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那句「公主死去了,屠龍的少年還在燃燒」?

道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


「這次不是說謊,我是真的喜歡…………打籃球。」 ——《灌籃高手》 櫻木花道


我以前喜歡我班上成績最好的一個女孩兒。長得還挺漂亮的。猶記得名字里有個「雪」。

少年時代的我,是個滿腔熱血的人,我說,我要成為燒透天宮的蓋世英雄,成為無數傳奇中最孤傲的王爵。反正要成為很厲害很厲害的人。——不然配不上她呀。

於是我的一生,都在通往變厲害的路上。我一直都想讓自己變得更厲害。變成超級賽亞人我都不滿足,我對「變厲害」的追求沒有終點。

我學會了書法,學會了繪畫,學會了攝影,學會了冒險,學會了愛,也學會了被愛。

我考上了重點,考過了高數,考過了會計,考過了CET ,考驗了愛,也考驗了被愛。

轉眼十年,剎那。文人騷客對於時間飛快的說辭很多,但都沒親身感受誇張,十年在我眼裡,只不過一盞茶,一靜坐,或者一次默念。

我最近回到了家鄉,南方小城。聞說她早已有了男友,也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我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頹廢嗎,放棄嗎,一蹶不振或者安於現狀得過且過嗎?——這當然不是我。

我是那個要屠龍的少年。我最開始只是想博得公主芳心,後來,公主不幸遇難,即便我屠殺了惡龍也什麼都得不到。但我在人世經歷百苦,發現,我還是發自內心想斬殺那條作惡人間的惡龍。

所以,即便這和我初衷不符,但我還是要變得很厲害很厲害。我要一直在通往很厲害的路上。

因為只有變得很厲害很厲害,才能不把我的世界交給那些我討厭的人。我的世界我做主,不能被傻逼們支配。——這樣的想法很中二,但我就是想把中二的想法實現。

即便我變得再厲害,也和那個女孩兒沒任何關聯。

當初因為她點燃的火苗,卻不會因為她熄滅。

但我還是感謝她。

點燃了那個少年。


這難道不是一次典型的人質解救失敗行動嗎


公主只是一個夢想與熱情的目標載體,公主就像一個引路人。一個公主的存在能夠引發少年的躊躇滿志,對遠方的熱情一旦被激發,少年心裡追求的已不僅只是公主,更多的還有其他的物質精神追求。之後至於公主,存在與否,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


我總是無數次想到韓半兩。

想念那個清晨,她的眼神,清澈中透出一絲哀傷,就好像幽靜的長出潮濕青苔的深澗邊上獨自飲水的小鹿,因為受驚而微微睜大的雙眼,長長的睫毛抖動著,彷彿蝴蝶震顫著薄翼。

我不敢大聲呼吸,似乎微弱的觸碰,就會惹得她淚水瀰漫。

韓半兩是我所喜愛的姑娘。

有時候覺得緣分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它可以把你帶入天堂,也可以讓你跌入地獄。

而韓姑娘所在的地方,叫做人間。

後來每當我從Global門口路過,總會想起那個夜晚,一群不懷好意的男生把我們邀入卡座,想要搭訕。我冷笑著看著他們,這群飢餓的狼。

我將手中的瑪格麗特一飲而盡,那種咸濕而又略帶血甜的味道總是可以讓我快樂。我用胳膊肘勾住韓姑娘,放肆地吻上了她的嘴唇。她柔軟的,美好的唇瓣發出盛情的邀請,想要讓舌頭一探究竟。

她在我懷裡蜷縮成一隻小貓。衣服的摩擦很輕,我感到她的身體緊緊地貼著我的肌膚,上帝,她是真實存在的。那一刻,我忽然無比感動,熱淚盈眶,心裡生出一種錯覺:她是我的,永遠是我的。

我輕蔑地瞥了一眼那群怔住的狼,拉著韓姑娘的小手,頭也不回地走了。

那一刻的成就感,就好像我小學四年級,奧賽得了一等獎,老師給我的脖子上掛上獎牌,全年級通報表揚一樣。

公主死了,屠龍的少年還在燃燒,大抵就是這樣的英雄氣概在內心翻湧吧。

我也許是個有些柏拉圖的人,每次喜歡誰,很難往真正意義上的性方向想,總覺得擁抱和親吻就足夠開心。「性」在我眼中,不過只是一個單詞。

一次和韓姑娘開玩笑,我嚇唬她:「信不信我睡了你。」

她不以為然地回道:「你倒是來睡呀!」眼神亮晶晶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立刻慫了,弱弱地道:「要不還是你睡我吧,我不會呀……」

