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市管縣」和國外的「縣管市」有什麼區別?


「市管縣」和「縣管市」這兩個詞語中「市」這個字的含義其實是不一樣的。

根本原因還是在於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地區行政區劃體制的不同。

大陸是「城鄉合一」,而其他地方一般是「城鄉分治」。

拿台灣來舉例子。下面這張圖,是2010年台灣縣市合併之前的行政區劃圖(不含澎湖、金門、連江)。

縣市合併前,台灣是最典型的城鄉分治體制。

從圖中看,台灣本島共7市15縣,即使是最小的縣,轄區面積也遠大於最大的市。

並且每一個市(除基隆外),都有一個和它同名的縣(稱之為母縣)。(基隆的母縣也是台北縣)

其實,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來,這些市就是從母縣之中獨立出來的。

台灣的縣,下一級行政區劃有三種:市、鎮、鄉。

很好理解的,鄉,主要由若干個鄉村構成,沒有城區或城區不成規模;鎮,開始有了略成規模的小城區;市,小城區有了一定規模。

如果一個縣所轄的若干個市的小城區連成了一片,形成了規模相對較大的城區,也就是一個城市。那麼這個城市就有可能從母縣中獨立出去自立門戶了,從縣轄市躍升為省轄市甚至所謂的院轄市。

事實上,圖中的7個市都是這樣形成的。

非常明顯的是,在這樣的體制之下,城市和鄉村基本上永遠都是分離的。縣主要由鄉村構成,而在縣的內部形成一個城市之後,這個城市就會脫離孕育它的這個縣。一個縣市級的政區,不會同時管轄鄉村和城市。即所謂「城鄉分治」。

大陸現在最常見的4級行政區劃:省/自治區&>市&>區/縣&>街道/鎮/鄉(此處所說的縣,包含了縣級市,下同)。也是有它的歷史原因的。

改革開放之前,大陸主要是5級行政區劃:省/自治區&>行署&>縣/市&>區公所&>鄉/鎮。

隨著經濟的發展,原有的行政區劃層級也逐漸在做出改變。語言描述比較啰嗦,所以我大致畫了一張草圖,來示意一下不同行政層級之間的承繼關係。(省一級和鄉鎮一級基本沒有什麼變化,我就把箭頭省略了)

部分歷史原因,加上種種的現實考慮,形成了大陸這套比較特殊的「城鄉合一」體制。大多數的政區,都不是完全的城市或農村,而是同時包含了城區和村莊。

因此,在大陸的語境之下,市指的是「建制市」,是行政區劃的一級,不等同於英語中的「city」。那麼其他國家或地區「縣管市」一詞中所說的「市」,比如台灣地區縣所轄的市,相當於大陸的什麼呢?

想一想台灣的縣管轄:市、鎮、鄉。而大陸的縣管轄:街道辦事處、鎮、鄉。

沒錯,相當於

街道辦事處!

街道辦事處!!

街道辦事處!!!

(當然,這是對台灣而言,其他國家的縣轄市,也有可能相當於大陸的區)


中國的「市管縣」就不多說了,大家都懂的,主要說一下國外的「縣管市」。

國外的「縣管市」主要有兩種情況:

1.日本:日本的「縣」相當於中國的「省」,只是名稱的不同,比如神奈川縣的下轄橫濱市、橫須賀市、川崎市等等,縣與市之間有隸屬關係。ps:日本的「省」有4種名稱----「都」(東京都,沒有東京市這種說法)、「道」(北海道)、「府」(大阪府、京都府)、"縣「(餘下的43縣)。

2.西方國家(英美):在美國,縣(county)又叫做郡。它的地理範圍一般比一個城市要大。一個縣包括幾個甚至十幾個城市,但之間沒有隸屬關係。所以市政府不需要聽縣政府的領導。他們所執行的法律功能是不一樣的。比如,縣政府一般管理水源、污水和公共電力 等。而市政府管理工商登記、婚姻等。


我國行政區劃語境中的「市」主要指「地級市」。地級市誕生於「地改市改革」,並順應了「市管縣改革」。地級市本身是一種廣域市,即市政府管轄範圍遠大於城市建成區範圍並包括大片鄉村地區。

