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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請於武公,公弗許。亟為什麼是屢次的意思?

因為上下文沒有緊急的意思么?

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


謝邀。

先說簡單的,"當我們翻譯這句文言文時,為什麼要把"亟"翻譯成"屢次"?" 因為,亟本來就有兩個意思,也是兩種讀音,讀ji時意為緊急急促,讀qi時意為屢次。翻譯顯然要在準確全面理解原文的基礎上,從所有意項中選擇最合理貼切的,顯然在這裡,屢次比緊急合理。而且"亟請"實際上已經是一個固定的詞,意思就是"多次請求",連請的意思都固定了下來,不是多次邀請,而是請求。亟作多次的常用詞還有 亟嘆,亟問,亟來問訊,等等。

然後再延伸一下挖掘根源,是誰最早賦予了亟qi的讀音和屢次的意思?這個問題就有意思了,我也不知道確定答案。但有些事是肯定的,第一,不要因為我們現在ji(緊急)這個意項用的多就認為它一定是本意,qi(多次)一定是從它引申出來的。事實上亟字最初創造時的本意是"極",也就是盡頭,極點的意思。從甲骨文的字形看的清清楚楚,一個人形,頭頂一橫,會意"極於頂",腳下一橫,會意"極於踵"。急需和多次都是引申出來的,以至於後來要表示"極點"的意思反而又另加了木字旁,造出了"極"字。

既然都不是本義,誰先出現的也就不好說了,?左傳?已經是很早的文獻了,基本同期而成書略晚的?孟子?中,也是急需和多次兩個意義都用過。而且很有可能最初這兩個意項並非截然分開的,只是根據語境更適合翻譯成什麼就是什麼。清人編的?說文解字注?就持此種觀點: "今人亟分入聲去聲。入之訓急也。去之訓數也。古無是分別。數亦急也。非有二義。" 至於讀音的區別則可能規範的更晚,不管是以"去聲入聲"分,還是以"紀力切/去吏切"分,差別其實都不大。何況更大的可能是上古音這兩個都不是。

總之,現在亟字規範化固定成了兩個讀音,明確對應兩種意義,我們讀文獻作翻譯的時候,根據語境判斷選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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