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製作委員會制度具哪些利弊?是否值得國內動畫製作公司借鑒?

之前聽nbht老師說中國可以學習日本那一套,一方面我很贊同,但一方面我也擔心,這種製作委員會制度會不會現在製作公司的創造自由,導致動畫越來越商業和同質化,這樣的制度是中國動畫未來發展的方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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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出品委員會,就我個人的了解,分享點心得。

目錄
# 出品委員會的歷史
·基本概念
·由來
·在動畫業的發展
·深夜動畫的興起
·獨立電視台出售深夜時段
# 常見的集資方式
·贊助型
·合(獨)資委託型
·出品委員會型
·影視基金型
# 出品委員會方式造成的問題
# 真是出品委員會造成的問題嗎
# 出品委員會方式值得國內動畫製作公司借鑒嗎

出品委員會的歷史

基本概念

出品委員會(製作委員會),或者叫「製片委員會」,是多個出資方要合資製作影視作品時,為統合資金、統一管理作品出品流程、著作權及著作權運營而成立的組織。因此叫做「出品委員會」。類似的模式在其他商業領域也存在,最典型的就是日本土木建築行業的合資公司。

這個詞語在翻譯為中文時,往往會通過簡單的簡繁轉換譯成「製作委員會」。而事實上在日本的影視業界,同時存在「製作」和「製作」兩個詞,而這兩個詞語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樣的。

「製作」對應中文的「出品」或者「製片」,指項目從立項到作品播出的整個流程,是針對項目而言的;而「製作」則僅僅是指作品的創作,屬於「製作」的其中一個環節。

由來

出品委員會源起於 90 年代的日本電影行業。其時正直日本的經濟衰退期,電影業內很多公司難以為繼,又碰上電視廣播的崛起,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家看電視。製作電影高投入和觀影人數的下降造成了行業的低迷,行業亟需外部資金的注入。另一方面,整體的經濟低迷也讓電視台的廣告收益下降,電視台希望開拓更多的營收渠道。

這種背景下,以電視台為首的廣電行業周邊企業開始積极參与電影製作,電視台、廣告商、出版社、贊助商、影碟廠商等等都紛紛參與了進來,共同出資進行電影製作。電影行業獲得了額外的資金,電視台獲得了電影的播出權,影碟廠商獲得了製作影碟的權利(過往都需要高價向電影公司購買),贊助商得到更多的曝光(電影院和電視台)。是個多贏的結局。目前,90%(一說 99%)以上的日本國產電影都是採取出品委員會方式來製作的,只有少數出品方特別有錢、信心特別足的作品會獨資出品,比如東寶的《新·哥斯拉》。

在動畫業的發展

說到出品委員會方式在動畫業的盛行,很多人都知道《新世紀福音戰士》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但事情並不是「《 EVA 》火了,大家紛紛跟著採用出品委員會方式」那麼簡單粗暴。

正如出品委員會模式在電影行業流行一樣,這種方式在商業動畫領域流行,其的核心也是電視台。

早在 93 年,唱片公司 KING RECORD、影碟公司 VAP 和遊戲公司 Media Rings 就組成了「 Tylor Project (タイラープロジェクト)」,主導製作了電視動畫《無責任艦長》,電視版聯合瀨戶內電視台和廣告公司 BigWest 共同出品,而其後影碟、CD 的著作權全部收歸「 Tylor Project 」所有。這是第一部通過出品委員會方式來製作的電視動畫。

之後的 94 年,也是由 KING RECORDS 牽頭,聯合周邊商 INGNI、Movic 及東京電視台以 BS Project 的名義製作了《 BLUE SEED 》。這部作品原本是計劃做成 OVA 的,但是因為《無責任艦長》反響良好,因此改為電視動畫。電視播出權全部讓渡給了東京電視台和廣告公司 NAS ,而影碟及周邊的著作權則全部由 BS Project 保留。這種著作權分配和《新世紀福音戰士》是一樣的(如果你看 TV 版,能看到製作 / 著作標記的是テレビ東京和 NAS )。

95 年就輪到我們熟悉的《新世紀福音戰士》了,這也是第一部通過出品委員會方式製作的原創動畫(《無責任艦長》是小說,《 BLUE SEED 》是漫畫)。連續的成功,加上《新世紀福音戰士》的大熱,無疑給了其他資本方很大的動力。