她白了我一眼:「說得好像我會一樣。」可疑的紅雲浮現在臉上,我到現在也不知道她有沒有嚴肅地想過這個問題。

我倒真是想過,不過對性本身興緻缺缺,最終還是不了了之。

真是個不合格的總攻大人。

在我人生極為難過和混沌的時間裡,是韓姑娘陪伴著我。

那一天下著大雨,我道:「心情不太好。」

韓姑娘回道:「要不要我來陪你。」

我道:「嗯。」接著繼續沉沉睡去。

過了半個多小時,她給我電話:「我到門口了。」

打開門,渾身濕漉漉的韓姑娘站在門口。

我一把擁她入懷,心裡極不是滋味。

那是我第一次正視我們的關係。韓姑娘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腦海里出現,她的溫柔,她的美妙,她欠缺親吻的倔強小嘴,和堅強表情下楚楚可憐的氣質。

想起她自己號稱「不羈狂浪人,杯酒慰風塵」,說我是「萬芳皆暗許,君心何依存」。

我竟那般不了解她,就好像我不知她竟那般了解我。她早就發現了我皮囊之下和三毛一般自由漂泊的靈魂。

韓姑娘說原諒她最終落荒而逃。可我們都知道,我們都知道。

有多少次,話到口邊,又吞咽了回去。

我曾說過,微弱的觸碰就能讓她淚水瀰漫。

可我終究傷了你的心。

每當我想起你的時候,就好像期待著凌晨二點海棠花未眠那樣欣喜;就好像把一隻柔軟的小貓抱在懷中輕輕撫摸它背上的絨毛;就好像每天清晨,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捏你臉蛋的安心。

你是被困在高塔的公主,而我是前來拯救你的屠龍騎士。

天地之大,我竟然遇見了你。

人來人往,你終究離我而去。

公主不在了,屠龍的少年空自燃燒。

後記

「公主死了,屠龍的少年還在燃燒。」是知乎上很有意思的一個命題罷,許多大V紛紛撰寫了相關的故事。我當時也曾想要提筆寫一個「中世紀童話公主和王子、騎士愛恨交織」的故事,然而畢竟不如Sherlock的思維宮殿並沒有運轉出來。而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忽然就想起這麼一句話,頗有「無心插柳柳成蔭」之感。

一直覺得,緣分是一種負擔。這無疑對愛情是有些悲觀的看法了。這樣不好,年輕人不要學我(笑)。然而每個人,不管是20歲,30歲,還是40歲,總會在某個時刻,遇到那個讓自己熱血沸騰想要為之燃燒的公主吧。

遇到這樣的人,是一種幸運,人生並不是很多時刻會產生被稱之為「愛情」的感覺的。但願每個人都能好好珍惜。

李碧華的《青蛇》里,有一段話:

「上去告訴他,你喜歡他,願與他長相廝守……之類。」

她躊躇:「我豈可以如此輕賤?」

「輕賤?如果你喜歡她,繞什麼曲折的圈子?到頭來還不是一樣的結果?」

她依舊躊躇:「我開不了口。」

「你是一條千年道行的蛇,不是膚淺無聊的人。怎麼會沾染了人的惡習,把一切簡單美好的事物弄的複雜?你喜歡他何以不直接開口告訴他?」

你喜歡我,我喜歡你,簡簡單單,快快活活,多美好。

願你每一天與所愛的人相伴,每個清晨醒來,都好像自己還是22歲的少年。


我們只砍龍,不過夜。


@朱炫 大師兄,答題了。


換個方式問,你到底喜歡的是哪個少年,還是那種為了能夠得到他的青睞而在通往勇者的路上的那種奮不顧身的感覺?


