻子和白痴。

無產階級的辯證法也有類似功用

你說是

我說否

你同意否,我說否定之否定,又把你否了同時我響應了是

你繼續跟隨,我進入循環

直到你承認自己是傻子

從而皈依


哪兒來的「法」應舍?

有法應舍,這一點兒都不「法」,也一點兒都沒「舍」……


一個盲人的眼病治好了,

他還要去學習和背誦對「月亮」形相的各種描述嗎?


這段原本是阿含經中的筏喻經,結合前後文來看,原文是指佛法尚且捨棄,何況外道的不正法(更應當捨棄)。金剛經借用此段經文,但是並沒有提到原始經文中的外道見,因此結合金剛經的前後文,世親菩薩認為應當解釋為「佛法尚且應該捨棄,何況因執著空性而不講佛法的愚行(更應當捨棄)」。如果你在阿含經找到這部分筏喻經,前後經文是很平實易懂的,金剛經因為刪去了筏喻經中的外道論部分,所以前後邏輯很難串聯。


這是《金剛經》遍滿全文,由始至終的提醒之一。

提醒什麼「應無所住」,

再詳細點「不生法相」,

為什麼要這樣?「實相即是非相」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所以這句話用文字解釋,就是不要去抓什麼法啊,非法啊,這些文字戲論的概念名詞。在《楞伽經》里也提及: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這「四句」學人應當遠離,結合《楞嚴經》講,以手指月,應當看月,若以指為月,無有是處。


佛說一切法,都是令眾生趨向涅槃妙心的。

金剛經是般若部經典,講的就是離相智慧。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這裡的法指離相的般若法,非法是指執著我相、人相、眾生相的著相外道法。

佛曾把佛法比作渡河的船筏,如果到岸了,明白佛理了,就不要再執著在法上了,所謂棄舟登岸,就要斷除法上的執著心。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就是說連離相的佛法都不能起執著心,何況那些著相的非法?!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直趨諸佛涅槃妙明真心。


並不是。

如筏喻者,指的是八正道

雜阿含1172經:

「筏者,譬八正道」

增壹阿含31品6經:

大栰者,賢聖八品道是也,云何為八?正見、正治、正語、正方便、正業、正命、正念、正定,是謂賢聖八品道也。

相應部35相應238經:

比丘們!『筏』,這是對於八支聖道的同義語,即:正見、……(中略)正定。

中部22經

  比丘們!我將教導你們為了越度而非為了握持的筏譬喻,你們要聽!你們要好好作意!我要說了。」

中阿含200經

  我為汝等長夜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故。云何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翻譯為現代白話文:

如來所說應該像渡河用的筏那樣,在渡河之後丟掉,而不是繼續扛著,連正法都不是的那些玩意,更應該丟掉,因為那些根本無法讓你們渡過河流到對岸去。

按:法尚應舍,是有前提的,就是過了河到對岸,這比喻的意思是一個人成為阿羅漢,達到了解脫道的最高修行目標,在完成渡河之前,不要筏子就無法渡河了,別想著腦筋急轉彎,游泳過河,這不符合設定,因為河水湍急一定要用筏子,而這筏子的提供者,就是佛陀。

《金剛經》引用這比喻,用心險惡,金剛經的目的是想曲解這個比喻的原意,來達到讓人「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的目的,當然金剛經的作者也不傻,他在前面一段說了「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以達到邏輯上的自洽;這些鋪墊之後,此經作者以「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又做了否定之否定。。。這根本就不是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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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說了半天,到底想給信徒灌輸什麼思想?

我的看法是,金剛經的主要目的,是給信徒[菩薩]們灌輸三個主要思想:

一、信徒應該多多供養寺廟(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

二、如果信徒沒錢供養,應該把此經廣為流傳(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三、佛、法、四果、阿羅漢都是虛的,只有布施(給錢)最實在,有福德;

如果大家讀金剛經仔細一些的話,會發現,在誘導信徒布施的字句中,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這種時候,語氣都是肯定的,以免信徒誤解為布施沒有福德。

經文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但是為何不說:

所謂布施,即非布施;所謂善男子善女人,即非善男子善女人;

而且還說: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為啥要區別對待?

佛、法、般若波羅蜜、世界、三十二相,所謂xx即非xx;

到了布施、福德,就變成了,其福德不可思量。。。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金剛經作者也知道自己要錢要的太露骨了,於是用了幾千字轉移話題,然後很彆扭的加了幾句: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WTF 這是什麼邏輯?我反對就是我不懂?你們懂你們就來說道說道)

最後,總結一下,金剛經,其實說白了就是:

我,和尚,打錢!

哦?你要是想要錢的話你就明說嘛,你不說你想要錢。我怎麼知道你居然想要錢呢?

雖然你很有誠意的寫了幾千字給我看,可是你還是要跟我說你其實是來要錢的嘛,

不可能你說你想要我不給你,你說你不想要我偏要給你,大家要講道理!扯那些有的沒的有意思嘛?

如果只是要錢,我並不生氣,我生氣的是,要錢就算了,你把佛、法、四果、阿羅漢,統統貶低了一遍是幾個意思?為何不把「和尚」 「布施」 「福德」 「善男子善女人」也列入打擊範圍?

常威,你還說你不會武功?


1957年,趙朴初曾經陪同一位柬埔寨僧人會見毛主席,當時客人還未到,趙朴初先到了。於是,毛主席就和趙朴初漫談起來。

毛主席問道:「佛教有這麼一個公式——趙朴初,即非趙朴初,是名趙朴初,有沒有這個公式呀?」

趙朴初回答說:「有。」

毛主席又問:「為什麼?先肯定,後否定?」

趙朴初略一遲疑,隨即回答道:「不是先肯定,後否定,而是同時肯定,同時否定。」此時,柬埔寨客人來了,談話也就沒有深入下去。


不是。諸法之實相。不可以言宣。金剛經自己也是「筏喻」。


不是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已經快到岸邊了,就應該把渡你過海的船留在岸邊了,誰會背著船上岸的呢?既然對你幫助最大的交通工具都要捨棄它,更何況那些對你沒有任何幫助的物件呢?


"涅槃"無相,離文字,語言,離一切思維分別,從上可知"涅槃"已屬於離法與非法所顯示的境界,只有離法與非法才可契入"涅槃"。


該句的趨勢性與所謂境界的自由度衝突。不是

所謂境界有一些語意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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