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半夜有人來拆我家房子,我打死了他們,算不算犯罪?

看到新聞上,鎮政府帶領三百多人凌晨三點未經同意強行把一戶農民房子給拆了。如果在這過程中農民為保護自己合法財產(房子的宅基地證房產證之類的)擊斃數名強拆人員,算不算違法?違反哪條規定會怎麼處罰?


有一句話叫 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 你識得不識得?


取決於,是否是對你正在傷害


我覺得要看首先鎮政府的行為是否有法律依據 既他是違法行政行為還是合法的

之後討論細則問題既是否有排除犯罪性行為 在違法的前提下 一群盲流 只要危及我人身安全前提下 我當然可以反抗 但殺人肯定是過當 傷害的話倒是可以辯辯

但如果知道他們來拆 或者 挖個陷阱啥的 肯定是故意殺人

對於釘子戶國家是有行政強制措施的 這點不假 若是行的合法 你也無話可說


算,故意殺人,具體刑期看情節。


你以為你在美國。如果你非請自入居民的房子,「你再往前一步,我就開槍了」。

而且強拆什麼的都是政府的行為,你能跟政府對抗???

說真,什麼拒絕拆遷自焚都是一個國家的悲劇。


不知道算不算,反正我沒家室,如果我遇到這樣情況很可能會這麼干。


用擊斃的話,政府不要太高興:非法持有槍支,至少蹲3年

用打的話,就算在北上廣這些還比較重視法治的地方,認定正當防衛都有點困難,很有可能是防衛過當或者就算故意傷害殺人啥的,還是要進去蹲著。

更不用說,這種會搞強拆的地方的公檢法是個什麼德性。估計就是無期,不判死刑,死刑得複核,得去中院。

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比賊惦記著更可怕的是被官盯上了= =

所以說,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讓他們拆了好了。反正村裡網吧又不貴,上去查查,某些官員啊,開發商住哪兒,兒子在哪上學之類的,然後看著辦好了咯。


是你的土地嗎?


能上頭版頭條 國家以後會重視強拆這個問題 你的獻身精神是值得的


山東農民丁漢忠因反抗強拆人員拆除其父母房屋,持鐮刀揮砍,致兩人死亡。2018年1月11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丁漢忠故意殺人一案代為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核准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丁漢忠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丁漢忠限制減刑的刑事判決。

這樣的結果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京平拆遷律師在辦案的過程中,其實很能體會到被拆遷人對於強拆的擔憂,沒有貨幣補償、沒有安置房,自己付出心血建造的房屋轟然倒塌。丁漢忠為了保住父母房屋而反抗強拆,讓人同情,但是其失去理智不顧周圍人一再的阻攔而追砍施工人員的行為,實難認定為防衛過當。面對強拆,有些被拆遷戶在氣盛時想要以暴制暴,甚至有人認為這是正當防衛,京平律師在此提醒大家,刑法中的正當防衛有極其嚴格的適用條件,不要想當然地認為暴力反抗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而不用負法律責任,一旦觸犯法律,只怕難逃制裁。

  我們不願再看到「戰狼冷鋒」抗拆入獄這樣的橋段在現實中再次上演,因為它留給親人的是難言的苦痛,留給世人的是無盡的唏噓。智者以理智控制情緒,任何時候,一個人都不應該做情緒的奴隸,面對暴力拆遷更是如此,唯有這樣才能把控環境,從黑暗中拯救自己。


處女答

參見河南劉大孬事件,已被判處死刑


你-擊斃-()不管括弧里是誰,都是犯罪。


最好提前計劃,準備攝像頭,激怒對方對你進行侵害,你還得苦練「防衛途中失手殺了對方」這種一擊必殺的絕技(不能補,不然又過當了),然後明確告訴對方人死了,嚇退剩下的。然後請律師。

不知道這可不可行...

這是對題主的問題就事論事。

不過,冤有頭債有主啊……當兵(行動)的本來就是送死的,既不是他們的責任,而且也嚇不住誰啊。

多說一句,對那些自焚的,不要命的勇氣都有了,那窮你一生智慧和金錢辦個人理論上也是可行的,到時候走的也安詳些吧


不是拔刀齋,不能徒手撕鬼子,就別想什麼能打死強拆的,一你沒那個動武能力,二你沒有承擔隨後法律責任的勇氣。洗洗睡吧。


你是特種兵?能打死幾個?

人家可能出動武警、特警,是一卡車一卡車的來,還有挖掘機、推土機。


既然證齊全,雖然沒有達到預期,個人的建議還是從了吧!

你這樣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被你乾死的最多也就是利益相關小混混,地頭蛇(死了活該),被僱傭的農民工(對他們來說純粹一工作),被異地調來的村鎮幹部(為飯碗,無地躲藏)。

一個人命值不了幾個錢。


用板磚,折凳,拖把等不算。用事先準備的武器就算。


這,,正當防衛吧,有理由認為我在遭受不法侵害。也有可能假想防衛就是了那就麻煩大了



這是在中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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