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的庭審現場遠遠沒有西方的庭審精彩?
中國式的庭審往往是雙方律師對著電腦或稿件一字不漏,而美國的庭審現場可以看到律師之間唇槍舌戰?
不是中國庭審不如西方庭審精彩,而是現實庭審不如影視庭審精彩。
你們吶,不要聽風就是雨,看了兩部律政劇就以為真(xi)實(fang)的庭審就是那樣。西方哪個法院我沒去過?見得多了。西方庭審一樣無聊,看其他幾位答主的答案就好了。
影視里的庭審,受眾是電視機前的觀眾。觀眾是不需要考慮證據是否充分的,也不用考慮法律適用。他們要的,就是爽。那麼,影視劇里的庭審,就是要在幾分鐘的時間內將全劇的矛盾推向最高潮,這樣就足夠了。但現實中的庭審,唯一的受眾是庭上的法官,那麼一切活動都是要為法官服務。我曾經在跟同事聚餐的時候開過玩笑說,如果法官願意花10分鐘的時間跟我交流案情,那我賣處男身都可以。玩笑歸玩笑,但法官在庭審中的份量可見一斑。
詳細說一下影視庭審和現實庭審的區別:
1、影視劇里觀眾是開了上帝視角的,什麼事實都一清二楚,所以就不用拍法庭調查(舉證質證)環節了,直接進入法庭辯論就好。但在現實中,沒有人是上帝視角,那麼就必須花大量的時間來舉證質證,以確認案情事實。絕大多數普通案件的庭審,舉證質證完了就結束了,法庭辯論純屬走過場,但這並不影響判決。
2、影視劇里的重點是法庭辯論,我也知道觀眾喜歡看的就是這個。但法庭辯論不是街頭吵架,而是雙方律師就本案所涉的法律問題發表意見。雙方律師都是針對某一個專業的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對於外行人來說肯定是很乏味的,你想想看聽兩個程序員互相吐槽是什麼感覺。至於觀眾最(neng)喜(ting)歡(dong)的倫理衝突、價值觀衝突什麼的……根本不存在。而在敝國,還有一些特色的現象,比如一些基層法院的法官(尤其是民事法官),最煩律師做法庭辯論,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最牛逼,自己的觀點就是正確的,所以律師發表辯論意見純屬浪費時間,不如趕緊叫他們收工自己好開下一個庭。
3、真實庭審中基本不會出現突然襲擊的場面。如果出現的話,對方律師原則上是可以要求本次開庭終止的。突然襲擊固然有極強的戲劇性,看起來很爽。但臨時提交的證據,對方律師就沒有時間去研究,這樣有什麼問題都不能向法庭提示。而法庭要的不是戲劇性,而是準確性。所以無論是對方律師,還是法官,乃至法律,對突然襲擊的證據都是不鼓勵的。但說實在的,這條規則在天朝法院執行得不是很好,這是後話。
4、真實庭審中,律師的語速非常慢,不光比影視劇中妙語連珠的主人公慢,甚至比一般人正常的口語速度還要慢,基本維持在每分鐘60字左右。為什麼?因為法庭有個書記員在同步打字,律師需要去適應這個書記員的打字速度。這個書記員同步記下來的筆錄,在庭後由雙方律師簽字,這份筆錄就是案件審理的全部記錄,庭後法官判案的依據也就是這份筆錄。可以說,這份筆錄是整個案件中最重要的文件。所以為了這份筆錄儘可能完美,律師會把語速降的很慢,而且會不時提示書記員哪些話要重點記錄,哪些話可以不記。所以說,一般人聽庭審,光這語速恐怕就要睡著了。
以上作為一個每個月都會聽兩三場庭審或者庭上口頭辯論的美國法學院學生,
我想說,美國的庭審現場真的說不上「精彩」「精彩」很多時候要靠情節的跌宕起伏、結果戲劇性的轉折、參與者的個人魅力等等,但這三樣,在真正的庭審中是很難見到的。首先,庭審中如果出現戲劇性的意外,那就是律師的失職
著名律師Irvin Younger曾經總結在庭上向證人提問的十大原則,其中一條就是:「如果你不知道一個問題的答案,就根本不要提問。」
另外,也很難指望有一方像影視作品描繪一樣,突然帶來一位神秘證人扭轉乾坤,因為雙方在開庭前都要向對方提交證人名單,並且在私下已經反覆針對對方可能使用的證人在法庭監督下進行取證(deposition)了。而且在規則層面,不論是民事還是刑事的訴訟條例,都設法避免律師在庭上突然請來新證人或提交新證據殺對方一個措手不及。 @倪修智 律師提到,我國的訴訟制度對當庭搞」突然襲擊「有規則限制,在美國也是如此。因為庭審的關注點是如何說服中立第三方(陪審團),如何向法官證明己方正確應用了法律,而不是通過令對方出洋相或者利用信息不對稱實現場面上的吊打。其次,很多「有趣」的案件,真正在庭上激烈交鋒的爭議點,可能不涉及公眾覺得「有趣」的部分。
