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外心理相關層面的社會工作是如何運作的?

在國外和香港影視作品中經常可以看到社工角色出現在災難的危機干預,領養寄養兒童,家暴家庭等情景中。在接受加拿大的老師督導的時候,也常聽說老師的個案很多都是社工帶過來的。想了解一下社工是具體怎麼工作的。特別是國內現在的情況。

我能想到的一些具體問題包括:

1,社工服務的服務項目主要有哪些?哪些心理方面的,哪些非心理方面的?

2,社工的服務對象主要是什麼樣的人群?互相是怎麼找到對方的?

3,社工服務的費用是怎麼支付的?屬於政府採購,或者政府補貼,還是保險?服務對象自己需要承擔多少費用?

4,政府的主要支持方式主要是政策方面的優惠還是直接的資金支持?


謝題主邀。很高興知乎上越來越多人關注社工,有這麼一個問題也讓大家有個較全面了解社工的機會。做社工的,在面對「社工是什麼」這種問題時應該都很鬱悶,因為社工的涵蓋面實在太廣了,幾句話根本解釋不清。題主提出的小問題,全部答完是個很大的工程,我會一點一點答,勿催。回答里也以香港的社工情況為主,國內的情況雖然大部分借鑒香港,但是具體還是有不同,要留請國內的同行答。

社工的服務領域領域內服務項目

社工服務範圍很廣,通常會說服務領域,每個領域裡服務項目無數。項目實在太多,不可能介紹完,只能每個領域隨便舉幾個例子,大家感受一下。

香港社工的主要服務領域服務項目舉例

兒童與青少年:興趣班、兒童小組、親子活動、家長管教小組、青少年曆奇輔導、人生規劃

家庭:婚前/婚姻輔導、防家暴項目、危機干預(如為受家暴的婦女兒童提供庇護所等)、婦女增權項目(如議政小組、互助小組、婦女創業計劃等)

社區:社區維權運動、社區融合、社區康樂活動、社區特殊群體服務

老人:福利申請、藝術治療、家庭關係輔導

少數族裔(包括難民):融入計劃、語言培訓、就業培訓

新移民(特指內地來港新移民):跟少數族裔相似

醫療:福利申請、危機干預、臨終關懷

康復(包括殘障、疾病、精神病等):社區融合計劃

學校(幼兒園、小學、中學):針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及其家庭的服務(比如輕微殘障、多動症、自閉症、讀寫障礙、發育遲緩等)、危機干預(比如虐兒、學生矛盾、家校矛盾等)

懲戒矯正(監獄、少管所、戒毒等):行為矯正小組、心理治療小組

外展(服務對象是青少年,但是比較特殊,只針對邊緣青少年):通常是滿大街尋找逃學的、晚上不回家的、吸毒的、街頭小混混之類,跟他們搞好關係。然後做什麼服務非常取決於社工個人能力以及社工和這些邊緣青少年的關係。

內地社工服務領域大多借鑒香港,但是沒有香港全,比如外展、懲戒矯正這類的目前還沒發展起來,而少數族裔、新移民是香港特色族群,內地目前好像沒有針對特定族群的服務。不過內地有幾個特色服務領域是香港沒有的,比如優撫安置(針對退役軍人)、企業等。

可以看到社工的服務基本涵蓋社會所有人群。

社工是否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務

通常社工的工作分為微觀micro、中觀mezzo和宏觀macro三個層面。具體到工作手法就是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項目工作、社區工作。上面介紹的各個服務領域都有運用到這些工作手法,服務內容很寬泛。心理輔導只是社工服務內容中很小的一部分,詳見我之前的一個回答:

個案工作與心理諮詢的區別與聯繫? - 知乎用戶的回答。

用我之前一個老師的話說,social worker,social是最重要的。一個合格的社工,鏈接各種社會資源是基本功,要懂得合理運用社會資源去幫助服務對象。題主所問的心理方面or非心理方面的服務,我們是不分的。目前社工界比較主流的觀點是用生態理論來解讀人的困境,因而要幫助這個人,不單要從他個人入手,也要幫助他改善他的生態系統,比如家庭、社區、學校、工作環境等等。心理方面的工作只是整個生態系統中的一小部分,所以這一塊的工作並不是社工工作的重心。