意義就是意義本身。

沒有聰不聰明,只有願不願意,

沒有應不應該,只有願不願意。

屠龍的少年願意經歷千辛萬苦,願意冒險屠龍,也願意接受公主的死去。

然後,

燃燒著,不懼怕活著的活下去。

我們,習慣了,寄命於身外,彷彿大仇得報、事業有成、孩子長大、老人離世、甚至理想實現,就如龍已屠,公主已死,我們就該命結當場,落幕,向上緩緩出著演員表贊助商的字幕。

我們習慣了把意義指向身外。

習慣了唯獨自己應該沒有意義。

可是,這些,都是屠龍少年人生的一幕。

他的人生,有很多幕。

因此,他卻有了更燦爛的意義。

就是意義本身。

我聽聞最美的故事,是公主死了,屠龍少年,還願意,燃燒著活下去,還愛這個世界。

我這解釋俗淡了,請大師兄原諒吧


我更喜歡的是「王子最後娶了公主,屠龍的少女還在燃燒。」沒錯,我就是那個倚劍屠龍的少女 (??? д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歸宿。而我一直在路上!!!!燃燒吧屠龍的少女!!!


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很簡單啊,公主死去了,她的男朋友「屠龍的少年」,還在我大fff團堆起的烈火中燃燒。

(??益?)請摺疊我


只要我仍走在屠龍的路上,那時最美的你就仍活在我心中。

謝謝公主,讓我成為現在的我。


說起來,龍到底搶公主來幹嘛(⊙o⊙?)……


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把這條自以為是的龍 燒!成!灰!」這句話……

沒看過原出處,我的理解是:我為了她而走上了這條路,而後來我的生活中沒有她了,我卻發現我愛上了/無法離開這條路了。


戰爭來了又去,只有戰士永遠忠誠。


因為,龍他媽還在啊


無非是四個字。

我不甘心。

這樣就能概括所有的執著和固執以及流連忘返了。


我決定為這個腦洞寫個故事

故事關於愛、責任、榮譽、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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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一個月後,桑德蘭的隊伍終於還是來到了黑石山的腳下。

不遠處,便是終點--魔龍的巢穴。

此時,桑德蘭已經衣衫襤褸,隊伍里剩下的另外幾個人也蓬頭垢面,出發時的意氣風發早已經被消磨殆凈,天色已晚,大家商議了一下,決定今日紮營休息,明日向魔窟深入,迎接最終的決戰。

這一切,還要從兩個月前說起,兩個月前,國王忽然向全境發下詔令,號召境內的勇士去征討黑石山的魔龍——魔龍不僅把金庫劫掠一空,還喪心病狂的把公主掠走了!公主可是國王的獨生女兒,全境都知道公主是國王的掌上明珠,而且公主本人也是千里挑一的美人兒,無數貴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發自肺腑的愛她,而開朗又善良的性格讓公主在百姓中也受到愛戴,可惡的魔龍居然犯下如此的罪行,一時間無論是皇城還是坊間、貴族還是平民,都是激情澎湃,誓言救出公主,並將魔龍及它的洞窟剷平。詔令一下,在通往黑石山的路上瞬間擠滿了各個家族的騎士與扈從,在黑石山前最後的補給點溫泉鎮,每個旅店都滿滿當當,鐵匠鋪一把劍已經可以賣到20個金幣,因為不僅僅是騎士,無數熱血的平民青年也參與進來。隨著熱血小夥子越來越多,鎮子里的百姓為了區分那些貴族老爺,稱呼這些熱血的小夥子為--勇士。

可從一開始,每個人都有了自己的打算--救得美人歸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對貴族來說,為心愛的女士而戰是騎士應做的--更何況是如此美麗的、國王的獨生女,在救出公主的同時,還會獲得晉陞皇族的機會,以及屠龍勇士的稱號、抱得美人歸、晉陞皇族,縱此一生的追求,雖然很多貴族不缺錢,但是魔龍囤積的財富---據說有100000000000000000000000金幣那麼多,誰又能不動心呢。美人兒、金錢、爵位、榮耀,屠龍一事將所有的事兒都帶到了大家的面前,你只要去屠龍,便可以擁有你的所求。

而對於平民勇士,要知道,在階層森嚴的年代,這種好機會也是不可多得的,雖然很可能因為血統無法贏取公主,但是爵位與封地是肯定的,金錢更不必說--還有一些人並不在意這些東西,他們想的是:萬一公主再愛上自己呢?畢竟親手從魔龍的利爪下將公主救了出來,公主還是個小姑娘,看到一名勇士為了她無所畏懼的與魔龍而戰,說不定就愛上了--誰知道呢,小夥子們在熱血的年齡總是愛幻想的,這些幻想各種各樣,而實現這些夢想的機會而--也是屠龍。