比如前幾周聽一個美國版P2P平台捲款跑路案件的庭上口頭辯論(oral argument),我本科學的金融,所以滿心歡喜想去聽聽美國怎麼看待P2P問題,又是如何監管。結果整場辯論只再爭一件事情:這個案子該不該在明尼蘇達州的法院起訴,抑或只能到聯邦法院起訴。兩個多小時的辯論,雙方一直在互相扔「管轄權」方面的先例,而根本沒有涉及P2P的事情,把案件當事人換成汽車公司,牛奶公司,都能用這一套說辭來辯護,我雖然學了些管轄權方面的事情,但也有種「褲子都脫了你讓我看這個」的遺憾。最後,在庭審的結果其實很少依賴律師個人的臨場發揮和個人的辯論技巧,律師個人在訴訟中發揮的作用,即使在美國的司法體系中也非常有限。雙方的主張的法律依據、指導性的判例、重要的事實證據,早在庭審前就提交給了法官(其實主要是可憐的實習生書記員),法官早在開庭前就大概有了譜,並會按照自己的理解向雙方律師提出很多問題來驗證自己的立場。實際中,往往律師剛開口沒說幾句,法官就不耐煩地開始問自己的問題了。
其實,即使在美國也很少見到雙方律師之間的唇槍舌劍交鋒,大部分時候大家還是像孫子一樣低眉順眼地回答法官問題。而至於答主所說」中國式的庭審往往是雙方律師對著電腦或稿件一字不漏」, 從我看過的20多場庭審和口頭辯論來看,在美國還沒有一個律師實現了脫稿,到時不少國內律師喜歡臨場講幾個段子或者即興抒情一下,我在清華時的老師何海波教授,在從事實務時就是即興脫稿煽情的好手。當然,我說的缺乏」戲劇性「主要是針對庭審。美國律師工作的精彩之處在庭審之外體現得更為淋漓盡致。如何從證人口中得到最撼動三觀的故事,如何撬開最頑固的敵方證人的嘴,如何找到最有力的證據,如何靠蛛絲馬跡看穿客戶的謊言,如何通過看似不相關的先例建立一套有說服力的論證過程,都是這個行業的」精彩「之處,而不限於庭審。
其實,國內的庭審又何嘗不精彩了?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技術無罪」,「行政法,就是要讓民敢於告官」這些在社會上引起大家熱烈討論的話題,都是來自於庭審過程中當事人和律師的言論,每一個都是一個故事,又哪裡不精彩了?如果說國內哪裡不如美國精彩,那就是國內的律政劇在展現司法程序方面不如美國的精彩。
但這和法律行業真的沒關係,主要還是編劇的水平問題美國的知名律政劇,比如Boston Legal, Suits, the Good Wife等等,編劇團隊都有正正經經接受過法學教育並持有律師資格證的人才,比如Boston Legal的編劇David E.Kelley就是波士頓大學畢業的法學博士,有多年刑事訴訟執業經驗。
另外,美國律政劇的創作團隊經常和各地律師協會(bar association)交流,了解近期有趣的案件和工作花絮以積累素材。我的老師,Hogan Lovells的合伙人,就曾經為the Good Wife這部劇提供過創作意見。而國內的律政劇,講的不是法律,而是律師如何應對婆媳關係,律師如何斗小三,律師如何三角戀,當然在法律的方面就讓人看著難受,也很難展現司法本身的精彩了。因為題主所了解的國外的庭審,都是來自於影視劇
而題主沒有充分接觸中國的庭審,尤其是基層的庭審,尤其是基層民事庭審,尤其是基層離婚官司的庭審。
這種基層離婚官司的庭審,雖然比不得高大上,但是絕對絕對「精彩」。
謝邀。庭上精彩與否不是律師關心的事情,律師關心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維護好客戶利益,達致目標。而且從商業的case角度上,大多數商業合同中waiver of jury trial (美式合同多見,英國法下商事中極少jury trial),就已經將打動jury排除在外。
普通法下由於對抗式的設計,律師庭上表現空間稍多,而大陸法系庭審由法官主導,你見過哪個律師在中國的法庭上走來走去的?自然表現稍遜。
另,影視作品中律師在庭上的表演,不足為信,也並不是律師所追求的目的。再能扯淡和贏得目標相比,都是屁。快播涉黃案庭審過程你沒看?
