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場文化是不是不喜歡公開提加班的事情,即便實際上大家都加班?

我的公司是美資,直系老闆是美國人。

有時候我告訴她我有在加班幫公司做事情(沒有問她要加班工資的意思),她總是說,你下次不要加班了,我們不希望你加班,公司從來不要求不鼓勵員工加班云云。。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她自己經常加班,加得還挺多。

故此一問。


我所理解的美企文化是這樣的:注重結果,不注重過程。給你一個任務,在某個時間前完成。只要完成了,就是好的。老闆並不在乎你有沒有加班。沒加班就做完了,當然最好,皆大歡喜;加了班才做好,那老闆會說幾句表面上關心你的話,諸如,辛苦啦,下次別加班啦什麼的;要是沒做好,不好意思,不管你加班了多晚,差評——沒加班沒做好,是態度問題;加了班還沒做好,是能力問題。反正都是差評。

在美企文化里,加班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老闆一般不願意直接跟下面人講「你們要加班哦,不到幾點不許回家!」之類的話,這是做惡人了。他們想不想讓你加班體現在布置給你的任務和要求你完成任務的時間裡。

所以,你去跟老闆講「我加班了」這件事,是完全沒必要的。老闆如果給你安排的工作很多,她自然知道你要加班,你還要去說,反而有向她抱怨工作太多的嫌疑;如果她沒覺得你需要加班你卻加班了,那就是因為你的能力沒有達到她的預期,那還有什麼值得說的呢?最好別讓她知道。假如因為一些老闆沒有預計到的困難導致你需要加班,那麼,你應該去跟她講你遇到的困難以及你是如何解決的,而非僅僅是你加班了這件事,她聽了自然也就知道了你的努力和付出了。

如果你還是覺得自己的辛勞付出老闆看不見,那還有一些間接的方式讓她看到。比如,在深夜發一些老闆能看到的郵件;周末上線並及時回復郵件等等。適當的時候跟老闆提一下說,最近我的團隊加班太辛苦了,我們是不是考慮添加人手。

至於她自己加班這件事情,我覺得你不用有壓力。老美通常的想法是,拿什麼樣的錢做什麼樣的事。你級別高、責任大、拿錢多,那你多加點班是應該的,我又沒拿你一樣的錢憑什麼也要加那麼多班。所以,她加班是她自己的事,並不表示你也要追隨她的時間表。還是一句話,結果導向,無關乎加班與否。


先科普一下: 美國員工分 Exempt 和 Non Exempt Employees 兩大類。

按照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公平勞動標準法案?) 的要求,大多數人,也就是Non Exempt員工都是有權拿加班費的,但管理人員,專業人士(這些人算是 Exempt Employees),之類的就沒有加班費一說。

再說結論,美資公司大多數還是不用加班的。

例外包括:醫生律師投行諮詢會計還有部分IT。這幫人只要人沒死,干多少都是干。一周六十小時還是很正常的。網上宣傳的數字其實水分挺多。 我在的律所和投行都是最TOP的都是最玩命的。大概一周在辦公室的時間在70-80小時(9:40上班,11點下班的樣子,在投行7點上班,8點多下班)。有大項目和急項目的時候喜歡搞突擊,有時候幾天連軸轉,很痛苦,但事實上,這並不是常態。包括做MA(可比做什麼知識產權,基金業務之類的累多了)也是這個德性。買方業務的律師和資管人士,很多只是早9晚7罷了。

另外,在辦公室和實際工作時間並不一樣,每天至少要扣掉2個小時的各種亂七八糟時間(SOCIAL,公司內部組織,IT部門演示新系統什麼的,等等)。

小地方的醫生律師都很標準的早9晚6(5)。舒服的很。 其他行業就更別說了。很多大公司辦公地點在中小型城市附近,所以午休的時候出去跑步1小時或者騎山地車1小時都不是夢。晚上7點就帶著全家出現在棒球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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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遇上一個老闆,也很討厭員工加班。

他說:「加班代表兩件事,一是你的能力不足,不能承擔我給你的工作。」

我這麼能幹,肯定不是呀,那另一件呢?我傻傻地問他。

他說:「嗯,另一件,代表我是個爛老闆,給你的工作,你作不完。」

說的好聽吧?

