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優酷方面對於 Niko《少年不可欺》一事的正式回復?

全文如下

相關問題:如何看待 NIKO EDWARDS 對優酷和陌陌抄襲《追氣球的熊孩子》的質問?


優酷的整個聲明,就是個角色錯位,明明是一個被告,卻妄圖同時把自己偽裝成一個仲裁者,一個法官,用對「兩者有哪些相像之處」的說明來迴避對「兩者為什麼會有這些相像之處」的解釋,然後對自己做出無罪的判決,一個大公司的傲慢在這篇聲明中顯現無遺。

從優酷說「一直在努力還原事情的經過」後,就一直將自己擺在仲裁者的位置上講話。

中間的基本過程,並沒有說什麼新的東西,只是證實了NIKO還原的雙方聯繫過程是真實的,優酷聲明裡透露出的過程細節甚至遠不如NIKO所剖露的細緻和真實。至於優酷一開始參考的是美國12歲女孩的事迹,這不重要,因為後面他們真正實施的時候還是聯繫NIKO來尋求合作的。

如果把自己定位為一個被告,那麼這裡應該展示一些細節說明己方團隊在整個過程中是在真誠地尋求合作,是真的認為在實際執行角度上有問題才放棄合作的。可是我們看到的卻是以調查結論的形式所展示出來的所謂」基本過程「,顯然優酷就是把自己擺在仲裁者的位置上,」我調查出來的基本過程,你就得信,至於細節,你們不需要了解「。

更重要的是,後面的「在反覆追查中,我們認為視頻《追氣球的熊孩子》存在以下問題……」,這一段話是徹頭徹尾的仲裁者語氣。「視頻標題與NIKO的文章重名;故事脈絡與NIKO的經歷有類似的地方;其中地球的圖片與NIKO發布的照片重合度較高」,這些鑒定結論需要優酷來下嗎?!你是被告,大家需要聽的恰恰不是這幾句看似公正的結論,而是真相,是還原你們的製作過程,是說清楚為什麼會出現以上的這幾個問題。你要回答的是這些:

1. 你們的團隊在製作過程中,是不是將NIKO的文章的標題直接用做了你們視頻的標題?

2. 你們的團隊在製作過程中,是不是搬用了NIKO的部分真實經歷以充實你們視頻的故事?

3. 你們的團隊在製作過程中,是不是直接使用了NIKO發布的照片(或者經過一些加工處理之後)作為視頻中的地球圖片?

看出來了沒有?優酷必須要說明的,不是「兩者是不是相像」,而是「兩者為什麼會相像」,因為你是當事人啊,這不正是你應該站出來說明的嗎?如果你說你不知情,誰知情,讓他站出來啊!

所以,優酷不敢回答這三個問題,因為無論回答「是」,「不是」,或者「我有權保持沉默」,都會把它的仲裁者偽裝撕下來,讓大家認清它作為被告的真實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忽悠了。於是,它只能迴避。

最後優酷就這樣說明自己在法律上不侵權,自己當仲裁者給自己下了無罪判決。這個判決是你自己能下的嗎?!

Update:這個答案被頂上第一,但還有知友覺得優酷的表現只是一個正常的被告自辯,所以我覺得還得多做解釋一下。

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是要靠證據說話,必須把證據攤在明面上,讓大家檢視,使得證據能被質證。

在這一點上,《少年不可欺》做得比較到位。該文羅列了各種細節證據(包括來往電郵、電話錄音等)來支持他們對優酷團隊(具體地來說是王某)「欺騙」的控訴。當他們給出的證據攤在公眾面前讓大家檢視之後,大家的主流意見就是支持他們的控訴。

而在優酷那裡,我們看到的不是證據,是經他們粉飾過的「調查結論」。

優酷自己將其團隊的行為輕描淡寫成了「草率」、「怠慢了合作夥伴」。這個定性和「欺騙」距離比較遠,優酷理應給出細節證據,說明他們其實是真誠地在尋求與NIKO方合作,公眾才可能認同他們一方的解釋。可是現在我們看到這部分證據是缺失的。