大陸法系的法庭庭審只是一種程序,比如法國的刑事審判也如此,很多工作在庭審之外就已完成,這也是大陸法系的有罪判決比英美法系高很多的原因。畢竟在前期工作完成後,很多不夠起訴條件的案件在進入庭審環節前就終止了訴訟程序。
電影是電影,生活是生活,無論中外。電影里唇槍舌劍的內容,在實際生活中雙方律師早在腦海里過過幾遍了,只是藉機向觀眾普及個觀影基礎而已。
這裡說下實際庭審:
精不精彩就是個庭審的副產品而已,又不是庭審的目的,大多數庭審都是看上去平平淡淡,即使刀槍劍影,不斷下坑你要是個外行你也看不懂。當然中外在同樣的案子上還是有點差別的,主要看兩點:
一是證人詢問,二是有沒有上陪審團。
第一點,在國內基於目前證人的可信度,加上有各種理由不上庭出證,律師交叉詢問的不給力(上海有些地區挺牛的),法官無法排除誰在說假話,所以基本誰都不信。那律師還在費勁糾結有什麼用,而且多數案件讓你糾結的機會都沒有。
第二點,是因為「表演」是要有觀眾的,中國沒有陪審團,只有法官。雖然法官也算是觀眾,想靠一個激情四射的演講,又或者是學校里辯論賽的詭辯方式改變法官的想法,那就是扯蛋(國外也一樣,陪審團也不是傻子,只不過更容易受感情的影響)。
歸根到底法官是否支持你,還是看法律。律師有空去表演,還不如把對自己有利的事實邏輯關係理清,把法律關係理順,書面地給對方和法官,讓法官庭後好好的思考。所以呢,多數案件,多數情況下,包括國外,外在的「精彩」沒有必要,自然就不好看了;內在的精彩一般人看不出來,那大家就更覺得無聊了。
PS:
這裡順帶說明一下,在國內法庭上也有唇槍舌劍,但基本都是給當事人看的,給庭外的人看的。前者呢,有些律師理解為對抗法官,看我多為當事人利益努力,不惜跟法官頂撞。有些當事人也同意,這點我無力吐槽,只要當事人happy就行。
基於這點,在北京(只說北京),有個對律師好壞很方便的鑒別方法。接案子時,只會罵政府和法院貪污腐敗之類的律師,基本可以不要了(注意這裡有個「只」字啊,畢竟很多人還是喜歡罵政府這套的,律師也是看客戶下菜的)。 後者呢,近期的典型就是快播案了。技術是無罪的還是什麼,這口號多響亮。這句我也不評論了。大家高興就行。小夥子,你呀還是naive,你有空去聽聽庭審就知道了。我實習的時候民三有個審判庭,平均是一天有兩次當事人干架,上午一次下午一次,精彩不精彩?
大陸法系就這樣·····去德法看看也差不多,本身來說都是證據究問和法官裁判的結合·····
本質原因不是影視作品的誇張,而是陪審團制度的區別吧裁判權在本身沒有法學知識的陪審團,才有必要作表演性答辯,才需要爭取聽眾審判員和陪審員本身都是專業的,審判也就是程序性的了
西方是辯論式中國是糾問式,西方是律師主導法官中立中國是法官主導
認為美帝精彩的,不外乎兩種:
1、中了影視的毒
2、對中土有意見,想找個美好的範例
以上都是錯的。
以電影 真情假愛 來說,
這種證據突襲是不允許的。連現在中土都不允許了。
這種突襲,構成了影視庭審精彩的關鍵部分。
雙方的觀點、判例(就是法律條文)都得事先提交法庭。中土現在還沒做到。我認為中土應該學習。雙方庭審時就應當清楚對方引用的法條和依據,可以大大提高庭審效率,增進當事人雙方攻防平衡。
中土現在的問題是,其實沒有規則、慣例、信仰能夠讓法律團體來共同認同、遵守、執行、完善。
若論好看,中土比起美帝,好看得簡直不是一點點。但其實不是秀給法庭看的。我從自身的經歷來答一發吧。
說實在的,我覺得中國的庭審你不去都沒關係。
因為即使你去了,也基本上是念答辯狀或者起訴狀。而且法官有時候還會打斷你,「就是如同答辯意見是吧?是就不要再念了,我們都知道了。這也快中午了,我們也好趕緊結束吃午飯你說好么?」「行了差不多就得了,快到午飯時間了。別耽誤了」
法官當庭基本沒什麼意見,因為法官只有在開庭的時候才第一次看到你的案件。他對案情根本就不了解!
每次看到法官一臉蒙蔽的狀態,我心中一萬個cnm飛過。我就在想,我們到底大老遠的來開庭到底為了什麼?