深夜動畫的興起

日本 90 年代的經濟衰退導致了電視台收入下滑,同時,電視動畫收視也在下降,電視台紛紛削減電視動畫的重播次數(當時的電視動畫數量比現在少,會經常重播,熱門作品幾年下來可能會重播近 10 次)。

到了 96 年,東京電視台率先嘗試發展深夜時段的動畫劇集。雖然之前也有不少的深夜播出的電視動畫,但主要是播放一兩集的短篇作品,或者是把 OVA 拿到電視上播出,針對深夜時段製作一整個編播季的電視動畫是首次。

這部開創先河的《妖精狩獵者》比較老的觀眾、或者會去看老片的觀眾應該是知道的。這部作品改編自矢上裕的同名漫畫,講述幾個現代人和一輛坦克穿越的異世界,為了回去原來的世界,必須收集「咒文碎片」。而咒文碎片分散到了各地,並且會貼到女性精靈的身上。於是眾人四處冒險,把見到的精靈剝精光。這個設定放到現在也不落伍,也是很符合我們對於深夜檔動畫的印象。

深夜檔動畫的商業模式和當時主流的黃金檔動畫是截然不同的。電視台在黃金檔播齣動畫主要是靠廣告商贊助來盈利的,所以要儘可能覆蓋全國的電視台(日本的民營電視台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進行廣播,出了這個範圍就看不到了,唯一能夠全國廣播的電視台是 NHK ),這樣廣告傳播的效果才會好。而深夜檔動畫完全不一樣,是通過向核心層觀眾銷售高價的影碟和周邊產品來盈利的,所以只要讓有消費能力的那部分觀眾看到就好了。

這種商業模式的差異導致了編播策略的改變。深夜動畫不追求黃金檔的動畫的廣泛傳播,往往只會在消費能力比較強、人口比較集中的關東地區播出,只涉及兩三個電視台,多的也不會超過 10 個,與動輒二十多個電視台全國聯播的黃金電視動畫完全不一樣。

獨立電視台出售深夜時段

獨立電視台(日本的電視台因為廣播區域受限,因此會多個台組成「聯播網」,進行新聞、體育比賽之類內容的同時播出。沒有加入聯播網的電視台就叫做獨立電視台)憑藉著更便宜的時段費用和更低的審查門檻殺入了這個市場。

相信不少朋友聽說過「買時段」這一說法。其實真正意義上的「買時段」通常只發生在獨立電視台上面。

對於加入了聯播網的電視台,由於他們的收視率比較高,所以時段是比較值錢的,電視台對於這個時段要播什麼類型的節目會有比較嚴格的限制。通常情況下,是由廣告贊助商出錢,贊助這個時段節目的方式,讓電視台來播出某些節目。贊助商能因此獲得節目播出前和播出後的冠名贊助時段,還有節目中間的廣告時段。

真正意義上的「買時段」指的則是電視台直接把一個時段租給商家,這個時段內只要是合法的內容,就隨你播,電視台不管。最典型會買時段的節目就是那種「不要 998 ,不要 98 」的電視購物節目。收視率比較低、節目比較少的獨立電視台有很多這樣的節目,而買下這些時段的費用比贊助一個黃金檔的 30 分鐘節目要便宜得多。比如黃金檔全國聯播的贊助費高達每月 8000 多萬日元(増田弘道《アニメビジネスがわかる》P45,下同),摺合每集要 2000 多萬的贊助費;關東地區核心台(聯播網中負責提供內容給其他台的電視台,如東京電視台)的深夜檔每月 1350 萬日元;而獨立台的深夜檔每個月只需要 150 萬日元,差別十分巨大。

光碟模式的成立、深夜動畫的成功、廉價播出渠道的出現,幾個因素共同為 90 年代中後期的電視動畫帶來了新的機遇。殺入這個新市場的資本方又紛紛採用了出品委員會模式來募集資金,才形成了採用出品委員會方式製作的動畫出現爆發性的增長局面。

那麼,除了前人的成功經驗外,還有什麼原因使得這些參與者都傾向於使用出品委員會方式製作動畫呢?