再看下去,我們會發現優酷給出了「視頻內容有何問題」的結論,卻沒有說「為什麼會有這些問題」,而後者恰恰是被告該做的。

如果大家不理解這兩者的區別,那我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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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謀殺案,警方發現兇器上的指紋與被告的指紋吻合,兇案現場留有的血鞋印和被告的一雙鞋吻合,而且鞋上採到了與兇案現場相同的血跡DNA。

被告當然要自我辯護,這個時候他說「經過我的反覆追查,我認為我存在以下問題:我的指紋與兇器上的指紋重合度高,我的一雙鞋的鞋印與兇案現場的血鞋印重合度高,這雙鞋上的血跡與現場血跡重合度高。」

你覺得這像是被告說的話嗎?被告應該直接回答「我有沒有到過兇案現場,我有沒有使用這把兇器殺害了被害人」,並舉出相關的證據,或提出相應的疑點,來抗衡控方的證據,否定控方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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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例子,再對比優酷所說的「視頻存在以下問題:……」,你就明白了。「視頻標題和NIKO的文章標題重名」,這只是一種客觀的描述,而一個合格的被告應該直截了當地回答「我們的團隊是不是把NIKO的文章標題直接用作視頻的標題,如果我們主觀上沒有這種意圖,那為什麼會導致這個重名的結果」。否則,他們就是在迴避問題!這就是公關的死穴,只要他們不敢直面這個問題,你就可以認定他們就是在公關,立即可以撕下他們公關的假面具。

於是問題來了,對於前面那個例子中的謀殺案被告,如果他真的敢於那樣糊弄,你一定會破口大罵,絕對會認為他的自我辯護不合格。那為什麼優酷的說辭,你卻可能覺得沒問題?

我認為,這就是因為優酷把自己偽裝成了仲裁者,使用了「最終解釋權歸優酷公司」這個迷惑人的免死金牌。

當NIKO已經完成了作為原告的初步舉證工作,作為旁觀者的公眾期待「被告優酷」出來擺事實,講證據,為自己辯護。但是,優酷卻通過使用「調查」、「尊重NIKO、尊重員工、尊重客戶、尊重事實」這樣的詞,把自己打扮成「獨立、客觀、公正的第三方」,企圖在公眾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佔領大家心中仲裁者的位置。於是大家面對的不是「被告優酷」,而是「仲裁者優酷」。當大家心中發出「雙方合作過程到底如何」的詢問的時候,接話的不是「被告優酷」,而是「仲裁者優酷」,他說「大家不用急,經過我們的調查,基本過程是這樣的……,結論是這樣的……」。當大家發出「視頻製作過程中到底有沒有抄襲」時,「仲裁者優酷」又跳出來了,他說「經過我們反覆追查,視頻存在以下問題……,在法律上不構成侵權」。

大家的心裡可能會有所掙扎,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勁,那是因為「仲裁者優酷」把被告席遮了起來,讓大家無法直面「被告優酷」。當大家想要詢問細節和證據的時候,想要直接聽到被告承認或否認指控的聲音的時候,「仲裁者優酷」就會跳出來擋駕,告訴大家不用去在意那些細節,只要面對「仲裁者優酷」給出的「調查結論」和「客觀描述」就夠了。

結果就是,大家自始至終沒有看到「被告優酷」提出任何足以支持自己沒有「欺騙」的細節證據,更沒有看到「被告優酷」對是否在製作過程中有不端行為的承認或否認。同時,大家也就無法對「仲裁者優酷」的調查結論進行質證(如果想要質證,就必須把「被告優酷」喚出來)。

綜上,在討論案情的過程中,「被告優酷」一直是缺位的,大家只能面對「仲裁者優酷」提出的「調查結論」和「客觀事實」,而無法質證。一旦大家落入了這個圈套,「仲裁者優酷」就可以輕鬆地導出沒有侵權的結論,給始終被隱藏起來的「被告優酷」做無罪判決。結論一下,「仲裁者優酷」才退場,已經被判無罪的「被告優酷」這才瀟洒登場,發表了一番道歉和承擔責任的宣言,於是皆大歡喜,一場大戲就此落幕。

然而,當大家仔細回想上述過程,就會發現在「被告站在了仲裁者席上」是多麼的荒謬。這其實也跟多年以來大家對「活動主辦方擁有事件最終解釋權」這個實際上不合法的霸王條款習以為常有關,大家的這種思維惰性容易讓大公司鑽空子,讓他們可以輕鬆扮演仲裁者的角色。