而所謂外國的「縣管市」,也可以叫「縣轄市」。我國本來也有,那就是台灣的行政區劃體制。民國和西方很多國家在設立市政府之處,都準備設立「狹域市」或「適域市」,即市政府管轄範圍小於等於城市建成區範圍,市政府基本不管周邊鄉村。在當時,這樣的「市」就會很小,如果不是特別重要的,一般就索性交給縣管轄。

所以,西方很多國家的基層行政區都是「市」或「鎮」。而很多鼎鼎大名的大都市其實是一群城市的總稱。例如人們常聽說的洛杉磯,其實是指洛杉磯縣,而洛杉磯市範圍很小。整個洛杉磯縣由好幾十個市組成


中國管縣的市是地級市級別以上的市。它們可追溯到以前的地區、解放初的專區、明清的府、唐宋的州甚至漢晉的郡,不管叫什麼,它們自古以來就管縣。

至於縣管市,不光外國有,中國也有,比如現在的台灣。事實上,民國時期,不管北洋政府還是國民政府,都施行過縣管市。當時允許把比較大的鎮設立為市,於是市實際上是與鄉、鎮平行而比較繁華的區域(石家莊、唐山都是如此設的市)。國外的縣管市與此類似。


討論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把中文語境下「」的兩個概念給弄清:

第一個概念是「城市」,用英語來說就是「city」,按我們古代來說叫XX城(比如南京城、北京城),民國及以後借鑒了日本的叫法稱其為「市」。既然是XX城,那麼周圍的田野村鎮都不能算在之內的,過了城門就算「出城」。

第二個概念是「建制市」,是一個行政區劃,是一個地理層面上的意義,在我國不論是直轄市、地級市,還是什麼縣級市,統統都是這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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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概念有什麼區別和聯繫,我們且以北京市為例:

要是按照第一個概念來說,「北京市」指的就是城六區部分(東城西城海淀朝陽丰台石景山),這一部分就是標準意義上的Beijing City。

要是按照第二個概念,「北京市」除了Beijing City之外,還包括延慶密雲懷柔順義平谷等這些郊縣。

這兩個概念中的第一個是國際通用的,第二個則是由於我國的行政區劃命名問題而產生的,也可以說是我國獨有的。

比如你帶著一群哥們,出北京城往外,都快走到河北了然後你告訴一中國人說我們現在還在「北京市」,他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但是你要告訴一老外說我們還在「Beijing City」那他就會疑問了——「這兒哪裡是個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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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了這兩個概念之間的差別,我們就可以知道:

國內「市轄縣」中的「市」是第二個概念,「市」是「縣」的上級單位,一個「市」分成了若干個「縣」(城區部分的縣級單位一般叫XX區)。

國外「縣轄市」中的「市」是第一個概念,這裡的「市」就不是一個地理意義上的行政區划了,而是跟「鎮」、「村」一樣都是一個自治實體(規模大小不同)。

PS:國內一個縣的政府駐地一般都稱為「城關鎮」(也就是縣城),這個縣城要是發達點放在國外那就叫XX市了。

當然在國際上,第一個概念「XX縣XX市」才是通用的,我們的「XX市XX縣」確實有點奇葩。


縣古今中外都是行政區域的概念,自古就是中國主要的地方行政區。縣裡面人口商業集中的地方形成城市,就稱市。所以正常的都是縣內有市,也可以稱縣管市,全世界基本都是縣管市。市從來都是一個人口商業相對集中的居民點的概念,絕對不是行政區劃。所以市管縣本身就是個畸形的怪胎。這是源於一種剝削幾個縣的財力,把資源向某城市集中的思路,極不合理