媽的,影視行業哪有不加班的?

被罵了一頓,你班還得加,現在多了一樣,加班你得躲老闆。

一般不給錢,但偶而人家給了你加班費,你還得臉紅地,收不下來。

FX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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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職場文化和歐洲的有很大的區別,美國人普遍事業心很強,和中國人比較像,想要多掙錢,多升官發財,雖然公司不怎麼提加班的事,但是大家會主動把工作做好而去加班。

歐洲人覺得工作中應該是為生活或者家庭服務的,所以下班後確實不問工作,就連最敬業的德國人,也是如此(這裡的歐洲人特指那幾個列強)。

我以前在一家德國公司工作,有一天加班加到晚上十點,遇到一個問題要找總部支援,一個電話打過去,那邊前台接了,說我們的工程師已經下班了。。。

我心裡想,我*,哥都沒還沒下班,你們就下班了。後來才知道,那天是周五,德國很多公司周五下午四點就可以下班的。

德國人基本不會加班,周末和節假日你休想找到他,手機關機,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他也不會回的。

他們也不愛跳槽,在一家公司安安穩穩的做,最多就是在公司內部調動。偶爾問候一下當你的老同事,發現以前的老同事已經走了一大波了,而德國人還在這公司。

其他歐洲國家包括義大利、法國、西班牙、荷蘭,大體如此。

我想大概是因為歐洲的社會階層已經相對固定,社會福利也非常完善,每個人也基本看得到自己未來是什麼樣,所以,享受生活吧。

而美國人的話就完全不一樣,或者再縮小一點,加州人。

我在這間公司工作四年,和我合作的美國總部的同事已經換了三撥了,同事們經常是一言不合就跳槽去了蘋果、特斯拉這樣的大公司了。

美國沒有像中國和歐洲那樣的解僱賠償,也就是說,僱主可以隨時裁員不用給任何賠償金,他們簽的合同都是自由僱傭合同(at-will contract),如果要裁員,當天通知當天走人,不賠錢(或者很少),所以美國人對公司基本不會有太大的依賴。

但是歐洲如果開除一個員工,公司是要給天價的賠償金。當年明基收購西門子的手機業務,其實明明已經陷入巨額虧損,但是不敢裁員,因為賠不起這個錢,最後不得不申請破產,這場收購最終以失敗告終。

美國的福利也沒有歐洲那麼健全,所以每個人還是希望多掙錢,所以事業心要強很多,努力工作或者努力跳槽來獲取更高的薪水。

很多美國人工作很拼的,為了把工作做好加班也無所謂,下班回去了還會發郵件打工作電話,哪怕是有家庭的人。聖誕節假期美國一般會放兩個星期,我曾經在聖誕節當天(美國時間)接到美國同事打來的電話詢問工作的事情,這對歐洲人來說是完全無法想像的。

英語中有個詞叫workaholic(工作狂),專門形容那種一心一意撲在工作上的人,美國workaholic多,歐洲幾乎沒有。

所以如果你的客戶是美國人,那你不用擔心下班還去找他們會不會打擾他們,你直接發iMessage給他們一點問題都沒有,和中國一樣,下班談工作很正常。打電話之前,先問一下方不方便就好。

也許是因為當年歐洲最具有進取心的人來了美國,才造成了美國的歐洲的差異。

美國相對來說階層沒那麼固化,階層流動性(social mobility)依然還是很大,每個人只要努力都是有機會實現美國夢的,這一點其實和中國很像的。

如果你看過《李光耀觀天下》(One man"s view of the world),你就更加明白他為什麼一直反對歐洲高福利和僵化的勞工保護,而更加欣賞美國社會的活力(dynamism)。