常見的集資方式

根據動畫製作公司作品的資金來源,我總結了 4 種集資方式。

贊助型

  • 資金來源:贊助商(廣告主、電視台、廣告代理商等)
  • 著作權歸屬:動畫製作公司
  • 動畫製作公司定位:著作權人
  • 動畫製作公司收入:著作權授權

顧名思義,就是動畫製作公司通過贊助商提供的製作經費來製作動畫,製作完成後,把作品的廣播權賣給電視台,以此盈利。早期的電視動畫通過這種方式集資很常見,動畫製作公司除了賣掉廣播權外,還保留了其他全部的權益,算是相當理想的狀態。但是由於當時並沒有太多其他的盈利方式,因此保留的其他著作權用處並不大,加上贊助商能夠低價甚至免費使用作品的要素進行廣告宣傳,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好。

另一方面,贊助商給的製作費多數情況下是無法滿足製作需要去的,動畫製作公司得自己貼錢,在作品製作完成並賣給電視台之前,都是赤字狀態,風險相當大。現在用這種方式製作商業動畫的動畫製作公司應該已經沒有了。

合(獨)資委託型

  • 資金來源:委託企業(常見如電視台、廣告代理商、遊戲公司、影視出品公司)
  • 著作權歸屬:委託企業
  • 動畫製作公司定位:受託製作(就是打工的)
  • 動畫製作公司收入:委託製作費、作品銷售分成(如節目銷售、影碟銷售)

目前黃金檔電視動畫的主流方式,深夜檔動畫中,Aniplex 常用這種方式,Cy Games 也獨資出品過動畫。屬於有錢企業的玩法。

通常由少數兩三家企業共同出資,委託動畫製作公司製作動畫,動畫的著作財產權通過委託合同由動畫製作公司讓渡到委託企業手上。動畫的著作財產權由這幾家委託企業共同持有,但通常是各自佔有所屬領域的著作權。

比如說 Aniplex 和講談社合資製作了一部動畫,那麼講談社通常只會要關於出版方面的權利,而動畫銷售、影碟制售、演藝活動之類的權利就不會要。

正因為各自都能拿到足夠大的權利,電視台這種大型企業,或者 Aniplex 這種動畫相關業務很齊全的企業會偏好這種方式。

但是,對於專門性比較強的企業,如果採取這種方式,就會出現很著作權分散(出資企業多,不同的企業各拿一部分)或者浪費(出資企業少,拿到的著作權企業自身用不上)的情況。著作權過於分散的話,就會不利於作品的著作權運營——希望取得授權的外部公司根本不知道要找哪一家出資公司來獲取授權。

出品委員會型

  • 資金來源:委員會成員企業
  • 著作權歸屬:出品委員會
  • 動畫製作公司定位:受託製作,或委員會成員
  • 動畫製作公司收入:受託製作時,委託製作費、作品銷售分成;委員會成員時,委員會收入分成

出品委員會方式相較於上面兩種類型的集資方式,最大的特色就是著作權的統一管理。

出品委員會本身是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能夠作為著作權人。因此由出品委員會出資製作的動畫,其著作權就能歸出品委員會所有。委員會通常利用合同確定一家成員企業(或者委託外部企業)作為權利窗口,統一處理對外授權和收取相關費用的事情。

出品委員會運作動畫著作權的收益,則根據各成員企業的出資比例來分配。

正因為統一管理著作權,所以允許更多的企業共同出資,而更多企業加入,每家企業需要出的錢就少了。同時,因為設立了統一的授權窗口,所以能夠把著作權的收益最大化。對於專門性比較強的企業,也能從自己完全不擅長的領域賺取收益,是這種方式的魅力所在。

然而,這種「便捷性」也帶來了不少的問題,後面將會提到。

影視基金型

  • 資金來源:基金出資方
  • 著作權歸屬:基金管理公司 → 某出資方
  • 動畫製作公司定位:受託製作,或基金出資方
  • 動畫製作公司收入:受託製作時,委託製作費、作品銷售分成;基金出資方時,基金運作收入分成

這種方式和出品委員會方式類似,由幾個主要的出資方會成立一個基金,同時建立一個「特定目的公司(特定目的會社,SPC/SPV )」,對基金進行管理和運作。

這家公司在法律上屬於法人,負責委託製作、管理資金、進行授權、統一管理授權收益。在一個較短的期限後(比如說 5 年 ),這家公司就會進行清算(簡單理解為公司解散,所有資產換成錢),錢按合同規定返回到各出資方,然後著作權多數會去到負責策劃整個影視項目的公司那裡。和出品委員會最不同的一點在於,這個基金是可以向社會集資的。

比如 GONZO 的《甲賀忍法帖》就是通過這種方式進行集資的(當時叫做動畫基金,アニメファンド),基金名稱是「アニメファンド! バジリスク匿名組合」,SPC 叫做「數字動畫項目有限公司(有限會社デジタルか?アニメ?プロジェクト)」。