至於社工是否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務,取決於服務對象的需要以及機構條件,因為社工也是服務對象的社會資源。從普通的心理支持到深入的心理治療,各個領域都可以由社工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務。假如某個領域的服務對象大多有較大的心理輔導需求,比如難民、受家暴的婦女兒童等,那麼針對這個群體的服務通常就會有深入的心理輔導服務。所以香港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IFSC)里的社工長年都要提供心理輔導,因為他們的服務對象大多是有嚴重的家庭矛盾甚至家庭暴力的,對心理輔導的需求很大。

社工的服務對象及其來源

社工的服務對象基本涵蓋社會上所有人群,不過一般以弱勢群體為重點。來源通常包括:服務對象主動、其他專業人士轉介、政府或法庭強制要求、社工發掘、被動參與。

政府或法庭強制要求:領取失業保障的人,會被政府要求必須定期接受求職輔導。有些法庭判決以社會服務代替刑罰的人,需要社工監督證明。還有些其他情況,主要在懲戒矯正領域此類強制要求見社工的服務對象比較多。

被動參與:主要是大型活動。比如學校內的活動,學校向社工機構購買服務,然後指定學生參加。

社工機構服務和社工個人服務

題目中問的是社工服務,但「社工服務」的定義很模糊。社工機構提供的服務和社工個人提供的服務,也有些微妙的區別。

社工機構提供的服務,不一定由社工提供。很多社工機構會外聘或購買其他專業人士服務,比如我比較了解的兒童青少年領域,很多機構會根據服務需要外聘興趣班導師,興趣班也是這些機構的主要業務之一。這些非社工提供的服務算不算是社工服務呢?

而社工個人,也不一定受雇於社工機構。比如有些學校會直接聘請駐校社工,這個駐校社工是不屬於任何社工機構的,只不過學校一般會同時購買社工機構的督導和支援服務。如果說這類獨立的社工還算是跟社工機構聯繫緊密,那麼還有一些社工獨立開設心理輔導中心、婚姻輔導中心等,商業運營,跟一般的社工機構完全不像。這些服務又算不算社工服務呢?

社工服務的收費

如果社工機構和社工個人的服務都算是社工服務的話,由此可以引出收費問題。一般面對弱勢群體的服務、政府機構和慈善機構下屬的服務、資金充足的項目收費都比較低,甚至免費。不特別針對有某些需求的群體的服務,偏重商業的服務,收費稍高。商業服務,收費高。

以題主特別關心的心理方面的服務為例。很多慈善機構的心理輔導是免費的或者低價收費(100元/小時),同時服務對象不能指定哪一名社工給自己做輔導。有些帶研究性質的機構(比如高校社工系的下屬機構)會提供略低於市場價收費的心理輔導和治療。一般如果是領取綜援人士(相當於內地的低保戶)或者符合機構規定的一些特殊情況,可以減免收費。至於商業性質的心理輔導,那就商業收費,有些會有一定的減免政策。目前我見過最貴的社工輔導是2000-3000元/小時(個人名義)。

社工的資金來源

內地的我不太了解,不妄談。香港的社工資金,大部分來源於財政,其次來自社會慈善資金,小部分來源於機構盈利。香港有政府下屬的社福機構,由政府直接撥款運營。大部分社工機構屬於NGO,政府有專項財政預算,機構要自己申請政府資金。同時香港的慈善基金非常多,很多大的社工機構也是教會或者慈善基金自己運營的,很多基金也有向社會公開的項目供社福機構申請。政府補貼也有,比如2000年香港政府推動的「一校一社工」政策,就是政府補貼學校,學校可以自行聘請社工或者購買外部機構的駐校社工服務。

政府支持

顯然資金和政策都有。題主應該想了解的是內地的情況,我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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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見到下面有個回答介紹北美社工情況時提到對香港社工做心理諮詢的疑惑,在此補充一下。

在香港的話社工是有資格做心理諮詢和治療的,不需要額外再拿一個心理諮詢的從業執照。至於能做到什麼深度也是看社工自己經受的訓練和培訓,通常把關的是聘請社工的機構和行業監管部門,提供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服務導致不良後果,有可能會被業內處罰、吊銷社工執照甚至接受法律懲罰。在香港感覺社工這個行業發展得很大,確實擠佔了輔導員(香港叫counselor,相當於內地的心理諮詢師)這個行業的很多發展空間。有些人本科學的是心理學和輔導學,拿了輔導員執照之後又再學社工拿社工執照。因為在香港,社工的工作內容比輔導員寬泛,輔導員能做的事,社工基本都能做,但是社工能做的很多事輔導員是沒有資質去做的,主要是跟福利系統和法律系統相關的業務,比如提供證明幫client優先申請福利、為無自主行為能力的人負起監護責任等等。