看起來,不分階級與年齡,不分貧窮與富貴,不分騎士與勇士,面對此事,都是達成一致--屠龍是必須的。

桑德蘭便是在人最多的時候趕到了溫泉鎮,此時小小的溫泉鎮已經聚集了無數的騎士和勇士,本應熱血的出征現場卻不禁感到很好笑——似乎不是去屠龍,而是某出宮廷劇的現場,看看這些人:最大的兩個團體,一個是韋德伯爵的隊伍,老傢伙已經60多歲了,帝國著名的老狐狸,同時也極其好色,娶了三任夫人都不滿十八歲,雖然年紀大了,但好在伯爵不用親自上陣,韋德家族相當有錢,帶的扈從眾多,而且都是些飽經戰事的老手,甚至有幾個熟悉的面孔——那是頗有些名望的傭兵。另一支隊伍,則是由加蘭德親王--國王的親弟弟率領的,這次來號稱是奉國王之命,救自己的親侄女,但是誰都知道,親王殿下只關心王位的繼承權,可從沒聽說過關心自己的親侄女,這次看起來目的也沒那麼單純,親王身後跟著的都是親王自己的貼身衛隊「藍袍子」們,幾乎看不到皇家衛隊「金袍子」的影子,從繼承順序來看,這裡面存著無數的可能。

除了這兩個最大的團隊,還有幾個扎眼的人物也需要著重表述出來,因為這些人,也許才是真正為了救公主而來:一個便是公主最知名的追求者:被稱呼為「玫瑰騎士、美男子」的安德魯男爵,安德魯男爵剛滿三十,玫瑰騎士的稱號,因胸甲前纏繞的玫瑰而得名,而美男子的名號,並不是浪得虛名,此時安德魯正騎在一匹白色的站馬上,與扈從官交談,精緻的五官在太陽下泛出柔和的光芒,金色的長髮在空中飄灑,深邃的藍眼略帶憂傷,薄薄的嘴唇在不說話時總是緊緊的抿著,安德魯喜歡白色,無論是袍子還是盔甲,都是純白色的,在百姓中不乏愛慕他的少女,私底下都稱呼他為「白色的天使」。如果說這還不夠讓少女瘋狂,那麼安德魯對公主的愛,簡直可以寫一本言情小說--而且浪漫至極,傳說安德魯為了見公主一面,站在公主的窗邊三日三夜沒動,更聽聞情書不僅寫的綿長,更是用金筆寫在罕見的寶冠樹樹葉上,每天安德魯的小侍從都要跑去送信。很多人相信,最終會是安德魯與公主走到一起,這才是童話里應有的結局--從此白馬王子與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而另一個重要的人,是一名年老的騎士,他頭髮已經花白,洗的略微褪色的袍子垂在馬背上,棕色的眼睛看向遠方,他並無特別之處,然而此人的決心卻恐怕是最決絕的--此人乃是皇族侍衛中的一員,老騎士維爾尼奧,從公主被抓的那一天開始,維爾尼奧便便飽受煎熬,保衛皇族乃是維爾尼奧的誓言,一個騎士最看重的便是榮譽,這榮譽需要付出一切去捍衛。然而,魔龍出現的時候,維爾尼奧退縮了,當魔龍出現的時候,那猙獰的雙眼讓他雙腿顫慄,幾乎握不住劍,魔龍一個吐息,他便被擊出數丈昏了過去--再醒來時,只有戰友的屍體。公主早已消失不見。雖然事後國王並未怪罪皇族的侍衛們,畢竟魔龍的戰力是眾人皆知的,然而維爾尼奧的內心卻是充滿了悔恨--一名騎士對於恐懼的畏懼,與無法履行自己諾言的愧疚,更何況--從孩童時他便看著公主,一直到她長大,國王陪她的時間很少,維爾尼奧幾乎就是公主的半個父親,公主第一次編辮子便是自己親手編的,記憶力那個少女長大了,自己卻無法保護她,這種想法在每一個夜晚都在折磨可憐的老維爾尼奧,這次老騎士孤身一人,捨棄自己的性命,一定要救出公主回來。