這種形式對比出品委員會的優點就是能夠募集更多資金了,但是權利分配上沒有出品委員會自由,管理也更麻煩,所以並沒有成為主流。

出品委員會方式造成的問題

出品委員會方式由於允許較多企業共同出資,而這些企業往往會有自己的訴求,因此比起其他只有少數幾家企業參與的方式,通過出品委員會方式製作的動畫有時候會受到更大的限制——資方要求太多,受託方疲於奔命。

另一方面,因為出品委員會方式使得一家企業可以用較少的資金來參與一個動畫項目,所以當一家公司有較多的資金的時候,為了降低投資風險或擴大收益,這家公司往往會選擇同時投資多個項目,而不是把全部錢都投都一個項目裡面。

比如說,現在 B 財團有 5 億日元的資金,他可能選擇把 5 億都投都一個動畫項目裡面,也可以分開 10 個動畫項目,每個項目投資 5000 萬。顯然,投資 10 個項目都黃掉的幾率,要遠低於一個項目黃掉的幾率,而且這 10 個項目都能有相應的動畫、漫畫、遊戲、小說、周邊、Live 等等衍生項目,整體收益大可能高於 5 億賭中一個會火的項目。

另一方面,如果採用出品委員會方式,B 財團也不一定能把 5 億都投一個項目,因為其他成員企業會認為你一家出資太多,嚴重削弱了他們的話語權,而他們又不想在這個項目投那麼多錢,所以這些企業會選擇不和他玩。

這樣的結果就是,賺到錢的企業希望做更多的動畫,而每部動畫的經費實際上並沒有增加多少,但這些企業提出的要求卻越來越多。越發增多的動畫項目已經把日本當前的動畫產能消耗殆盡,製作一線叫苦不迭。

從每年增加的動畫製作部數,和每年減少的動畫製作分鐘數已經能體現出問題的嚴重性,觀眾最直觀的感受就是短篇、超短篇的動畫作品越來越多。

真是出品委員會造成的問題嗎

實際上,日本動畫製作業界被壓迫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早在電視動畫開始流行的六七十年代,這個業界就在被壓迫。電視台不肯給更多的製作費,明明只是買了播出一次的授權,還是隨意把動畫重播七八次。當時的動畫製作公司求爺爺告奶奶,希望電視台大發慈悲多給錢,到頭來啥也沒有。幾十年後,出品委員會出來了,還在壓榨一線的製作公司,那些水深火熱中的製作公司是不是也祈求著出品委員會的大爺們良心發現呢?

出品委員會方式值得國內動畫製作公司借鑒嗎

如果你看完了本文,應該能夠發現,出品委員會方式和動畫製作公司其實沒有什麼關係,這是資方所採用的方式,和作為勞方的動畫製作公司其實沒有什麼關係,談不上借不借鑒。

而對於國內的資方,都是有錢的大爺,連日本的大爺們都是自己獨資做、獨吞全部收益的,國內的大爺有什麼理由要和別人分錢?


和日本版權方還專門聊過這個問題,其實在他們眼裡覺得製作委員會已經落伍了……

具體實踐中他們覺得弊端主要在於兩點

1、每家投資份額基本不會超過20%,這就導致了誰都沒拍板的權力和勇氣,大家都相互推諉或者流程變得超級長,導致效率非常低下,尤其在如今全球化的情況下非常不適合和海外公司做合作,談過日本版權的應該知道日本人談事是:不表態、不回復、不同意、不反對、不給意見……更極端是不會和你直接給回復,一定要通過中介轉達(Agency)……搞得我們談日本版權的同事都快抑鬱症了。反正我的話曾經有天收到個郵件……尼瑪是去年我發過去的保密協議,現在才回復……簡直了……給您跪了。

2、不利於後續合作方介入,進行投資和參與份額。這種情況尤其是對海外比較有興趣日本公司面臨的問題,因為比如和中國合作,現在中國爸爸投資了必定要版權,但是很多成熟的IP和項目早就在日本組建了製作委員會,導致後來者根本無法加入這個份額,所以日方這邊最多只能投資提供一個收益權,沒有版權。(最多免費送一個新媒體播出權益)。中國爸爸會很鬱悶,花了同樣錢為啥沒版權?(當然你是超級IP,中國爸爸就從了各種跪舔)