所以你是無法發現法官對於案件的意見的,無論是你還是對方當事人,都猜不透法官的心思的。
所以,即使你去了庭審,也沒什麼好改變的。
更可惡的,是被告是國家機關的庭審。被告全程不發表任何意見。你不知道被告到底什麼意見。法官也不發表意見。全程就是你在陳述你的證據、你的事實、你的法理。
法官會在庭審結束後幾星期到幾個月內宣判。當你看到法官的判決書,發現裡面有重大錯誤的時候,本來你是可以當庭答覆,糾正這個錯誤的。但是在大陸法系的國家,你沒有這個可能性。
於是你只能通過上訴的形式,將原審漏掉的關鍵點補充在上訴狀中。
上訴的庭審過程依然和一審一樣。你來不來都沒什麼區別。唯一有作用的,就是你依據一審判決所補充的意見。上訴法院會考慮這個意見,並從新做出判斷。
可是,如果對方看到你這個意見之後,理所當然的認為你這個意見站不住腳,於是向上訴法院表示,服從一審判決,依然不發表意見。可是無論任意一方當事人,都不知道上訴法院法官的判斷。等到上訴法院再次做出判決後,比如認同了你的意見,這時對方當事人蒙了,覺得你的上訴理由這麼荒唐,他們有好多證據可以證明你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再比如不認同你的意見,你蒙蔽了,覺得這簡直就是暴力審判。但是此時他們只能再次通過上訴到高級人民法院的形式進行答辯。
所以,經常出現隨便一個案子就(應該)鬧到最高法的情況。而這些案件其實都很簡單,沒什麼難度。甚至一審的判決就是對的,卻來回往複,上訴上訴,直到最高法,少則5-10年,多則20年以上的都有。
反觀題主口中「西方的庭審」,因為意見和傾向是隨時表達的,雙方的意見和溝通是通過互相博弈來進行的,他們往往在一審就基本上把所有的意見和證據都陳述了。隨著審判的進行,他們雙方本身就進行了不斷地駁斥、答辯的過程。而當所有證據都已經陳述,所有意見都進行陳述之後,一審的結果往往雙方都很信服了。你想上訴,沒有新的理由,即使強行上訴也會被駁回。
前幾年的快播一案,那個庭審現場,基本上已經算是中國最精彩的庭審了。但是也基本上就是念證據和訴狀。而且,即使在庭審過程中,快播的律師團隊表現出色,檢方節節敗退,但是也沒有影響最終判決快播罪名成立。這也說明了,你在庭上發表意見也沒有用,而且你也不知道要發表什麼意見。因為你不知道要駁斥什麼。
我法學素養不高,僅僅是自己的感覺。片面,不撕。
行政機關不答辯,究竟算是藐視法律還是玩忽職守? - 知乎專欄
跟我大講人生經歷和毫無意義的廢話的法官,我草你媽 - 知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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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文中的「上訴上訴再上訴」,為文字表達效果。實際上包含了申請再審的法律過程。中國的四級兩審制,其實根本就沒有那麼多上訴的過程。如果上級人民法院做出了判決,那麼就是終審判決。即使你發現了問題,還有意見要補充,也沒有機會了。
所以,就更可悲了。所以,就枉法了。
沒有紗帽髯口驚堂木
哪裡不精彩了!關鍵還是看案子有沒有話可以說,快播那個案子你們說精彩不精彩!你們啊就喜歡西方那一套,大陸有的刑事案件還是很精彩的,至於民事么,離婚一直是最精彩的。
謝邀,廣大民眾對於西方法庭的了解,多來自於歐美劇、港劇,親身去體驗過的很少(其實我也沒去過)那麼:1、歐美劇、港劇,也就是英國美國香港,都是歐美法系。庭審是對抗制,類似於辯論賽那種。法官中立,兩邊對抗辯論。但是我們國家是大陸法系,庭審是糾問制,法官佔主導,雙方要配合法官的組織(節奏)發言。2、既然了解大部分來自於電視劇,那麼電視劇是「放給人看看的」,這種常識應該要知道。所以像李狗嗨啦,離婚律師啦,都沒有真實地反映出大陸法系庭審的真貌至於西方諸如德國法國之類的其他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庭是怎麼樣的?歡迎實地去考察過的同學們補充以上
一是大陸英美法系的區別。二是其實美國法庭大多數也是挺無聊的,不能拿影視劇來比較,你看我們的 全民目擊 里庭審也挺酷的對吧,但那是藝術加工啊,美國法庭也遠不都是是像電影里那麼精彩。
謝邀(好像這次真的木有人邀……)這個問題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是:為什麼英美律師法庭上看起來慷慨激昂,但是中國律師看起來在法庭上並木有什麼用。另一個是,我國律師怎麼看起來那麼不會說話(多圖預警!)先說第一個問題:英美法法庭為什麼看起來那麼「酷」?民煮的法庭就是那麼燈塔(正經臉…)首先就想說在民眾的一般印象里,受tvb,美劇等影響大家一直覺得英美法庭是這樣的:這樣的:或者這樣的他們的法官是這樣的:這樣的:他們的律師是:這樣……或者這樣……一溜的高大上,古色古香的法庭,威嚴肅穆的法庭,一水的長袍假髮,誰看都都得覺得這個正經,反觀中國百姓最常見到的法院就是這種的:或者這種……我們的法官都是……這種……或者……我們的律師呢……這種……還有這種……是不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氣息鋪面而來………………雖然這些圖片可能有失偏頗,但是總的來說,英美法庭上的儀式感和律師在庭上發揮的空間確實要比大陸法系國家更誇張一點(讓律師居然能在庭內走來走去甚至做實驗真是喪心病狂!)