乾脆再科普一下香港可以做心理諮詢和治療的三大行業:臨床心理學家、輔導員、社工。

臨床心理學家,也有更細分的教育心理學家等。三個行業的工作範圍有一定的差異,臨床心理學家有一定的診斷資質,比如診斷讀寫障礙等,也可以做心理方面的測試,比如測智商等等。社工可以做福利和法律相關的一些事情,上面已經舉例了。輔導員是專註做心理諮詢和治療,不能診斷,也不能做福利相關的工作。

不過實際工作中,臨床心理學家一般偏做比較深入的心理治療,而大部分社工的工作重心還是幫client鏈接社會資源以及提供比較淺層次的心理支持和輔導,有餘力時可以做心理諮詢和治療,沒有餘力的時候會轉介client去見輔導員或者臨床心理學家。少部分的社工工作內容就跟輔導員一樣的,專註做心理諮詢和治療,不同的是作為社工,需要時也會用社工的工作手法幫client鏈接社會資源。


誠惶誠恐的謝題主邀。

社工在讀大三生,對於社工在內地的整體發展狀況不敢妄言,僅僅是參與過幾次專業的社工服務,外加去年出國的時候和美國加州某社區的社工勾搭上了了解一點美國社工運行的小細節。

剛剛考完了期末考,回到寢室就看到被邀答和專業相關的問題實際上是有一點「專業」疲勞的,但是就像 @Pingyu Fan 回答中說到的那樣,真的很開心能有人開始關注和了解社工,我會儘力回答題主的問題,一部分一部分來,先從關於心理和非心理這個部分開始吧。不對的地方還請題主和前輩們多多指正。

首先,關於社工工作方法中的心理諮詢這個部分的重要性我想是不言自明的。社工和心理諮詢師明顯的一個不同在於,心理諮詢師和病人的交流主體比較單一,雙方的交流就能夠滿足病人的需求。而社工不僅要在有限的交流時間內和案主充分交流,還要在進行交流了解情況之後尋找合適的資源匹配給案主。

舉個例子,在美國的時候有幸和一個資深社工(從業27年)聊過4個小時,因為特別想了解美國的社工在實務中是怎麼操作的,我特地要來了一份匿名後的個案訪談記錄。(基於保密原則,不僅案主的名字,連和案主相關的信息都被隱去了,僅能從這份文件中看到方法技巧之類的操作手段,並不能看到和案主相關的任何內容)。在這份記錄中,案主的問題在於剛剛出獄,回到家中之後無法正常生活,他感覺周圍所有人都躲著他,不和他往來,他去雜貨店買吃的東西,售貨員都不跟他說話,家裡人對他也十分客氣,他想要找一份工作但是家裡人卻在不斷阻撓,他很苦惱。

在這個個案裡面,心理方面的諮詢是絕對不可少的(有一些看起來不需要進行心理層面諮詢的例子我會在後面給出來。)因為案主本身的情況已經使得自己失去了判斷和改正心理層面的認知錯誤的能力,這時,心理疏導(輔導、諮詢)就變成了社工和案主交流並了解案主需求的最基本環節。在這個環節中,社工需要提供的是相對較為完整的、不間斷的、深層次的心理溝通和心理交流。

而在國內,由於在下目前還沒有真正進入社工實習階段,因此並不了解社區或家庭、個人的個案到底是怎麼接到的,但是在下的同學曾在某三甲醫院的放療科做過兩個月的醫護社工(臨終關懷),因此對這個部分的了解還是有一點的,仍然就「心理方面」這個角度切入。

以我同學的一個個案為例,在他的個案當中,這個案主的心態調整相當出色(最初我們並不能確認他是否是真的心態極佳,還是故意掩飾然後有什麼不好的想法或行為),我同學沒有跳過心理諮詢這個環節,而是在一周的時間內用了三次個案的時間和案主進行了相當多的心理溝通和交流,確認過這個案主是真的想的很「開」之後,就在督導的建議下開始著手進行資源匹配的過程了。