所以這兩大也是中國目前和日方撕逼的根源之一。

所以在比較年輕和國際化的日本人看來,覺得製作委員會已經落伍了(還有包括之前上文說的製作委員會導致壓榨創作資金,動畫人收入極低。)

有的日本人也會考慮是否中國版權這塊單獨拿出來在中國直接建立委員會比較靈活,不過版權這塊沒參與過多少,具體實踐如何就不清楚啦。

所以每次看新聞和軟文,有些公司把自己項目說學習「日本製作委員會」當多先進的事來標榜自己專業好NB,每次看了都會覺得醉了。

真正的動畫這塊,真正NB的方向一定是全版權緊緊捏在自己手裡。這樣才能打通上下游放大整個動畫的價值,尤其動畫的後續價值是幾十倍幾百倍的。

真是版權在手天下我有,迪士尼爸爸這樣版權流氓是頭可斷、血可流,版權一分都休想拿走。

迪士尼爸爸說:「誰都TMD別想威脅到我!誰都別想分走我一毛錢權益!誰都休想!」

所以中國以後能專業和NB到那個程度,絕對也是這家公司是版權流氓,絕對不會有製作委員會這種事。


製作委員會國內大概暫時搞不起來。

先看看日本是怎麼搞起來的,那是新世紀福音戰士後才大範圍應用於TV動畫上的,而新世紀福音戰士是什麼時期?日本經濟衰落時期,閑錢大量減少,難以取得投資,而我國現在正相反處於上升階段,閑錢很多,幾大集團分分入場錢燒得很多,大公司的目的也很明確,一是做大市場,二是增加己方流量,相對能分享的利益很少,也就形不成日式的制委。

再說到分享利益,日本的製作委員會,有賣圓盤的有出唱片的有電視台的,而國內幾乎沒人買音響製品,電視台甚至還要花錢人家才給你放,網路動畫盈利大多靠廣告,電視動畫盈利甚至靠補貼(近年似乎有所好轉),盈利點十分單一,有些甚至根本不明確,也就組不起日式那種利益分配明確的製作委員會了。

至於樓上說某鵝在搞製作委員會?你一定不知道檸檬影視的法人是誰....

從最開始就有著騰訊的基因,這只是大哥帶小弟而已。

再看京吹部

一家京都、一家富士旗下、一家萬代旗下、一家音響公司,這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多方。

國內大多數都是一方,壞處就是你辛辛苦苦幹了大半年,人家說不要就不要了,隨便流產,當然錢還是要給,但是做的片放不出來你氣不氣,多方的話估計能改善這一情況。


山本寬:我認為製作委員會這種企劃方式是有問題的,必須要進行改革,例如中國的動畫視頻網站投資 10 億日元,但對於製作委員會來說並不是「拿到 10 億日元了!太好了!」,製作委員會的主幹公司的收益權佔到 40%-50%,為了確保這個分配比例中國公司要注資 10 億日元反而會讓主幹公司很困擾,雖說主幹公司佔到了 40% 的收益權,但最後也就能出 4000 萬日元,因為這動畫的預算總額就是 1 億日元。嘴上說為了這部動畫出 10 億 20 億都可以,但實際具體到一部動畫中沒這麼多。

岡田斗司夫:也就是說,10 億日元這樣對於劇場版動畫來說都很高的投資金額,中國公司說可以投 10 億、20 億、30 億,但真的投資 20 億 30 億日元的話就變成了中國公司 100% 出資的動畫,但是還有想通過製作委員會這種模式來撈錢的傢伙。所以他們就搞出了一個版權窗口,想要收取手續費,一部動畫的製作預算到了 2 億日元以上就會很困擾,因為主幹會社只出 4000 萬日元,如果是在 2 億日元的製作費中佔到 4000 萬日元,就是 20% 的出資,如果低於 20% 的出資額就沒有談權益分配的立場了。如果中國公司出 20 億日元的話,就會變成將中國公司的 20 億日元分割到 10 部動畫作品中的形式,每部作品的預算上限就是 1 億到 2 億日元,投入數千萬日元就能把握作品的控制權

山本寬:所以動畫數量增加了,沒有哪個製作現場能夠接受作品數量增長十倍,所以行業做不了這部多的動畫,行業在衰退。

岡田斗司夫:所以想要投資動畫的公司很多,但是製作委員會的大叔們還想繼續操弄版權業務,動畫製作的預算上限就已經決定,製作費用不會增加,反而製作數量卻在大大增加,那麼解決方案是什麼呢?就是這些大叔都走人直接和中國的公司聯絡嗎?

