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怎樣評價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中菲利普夫婦對於勒的行為是否合理?


莫泊桑是一個批判現實主義作家。批判現實並不是想說現實是錯的,他只是把真正的現實呈現給大家而已。

一個人不學無術花天酒地連累家人,最後家人還是原諒他接受他最後他洗心革面本分做人那是童話!不是現實!

現實是什麼?現實是如果一個人往死里作最後連親人都會拋棄他!洗心革面?除非機緣巧合大徹大悟否則不可能的!

我們高中教科書的結論是啥?「莫泊桑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冷漠的人際關係,人與人之間的紐帶只剩下了金錢。」寫出這種答案的就是個道德婊。他要是有這麼個親戚我不相信他會選擇無條件原諒。當然,在社會主義國家雖然親戚不會認他,但是在人民公社的時代國家會給他的住處給他工作給他飯吃。

故事中的于勒就是這麼一個花天酒地不學無術的人:

  父親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時候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在這以前則是全家的恐怖。

  據說他當初行為不正,糟蹋錢。在窮人家,這是最大的罪惡。在有錢的人家,一個人好玩樂無非算作糊塗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稱他一聲"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難的人家,一個人要是逼得父母動老本,那就是壞蛋,就是流氓,就是無賴了。于勒叔叔把自己應得的部分遺產吃得一乾二淨之後,還大大佔用了我父親應得的那一部分。

  人們按照當時的慣例,把他送上從哈佛爾到紐約的商船,打發他到美洲去。

  我這位於勒叔叔一到那裡就做上了不知什麼買賣,不久就寫信來說,他賺了點錢,並且希望能夠賠償我父親的損失。這封信使我們家裡人深切感動。于勒,大家都認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

良心?不存在的~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于勒改頭換面了我可不信。不學無術的小混混暴富常有而守業者不常有。能驅使他這種人安穩做一份工作的只有貧窮。也許他曾經暴富,但是最後什麼都沒了真的只是普通的經營不善嗎?在美國破產了就偷偷回了法國,誰知道他是不是沾賭了後面跟著一些到處找他的債主?主角一家向船長問于勒來歷的時候船長不也說了嗎,「這是個法國老流氓」。這種親戚要離得遠遠的在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都是常識吧。

于勒這種人,自作孽不可活,憑什麼他墮落卻因為血緣必須無止境的幫他。

一旦原諒,主人公一家不僅僅要接受的是于勒這個人,還有他從頭到腳的壞習慣;接受一度洗心革面的那個于勒也不僅僅是接受人,還有他身上一切的光芒。

再來看看作者當時的家境:

  我小時候,家在哈佛爾,並不是有錢的人家,也就是剛剛夠生活罷了。我父親做著事,很晚才從辦公室回來,掙的錢不多。我有兩個姐姐。

  我母親對我們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時家裡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買拍賣的底貨;姐姐的長袍是自己做的,買15個銅子一米的花邊,常常要在價錢上計較半天。
 

家裡已經連添雙筷子的能力都沒有了,難道還要砸鍋賣鐵接濟于勒嗎?于勒敗光了家底,雖然文中沒說,但主人公父親肯定是因此要花額外的錢去贍養父母的;因為父母沒留下遺產,所以父親沒有事業上的啟動資金,同齡人都有飯局有正常social,交流信息升職漲工資進入良性循環,父親卻只能碌碌無為一輩子。

還錢了一切好說,不還錢,就算是親弟弟也不能原諒。

人的忍耐都是有限的,不是因為是親弟弟就可以無止境包容。這就是現實。

作為知乎小透明,這個話題又不火,應該不會有道德婊來罵我。

也許會有人覺得我冷血。可是如果你自己精打細算的活著,親戚卻欠了600萬惡債,所有長輩們有現金500萬,房產1500萬,你會選擇和他們湊一湊幫他解決200萬然後任他自生自滅還是傾家蕩產賣房子幫他。

看好了,不是正常生意失敗或者出意外事故,是惡債。

我覺得道德婊身臨其境的時候會選擇一分錢都不出。


謝邀

以文中父親的角度來說:我弟弟天天不學無術,家裡窮就不說了還把親生父母老本都吃了,父母年齡那麼大還要給他擦屁股。不僅不孝順還把我應得的給花了。這個樣子著實讓我心痛,本該跟他斷絕關係不再來往,但是他說他賺錢了,還能還上我的錢。我覺得我的生活總算有了盼頭,說我虛榮也好,我只是希望我的生活得到改善……結果該死的,他居然騙了我。本該屬於我的錢是要不回來了,想沾沾有錢弟弟的光也是不可能的了,欺騙、失望、憤怒、羞愧……這種情緒混雜在一起。如果我認了他會怎樣?女兒的婚事有可能吹了,鄉親怎麼看我,我還要多負擔一個人,他還值得我履行一個做哥哥的責任么?