總的來說,問到社工的項目的話實際上可以理解成是在問社工的工作範圍,這一點在 @Pingyu Fan 的回答中已經分的很詳細了,在下也受教了。不過在在下的意識當中,我傾向於把個案按照社工的工作方法來直接分類即(個案的、小組的、社區的)。而心理方面或非心理方面這個說法並不準確,實際上很多社工接觸到的很多個案(就像 @Pingyu Fan 在答案中提到的,通過社工的三大工作方法:個案、小組、社區 接觸到的個案的層級是不同的,不同層級對於心理手法的運用也有不同的深度)中,心理諮詢或者說心理方面的服務都是作為基礎性內容被社工直接納入工作計劃的。所以,在社工的工作領域當中,大部分時候都是要把心理諮詢或心理輔導作為工作計劃中的一部分的,只有在案主明顯的不需要或者社工認為案主沒有必要接受心理方面的疏導和輔導工作的時候這個部分才可以被暫時擱置,一旦社工發現案主的心理狀態不如預想的穩定或者不進行心理諮詢無法進行接下來的社工工作的時候,也可以重新和案主進行心理溝通或者心理輔導。

先答到這裡,答得很淺而且有點亂,(剛剛在考場上謝了將近五千字的論述,腦子還有點不太好使),等空下來我會回來補的。歡迎前輩和知友們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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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工服務的費用問題,就在下所知的範疇主要是政府採購招標,(北方大部分城市幾乎沒有社工的這方面服務,因此所謂招標採購什麼的也就無從談起了)在下所在的專業的學生將在今年暑假前往深圳各社區的社工服務站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社工實習,本人因故沒有辦法前去,但是對這個實習的過程還算是比較了解的,就我所知,深圳的這些社區的運行基本都採用的是招標模式,這一點在 @yloo 君的回答中有涉及,不贅言。而關於案主是否需要交納費用這個問題上確實有不同情況。大部分情況下,社工提供的服務(前提是社工以社工站工作人員身份而不是個人名義接受的個案)是對案主免費的,案主基本不需要繳納費用。而上部分回答中在下提到的那個醫護社工實習也是對病人案主免費的,(那個實習是一個基金會的合作項目,由基金會為實習社工發放實習補助)收費的個案嘛在下遇到的並不是很多,一般情況下收費個案集中於關於心理輔導和心理諮詢的個案情況中,如果僅僅是為案主匹配資源的話是不需要案主付費的(仍然是通常情況),少數由社工個體直接接受的個案當中也會出現較高的收費狀況,例如 @Pingyu Fan 在答案當中提到的那樣。

而在國外(仍然以美國加州某社區為例),我所認識的那個老社工是當地大學的社工專業副教授(教授職位在美國並不像中國內地一樣一抓一把,教授職位相當難獲得,終身制的教授就更難了,當然,這都是後話)他本身就是那個社區的「駐區社工」,平日里的社工服務費用由社區負責發放,當然,並不是像社區的專職工作人員一樣按行政路線發放或結算工資,從某種層面上講,他們更像是「臨時工」(想歪的同志們請看好水表)因此他們的「工資」什麼的實際上並不穩定,基本看接案的數量。就我了解,副教授先生的案往往集中在家庭和個人上,也就是專業方法分類里的「個案工作方法」,在這個過程中,時間往往比較長,(他做過的最長的單獨個案是4個月),實際的個案次數並不是很多,基本上就要在兩到三次個案當中摸清楚案主的基本情況和具體缺陷,然後著手聯繫社區和相關負責部門(在這個過程中也有小插曲,關於他本人和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黨派差異影響到了某次個案的實施,他憤怒的在個案結束後將區政府告上了法庭。)準備進行資源匹配和聯絡。總的來說,外國(以美國為例)個案的費用收取啊資源匹配啊什麼的跟國內(還是以深圳為例吧)社工的流程上沒有太大的差別,這點是個人看法,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討論~

那麼差別在哪裡呢,個人認為主要的差別在於國內外的案主對於社工服務本身或者社工當中的心理諮詢環節認識存在明顯差異。就個人接觸過的個案(醫護個案或者社區個案)中,案主的態度往往不甚明朗,有的時候我們需要根據案主的說法和表現來觀察案主的內心活動,但實際情況是很多案主根本就沒有反應或者掩飾性反應相當多,致使我們根本無法從細節角度開展個案,最終個案只能草草收場,我們也很汗顏。而在國外的個案工作當中,案主普遍參與積極性比較高(當然,國外的社工發展有一個比較大的「阻礙因素」——宗教信仰,筆者認識的一位美國教授曾經在私人場合跟我們抱怨說有些看起來很嚴重的需要介入的個案當事人由於宗教信仰方面的因素選擇去懺悔或者履行其他宗教儀式而不願進行或接受個案介入),一旦案主真正求助了,基本上參與的熱情都挺高的,在互動中也更願意講較深層次的心理表現反映出來。這樣無疑方便了社工的個案開展。