山本寬,在這些大叔走人之前我是不會直接和中國公司說的,我並不是完全否定製作委員會的模式,但我認為製作委員會的意識需要變革了,希望製作委員會的成員意識到不給更多的錢就是做不出來更好的作品,如果對於每部動畫作品本身都不重視的話,動畫做出來也不會火。

岡田斗司夫:從製作委員會大叔們的視角來看,與其做一部沒什麼權益的好作品,還是更習慣用便宜的成本來要求做出一部好的動畫,3 年後、5 年後甚至 10 年後這樣廉價生產的工作模式還會一直持續吧,我想也到了奴隸革命的時候了

引自寬叔和岡田斗司夫的業界藥丸討論,網上還有視頻,自搜一下就出來了。

雖然這兩位也都是出了名的大嘴巴,不過對製作委員會的點評還是切題的。

簡單的說——

製作委員會的優點:分散風險,增加助力(動畫公司、出版社、音像公司都摻和進來,渠道就方便多了)讓動畫可以搞起來(歷史上也是靠這招讓深夜動畫從低迷期復興的)。

製作委員會的缺點:甲方多了,要求就多了,動畫創作時帶著的鐐銬也就多了。並且投資者還各有各的小心思,上文訪談中為了爭奪版權控制許可權制總投資金額就是一例。

所以不要覺得這「製作委員會」是什麼高端大氣新穎的東西,說白了就是一個「多方投資項目」。作為一個財務工作者,我表示這種投資方式在各行各業都很常見,尤其是在非本領域投資時,為了分擔風險,獲得渠道,資源互換,這種投資方式才是普遍的,拿全職來說——

《全職高手》是根據蝴蝶藍同名小說改編,由企鵝影視、檸萌影業聯合出品的電子競技青春網路劇。

你看,也不是企鵝完全自己操盤的嘛。況且我們日常談論的什麼京都、骨頭、扳機、G社,在全職這個項目里對應的是——視美經典。也就是全職的動畫製作公司。

故而「日本的製作委員會制度是否值得國內動畫製作公司借鑒」???。大家本來就是這麼做的啊。


更多是要總結教訓吧,製作委員會制度已經搞得日本動畫從業者收入極其地下,普通底層從業者不能升遷的話幹不了多久就要轉行的地步。

中國現在動畫行業還剛剛起步,但是要避免落入日本這種不良情況才是。


在我看來是不適合的。

你說的沒錯,製作委員會制度會限制製作方的創作自由。這也是近年來日本動畫被評價為進入衰退(角色標籤化、內容同質化)的理由之一。

但為什麼製作委員會制度最初沒有體現出弊端呢?

我們轉頭看一下,製作委員會制度是在《風之谷》《macross》時出現雛形,由《eva》普及開來,以分攤風險為主要目的所採用的手段。

重點在於分攤風險。9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崩塌,大量企業破產。在這種情況下,基本沒有哪個企業有能力有膽量去獨力承擔一部動畫的風險。91年全年動畫不超過20部,這在現在是難以想像的。而此時製作委員會制度就十分適合這些禁不起打擊的公司了。

那麼為什麼這些禁不起打擊的公司,沒有限制住庵野秀明在《eva》中的個人暴走呢?

答案是「上了我的賊船,不按我的來,大家一起死」(笑)。庵野的暴走始於16集,而身處於大蕭條時代,上了這麼久船的投資人除了祈求動畫不要暴死,已經沒有任何限制庵野的資本了。

很明顯,製作委員會制度只有在資本方與製作方之間的差距不是那麼大的情況下才能起到多半積極的作用。而一旦產業發達,資本大量湧入,製作委員會制度便開始顯現弊端。

那麼看看中國動畫產業,雖然還處於成長期,但資本的湧入速度是十分恐怖的,並不弱於日本。在這種情況下,製作方與資本方的差距是遠遠超過日本動畫現狀的。資本方不會需要製作委員會制度,因為他們可以很輕易地操控制作方,使其採取最穩妥的方式,不需要別人來分一杯羹。而製作方更不需要,一個大佬都對付不過來,一群大佬還得了?

所以,我認為製作委員會制度並不適合現在的中國動畫產業。

(題目正好與我畢業論文有關,所以試著回答一下,各位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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