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成為毛姆一樣的作家?


僅從毛姆的經歷來說

先天:

敏銳的洞察力,對有趣的人有趣的事充滿好奇心。

另外,由於毛姆是gay,所以感覺他看待男女關係,看待女人,能置身事外,理解的更透徹。

後天:

首先看好多書,把看書當成一個終身的愛好。

豐富的人生閱歷,比如毛姆在貧民窟當醫生,參加一戰二戰當間諜。

多社交,接觸很多不同階層的有趣的人,了解他們的性格,聽他們講他們自己的故事。小說的核心也是對人物性格的描述,以及人物身上發生的故事。

遊覽世界各地,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去接觸不同國家不同的風土人情。

多思考,想想人為什麼活著,信仰是人類的寄託還是禁錮,人應該追求名利還是應該追求理想。

想要開始寫作時,可以先找個喜歡的作家的寫作風格模仿。

找個安靜的地方寫作,不要和一個麻煩的女人/男人結婚(參見毛姆的婚姻)。

我覺得當你肚子里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很多有趣的人物時,你想告訴其他人你的觀點時,你應該會從內心底有一種要去寫作的衝動,就像高更想要去畫畫一樣。

其實我只是一個程序員,我懂什麼寫作。


毛姆這個人吧,活的太是自己了。

所以呢,你總覺他在和你講真話,和你是知己。

戲劇本行,小說副業。非常高產,戲劇賣座到不行,周旋於歐洲上流社會,社交利益最大化;刻薄,毒舌(真話大王),聰明,與女人結婚,和男人相愛,親歷一戰(做過間諜),奮不顧身。毛姆,一生都在旅行,一生都沒有著落。鳳凰出過一本小說集,封面上幾筆勾勒的煙斗與思考的頭顱,神秘而聰明。和他的著作相比,對於他生活的所有講述,都是小巫見大巫。

天賦,就是朝著一個方向拚命努力(黃燦然說的一句話)。而擅長寫作的普通人,最後不過發現有一天,寫作成為一個讓人放鬆的消遣,調劑緊張的生活,梳理過往的人事與放不下的心結。

其實這個道理我一直都不願意去承認。

我靠寫字得到過犒賞,最大的一筆甚至是一句8個字的slogan,它出現在banner里,價值四位數。或許你我都曾經想出版至少一本書,喜歡作品付梓的歡喜,但生活往往不似預期,除了未滿分的作文還有未達到的月薪,想成為作家的念頭也顯得可笑而幼稚。

能寫作本身就已經足夠讓人欣慰。

在國外交換的時候,我通宵地用寫作打發時間,坐遍了學校邊的咖啡館,喝了數不清的拿鐵,這些文章靜靜躺在硬碟里,有些文章的到一呼百應的擁戴,有些只有幾個朋友能明白。

我很愛毛姆,甚至模仿過他的寫法寫「我有一個朋友……」,我最喜歡的故事不是他最出名的刀鋒、六便士、人生的枷鎖,反而是不到五萬字的《聖誕假日》

但我更享受的是一次又一次讀他的作品,感覺到生活可愛,有夢未嘗。

願你下筆有神,落筆無悔


毛姆|潛伏在文學圈的名偵探

當我合上這本《巨匠與傑作》的時候,我懷疑毛姆就是一個潛伏在文學圈裡的一名偵探。為什麼要這麼說呢,他在這本書里把那些文豪們剖析透徹得就像給他們做手術一樣(當然,這和毛姆曾經是個醫生有關),他把他們看的一清二楚,有時甚至是冷靜得近似冷酷無情,彷彿他們就是自己診所中的病人一樣,為他們分析病情。