仍然有想說的,今天先補到這裡,應該還會有更新,等我把我即將出征的社工同學們送上南行的列車後在回來作補充。希望知友們多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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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應該是最後一次更新答案,嗯。

關於上次答案當中提到的宗教因素我稍微解釋一下(有知友私信我這方面的事情了·······)

其實關於宗教信仰因素對於社工(可能也包括心理諮詢師)的工作的影響程度並不是很絕對的。在下本身也是信教者(回族人,伊斯蘭教徒)雖說沒有聚居區的穆斯林那樣嚴格,不過基本的信仰觀念還是有的。但是這並沒有影響我在困難情況下求助他人的想法和舉動,我在有解決不了的困難的時候也還是會想辦法求助周圍的朋友的(在下在寧夏調研的時候遇到的一部分穆斯林也有根本不求助任何人只把一切都交付給安拉的情況,具體表現是不去看病,這點我表示非常遺憾,我在回到家後和我們本地的阿訇聊天的時候提到這個事情他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在下在和本市的一位基督教神職人員談話的時候問到了他有沒有看到過在基督教信眾里有沒有看到過這樣的事情,這位來自東歐某國的神職人員表示很詫異,說他沒有聽過因為信教而不去看病之類的情況)。而在下在美國的時候見到過兩到三個基督教徒,卻真的存在這樣的現象,在與他們聊天的時候,他們提及了家裡有的人生病或者出現了什麼爭吵之類的都會通過宗教的方式來解決(禱告之類的儀式性活動等等)。這個可能就是那位美國女副教提到的阻礙因素了,因此在下希望大家不要誤會,嗯,這個問題說到這裡。

最後一個想說的問題就是,關於社工幫助的群體也就是「案主」到底是怎麼來的了。大陸還並不存在像 @Pingyu Fan 提到的由政府強制執行某人必須接受社工的介入的情況。在此以社區社工為例,在社區當中有社工的時候,大多數都是由案主自行聯絡社區,社區來調動社工進行介入。而沒有社工的時候情況就複雜了。這裡引用兩張圖片吧······(圖片來源是在下本學期的論文)

(本例為在下所在城市的某社區現狀)

這個圖是在下研究殘疾人問題在社區中的解決模式時整理的圖片,我們可以看到的是,殘疾人(應該是由社工接納的案主)在有困難和問題的時候會首先求助家庭,然後由家庭通過各種各樣的取到尋找幫助渠道,例如:找個臨時工或者什麼的幫助照顧一下家裡的殘疾人的起居生活,找一些社會性的幫扶力量來解決錢的問題等等,很明顯的,社區(the community)被拋棄在了一個角落,並沒有成為幫助殘疾人的中堅力量,而且,也沒能引入「社工」來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案主」,而是放任了殘疾人家庭自己暈頭轉向的去尋找幫助。

另一張圖在這裡:(美國加州某社區)

這張圖是筆者對美國加州某社區的同一問題的模式總結。這張圖中,很明顯社區在模式中居於中介地位,幫忙聯繫志願者,醫生,社會救助力量以及社工。在這個過程中,社區並沒有以直接形式對殘疾人進行幫助,而是通過尋求各個直接力量的方法來把問題交給專業人士處理,社工就是其中一環。(深圳的社區社工發展模式和這個類似)

從兩個圖中可以看出來,在社區這個層面上,如果有社區將社工作為備選項考量的時候,社工和案主的聯絡當然主要靠社區的聯繫,如果沒有的話,要麼就是案主(可能不能這麼叫了)自行想辦法解決自己的困難,要麼就是以個人名義求助社工幫助(在大陸很少見。)

嗯,那麼這個問題就差不多回答到這裡了,有任何問題歡迎私信或者在評論區提出,謝謝各位~


回答兩個問題

2、社工的服務對象主要是什麼樣的人群?互相是怎麼找到對方的?

僅以個案為例

轉介+社工發掘+案主求助

轉介(大陸地區較少,港澳台較多):目前國內的轉介多為由服務所在社區或者學校相關人士轉介,或者由其他社工機構轉介

社工發掘(無論哪兒都多):我曾經的個案大多數都是參加小組、活動,或者在服務點時發掘的。

案主求助(港澳台比較多,大陸超少):能夠主動求助的案主基本都是對服務點比較熟悉,或者經社區介紹來的。

3、社工服務的費用是怎麼支付的?屬於政府採購,或者政府補貼,還是保險?服務對象自己需要承擔多少費用?

