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澤鑒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怎麼看?
我知道要從左往右,從上往下看,求別再抖機靈啦。T_T x_x →_→ ^O^ 大三,民法已學完,看書目的是培養法律思維,不為實務。
原問題:我想請教一個問題。^_^ 我買了王澤鑒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共八本) 但是它的編寫體系跟我們的教科書的體系不一樣,既沒有告訴我第一冊是民法總論,第二冊是債權之類,書內也沒有任何知識體系的劃分,只有案例名稱。所以很茫然,不知道怎麼去看才更有效率和質量。 不知道大家看過這套書沒,如果看過,你當時是按照什麼方法來看的呢? 非常 謝謝啦。^_^我知道新版重新編排的天龍八部明天發售,可是我前幾天買時不知道這事。既然買了,也不打算買新的了。
想了想,還是回答一下。
有些書是體系書,比如市面上大部分的民法教科書,至少是根據一定的立法邏輯進行撰寫,如果從一開始要搭建系統的民法概念框架,自然應該多讀這類書。就體系書的推薦,可以參考我在2年前寫的專欄 我推薦的民法書單 - 笨鳥先飛 - 知乎專欄 ,有時間的話,根據近年來的讀書經驗,會做些更新。
有些書就是字典。比如王澤鑒老師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重排合訂本),這本書的體系編排不是為了理解概念,而是讓讀者更快地進行問題的定位以及釐清。比如,之前某位公眾人物的妻子與他人通姦,可能我就會翻出《干擾婚姻關係之侵權責任》與《干擾婚姻關係與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與我國大陸地區法律進行對照借鑒(這是一個有趣的話題,限於篇幅不展開)。比如之前對佔有比較感興趣,讀楊芳賢老師的《不動產移轉登記、物上請求權與債權相對性原則》論文的時候,發現腳註援引王老師的《基於債之關係占有權的相對性及物權化》,也自然會找出相應文章對比著看。
體系編排的好處即在於,相鄰的文章通常相互指涉,可以一併閱讀整理,但就我而言,這可能並不是最重要的。我們閱讀字典,可能是日常中就某個字詞的用法產生了疑問,而有效閱讀《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的前提,可能就在於你對於相應議題有沒有「問題意識」。引申開來,就是閱讀的興趣,或者說難聽點,是功利心。
這個問題是去年提出的,希望今年的你已經開始精進。amazon.cn 的頁面按照民法體系給你重排好了。
你都大三了,民法債法物權法侵權法應該都學過了,還那麼在乎體系嗎?
如果說沒體系就看不懂,我真懷疑你前兩年都幹嘛了。
算了不吐槽了,說點有用的。
天龍八部可以按興趣來看。翻到目錄,看哪個話題你有興趣,就翻來看看,反正順序不那麼重要。至於沒興趣的,就放著吧,等哪天用到了再拿起來看看。如果真的追求體系的完整性,王澤鑒另外有一套是按體系編的,橘黃色皮,你可以看那個。
不過話說回來,王sir的書啊,我都是用來催眠的。除了寫畢業論文那回,沒有一次能連續看20頁以上的。看書有主動看書和被動看書之分。如果你按部就班地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也未嘗不可,但是你不一定都是主動看書。主動看書是帶著問題去看書,為了看書而看書則是被動看書。我覺得你最好先認認真真研習一下民法教材,至少要通讀幾遍民法教材,比如馬俊駒余延滿老師的民法原論、王利明老師、北大魏老師及崔健遠老師等的民法學教材及著作。看完幾遍後,掌握了其中的每個民法學概念及原理,再結合著民法體系去看王澤鑒老師的著作,我覺得效果會更好。當你在學習民法教材中或實踐中有疑問時結合「天龍八部」看,你會感到豁然開朗並深受啟發。總之,不一定非要從頭開始看到尾,因為這是案例研究。但是不管怎麼樣看,一定要帶著思考和問題去看,這樣才能留下影響,否則只能成為過眼煙雲。 ————————————不會打分割線———————— 補充一下,手頭最好備上「台灣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法條,因為引用判例多來自為台灣和德國。當然許多判例距離久遠,法條已發生變化。
謝邀。
小公舉你好,書都不會看,就去買,這個行為本質就是買買買。
你的需求已經在付費的時候完成了,產品的使用方法已經不重要。
就算給你一份電子版的說明書,你列印出來,也會落上厚厚的一層灰,和天龍八部分別沉睡在不知名的角落,默默的看著小公舉繼續買買買。俺覺得這書幹了實務或者對民法體系有了一定了解之後來看更舒服。
性子急的看前面打星號的就好了