事實上除了在服裝上和庭審現場的裝飾來看,雙方的區別仍然很大這主要是由於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哦,我國從來不承認那些資本主義的東西,我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對於庭審的認識不同,大陸法系的庭審可以理解為「家長式」(法官是你爹)。法官的責任是要通過聽取兩方面的意見尋找真相、確定法律的適用,當法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隨時打斷雙方的陳述進行詢問。總之,法官才是庭審中的唯一主角。而英美法系的庭審則被認為是「對抗式」(文明罵街)的,法官僅僅像是拳擊比賽中的裁判,大家(陪審團)都是來看拳擊手打架的。英美法系將事實認定和法律認定進行二分,事實認定交給由非法律工作者組成的陪審團來進行判斷,而法律認定則交給法官進行判斷(看熱鬧的大家決定誰贏了,裁判決定贏了的人得多少分~)。所以英美律師在法庭上我認為直接可以稱為「演員」為了在情感上能說服內些陪審團他們可以說是喪心病狂,有次案件,律師為了做到聲情並茂,在做陳詞的時候請來了小提琴手,進行伴奏。(據說效果不錯,,,,,)當然也並不是所有英美法庭都那麼「有趣」。根據英國媒體的報道。有一位法官在雙方律師進行辯biao論yan期間實在無聊,最終瞌睡過去……導致案件必須重判(可憐雙方律師表演一次還白表演了)
其實這種庭審模式是有很大的弊端的,為了在感情上獲得陪審團的傾向,需要挖掘儘可能多的案件有趣而非有用的細節用於辯論中,審判時間太長,巨大的時間金錢代價使得很多案件中被告索性直接在檢察官的慫恿下認罪以換取較輕的懲罰,這樣對雙方都是一個資源上的節省,但是這種不經審判的認罪實際上給了檢察官極大的權力。
檢察官通過威脅被告如果你不認罪,我就使你的刑罰加倍,來避開審判的消耗(英文中這稱為plea bargaining,可以想像一下它和刑訊逼供的共同點,它們其實是一樣的,只是plea bargaining沒那麼野蠻),但經常有冤假錯案產生。美國如今百分之九十的案件都不經審判直接定罪,這是非常可怕的數字。
關於律師費的問題,真心說一句,中國律師費便宜到家了好嗎。根據遼寧省物價局的文件:一、 案件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一)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
1、刑事偵查階段,3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3000元/件
3、案件一審階段,4000元/件
4、死刑複核、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收費50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準收費;
5、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二)民事訴訟的收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按照訴訟標額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計計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5%,收費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萬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收費比例4%;
(3)50萬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收費比例3%;
(4)100萬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收費比例2%;
(5)500萬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收費比例1%;
(6)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0.5%。
3、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係的,按照收費較高者計算。
(三)代理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的收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收費3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標準收取;
3、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係的,按照收費較高者計算。
國家賠償案件應照此標準酌減。
(四)上述各項收費標準,各市可依當地社會綜合發展條件,選擇浮動幅度。同一區域律師收費最低下浮額度要統一,並報當地物價管理部門備案。
1、律師收費可在基準價基礎上,向上浮動最高不超2倍,向下最高浮動30%。
2、縣屬律師事務所可在基準價基礎上,向下最高浮動60%。