可他也不僅僅是一名醫生,他體內還有著偵探身上所具備的優秀素質:充沛的好奇心、敏銳的觀察力、分析判斷的能力、頭腦清晰並且實事求是。

這位好奇心旺盛的老文青在經過數月的觀察和了解了這些文學家們之後,在某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毛姆近乎不留情面的、一針見血的指認出了他們的真相——刨去身份和作品,只留下真實的軀幹,毛姆揭示了巨匠們最為真實的、人性化的一面,讓他們以鮮活立體的姿態呈現在萬千讀者的面前。

這部書的出世起源於1945年,美國雜誌《紅書》(Redbook)邀請毛姆為他們開列一張書單,列舉他心目中世界十佳小說並撰寫書評,毛姆對這些名著和作家做了點評,此後,溫斯頓公司將這些文章結集出版,於是就有了這本《巨匠與傑作》(Ten Novels and Their Authors)

若用八卦的心態去看待這部毛姆的潛心之作,這未免小瞧了毛姆的雄心,他在這本書中的結尾處埋下了一根金線,亟待讀者去發現,好的創作者就是這樣任性,他們一般都會在自己的作品中留下一個小秘密,也讓讀者參與其中。

就如遊戲拼圖中的最後一塊拼圖,你總要花費一點兒心血和智力才可以找到它,只有當你找到拼圖並完成整個遊戲的時候,你才會恍然明白他究竟在說些什麼,他想要告訴你的是什麼,如果你是個聰明的讀者,你就會領悟到書中的真諦。

毛姆在書中描摹了十位作家,從他們的書信和文字以及各種搜集來的資料中獲悉他們的真實面貌,即便不全部看過這些作家的著作,在毛姆的文字中也能大概了解整部小說的內容,毛姆就像和他們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過似的,他不動聲色的觀察著巨匠們的日常作息,用筆在黑色筆記本上記錄下作家生活的瑣碎之事,試圖從這些蛛絲馬跡中尋找到真相。

毛姆是個極其聰明的人,他用刻薄的語言來掩護自己,就像躲在監視器後面的導演,窺視著眾生。我曾看過他寫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有人說這是一部以法國印象派畫家高更為原型創作的小說,我不否認,他對藝術以及藝術家的理解,甚至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所以當他能創作出《巨匠與傑作》這本剖析文學巨匠的書的時候也就不足為奇了,這本書不是文學家們的花邊新聞和蕾絲內衣,他是毛姆作為人性審判者的身份——一個偽上帝的姿態,站在眾神之上而創作的作品,毛姆當然不甘心做一名狗仔隊的隊長,他是文學圈中當之無愧的名偵探,他擁有一個如警犬般靈性的嗅覺,僅僅在巨匠們的一首詩歌、一次對話、一份信件中就窺探到了他們的秘密。

即便毛姆本人就是一名作家,但是他還是很好奇,好奇這些人為什麼能夠寫出這些作品,究竟是什麼原因可以讓他們坐在房屋間、閣樓里、咖啡館中筆耕不輟的呢?就算有顆追逐名利的心在推動他們寫作,在毛姆的眼中「人過三十還有創作天分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那作家是如何保有持久寫作的秘訣的?他們是如何在大腦中建造出一個世界的呢?

他帶著這份想找到答案的好奇心(也可以說是窺探欲),他開始研究每一位巨匠的出身背景、成長經歷、教育程度、性格愛好等等,於是他發現他們其中不乏平凡之輩,他們不過是億萬人中的其中一員,毛姆還動用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學理論,來分析他們創作背後的動機,都沒有找出明確的緣由。

簡奧斯汀在他的眼中是個穿著土氣的鄉下妹子,托爾斯泰簡直是個色情狂,以此為傲不說還染上了梅毒,寫出《呼嘯山莊》這樣詩意澎湃、情感充沛的巨著的女作家艾米麗勃朗特就是個拉拉,陀思妥耶夫斯基根本是個毫無節制的賭徒,唯一能讓他看得過眼的就是巴爾扎克。他挑剔苛刻的精神有時候讓我不得不懷疑毛姆是不是因為嫉妒這十位世界級的作家而故意搜刮到這些八卦秘聞而創作這本書的呢。