所以,要戳破這一切,就要把「仲裁者優酷」趕回被告席上,迫使它直面我前面提到的3個問題,迫使它進入質證的環節。


微博上有一條評論說的很到位:


貼一張微博上@馬銳拉 的長微博,對這篇聲明的解讀:

另外我在另一個回答中對此事的看法的鏈接:http://zhi.hu/buZB


這篇公關稿用了這麼久才寫出來,優酷應該也是考慮了很多東西的。

首先很明確的一點是不承認抄襲,照片明明是一樣的也只是說高度相似(北京拍的跟廣東拍的高度相似你不是逗我嗎),這明顯會被網友揪住不放,但是優酷依然這麼表達了,說明他考慮的已經不僅僅是少年這件事情本身的影響了。優酷也不是賠不起少年的錢,優酷只是擔心如果他今天承認抄襲了或者賠款變相承認了侵佔了別人的勞動成果,那麼這就是一顆定時炸彈,搞不好哪天就被祖師爺騰訊給炸了。

此外,就年輕的王創意的手法來看,這件事優酷已經輕車熟路了,不知道多少不年輕的創意總監干過多少這種事了。如果真的把王創意推上前台,不僅有失大公司風範,而且會讓李創意劉創意心寒,再加上前段時間鎚子手機三三長遠怪程序員的前車之鑒,優酷把鍋背了是個不錯的選擇(感謝吳氏沙弼提醒)。

於是經過優酷的深思熟慮和對比,得出結論惹怒圍觀群眾的成本是要低於承認抄襲被同行抓住把柄的,不能讓隊友流汗又流淚。於是這樣一篇高姿態的道歉文就產生了。

優酷,搜狐,騰訊,樂視,k6,即使我不怎麼上網看視頻我也知道,現在的在線視頻早就不是優酷自己一家獨大了。不論事情結局怎樣,都會讓在線視頻的格局更加平衡,也會讓各大公司警醒,在剽竊他人創意的時候會更加的謹慎。

總之,謝謝你,少年。


優酷聲明中「尚不能認定構成侵權行為」那段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不侵權不代表不違法,優酷涉嫌違法的部分包括著作權侵權,締約過失和不正當競爭。雖然著作權侵權部分的認定難度最大,但締約過失和不正當競爭部分的違法,只要少年舉證充分法院應該會認定。

優酷對這樣嚴重違背誠實信用的事情居然還敢出這樣一個聲明,可能底氣就在:《少年不可欺》的作者們是小團隊,想通過締約過失,不正當競爭這樣的訴訟理由進行維權技術上難度較高,所以打起官司來,他們可能會逃脫法律責任。


自問自答並拋磚引玉

若把優酷的回復翻譯過來就是:

1.我們起初的創意就是來自與美國,並不是你niko;

2.是由於niko的問題,導演不得已選擇其他演員;

3.我們已經通知過不用你了(雖然項目已經開始一個月了,片子拍的差不多了);

4.片名一樣、脈絡類似、照片重合度較高,只不過是因為我們的工作人員too young,但是你在法律上根本告不倒我啊!

5.雖然你告不倒我,但我還是願意道歉,再培訓一下員工 6. niko小朋友,祝你好運哈。

這樣的回復,想平息網民的怒火是不是太過天真?

同樣的立場,文案大綱讓我來寫是這樣的:

  • 優酷方面得知這一事情後是特別震驚的,我們對這件事萬分重視,啟動了特別的調查小組(別管有沒有),由cxo某某領頭(別管是不是真的)。

  • 在調查後發現,該視頻的故事背景與niko的親身經歷十分相似,部分照片也與niko的照片重合度較高。對此我們首先表示抱歉(先把姿態做足了)

  • 該視頻是與陌陌聯手打造的系列短片中的最後一部,整套策劃制定於2014年美國女孩發射氣球拍地球的視頻之後。(略微撇清開始的確打算做這個主題的)