3、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案件的,可按一審標準酌減收取。只辦理二審案件、執行案件的,可參照一審的收費標準酌減收取。
4、申訴案件未啟動再審程序,按3000元/件收取費用。申訴成功並再審的案件可參照重大、疑難、耗時多的案件收取費用。
二、重大、疑難、耗時多的訴訟案件收費標準
律師事務所辦理重大、疑難、耗時多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可與委託人協商,在普通案件收費標準5倍的範圍內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
三、 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
計時收費每小時200—3000元。
打一個案子最低才幾千塊錢,對比美國呢,美國律師諮詢一小時的費用從100美元到500美元不等,而一次完整的諮詢最少也需要3~4小時。這就是2,000以上的人民幣了喲,而一場最便宜的民事訴訟,按照固定價格也不會少於1000美金。而頂級律師的費用是我等常人無法想像的……舉例:在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中
辛普森聘請的「夢幻律師團隊」收費600萬美元……………………(當然,畢竟生命無價……)關於我國律師和英美律師在同一案件中的作用和貢獻大小以後再補充~~~~~忙了好久求個贊吧~~~創建於 2015-12-08著作權歸作者所有提供一個角度。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 這個改革的目的,也恰恰說明了,我們目前的訴訟制度,並不是以「審判」中心的。 那是以什麼為中心? 以「偵查」為中心。 實務中,大部分案件到底結果如何,會不會判,大概能判多少,基本上在偵查階段就已經確定了。 特別一些比較重要的案件,重點在於偵查,找證據,找線索,指明一個方向,再往這個方向偵查。檢法在決定案件走勢上,有作用,但更偏向走流程。 這種訴訟制度,強化偵查、弱化審判,在取證、辦案能力低下的情況下,針對性、效率性極高,但是紕漏也多,會產生在法律上經不起推敲的案件(儘管符合實體正義)。 目前,正在逐步推進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相信今後也會出現嚴謹而精彩庭審現場。 其實當下,也有比較精彩的庭審。 辦理過的案件,有同事有幸參與了陳有西辯護的庭審現場,聽後感覺後背出汗,案件瑕疵真多,水平有待加強。
天朝庭審沒有西方庭審精彩反映了兩國之間影視行業的巨大差距。
媒體過濾性渲染與傳播中國的大案要案,庭審現場未必有人去、願意去、想去
根據我的經驗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庭審看起來不是很精彩。第二,觀眾看不出來庭審精彩。 第一,庭審看起來不是很精彩最重要的原因應當是程序化太嚴重,庭審完全是按照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總結爭議焦點、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的程序走下來,原被告雙方必須坐在各自席位不許站立或在法庭中遊走,法官會打斷原被告代理人的發言,所以庭審看起來很沒有生氣,而且不流暢,也沒有英美庭審的慷慨激昂。但是這種庭審程序是當前司法現狀不得不採取的方式,一線城市基層民庭法官一年案件可以達到三百到四百件幾乎每天早晚各一個庭,同時法律從業人員以及當事人的法律素養良莠不齊,導致庭審往往一開就是四五個小時。法院是為了解決糾紛而存在而不是為了當事人發泄情緒,也不是為了給觀眾好看,現在程序化的庭審雖然吃相不好看,但卻是解決糾紛最有效率的方法。 第二、觀眾看不出來庭審精彩。能否看出一個庭審精彩是需要基礎的知識,就好比看歷史劇需要基礎的歷史常識一般。看似平淡的庭審其實庭審前已經在一個律師的腦袋中預演了幾十次,對方會如何答辯對方會舉出什麼樣的證據,何種情況應當如何面對都早已經有準備。庭審中法官和雙方的一言一行在律師腦中就像翻法典一般找到相應得法條,迅速理清法律關係找出應對策略。自己的訴訟策略在庭審中得到印證,當事人和自己的證人在庭審中表現得當,自己的證據讓對方措手不及,都是庭審中很有趣的事兒。最有幸的是遇到強勁的對手,既恨又敬佩有種英雄相惜的快感。 所以並不是庭審不精彩,而是作為觀眾庭審看起來不精彩而已。
美國的警察上天入地無所不能,中國的警察怎麼開槍打腿都打不準??
不是應該先問是不是?聽了幾次美國法庭審判每次都差點睡著
不看答案就知道肯定有人說大陸法系云云英美法系云云
這還沒把仲裁算進去
根據觀感,快播庭審還不夠「精彩」么?
您聽過幾場天朝的庭審?
您聽過幾場美帝的庭審?
如果有,能各自找一例說說案情么?
有可以爭辯的點,才有「精彩」辯論的可能。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牛律難行顛倒黑白之辯(不好意思沒有對偶成功····)
律政電視劇or電影≠庭審事實,恩哼?謝邀!
因為我們這邊大部分時候,只是走個程序,按照劇本表演,完成領導部署而已。誰說中國庭審不精彩的?
中國法官是職權主義,換句話說法官也要參與表演,這跟西方所謂的中立主義有本質區別。想當年我一個案子鬧到二審成都中級人民幣法院。主審法官提前在電話里說,這該說的話~兒、該提交的證據都在一審說了、提交了,您放心,這二審被告還能翻出花兒來嗎?