總之,只有在道德上是不合理的,其他的沒有什麼不合理。換作是你,你會原諒?


謝邀。

中國有句話叫做: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還有個成語叫做「嫌貧愛富」。

跟《我的叔叔于勒》有異曲同工之妙。其實說的就是同一類人、同一種現象。

歸根究底,大約就是某一類人內心那點上不得檯面的小心思——既害怕被窮親戚佔便宜,同時卻又想沾沾富親戚的光。

即是發乎本心的舉止,應當算是合理的。

至於合不合情,合不合法,那要另當別論。

譬如結合這個故事來看,作者預先就給出了一些條件設定:

1,主角一家生活非常拮据。

2,于勒叔叔是個只會吃喝玩樂的流氓無賴式的人物,並且在遺產上佔了自己兄弟,也就是主角父親的便宜。

3,于勒叔叔被送往美洲之後,主動來信表示願意補償主角父親在遺產方面的損失。

——這樣的設定會給人造成一種「主角一家是正派的、于勒叔叔是大反派」的初步印象。

就因為有了這樣的印象,所以人們會很容易同情主角一家,認可他們之後的行為。

那麼假如,主角一家非常富裕,且之前在遺產分配的事情上佔過于勒叔叔的便宜,于勒叔叔走投無路之下遠走美洲,靠經商發了家——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了後面吃牡蠣的故事,我相信結果是一樣的。主角一家仍舊會對落魄的于勒叔叔避而遠之。但觀眾們的同情心卻會放在於勒叔叔身上,反過來指責主角一家「為富不仁」。

——設定雖然不同,但故事的本質其實是一樣的。只不過前者側重於「愛富」,後者側重於「嫌貧」。

再回到故事本身,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可能每個人的做法都會不一樣(比如心軟的可能假借別人之手「施捨」他幾個錢;心硬的想起之前被坑的錢和被騙的經歷,可能暗地裡叫人打他一頓出氣),但有了之前的種種鋪墊,還願意跟這樣的親戚相認的,只怕寥寥無幾。

因為人可以做到「不愛富」(不佔便宜),但很難同時做到「不嫌貧」(不怕被佔便宜),更難做到在自身艱難的條件下對這樣一個「前科累累」的窮親戚不嫌貧。

他曾經傷害過他們,又給過他們莫大的希望。如今這「希望」突然之間就暴露出骯髒、虛偽的本來面目,他們發現不但無法指靠他,更可能背上一生的負擔。如果換成是我,在那樣的境況下,最多也只能做到多施捨幾個錢而已,絕不會冒著「把自家本身拮据的日子拖得雪上加霜」的風險去跟那樣一個親戚相認。


在我中學學到這篇課文的時候,老師和同學都一致覺得菲利普夫婦冷漠自私,只有我覺得有問題的是于勒,懷疑了自己的三觀好多年


當年上學的時候,我還腦洞大開的寫了一篇續作。其實于勒叔叔是真的掙到了錢,只是他對當年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很後悔,不想一開始就用一個有錢人的形象出現在哥哥嫂嫂面前,所以他就假扮成了一個買牡蠣的小販,讓哥哥嫂嫂看到自己現在是自食其力,不是當年的小混混了。再慢慢的回歸到大家庭里。結果就是呵呵噠了。


遲遲動不了筆


推薦閱讀:

老舍是否被高估?
有哪些「作品風格與作者人格」相差甚遠的例子?
請問水滸傳108將誰最厲害呢?肉搏是武松嗎?那其他的呢,求大家科普
恆山派兩位師太真是岳不群殺的嗎?
如果可能的話,你希望江南先填哪個坑?

TAG:文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