而另外幾個配角,恐怕就不是為公主來的了,艾羅達斯,讓人聞風喪膽的傭兵頭子,此時正與一群人高談闊論,艾羅達斯身材高大壯碩,帶著刀疤的臉上笑容猙獰,黑色的眼睛爍爍放光,高腰靴子里的匕首若隱若現,披風一半被拋在身後,方便隨手拔刀,艾羅達斯的目的便是魔龍那驚人的財富,傳說已經聽了幾個世紀,但是誰也沒能力獨自攻破黑石山,目前機會終於來了,此戰所有人都勢在必得,公主什麼的無所謂,只要能拿到這些財富,什麼族的姑娘買不來,哪個聯邦的公主拿不下。這次羅達斯把自己隊伍里的好手都集中了起來,為了保險,又把自己的親哥哥--艾羅達尼叫來一起,艾羅達尼比弟弟還要高半頭,笑起來粗野不堪,亞麻色的頭髮亂糟糟的在頭上立著,身體壯碩的如同一頭公牛,手裡的長柄斧更是需要驚人的力氣才能舞動。這次屠龍之旅,對這幫亡命徒來說更像是一場狂歡。

桑德蘭根本沒心看這些,繞過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往溫泉鎮的中心走去,溫泉鎮之所以稱為溫泉鎮,是因為城市的中心有一口淡水溫泉,無數的旅人從這裡補充淡水出發到遙遠的地方,這是去往黑石山之前最後一個有人煙的補給點,再往前走,需要經過十五天的沙漠,與十五天的密林,才能到達黑石山的腳下,作為單人旅者,桑德蘭需要好好的補充水分和充分的休息,然後便是艱苦的跋涉與戰鬥。

等桑德蘭走到鎮中心的溫泉時,那兒已經圍了一大圈打水的人,有些侍從,也有些馬夫,一群群在那兒圍成圈討論著什麼。桑德蘭沒理他們,走過去擠了半天擠到了溫泉邊,將水囊沁入水中,等著它被灌滿。

駱駝胃做的水囊在水中呼嚕嚕的響著,冒著泡泡。旁邊一群少年的聲音逐漸傳入耳中:「...公主的的頭髮一定如同黃金一樣耀眼...」少年們的聲音乾淨而又熱誠。

桑德蘭不禁扭頭打量說話的這群人:這頂多算一群男孩,大概16、7歲的樣子,其中一個男孩看得出是個孩子頭兒,說話的時候帶著手勢,臉龐因為激動白的透明,腰間掛著一柄短劍,背後斜背著一張橡木盾,亞麻色的短衫映襯著藍色的眼睛與淺金色的頭髮,顯得十分清秀。桑德蘭打量著他,這時候少年也注意到旁邊有人在打量他,顯得有些不自在,以為自己的聲音影響到了對方,略帶局促的打了個招呼:「先生,您好!」少年有禮貌的說,同時低了低頭--桑德蘭的袍子表明了他非平民的身份。

這會兒水囊已經滿了,桑德蘭直起腰將水囊的塞子塞上,看了看少年,「你好,孩子」,然後桑德蘭頓了一下,又問道「你叫什麼名字?」少年顯然對桑德蘭喊他孩子有些不滿,扭捏了一下,但還是大聲答道:「先生,圖揚!來自飛翔鎮的圖揚·萬斯尼!」桑德蘭眯了眯眼睛,看了看這個叫圖揚的少年,繼續問道「你也要去屠龍嗎?」「是的!」少年挺了挺胸,驕傲而又大聲的回答,似乎這事兒事關男子漢的尊嚴。桑德蘭手裡的動作停了下來,冰藍色的眼睛看著眼前的孩子們,孩子們的眼神堅毅而又熱誠,不用說,在這樣一雙雙眼睛下,有著怎樣熾熱的心。

「祝你們好運。孩子們」桑德蘭垂下了眼睛整理水囊,不在搭理這些少年,這些少年在低頭致意後,繼續著公主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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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碼字太累了回頭電腦更吧

原創,未完結,謝絕伸手黨,謝謝


這是一個悲劇啊,大寫的悲劇啊,越過山丘,卻發現無人等候~

但是少年還在燃燒,說明什麼?

說明暖男從不只暖一個,一個暖不熱了也不能立馬就停止供暖啊。

大師兄這是在教你暖男基本法啊,你覺得很燃是肯定的,因為他在暖你啊。


因為龍不滅,熱血未涼,劍依然在。

我不是公主,你也不是少年,你無需屠龍,我無需死,我們只需,一起練劍就好了。


人有兩次死亡,第一次是生物學上的死亡,最後一次是這個世界已無人記起你來過。屠龍少年不老,美麗公主不死。童話里有騙人的美滿,但少年會認真守護他的公主,吾耀即吾命!