歐洲已經沒前途了,由此看來,中國有希望成為下一個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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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哥,湖南人士,曾在500強外企、大型跨國公司擔任汽車項目負責人,現某知名美資消費品牌高級工程師。已經寫了30萬字關於工作上使用的英語以及真實的職場經驗的文章。對每一篇文章負責。


簡單說,受過教育的歐美人說話還是比較漂亮的。

他要表達不同意見,「I think you made a good point..."然後才開始說不同意見。

他要是覺得你是傻逼我要教育你了,得先來一句"Correct me if I"m wrong...",然後才開始長篇大論

他要讓你加班,得先說 "we value work life balance"

這和中國人崇尚知行合一的哲學完全不一致。

歐美人說漂亮話想表現的是:我很有修養。

但是呢,如果因為這你就真認為他們都很有修養,那你就太幼稚了。


老闆要的是公司不鼓勵加班,但是員工自願且不計酬勞的加班。

不少不願意支付加班酬勞的國內公司,用的是責任制的說辭,你做這個工作,是為這個工作負責,加不加班是你自己的事情,總歸是按照表現發績效的。

然而正向的思考是,真的沒有必要鼓勵加班,鼓勵加班,會鼓勵出很多無效的勞動時間,在不鼓勵加班的環境下,真的還經常加班,那就真的是工作做不完且此人還非常負責了。

邏輯是:

頂著家庭里所有人反對的壓力和你結婚的那個女人(男人)是真的愛你。


跟美資呆了兩年,跟IT互聯網公司呆了兩年,現在在德國公司。感覺差異很大。

當然了我也就見了這三家公司,不能代表全部。

首先,美資和互聯網公司都是有加班文化的,但不同之處在於,美資不覺得員工加班是值得宣揚的事,只不過他會默默的給你一個人安排倆人的活,你有本事不加班幹完,我表揚你,你干不完,那你就老老實實加班。

本土互聯網公司學了這個表面,沒學上這種內涵。說白了就是學會了當xx沒學會立牌坊。有事沒事晚上11點再下班,老闆傻缺似的帶頭喊我為公司犧牲我光榮。

要不還得說德國人實在,說不加班絕對不加班,加班削你。六點下班,你六點零一走辦公室就剩你一人了,燈都不給你留。

哦,然後我美企和德企都是有加班費的。一般大公司里大家都是打工的,基本不會出現老闆剋扣個把人的加班費的現象。


他就那麼一說,你就那麼一聽。虛心接受,死不悔改。


要點在於,即使你加班了,也不要讓她知道,當然她從你的工作量和回復郵件以及進度上能很清楚地知道你是否加班了,這是一種北美的默契。加班和私人生活的平衡需要你自己去掌握,如果加班大大影響了你的生活,不管是你自己,還是你的上司都會、要考慮調整你的工作內容或者節奏,或者離職。

她說的兩點都是實在和客觀的表達。

我個人給你的建議是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辦法但不要以提高風險為代價。你的效率提高了,她會發現,反過來會更信任你的能力。


基層刑警。

「晚上加了班的第二天可以晚點過來……晚上十二點以前的不算加班!」全體民警會議上大隊長淡淡的說到。


有同事關注,匿名下。

我們公司是德企,搞了個彈性工作制,就是一個月內保證平均每天工作八個半小時。平時隨便幾點來幾點走,如果工作時間超過了是不給加班費的,可以滿8個小時換休一天。很棒對不對?問題是能有換休一天的時間,我們哪裡還用加班?就是悖論啊!!!萬惡的資本家!!!!


別的公司我不知道,遊戲公司全都是玩命加班,而且遊戲做完了以後還會裁員。每每看到這種新聞或者紀錄片,就非常難受。


在美國上學的時候有一次去shadow(他走哪我跟哪,除了廁所)一個醫院集團的CFO,哥們兒讓我早上七點去找他,我怕走錯路,大冬天的我六點四十就到了。

走到他辦公室門口,尼瑪,燈是亮著的,透過玻璃看到他竟然在工作!