庭審持續大概十分鐘就結束,主審法官直接摸著對方律師的手說,你們北京的律師,來一趟成都可真不容易~然後長頭髮一甩,抱著卷宗就走了。極具表演感染力。對中國來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也許是絕大部份)案件在開庭前都已經經過法官甚至審判委員會的審查並對案件結果有了基本定論,庭上自然走個過場。這又是一個公平和效率的問題,程序上很多材料檢查機關是不能開庭前交給法官的,然而如果在庭上再看文件,效率太低了。對普通法系來說,你覺得律師們洋洋洒洒長篇大論引經據典,其實都是因為有陪審團的存在。不論是pre-trial,還是hearing,陪審團在trial之前是什麼都了解不到的,所以在庭上自然要較多的靠律師的個人能力去說服陪審團。--------這個學期有50個小時的美國地區法庭的學習活動,mark一下再上乾貨
咱別說去過美國庭審現場的了,去過中國8庭審現場的有幾個?
李狗嗨逆轉裁判後遺症
因為海洋法系的庭審現場就是律師和法官調動各自的資源現場立法的過程。
吃瓜群眾可能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法官和律師兩個人一拍板,一個新的法條就定下了。
因為動不動就改規矩,所以很激烈。
大陸法系的庭審現場大家都在規矩裡面玩,權力關在籠子里,所以不那麼激烈。
題主真的見過西方真正的庭審現場么?西方庭審在很多時候其實跟國內都是一樣的,除了在刑事法庭交叉詢問的時候會精彩一點外,其他大多數時候都是一樣的無聊,一樣的對著稿子讀。
首先我們不得不承,在中國法律素養最高的人是在做律師的這批人。我國畢竟歸根到底是大陸法系,早起學的也是德國和日本的一些法典,很多也是抄過來的。大陸法系又主要是採用法官職權主義,歸到底就是,法官是爺爺,我們律師當事人是孫子。所謂庭審對我們孫子來說就是重在參與。當然我們在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中也給了很多保障辯護人辯護權和訴訟代理人說話權利的很多條款,不過我國可是從古老的中華法系發展而來的!有很多糾問式和彈劾式的影子。而且作為一個法律人,看到我國之前基層法院瞎判的錯誤案件也是蠻多的。這些情況法官佔據主導,而且法官爺爺們判案壓力是很大的,朝陽區基層法院每年恨不得平均每位法官爺爺三四百個案子。這個工作壓力下其實挺難保持充足的耐心和熱情聽律師說話的。 當然,英美法系國家就不太一樣了。他們是採用當事人主義,當事人作為一個案件的主導,這麼看的話看別人吵架也是很過癮的。當然愛看英美法系的庭審啦!而且英美法系的案件有時候隨機性很大,陪審團做出決定很有可能出現很多美麗的意外。比如辛普森案,和一些大家在電影里看過的重要案件。拿美國舉例,他們的庭審很多社會關心的問題,都可能出現於與公眾意見相左的判決。而且他們就是判決完了就決定了,不像我們還有再審制度。而且這個很多時候也是美國等國家輸出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啊。 其實那些看著很精彩的庭審作為價值觀輸出到我國也是有很大影響的。我國今年好像就提出要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幸會訴訟制度。當然具體的還沒開始改革我們無從得知。不過我個人就認為,我國法律的前途還是在往好的方向走,確實以後就加大律師的職能是一種趨勢。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那些精彩的庭審會出現在中國的,當然,這個時候一個全新的行業我和我的導師一直很看好,就是拍中國的庭審電影。可能也是會很精彩的吧!做一個律師的春天可能在未來就會到達!這當然也是我作為一個熱能與動力工程的工科狗轉行做律師的原因。
去過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在我個人看來也很無聊。還有的人居然睡著了,不過rapporteur會把睡著的人叫醒。
你要是能看得到中國庭審外的活動,也會覺得很精彩的。
歐美判例法,中國成文法,歐美判案有的聊,房子只有地基,隨便蓋,但要有案例;中國判案沒得聊,房子框架已成,你最多裝修一下。
中國大陸法系,歐美英美法系,和這個有關係吧,歐美的陪審團很重要,大路的陪審團看看就好。
中國的法官在庭審之前會看到各式各樣的卷宗 在還沒開庭的時候 法官已經把這個案子有一個大概的了解 作出了一個初步的判斷 如果是複雜的案子 那之前已經開過一次庭前會議 所以庭審這個東西在我看來更多的時候是為了讓控辯雙方進一步解釋自己觀點 或者是讓法官了解一些雙方的態度 所以可能在其他人看來庭審很無聊 至於西方的為什麼會精彩 我個人的了解是西方庭審之前是不會看到卷宗一類的東西 所有的情況都是通過庭審了解 可能這樣會精彩一點吧
想起了快播強力嘴炮事件
應該關心的是法律、審判是否公正,而不是去關心庭審辯論是否精彩,本末倒置了
因為崇洋媚外唄
是否精彩取決於案件的受關注度,而非中西方的庭審模式。如果能在影視作品裡展現出來的,或者是引起廣泛關注的案件,庭審都會是精彩的,而現實生活中的絕大多數案件,都是平淡的。就好比電視電影作品裡的主人公生活一定跌宕起伏,而普通人大多是平淡波瀾不驚的。一個道理
題主是想在法庭上大喊異議あり嗎?