第一次聽說王老師的《天龍八部》是在大一下。一下子就被勾起了無盡的好奇。但因為骨子裡是個「窮學生」,沒有第一時間想著買,而是選擇用學校圖書館檢索系統系統找找。我們圖書館分三個,兩個正館都沒有,而不外借的商學院圖書館則有一套。彼時對此了解不深,只知在圖書館找不到。沒多想也就放棄了。直到大二,亂竄中偶然發現了商院的圖書館。去的學生多是自習的,當還沒到期末,人不多,因而比較僻靜。我挑了個位置坐下,看到幾排書架,上面貼著「不外借」的字條。好奇心起,便往裡一探究竟。正一本本書脊看過去,突然看到了一大套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難以言說的感情湧上來,我(中二的)相信這是緣。猶豫了一會兒,覺得不外借,我在這邊看不就好了,於是抱著第一冊回到座位,鄭重的觀賞了一會兒封面,緩緩打開。(當時特意看了版本,只是現在已經不記得了,可能是法大版的。我後來和題主買了一樣的一套北大的。)
當時看專著有這樣一種感覺,在圖書館的書架上時,它們是那麼的迷人,充滿魅力,然而借回來打開卻難再看下去。而王老師的書不同,然而形成這種感覺卻不是在一開始。第一篇大概是僱主責任吧。若說初見是什麼感覺?文言文的味道,一開始上不習慣(雖然一直很喜歡)。但台灣的條文,很是麻煩。而且王老師寫的好長,第一篇沒看上幾頁就看不下去了。鄭重的放了回去。不過大概是前面積累的好奇太多,之後我每次過去都會請出來再看上兩頁。然後滋味漸生……
靜下心來看,你會發現,查不查台灣的民法並不重要。即便不知道條文具體是什麼,王老師也會講大致的內容描述出來。有時候還會將立法的來源,也就是德國法也講清楚。雖會涉及一些術語,但很多時候,較難的王老師會有解釋,簡單的多半本科前兩年也學了。實在還有就去百度。引用的學說雖然多,但是圍繞一個點從不同的角度討論。往往會有這樣一種感覺:呀,史尚寬老師說的好有道理。然後某老師提出一個相反的觀點,看起來似乎更有道理。最後王老師細細分析,做出自己的評價,有時候提出新的觀點。不僅是這種一層層深入,一直探究的感覺吸引人,更是王老師給出的論述詳當,往往讓我忍不住拍案叫絕。(這是第一階段。)
*所以第一種看下去的方法,就是順應著老師的思路,跟著想,跟著思考。這麼讀相對輕鬆,但是記下來的東西很少,看了如新。但是適合培養法學思維,而且理解不難,所以說初學者也可以讀,甚至就憑這套書登堂入室。
接下來察覺,我還是需要側重學習大陸(相對於台灣)民法。所以我自己就在王老師每一章的前面先記錄下本章涉及的問題,對應的大陸的法律是如何規定的。然後看書的時候在讚歎的同時,也漸漸有了自己的想法,開始在行間批註。由演繹理解的,也有表示懷疑的。然後往往再細看細想後發現,自己考慮偏頗了或是理解有誤。
*所以你可以對比著大陸的民法看(有點分散找起來不易)。
*也要脫離老師的思路,自己想一想這個問題,你會發現自己的閃亮的ideal和時不時的錯誤,而這會加深你的理解和記憶。再往後我發現自己看到後面就把前面的東西忘的差不多了,所以我決定像課本一樣去學習它,於是我開始用筆記本記筆記。會記大陸條文,台灣規定。學說內容,老師看法。這些只是大概,你去實施了就知道該怎麼記了。
*記筆記,將整個文章的構架理清楚,然後把握重點記錄下。這麼做要直接記住還是不現實的,但是你再翻開時,記憶就會迅速湧現出來,不至於白看。
再往後是在中院實習的時候,老師(法官)處理的一個案子中出現了這樣的一種情況,當事人沒有行使合同中賦予的權利,那種權利的行使本會暫時停止合同的履行,但當事人一直沒主張。而對方也就忘了這麼一會事,直到發生糾紛。該權利人主張自己有此項權利,對方是違約。老師感覺是應當不予支持,但一時間除了誠實信用原則想不出其他依據。當時她已經判了,在和合議庭的審判長討論。然後我就突然想到,王老師的書里就有一個類似的案例。當一方當事人長時間不行使權利,而對方當事人有理由相信他不再行使這個權利了,那麼權利人就不能再主張此權利了。我當天晚上回宿舍就把這個案例翻出來好好看了一遍,今後恐怕很難忘記。*所以,這套書可以在需要的時候查閱。而且多記裡面的案例會有很大的幫助。(前面又答主說碰到問題查,也就是這樣。)
*再後發現這書本身不具有體系。所以自己應該先有一個民法整體的體系,然後將看這本書形成的筆記直接插入記錄民法體系的筆記本里(所以推薦使用活頁本,用電子的也方便)。至於如何形成體系?可以藉助司考的學習。
長路漫漫,唯「鑒」做伴。網上有關於此書的體系整理,不過我只找到精讀版的。根據每冊每篇的內容進行概括,再分類,然後歸納到你現有的體系之中,充實內容,提高水平。【本人愚見,僅供參考】
建議先看王的民法總則,我考研讀了一遍,司考讀了一遍,好像打通了民法的奇經八脈。天龍八部應該是看完總則兩三遍後的事情。
要從頭看到尾,一般人沒有這種持之以恆的能力,我覺得做字典用挺好,遇到問題了,去翻閱相應的地方學習,非常好。這本書太經典,真得好看。
教材只是普法用的兄弟。別人的大三在培養能力,都看王澤鑒了而我的大三還在累死累活為了司考。不說了吃晚飯自習去了,
我都畢業了,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看書要有興趣,有興趣之後越看越想看。書讀百遍,總有一個時刻讓你醍醐灌頂。
沒用哦,那些不是中國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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