我沒好意思進去,六點五十五的時候敲門進去,寒暄了幾句,我推測他可能六點半就到了:「你來的好早,六點半就到了吧。」

「沒有,六點。」

瞬間囧了,嘴上誇著他是early bird,心裡罵著holy shit,不該這麼問。

然後一整天就是各種會,他一杯接著一杯咖啡,我困得一把鼻涕一把淚。

下午四點和他等電梯的時候,我感慨一天終於結束了,雖然上班早,但下班也早啊!

跟他說:「一天結束了,你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了。」

「你先走吧,我還有下半場,五點約了個客戶,現在去客戶那。」

「......」

從此我再也不相信美國人不加班的傳說了。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不給加班費

干不完的活,自行加班


即使放在國內一般也是不會和公司的人說加班不加班的話題。

你說你加班,別人會覺得你裝忙,即使事實上你是真忙。

和老闆說,老闆當然要說希望你不要加班,試問他如果說你加的好以後多加一加但是不給錢,你會不會心裡不爽?試想那種狼性文化的公司,要不是有高薪誰撐的下去…

外國人很提倡個人主義(即使是表面上),她這麼回答是標準答案,前提是你工作完成的很好。


美國老闆從來不提加班,但是他會問你這個工作你什麼時候能完成,說長了,顯得自己沒能力,說短了,那就只有自己加班了,話都說出去了,稍有點自尊心的人都過意不去


我理解這是一種政治正確,他也不知道如何完美回答你,就挑句政治正確的話回復你,雖然明顯有自相矛盾的地方。這裡面水太深,老闆也未必是壞,總之是有點自己的小九九,你搜搜這幾年勞務費加班費糾紛的案例和相關新聞報道,看幾個就能有點體會,勞資雙方都挺糾結的


eat your hours because you f**king s啊啊啊啊啊ck

大概就這感覺


這個很像我老闆嘛 我老闆美國人 是在歐洲公司在美國的分店

時間拖晚了總是叫我第二天晚點來把多乾的時間補上

你不要想太多 她真心不希望你加班 不希望你干多了傷身


坐標澳洲。我想起我入職的時候,和經理簽完合同,他說,我知道你們中國人喜歡加班。但是我們公司不提倡加班,通常也不需要員工加班。當然,如果你非要加班,我也不會攔著你。哈哈


美資企業,歐洲研發部門的來看,美國人也不會喪心病況加班,加班厲害的是印度/俄羅斯那幾個分部。我的合同壓根就直接寫了不給加班費。但實際上大家自願加班還是存在的。11點和客戶聯繫的那批工程師都會回郵件。

加班這東西不光是加班費的事情,作為開發者,項目管理的意義就是規避不應該出現的加班,一年因為deadline/emergency無償加班幾天,都可以理解。天天996,簡直就是寫在臉上我這個pm不合格。我見到的幾個歐洲pm,要手下加班都是用非常抱歉的口氣跑過來和你商量的。態度首先就放得很低,沒錢也不會搞的人一肚子火。

在歐洲據我所知,大家晚上加班普遍都是回家看郵件回復,所以最晚7點辦公室基本就沒人了,可以在辦公室通宵但是不會有人這樣干。另外如果制度上需要你這個人應急(on call),那一定有on call費,一個月4,5k rmb少不了。而且為了大家的心理健康是不允許一個人一年365天on call的。原則上我那裡一個月就只能on call 2周。


合同上是Full time exempt的,都懂。


某諮詢小兵回答一下

作為按billable hour算收入的第三方就不提了,各路實體公司按業務基本上有忙的時候有不忙的時候,差別大小不一。

減少不必要的加班的理念可以讓大家在沒有必要時準點下班周五放羊,與之相對那些提倡狼性的公司屬於沒有加班也要創造加班,不知意義何在。

說回psf, 明知加班是常態,看到公司還用各種制度補償加班,提供更好的加班環境,還是挺欣慰的。畢竟合同都是寫明了非固定工時的,加班又不給我工資,還知道關心一下我,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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