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猥褻兒童」(特別是男童)這一行為,國內的容忍度怎麼這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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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同事群裡面看到了這條新聞,大家都紛紛表示嘔心,害怕;但是我看了下相關的新聞報道,媒體完全是戲謔的口吻,居然完全沒有媒體說到追責的問題,從視頻判斷,這個完全是猥褻兒童的行為啊,在國外不少電影裡面,涉及到這個話題的人基本上就會身敗名裂,這個應該是歐美主流價值判斷的體現吧,為啥放到國內卻可以做到就是一個笑資一樣一帶而過。
監拍老太電梯內強吻男童 躲避不及遭壁咚
謝 @劉柯 邀請。
單以這件事情來論,有兩個中國的傳統文化因素從中作梗:
其一,是男權主義,即 @居士說 先生所言,如果換成大叔強吻女童,大家就不會把這件事情當做笑話去看待了。在男權社會男強女弱的觀點裡,男人永遠不可能成為「被侵犯」的一方。這種狹隘的觀點導致很多人忽視了男性受到性侵的可能,如果一個男人被一群女人輪姦,多數人就會把這個新聞當做笑談,而不會嚴肅地討論這個問題。其二,是老人(大人)無論怎麼逗孩子都只是出於喜愛。我們完全可以假設一下,如果監控攝像並沒有拍到這個場景,孩子只是回家告訴家人,或者其他大人,自己被一個老奶奶強吻,他不僅不會被嚴肅對待,相反還會被勸慰,甚至調笑:那是人家奶奶喜歡你才親你的,不要胡思亂想。而孩子很可能就此產生心理陰影:沒有人信任我(包括我的父母),而當我被做一些令我噁心的事情時(孩子可能不明白這叫侵犯),也無處申訴。在現有的中國環境下,我的假設絕不是危言聳聽。因為沒人相信,因為「只是出於喜愛」,無數的青少年兒童在被性侵犯以後,選擇了緘默。有調查顯示,在中國,兒童性侵害比率為 7%,每 10 個男孩,15 個女孩里,就均各有一個受侵害者——而我個人估計,真實數據恐怕還遠不止於此。為什麼我們會如此容忍「猥褻兒童」?其實我們並沒有容忍「猥褻兒童」。只要在一個正常的社會,就不會有哪一個正常人會容忍「猥褻兒童」。我們真正需要問的是,為什麼我們會如此忽視「猥褻兒童」?為什麼我們對「猥褻」知之甚少,而又對「兒童」保護不嚴?像視頻里的兩名主持人,我不相信他們不明白「猥褻兒童」的嚴重性,他們只是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是「猥褻兒童」。而最可怕的事情就在於,這恐怕是中國的普遍現象。作為成年人,我們首先要知道,「猥褻兒童」這件事情離我們並不遙遠。我們要需要給孩子加強自我保護的教育,讓他們清楚哪些行為屬於「性侵犯」。我們還要學會尊重孩子的意願,不能因為是為了表達對孩子的「喜愛」,就把孩子當成一個玩具,隨意地親、摸、抱。
在這件事情中,真正保護孩子遠離這種傷害或者收到傷害之後可以及時處理的最好方法就是:一旦覺得事態不妥時,不應該先討論這個事情合不合理,而應該直接採取措施,進行調查,了解老太和孩子的情況。以國外法律為例,這時社工就會直接介入。
另外,孩子的父母也要需要學會如何保護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還小,就不能讓孩子單獨和陌生人相處。最近知乎也有討論類似的問題,在國外,child neglect 已經屬於侵犯兒童保護的性質了。
孩子是這個社會中最脆弱的群體,應受到最密集和縝密的保護,這就意味著我們的社會機制應該有預防,防患和及時調查並採取措施的一整套法律和機制。近年來性侵兒童案件被曝光越來越多,並非性侵兒童的人變多了,而是相比之前,我們對於兒童保護的意識,多多少少有了一點進步。而不敢想像的是,那些沒有曝光的案件,到底有多少。
我們這個社會裡,還有太多的人,忽視,甚至漠視這些事情的發生。每一次性侵兒童案件的曝光,都會引發廣泛的社會輿論,然而輿論並不能拯救這些受到傷害的孩子。唯一能幫助孩子的,是整個社會對於兒童保護意識的提高,是防患、調查、懲戒的機制,是成熟、專業的對受害兒童的心理輔導。
不是容忍度高,而是中國兒童性侵難以被發現,即便被發現了,大多數人也會選擇沉默。
為什麼在中國兒童性侵難以被發現呢?一是熟人作案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二是低齡化導致幼童自主意識弱,他們甚至還不會說話。再加上中國性教育的缺失,他們甚至根本就沒有性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女童保護」在2015年一次中學生調查中,4700名學生中有40%的人在被問及「隱私部位」意思時都表示不知道。
- 2016年6月3日,河南省安陽市某小學舉辦「預防女童性侵害」講座 / 視覺中國
然而,真正的原因不止於此。
研究發現,整個亞洲是六大洲中兒童性侵率最低的地區(女童約11.3%,男童約4.1%),這並不是說亞洲國家性侵事件就發生的少。性侵率低,恰恰與亞洲人對性持有保守與偏見態度有關。
- 講述被性侵女童故事的韓國電影《素媛》劇照 / 豆瓣電影
2016年一份對北京26名家長的研究發現,尋求法律途徑往往是他們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手段。只有三名家長表示,如果自己的孩子遭遇了非常嚴重的性侵,才會報警。