僅以廣州模式為例,政府向社會招標,中標的社工機構可得到每年200萬費用,用於支付社工工資、各種水電設施費用以及服務費用。

當然,個別居委或社區會向家綜提供一部分服務費用。

服務使用者並不需要支付服務費(個案和大部分小組),但如果一些小組、活動需要額外費用(例如材料費、外出活動的門票、報銷等),機構或服務點通常會收取一些費用。


樓上的同行 @Pingyu Fan@yloo回答很全面了。

廣州模式學習新加坡和香港經驗而來,目前最核心的運作模式是政府在街道辦事處這個級別通過公開招投標,將社工服務外包給專業社工機構,建立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內容上面已經列出了,說一說開發區的情況。

1.開發區企業眾多,集中了大量青年外來務工人員,因此針對這個群體的社工服務在開發區十分重要。

2.蘿崗區在社工服務探索上是走在廣州前列的。除了政府發文強制要求的街道級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蘿崗區還將服務進一步往下沉。開始在社區(居委會)、大型企業建立3~5人的小中心。在服務內容上也有了居家養老、企業、康復、軍隊社會工作等。

下面回答「1,社工服務的服務項目主要有哪些?哪些心理方面的,哪些非心理方面的?」

說說目前廣州的社工服務和精神健康的關係

目前在精神健康領域,最被接受的應該是恩格爾教授提出的「生物-心理-社會模式」,生物和心理層面是精神科醫生和心理諮詢師的範疇,該吃藥吃藥,該治療治療。而「社會」部分指的是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處理人際和社會關係,回歸正常生活。這一點在精神健康知識缺乏的中國尤其重要。大眾通常用妖魔化的眼光來看待精神疾病患者,甚至包括患者的家人,這讓患者在對抗疾病的同時還要承受巨大的社會壓力。社工在這部分需要做的就是幫助患者處理好各方面的社會關係,協助他們重新回歸正常的生活。

另外,大部分的精神疾病患者需要長期吃藥,這就要求有一定精神健康知識的人來跟進患者對藥物的反應、病情的變化等,以便向醫生反饋。大陸在沒有社工服務之前,這部分工作通常是居委或者殘聯的工作人員,甚至是家屬。

我們在社區里接觸的精神疾病患者,除了精神分裂症,還有強迫症、抑鬱症、雙向障礙等等。病史從幾年到幾十年不等,都有在專門的醫院就醫。在和他們一起對抗疾病的過程中也了解到了精神健康在當前中國最實際、最殘酷的現狀。

除了這些微觀的工作,在社區層面,社工還要做的是普及精神衛生知識,推動大眾正確認識精神疾病。

我之前服務一個社區,裡面全都是中高檔的商業樓盤,業主基本是80後的白領。我們做過一些列的活動來推動居民正確認識精神衛生。例如講座介紹常見的精神疾病、播放心理主題的電影、通過展板普及精神衛生知識、派發操作簡便的篩查量表如BDI、BAI等。


收到郵件簡直受寵若驚。現在還在讀書,所以我只是來露臉的。回答肯定沒有 @yloo 和 @Pingyu Fan 好。

據我所知,目前內地比較關注的是弱勢群體和社區發展。當然,這和導向有關係,畢竟大家都拿政府錢。總的來說內地社工除了類似於深圳這種發展多年的地區,其他基本上還是在概念普及的階段,大家也是齊刷刷向港深看齊。所以服務對象基本上主動申請服務的超少(所以案例課提供的案例基本都是案主自己來的就覺得超牛有木有),基本靠社工發掘。輔助以被參與(比如矯正社工、學校社工、社區活動一類的)。至於怎麼發掘的,向社工服務會分項目點,比如之前做實踐的時候剛好是一個社工機構承接了一個社區的居家養老項目,完了就一戶一戶的去做家訪,或者在社區里做隨訪,發現問題後主動請纓介入(比如有個機構走訪時看到一個不被子女贍養的殘障老人,完了就轉介給我們做介入了)。服務費用目前的主流是不用服務對象支付,基本上都是政府購買服務。