  • 而後,負責人王某獲知了niko的故事後便展開了一系列的聯繫。但由於優酷方面和niko方面在具體方案上不能達成一致,導演最終做了了更換演員的決定,並通知了niko團隊。(niko方面也有問題,我們也沒辦法,導演的決定,而且也通知了,雖然有點晚)

  • 整個事件中優酷的團隊錯誤有以下幾點

  1. 項目負責人態度草率

  2. 項目負責人辦事效率拖延

  3. 項目負責人在敬業與專業方面有欠缺 (再次表達自己的錯誤,並且強調了是負責人的問題,而不是優酷整體的,撇乾淨。)

  • 該事件雖在法律層面上不構成抄襲,但是優酷方面將以此事作為警繩,在以後創作過程中嚴格保證流程的合理性、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表示自己態度上的認真,並且有反省)

  • 經調查小組討論後決定,對該事件的處理結果如下:

  1. 對負責人王某進行xxx的處罰(執行情況網民也不知道)
  2. 對niko再次道歉,希望這個事件對你今後的發展不要產生影響,如果認為需要賠償,可聯繫優酷方面。(博取事主諒解)

  3. 願意以niko團隊的名義成立10-50萬元的xx獎金、基金,旨在鼓勵青少年創新視頻的拍攝(反正要投放在優酷上,就當投資了)

  • 優酷「成就他人,實現夢想,傳遞正能量」 希望藉此機會能提高支持產權保護意識 (立牌坊)

優酷xx調查團隊


從現在開始,一年以後,看誰還記得這件事兒?

有人提到了鐵道部那個發言人說,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的故事。當時大家也很氣憤吧,比對優酷要憤怒吧?後來你們有沒有身體力行抵制坐火車呢?還是說錯不在火車,錯在那個發言人身上,然後你們身體力行的去做個彈弓打他們家玻璃了嗎?

汶川地震當中的學校危房現在怎麼樣了?有三鹿工廠借屍還魂而來的君樂寶,真的就賣不出去嗎?雙匯還好嗎?麥當勞肯德基還好嗎?每年都發生這樣或者那樣的讓人出離憤怒的事情,一年以後再看看,你還記得多少?

真的別怪優酷這麼回應。這都是我們給慣出來的。


第一次修改,改了下排版和錯別字,方便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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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提出的答案,包括排名第一的 @Yicong Yu 都從技術上表達優酷這篇公共稿子的失敗之處,或仔細分析或調侃嘲諷,覺得優酷毫無誠意,而且姿態高傲。

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呢?因為通篇下來都沒有乾貨,只有輕飄飄的道歉和不找邊際的片湯話。

不止道歉,在與別的個體交流的過程中,為了取得良好的交流結果,我們都要拿出誠意,誠意不是說出來,而是要用實際行動去反應的。就好比廉頗當年向藺相如道歉,為啥不直接派人傳個話就算呢?還要負荊請罪,這多麻煩啊?因為後者比前者更能表達廉頗真誠的道歉的態度(我把荊條都拿來了,你要是不滿意就抽我吧)。

再找個身邊的例子,當年老羅辦英語學校的時候被方舟子攻擊聘用外國人違反了海淀區某個行政文件(具體記不清了),對此老羅可以不予搭理,或者扯淡說行政法規不是法律不用管它。而事實上老羅自己跑到公安局去自首了,然後被罰了三萬塊。這種公關手段無疑是成功的,因為方舟子再也沒攻擊這一點,轉而攻擊別的地方去了。

還有最近與王自如的對掐事件,在優酷辯論之後(居然又是優酷),王自如的團隊發表了一篇微博,說在鎚子的安卓市場上有50個左右的應用是未經授權的。老羅的反應是沒有扯皮,立馬把這些應用下架,然後發文說鎚子科技根據下載量給應用的作者付費,注意是鎚子科技付錢,不是讓客戶自己埋單。這一行為應該說得到市場的認可,因為王自如團隊其後再也沒繼續攻擊這一點,甚至還有鎚子用戶@ 鎚子科技 的微博表示要自己付錢。

不涉及老羅理想主義、正直和情懷等等的個人標籤,單從危機公關而言,以上的手段無疑是成功的,因為它表現了一種真誠的態度,有錯就認,有錯就改。但無論認錯和改過都是要付出代價的,這些代價,就是給大家看到的乾貨,也是誠意的見證。