所謂的屠龍少年,為愛而戰。

只不過是自己想像出來的樣子。

屠龍。救公主。凱旋而歸。白頭偕老。

世人最喜歡完美無瑕。

編一些故事,騙騙別人,哄哄自己。

殺了龍。救了公主。是你們想聽的故事。

殺了龍。得到寶藏。是國王想要的事實。

至於公主,她不是早就死了嗎?

而少年想要的是,活著!


在寢室校對稿件的時候,少爺站在我的身後,默默看了一會。

「你還在寫小說啊?」

我上身沒動,只是將脖子旋轉了一百五十度。

「嗯,你看過了嗎?」

「我不喜歡沒有內容的東西,我更喜歡看一些地理書。」

少爺咂咂嘴,背著手從寢室踱了出去。

歪著頭髮了會呆,聽著寢室嘈雜的背景音,突然感覺有些煩躁。

背著筆記本來到圖書館,我戴上耳機,繼續校對未完成的稿件。

「沒有什麼內容嗎。嗯,也確實是這樣。」

想想這些年一直默默無聞的寫著文章,也沒有用打算作商業用途。看著知乎和空間里寥寥數贊,接上滑鼠,只是安心的做個雞湯俠。

「有意義嗎?」

我曾不止一次這樣問過自己。

「正是你在玫瑰身上花費的時間,才使你的玫瑰如此珍貴。」

已經記不清是多少次翻閱《小王子》了,仰在椅子上閉著雙眼,我用力的將它抱在懷裡,彷彿睡著了一般。

十年,整整十年。

從我小學作文第一次展覽,到大學稿件被電台選用,已經過去十年的時間了。

這十年里。無論小學筆跡多麼稚嫩,初中行文多麼凌亂,高中文風多麼浮誇,大學成文多麼晦澀,我也一直在堅持寫作。

當你為了什麼而付出過時間,它就會變得特別。

區別於無數與之相似的東西,與你形成了羈絆。

其實世界上並沒有什麼重要的事情。

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你在它身上耗費了足夠多的時間,才讓它變得如此重要。

正是因為這十年時光,才使得寫作於我而言如此的重要。

望著知乎上醒目的紅點,空間里累積的回復,私信中那些來不及回復的感謝。

看著這些陌生的善意不斷給我的鼓勵與支持,讚許和感謝。

讓我知道了我的文字真的給予了別人幫助和啟示,也真的有人一直在看。

我覺得,這就是我筆耕不輟的意義。

屠龍的少年,腰間懸著長劍,口中咬著火炬,攀登著千層高塔。

汗水混合著血污,伴著零散的火星墜落深淵。

這一點微光在無盡的黑暗裡微不足道,但卻照亮了整個夜空。

汗水在他的臂膀結了一層鹽霜,血污在他的傷口凝成幾道黑痂,銜口中著的火炬逐漸變得暗淡。

勇者已是強弩之末,他的身影在高塔上搖搖欲墜。

終於,他燃盡了自己的最後一絲力氣,墜入了無盡的深淵。

可是,在他的身後,越來越多的勇者看到了照亮的夜空,紛紛燃起了火把,開始攀登千層高塔。

一瞬間,地平線上,星星點點的火焰猶如長龍,怒吼撕裂了夜空。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不斷的有勇者墜落塔下,但是更多的勇者填了上來。

無數的火光猶如螢火,綴滿了整個高塔,讓惡龍發出了最後的悲鳴。

沒人會記得那些墜落深淵的勇者的模樣,甚至他們連姓名都沒有留下。

但在場的每一個人,都記得他們燃燒至死之時所發出的火光。

是他們守望了長夜,喚醒了黎明。

就像守夜人的誓言一樣:

長夜將至,我從今開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將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將不戴王冠,不爭榮寵。

我將盡忠職守,生死於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劍,長城上的守衛。

我是抵禦寒冷的烈焰,破曉時分的光線,喚醒眠者的號角,守護王國的堅盾。

我將生命與榮耀獻給守夜人。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那個少年望著低垂的夜空,看著盛開著玫瑰的滿天繁星,指尖輕輕敲擊出清脆的機械聲: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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