政府除了給錢以外在政策方面也是有支持,比如納入人才安居工程之類的。


感謝題主誠邀。社工在大陸應該算是新鮮事物,很多人不了解,現在在知乎上有相關提問及解答,社工也算是開始慢慢走入人們的視野了。我是一名社工專業的大學畢業生,目前在一家社工機構的社區關愛中心任職一線社工。對於題主提出的問題,有些是社工行業比較基本的,有些則需要深究一下。不知題主是從事社工行業還是對這方面想有所了解,從而進一步認識社工呢。

社工服務服務對象,個人覺得是心理方面與非心理方面的交叉融合。社工通過改善服務對象的認知,從而達到促進服務對象改變的目標。認知,既包括心理的,也包括非心理的。例如,如果一個家庭存在夫妻關係矛盾,那麼社工則可以通過找到當事夫妻,通過交流,作為協調者,改變夫妻雙方的認知,來達到服務效果。現在服務對象很多都是通過社工自己挖掘的,很少有人會主動去尋求社工的幫助,因為在他們看來,尋求社工的啊幫助就意味著自己存在問題,這是很沒面子的事。社工服務,主要是政府通過向社工機構購買,然後社工免費為居民提供服務,服務對象不需要支付費用。除了那些收費的社工機構。我所在的社工機構就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然後我們免費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政府通過付費的方式,租社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合同,從而讓當地居民享受社工服務。在政策上,政府一般不會有多大的傾斜,畢竟社工如果要走進居民的話,還需要自己發揮出能量,讓居民認可自己,社工才有為服務對象服務的可能,社工也才有價值立於社會。


看到一些答主的回答,對香港社工的回答感覺有點困惑,特別是把心理諮詢看作社會工作的一小部分的說法。介紹下北美社工與心理諮詢的狀況:

社工在心理健康領域的工作大致有三種:心理諮詢、個案管理和危機心理干預。北美心理健康社區服務最主要的模式是個案輔導,近年來危機心理干預發展迅速,社區心理諮詢也獲得許多政府資金。

擁有學士學位的社工畢業生即可從事個案管理和危機心理干預;但在美國和加拿大,要從事專業的心理諮詢,通常要求社工碩士學位,加上心理諮詢的專業陪訓、督導、實踐等等,才能成為心理諮詢師。

當然,在個案管理模式下,社工也提供某種心理諮詢。這種諮詢主要是情緒支持、解決問題性質;其水平取決於個人所受的教育、培訓等。

結論:社工在北美可以從事心理諮詢(治療),只是教育、培訓等要跟得上。心理諮詢雖然是社工職業範圍,但又有一些特殊要求,不是所有社工都能做心理諮詢的。


收到邀請受寵若驚,但本人畢竟大一學生狗嘿嘿,占坑日後來答。哈哈


真是惶恐啊,本人是社工專業大二學生 ,馬上步入大三,自認為大神太多,我也是過來學習的。關注社工專業的應該都了解個案 小組 社區工作的工作方法,不再贅述。我們學校剛成立個社工機構,幾個老師在裡面擔當,暑假會與救助站合作做一次部分地區的流浪兒童的摸底以及相關工作,至於資金是救助站相當於購買服務吧,上次湖北監利失事的「東方之星」也有荊州的社工機構去提供危機干預的心理輔導工作,但我在網上看過一篇文章說政府有非常嚴格的防範措施不讓內情外流,短短個把星期的危機干預並不能起到多大作用,而且有走形式和領導拉進關係的嫌疑,所以內地的社會工作發展需要各界大力支持和專業素質的提高。

學社工的一定會了解心理諮詢相關的知識,但在能力範圍之外的就要交給更專業的人來做。社工的服務對象一般說是感受困難的個人或群體,這個標準當然是要靠了解情況之後的客觀判斷,關於收費問題我也不清楚,希望有熱心人幫我解答。


謝邀!樓上回答的已經很全面了,我就補充一些。(1)我個人覺得社工僅能提供心理輔導和支持,心理治療需要專業的心理治療師;(2)關於收費,現階段國內還不具備向服務對象收費的條件,大多數來自政府購買服務和多渠道的資金募集。


沒去過香港,沒出過國。說說國內大陸的社工,一句話,目前還是處在初步發展階段。

發展比較好的貌似有上海的青少年社會工作,靠近香港地區的社工發展較好,廣東省普及的比較好。內陸基本等於零。

高校的社工專業學習的內容主要是來自國外引進的知識和理論,社工作為一個實務型的工作,需要的是土生土長的工作經驗和理論,國外的各種大型理論,對中國內陸來講可以借鑑和學習,但拿過來就用是不可能的。所以,學校培養出來的社工,很少具備在中國開展有聲有色社會工作的能力。