即使誰也不清楚他真正創作此書的心裡動機,但他也是個稱職的調查員,在他的調查中他發現這些人之間毫無規律可循,沒有什麼奇特之處,後天也沒有進行過特殊訓練,可是人家就是創作了那些作品,唯有一樣引起了毛姆的關注,那就是這和作家的創作天分有關,他驚奇的發現:他們天生如此!寫作在這些巨匠的心目中就如吃飯一般正常,毛姆終於找到可以合理解釋一切的理由了,能讓他們持久創作的秘訣就是源源不斷的靈感,它來自上帝的召喚,是上帝所賦予他們創作的權利。

毛姆發現他們既不是道德傳道者,也不負責說教,他們只管揭示人性的美與丑,世間的愛與恨,展現腦中無邊無盡的想像,關注和憐憫各個階層中不幸的人,他們將天性毫無保留的用文字展現了出來,記錄或開闢一個全新的世界,如在汪洋的大海中行駛的孤帆,每當巨浪滔天之時,他們都能巧妙躲過促急的災難,這驚人的稟賦令人感嘆,他們憑藉自身的判斷與直覺來辨識航行的方向。

毛姆發現了這個真相併把它們寫在了這本書中,誠然我將它看做是毛姆對巨匠們進行的一份調查資料,一份完整的文學家的歷史文獻。他目光如注,機敏聰慧,深諳世事,通曉人性,好比一位行走江湖多年且經驗老道的偵探,他雖然有時刻薄,但是針砭時弊,敢於戳穿那層掩蓋真相的薄紗,這也體現了他自願選擇作為一名現實主義作家的堅定信念,是他與這個世界做出戰鬥與抵抗的方式。

告別了巨匠們,我從毛姆的世界裡走出來,深深的感到毛姆用極大的熱忱喜愛著這些巨匠們,再也沒有人能像毛姆那樣理解作家了,他就像是他們的閨中密友,認識多年的知己,被邀請進入他們的客廳,坐下來聊聊近日的所思所想,生命的困頓,每一位作家都會對毛姆的出現而感慨相見恨晚。

合上書我明悟他書中的真諦:那就是人無完人,我們不能時時刻刻都要求得那麼完美,現實世界的殘酷遠比我們想像的要艱辛困難得多,可你還是要抱有樂觀的信念繼續面對它。偉大的著作是藝術的結晶,它甚至和創作者並無多大的關係,這不是病語,更不是一句妄言,它充滿了毛姆式的智慧與哲思。

正如他認為的那樣,人性當中的桎梏無人可避,唯有心向美好方才解脫。


看了他的論什麼,說什麼,發現一個道理,很喜歡總結,換到現在,我們稱它為雞湯文,或許過度解讀他了。不過你這樣難道你覺得他很不入流嗎?不是,他很吊。有閱歷,有錢,有帥氣。看他的文章無法反駁,畢竟,愛情,友情,親情,,還有什麼其他狗日情,說的都不是實的。所以這種人很收歡迎,很會浪漫,「我要將滿天的星星做成項鏈」,女的聽了心醉。如果在套些「論」,就好像王家衛電影台詞「吼,你造嗎,五點十分,那個快要過期的狗罐頭將要成為我的摯愛哦,那一刻,你我都不在屬於碧池」,,,,,編不下去,但很好這口


以前我一直以為死亡是最糟糕的事,直到我和我的高中班主任待了三年。 這是我高中那會兒不懂事說的話,現在懂事了 只待一個小時就夠了。


寫手可以通過努力成為好的寫手,卻永遠成不了作家,

作家可以通過努力成為好的作家,卻永遠成不了大師,

大師就是大師,沒有為什麼。


敏感,對人性體察入微。聰明,知道怎麼講故事。這多是天賦和人生經歷所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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