我們再反觀一下優酷在少年不可欺事後的作為:

1,成立調查組,對外聯繫少年團隊,對內調查公司員工;

2,撤下視頻,

3,把事件定義為重合,對員工進行教育

4,公開表示歉意

首先是關於調查組的問題,優酷表示與公司員工聯繫過,但嘗試與NIKO聯繫不過未成功,還發微博說呼喚少年。這就是第一個錯誤,因為少年團隊表示根本沒收到過任何聯繫,考慮到之前優酷的王導只是用郵件就跟他們聯繫上了,後面少年團隊還給他打了電話,居然說聯繫不上。相信大家傾向於認為是優酷根本就沒有聯繫少年,至於對內的調查呢?如果真的有做,好歹有個調查報告和訪談記錄吧。結果也沒有。起碼對於公眾而言,這個所謂的調查組起不到任何作用,因為沒有把工作成果展示出來,也就是沒有乾貨。

然後是撤下視頻,這是唯一可被證明的行動了。但這種行動也是沒有乾貨在內的,因為視頻本身就是為陌陌科技製作的宣傳片,而少年團隊發文表示被優酷抄襲之後,陌陌科技已經主動停止視頻在全平台的推廣。也就是,就算優酷自己不動手,陌陌科技也會要求把視頻撤了。是不是還可以這樣考慮,如果陌陌科技不發表聲明,優酷是不會主動撤下視頻的。

最後兩點,更加沒有乾貨在內,第三點無非是玩玩文字遊戲,把事件定義為重合,說會對員工進行教育。這直接導致了最後的公開表示歉意給人毫無誠意的感覺。因為從頭到尾,優酷都沒有給人感覺它做了什麼。

綜上所述,一個毫無存在感的調查組,一次可有可無的撤下視頻,加上玩玩文字遊戲和輕飄飄的歉意就是優酷所做的全部了。如此沒有乾貨,當然會讓大家覺得沒有誠意。

以上~~


看完優酷的聲明我默默卸載了客戶端,別問為什麼,任性


我們既不是法官,也不是陪審團,但我們可以嘗試從旁觀者的角度來考察一下這份聲明,我們所依賴的僅僅是常識和邏輯即可。

從優酷的這份公關回復當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最關鍵的兩個結論:

1)我們沒有侵權或者抄襲Niko的創意

但是

2)我們撤下這個視頻廣告

這2點就是整個優酷聲明的關鍵了,沒有侵權,沒有抄襲,就是原創或者取得相應授權,為什麼要撤下這個視頻廣告呢?

這個邏輯多好玩啊,你看,我們沒有做錯什麼事情(口頭上堅定表達),但是我認錯(撤下視頻的行為),那麼是什麼造成了口頭不認錯,實際行為上認錯的邏輯錯配呢?

當然在這份聲明中,優酷對這個奇怪的邏輯進行了一番解釋:

1)我們工作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1)溝通沒做好;2)間接給Niko帶來了情感上的傷害。

2)為我們溝通不到位和間接情感傷害,給Niko道歉,並提供相應補償

但這個原因和結果(優酷的行為)八竿子打不到一塊去啊,你本身沒問題,你道個什麼歉,陪個什麼禮,道歉、賠禮是擺姿態的話,那

你為什麼要把你們合理、合法、正當、原創的視頻廣告給撤了呢?

如果是合理、合法、正當、原創的視頻廣告,別人隨便噴兩句,說「你們這是抄襲」,你們就把一個經過你們千辛萬苦,無數人加班加點,花費無數心血的視頻廣告就這樣撤了,那你們怎麼可能做的下去呢,怎麼可能發展如此之龐大呢?

林語堂先生在「蘇東坡傳」中對中國古代官場藝術曾做出過經典的描述(不是原話引用,只是主要意思):

「官場的藝術主要有3點:

第一,多說話,但是要說的都是空話、套話,實在話一句沒有;

第二,討好他人。

第三,不得罪人」

是不是優酷的這份公開聲明就抓住了其中的精要呢?

「大家不就是要個說法和姿態嘛?他們不就是要點賠償嘛,要出個風頭嘛?」這個可以有,那就道個歉,賠個禮。討好他人,不得罪人啊!