去了台灣這麼多次,才發現原來台灣的市和縣是分開的,這個帖子總算解決了我多年對於台灣縣市關係的疑惑了。


市管縣,市的轄區包括市區、郊區和若干個縣市。市是一級行政區,縣是市下面一級行政區。

縣管市,市只包含市區,不包括遠郊和縣市。就是這一塊土地叫做縣,市只是這塊土地上的城市區域。經濟職能歸市,行政職能歸縣。


縣一直是我國傳統的一級基層行政機構,市是隨著社會發展,人口聚集商業匯聚而形成的特定區域,由於人口密度大,設置的響應管理機構,所以說傳統上應該是市從縣中脫胎而出,至於誰管誰就看國家機構設置了。我國國家機構設置憲法規定縣、市是一級單位,管理側重點不同而已,縣偏農業,市偏工商業,由於改革發展問題,本世紀初左右有全國爭相縣改市的浪潮,現已停止。這個我知道的例子有我家鄉的晉城和長治,長治就分長治市和長治縣;晉城市原為晉城縣,明清時期上為澤州府,建國後整體併入晉東南地區,85年單獨建市後晉城縣改為晉城市,設城區、郊區,但幾年後由於郊區發展較差,降格為縣。據我所知,山西很多地方當初撤銷地區的時候都是這個樣子,全國大體一樣,也有例外。所以說我國本不存在市管縣、縣官市問題,應該他們平級,這是憲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了目前中國的行政區劃,規定:「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

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當然,我國例外的事情很多,像較大的市就讓人很難理解,但這還是法律有明文鑒定的,像其他由於任職官員級別導致的縣 市不平等也是事實,一般的縣級市確實是要比縣行政級別要高,這是慣例,因為我們是官本位啊。

最後再來解釋關於你本意想說的市管縣的現象,其實這個市應該是地級市,全國也確實存在地級市下管很多縣、縣級市,我國的行政區劃也是省市縣鄉四級真實生活中。這與當年撤地區改市有關,當年本意想市帶動所屬縣經濟發展,也解決地區(並非一級行政機構,是省的派出機構)管理缺陷的問題。所以當年部分市成立的時候即由地區行署官員轉任,成為低級市(實質的一級行政機構)管理原地區所屬區域,就形成了這樣的市管縣局面,所以這個市已非傳統意義或憲法中定義的市。所以很有趣的,還是以我家鄉舉例,明清民國時期還是澤州管晉城,85年建市(分城區郊區,郊區後來改叫澤州縣)後原來的晉城縣以市名義管起了原來的府,很多家鄉人憤憤不平,我從小也是納悶「那個車水馬龍、人流不息的地方叫啥?怎麼老是進城!進城!進城(晉城)!噠?」真是風水輪流轉啊(澤州人民不符啊)。

現在晉城市也是很痛苦痛苦噠,由於當面發展水平所限,所劃市域面積過小,近幾年城市迅速發展,難免與澤州縣碰碰撞撞,修路、征地都很麻煩,所以說大家都說地級市管縣,但具體到很多問題上並不是那麼簡單解決的,市也並非為所欲為。還是市脫胎縣的原因,我們澤州縣是沒有獨立的縣政府駐地的即縣城,因為我們的縣城即人口密度大的市分出成了晉城市,其他地方沒有發展起來較為理想的新市,就一直不離不棄在一起啦。哈哈

現在已有研究市管縣的弊病,多低也開展了省直管縣的試點,可能的以後就像台灣一樣了,一個省直接管長治市、長治縣,晉城市、晉城縣(我現在叫澤州縣!)。。。。。。這樣子啦。所以說呢,一個現象的出現都有他深刻的歷史發展背景,並無好壞之分,出現肯定有他出現的道理~


日本人叫一級政區為縣,是他們的習慣。他們還有把一級政區叫國的歷史呢!現在的一縣,比過去的一國還大。大縣小市,植根於語言的不同。


中國市的建制就是一個國際笑話!!!市的概念就是一定區域內形成了集市、繼而都市,但是中國的市一般下轄大量非都市化地域,背離了市的本意。

以上是大阪府的行政區劃,1800平方公里的大阪約下轄30多個市8個町1個村。

以上是首爾都市圈,首爾都市圈由首爾特別市、仁川市、以及京畿道組成,京畿道相當於首爾的郊區,分為二十幾個市和郡。

中國的市多麼搞笑,管轄一大堆非都市化地區,而且設的區很多都不是都市化地域。(北京市的面積大於首爾市+仁川市+京畿道)

中國的市已經背離了city的本意,比如你在延慶山區,你說你在北京市,的確你屬於北京市管轄範圍,但一般說去北京仍然是指去五環以內的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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