這種題主都都是想請知乎大神噴自己想噴的東西
你沒看過包青天么?
刑事案件也在做庭審實質化改革。。。但庭審絕對不是表演。。。
不不不,事實上這個問題是這樣的:為什麼中國現實生活中的庭審遠遠沒有西方律政劇中的庭審精彩?
其實有些公訴案件的庭審現場還是蠻精彩的,跟宮心計有的一拼~印象最深的是,被告律師直接對出庭的公訴人員進行藐視,甚至質疑其根本沒認真看過卷宗,,,也許我經歷的少吧,反正我當場風中凌亂了~
外行人一般看不出來庭審精彩在什麼地方,以為抖機靈啊耍嘴皮子啊會有用,所以快播庭審的時候那麼多人叫好。要看出庭審好玩不好玩,至少要對這個領域的法律有了解,知道每一個事實陳述、每一個提問、每一個爭議焦點歸納,各自意味著什麼。真以為是看戲嗎……
以上です
作為參加過庭審的當事人來說,現實中的庭審其實就是倆皮孩子被老師叫到辦公室的場景。
中國的律政劇主要是律師們的愛情故事,當然不如美國精彩
中國庭審是走過場吧
應該是中國的刑偵影視作品不如西方的刑偵影視作品好看才對吧
國外的不知道,國內的倒是每次開庭都開得讓人想睡覺,除非庭上出現了傻逼律師讓人想吐槽而法官又很縱容的╮(╯▽╰)╭
交叉詢問可以很精彩的,前是提是律師的準備要好。
適用法系不同,法制體系不同,用國外的月亮照國內的地,你覺得合適嗎?都照不全甚至照不到吧?一切從實際出發這句話我會告訴你我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就已經明白了?
因為中國的律政劇沒有美國的律政劇精彩啊 (?′°︿°?)
這種精彩主要是來源於證據的質證,以及交叉詢問。然而在中國的法庭上,這部分比較有待加強
你以為買新款手機一買2個的是有錢燒的啊
精彩的是美國的律師劇,表示我在聽美國庭審的過程中睡著了
這是看律政片的錯覺實際的庭審旁聽很無趣所以我經常違法地拍照錄像撩妹
96年刑事訴訟法修改試圖引入英美對抗制的一些因素,但是實踐來看並不成功。中國刑事審判為什麼不精彩,看似是審判階段,甚至是庭審的問題,但是其實涉及到整個刑事訴訟理念到制度設計的問題。中國有罪判決的比率可能達到99%以上,偵查階段嫌疑人作有罪供述的比例在95%以上,審判階段80%以上都放棄無罪辯護(數據見陳瑞華教授《刑事訴訟的前沿問題》),也就是說刑事審判中其實大部分被告人及其律師不會對定罪問題做過多的表述,絕大多數都是認罪然後做量刑辯護,在認罪的前提下對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做些辯護,這樣的量刑辯護當然對抗性不會很強,也不符合我們所希望的「精彩」庭審的狀態。再來看庭審中非常少數的無罪辯護,這是我們非常希望其像英美庭審那樣精彩紛呈的律師辯護形態的,遺憾的是,我國刑事訴訟程序從縱向看就是公檢法三機關流水作業的訴訟過程,審判前程序根本不存在「訴訟」的狀態,律師根本不可能像英美那樣有力地介入審判前程序,為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行使有效的辯護,為審判階段做好充分的準備,檢警機關單方面以強有力的行政治罪姿態推進對嫌疑人被告人的追訴。律師的會見權,閱卷權,調查權不僅受制於現行法律規範,更受限於中國無奈的司法實踐現狀,就演算法律法規已經賦予刑事辯護律師的權利也可能得不到保障,立法失靈的現象非常普遍。審判階段,因為我國2012年刑訴法修改恢復了庭前案卷移送制度,所以法官先入為主,未審先定的情況也是非常讓人擔心的,加上庭審中證人鑒定人等的出庭法律規定最終都是由法院決定的,法院基於種種原因絕大多數會拒絕律師提出的證人出庭作證申請,這些人的出庭率是很低的,不出庭就沒法進行交叉詢問,怎麼像英美那樣進行激烈的對抗?律師也只能幹著急。不過話說回來,就算證人出庭,大部分律師因為自身能力問題可能也不大會進行發問。超市等我媽的時間手機寫的,感覺也沒說清楚,可以好好說好好理理的太多,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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