「關鍵問題不能鬆口「,這個是根本,是堅守的底線,底線破了,那就失去了道德制高點了。空話、套話可猛說!

這套太極打下來,多麼好看,多麼優雅啊,都打了2千年多了,什麼,你讓我換個招式?公關還沒學會啊。


已在如何評價優酷這次針對「少年不可欺」事件的危機公關? - 匿名用戶的回答 回答了本題。

原樣複製過來好了。

Part 1分析:

一、優酷承認NIKO對事件的描述:

1.10月8日至10月10日,優酷向NIKO團隊提出合作邀請,並達成合作協定。

2.10月18日,內部決定放棄與NIKO合作。

3.11月4日,優酷單方面通知NIKO,合作取消。

二、優酷承認錯誤:

1.視頻採用了NIKO的標題

2.故事框架與NIKO的經歷類似

3.採用圖片與NIKO的圖片有較高重合度。

三、優酷對事件的理解:

1.並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侵權」,出於對原創的尊重道歉

2.工作人員不專業不敬業,怠慢合作夥伴(大概指NIKO)

四、優酷的道歉:

1.全文共36行,第一次道歉出現在第25行,措辭為「公開表示歉意」。

2.第二次道歉出現在第32行,措辭為「致以誠懇的歉意」。

五、優酷除道歉外的具體措施:

1.對外:承擔一切責任,但沒具體說什麼責任

2.對內:內部培訓,優化權益

3.對NIKO:「希望一切攜手實現太空夢」

六、總結:

  1. 優酷承認NIKO對事件的描述

  2. 優酷承認有雷同現象

  3. 優酷認為法律上無過失,道歉僅因自己尊重原創
  4. 優酷道歉超級沒誠意
  5. 優酷除了輕微地道歉什麼都沒做

Part2 評論:

  1. 優酷相當於承認了NIKO的所有指正,除了似有似無的道歉以外沒有任何的其他行動,外界看來,此舉毫無誠意可言。
  2. 優酷的公關蠢哭了。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公文面對的是網友而不是法律界,法律根本不能解釋網友們的憤怒,不違法也無法平息網友們的憤怒。網友們需要的是態度。優酷只需要乖乖認錯賠償越誠懇越好,弄成大新聞,給大家留下優酷知錯能改的印象。熱潮過後,誰管NICO是否得到合理的補償?
  3. 優酷的表現甚至不如特大事故後政府發言人。如此愚蠢的表現粉碎了部分陰謀論與炒作論的根基。哪怕是炒作,至少優酷不參與其中。
  4. 沒啥好說的,優酷真的太蠢了。。。。

PS

1202 先前將NICO錯拼成NIKO,已修改。


果然互聯網就是流氓的代言人吧。

優酷公司的叫王總了,在優酷還是年輕員工。

聽起來比19歲的NIKO 還應該得到社會的同情啊。

之前還沒人肉的想法,看完這申明後,真想人肉下這個王總到底是優酷多年輕員工。

這個年輕員工批評教育,後續還要培訓哦。

項目負責人到底是不是這位年輕員工呢???


不僅抄創意還抄素材應該算侵犯著作權了


優酷的吃相太難看。


  • 感覺優酷公關自大又沒水準,此次事件之後官網第一時間放了國外類似創意視頻並開啟評論審核,用意如此明顯,另微博名優酷熱榜放出視頻《中國版追氣球的小女孩》,這些足以說明優酷給出正式回復之前心裡已經打好了小九九:避重就輕,這事絕不會如你所願。
  • 同意答主對優酷正式回復的翻譯,給人感覺就是這事就這樣了,王某不會處理,抄襲不會承認,正式道歉我們也不會給,要告你告去吧,愛咋咋地。有人說這又是一起90後貼著標籤炒作事件,但根據優酷正式回復可以看出《少年不可欺》一文屬實且無遺漏或修改,所以個人意見,炒作不炒作先放一邊,就事件本身來說,絕對支持NIKO,並希望事件繼續發酵,優酷不能就此大事化了。
  • 另對優酷公關差評,並對90後少年的聲明點贊,請優酷朗讀並背誦全文Sina Visitor System


臨時工換成了年輕員工。背的一手好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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