再者,社工學生畢業之後也很少有可以做社會工作者工作的機會。樓上有回答說北京的社工給戶口,但是看看他們的實際工作內容,配合居委會、街道等的工作居多,沒有體現出社工的專業特色。這體現出當前,社工實務中,缺乏建構好的組織,進而表現為缺乏開展社工工作的資源。關於社工組織建構,可以搜搜我的一篇論文《縣域社會工作委員會職能的行使路徑——以「專業社會工作者的工作模式」為發展方向》,歡迎交流。

目前一些社工加入的例如自閉症兒童康復機構、扶貧組織等,社工畢業生還是如魚得水的。

社工是個很好的專業,了解社會的運行,理解人與人的關係,學會關懷和幫助他人,學好社工同樣可以做好很多工作,比如銷售、教師、行政人員、營銷人員、諮詢公司從業、廣告、市場調查、媒體策劃等等,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題主的問題,只是讓題主了解到,社工在大陸還是起步,具體到心理層面就更是少而又少了。中國的心理學名聲比社工大,發展也早,發展也更好,心理醫生開診所的很多,社工事務所貌似沒聽過吧?

心理學和社工有分界,也有交叉,社工從不同角度去解決心理問題而已。


有人問有關社工的問題,真是社會在進步啊。


排名第一的回答介紹的主要是香港社工的情況,很全面了~我就說說大陸社工的發展吧~事實上

社工在大陸還是一個新行業,對比香港台灣大約落後40-50年……最早約在十多年前才在一些發達城市如深圳出現,真正開始較快發展是在2008年後吧,廣州開始試點以政府購買的方式開展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並在2010年開始在全市範圍內鋪開…同時期的東莞深圳,開始了政府購買崗位的方式聘用社工,廣東地區社工的發展於是走在全國前列…在北京也始在社區引入社工,還出過做社工送北京戶口的政策,還有是上海為首的長三角地區,社工的發展緊隨珠三角後。。。。社工的春天就此到來,至少,目前社工專業的學生在珠三角和長三角不愁找不到工作。然而總體來說,社工在大陸還處於一個開端,除去珠三角長三角以及內地部分城市外,在很多地方基本沒有就業的機會→_→大陸政府也沒有像香港政府那樣在很多社會服務領域都設立社工崗位,除部分發達城市外,也很少有對社工機構的專項經費和撥款。這或者是社工職業化和在大陸全面發展最大的限制了。


謝邀,畢竟還是大一狗,雖然有許麗婭大神上個案,但還是一頭霧水。占坑,日後補答。


先謝邀。學習了3年的社會工作 多少有些了解的是 國內外社工項目並不處於同級層次。國外的社工項目基於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本身也有清晰的行業規範 而國內的社工項目基於政府的行政推動,一朝政令百花開,然而缺乏行業規範和行業認同 好了 回答所問

1,社工的服務項目 主要是針對任何有求助意願(情緒失調和無法融入社區群體)的群體和個人 採取專門的社會工作技巧譬如個案諮詢 小組工作等給予干預 幫助其情緒適應和社區融合。所含領域按人群分 幼兒社工 青少年社工 女權社工 中老年社工等 大部分社工項目都有涉及到心理干預的環節

不過 社工始終是聯絡者 協調者 必要時刻尋求專業心理醫師才更是社工職責

2,主要是相對弱勢群體 在中國主要是社工主動招募項目成員

3,部分項目來自於 政府採購 另一部分來自社會捐助(個人和企業)

4,大部分是資金資助 政策優惠實在太少


感謝您的邀請 @劉柯。樓上的前輩說的很全面,補充一下:社會工作的工作方法中,個案工作比較像心理諮詢,小組工作和團體治療也有相似之處,不同的是社會工作個強調案主心理問題的社會成因,通過調動社會資源,促進案主所處環境的改變達到助人目的,社會工作和心理學是密不可分的。

目前我接觸到的社工服務都是機構出資的(機構的資金通過政府購買獲得),一些基金會的資金來源相對多一些。由於政府購買是主流,所以社工在國內只有一些相對發達的城市發展的好一些。

我個人覺得有個很大的問題是在國內社工服務和公益服務的概念區分不是很明確。而且我覺得的一些傳統觀念(家醜不可外揚)在涉及到心理諮詢援助方面,讓大家接受社工服務有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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