即使是在更加開放的香港,一項自2002年以來針對大學生的調查也顯示,60%的男性受害者和68%的女性受害者表示他們從未向任何人袒露自己被性侵的經歷,這一數字顯著高於西方同類調查結果。
因為無論在家長還是在他們自己看來,遭遇性侵都是一種恥辱。而且,在中國,受到性侵會遭受來自周圍社會的壓力,受害者反而會遭到社會的唾棄。
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2015年,寧夏的一個村莊因一起醜聞而進入公眾視線。據報道,在這個村莊,12名幼女被村裡的幼兒園的教師黃振辛性侵。其中11人為留守兒童,12名女童的年齡均僅為4至6歲。案件曝光後,這些孩子和她們的家庭反而飽受非議。部分家長不得不選擇帶著受侵犯的孩子搬離這個性侵陰影籠罩下的村莊,遠離村莊里的有色眼光和議論。
2013年的廣西留守女童性侵案中,一名留守女童在11歲時首次遭遇性侵,在接下來的兩年內遭到至少16人性侵,次數達50次以上。然而,當她終於鼓起勇氣告訴祖母實情,並且向當地警方報案之後,村民們卻怒罵她是妓女,要把她趕離村莊。
在這起案件中,只有14名嫌疑人被抓獲,11人被移送檢察機關,其中1人因證據不足釋放。被起訴的10人中,9人被法院判處強姦罪,刑期7年或9年,1人判猥褻罪,刑期僅2年6個月。
- 2013年10月18日,江西瑞昌,六旬教師猥褻女童被判14年有期徒刑,已屬罕見 / 視覺中國
的確,在中國,即便你鼓起勇氣想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性侵問題,也並不一定能得到滿意的結果。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但對於什麼是性侵害,中國一直沒有給出明確定義,刑法也僅是將與性有關的犯罪統稱為性犯罪。
而且,中國對性侵的處罰比美國等其他國家要輕。2016年的一份研究顯示,有69.11%的人被判1年至3年刑期,五分之一左右的人被判3年至5年。僅有12%的人對被害人進行了積極賠償並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諒解,猥褻兒童獲得賠償率極低。
- 2014年5月20日,深圳,涉嫌猥褻女生老師被開除,校董道歉校長引咎辭職 / 視覺中國
此外,中國的民事求償時效只有三年導致性侵立案難。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軼認為兩年對兒童性侵案而言太短,受害者通常會在數年內保持沉默。雖然浙江慈溪市宣布將公開主要性侵罪犯的「個人信息」以方便公眾監督,但是,中國缺乏對性侵者的全國性的登記。性犯罪法律的缺失也使司法體系無法為受害者主持公道。
不僅僅是猥褻兒童。
是國內對所有犯罪行為容忍度都極高……
除了個別的,比如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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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別研究中,有一個概念與這個問題十分切合,就是 Hegemonic masculinity,中文譯作霸權陽剛特質。所謂的霸權陽剛特質主要來自於父權思想,男性的陽剛、堅強、積極進取、重視事業等特質被社會認可,而另一半的脆弱、敏感、重視情感等特性卻不被社會認同,這也進而影響到男性群體對自我的認同,這種社會文化環境的刻板印象讓男性無法跳脫其外。
事實來說,男性對自己內心脆弱的表達受到廣泛的壓抑,只得通過酒精、暴力等其他方式來抒發,一些對情感上尋求支持的行為被視作娘娘腔,一些對受害經歷的描述和求助被視為軟弱。這些現實導致很多針對男性的性侵害難以被放到檯面討論,受害人因為傳統男性氣質的壓迫而不願揭露自身遭遇。如果曾經的求助不被接納,則會更進一步地加深隱藏的意願,這是一種社會環境與被害人之間的雙向影響。
此外,男童與異性或同性之間擦邊球式的性玩笑、性嬉戲、性騷擾不被重視,而當事人本身作為兒童也無法對其中的邊界有明確的界定,常讓人忽略此類行為中的危險性。這個行為有兩種解讀,一種是從霸權陽剛特質出發,認為此類行為是每個男人成長路上的必經之路,沒被彈過小雞雞不配稱之為男人。
另一個視角則是從權力機制的角度出發,相對於男童與成年男性發生的性關係,男童與成年女性發生的性關係很少被認為是遭受性侵害的行為,在這類關係之中,男童處於權力關係的底層,而年長者在權力的高位,性侵的過程中同時傳達壓迫與親密兩重信息,這中間的壓迫往往被忽略,被認為是一種愛意的傳達,甚至受害者本人也會把這種行為歸結為愛。除非遭受嚴重的情緒或身體虐待,受害者和公眾並不會認為這是一種侵害行為,這是忽略了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權力運作機制影響的結果。
參考文獻:
Kessler, S.J., D. J. Ashenden, R.W. Connell, and G.W. Dowsett. 1982. Ockers and disco-maniacs. Sydney, Australia: Inner City Education Center.
題主所說的案例當中,我認為大家不是對「猥褻兒童」容忍度高,而是因為大家沒有真正意識到這種行為屬於「猥褻兒童」。尤其是面對男童時,大家都會認為男人天生就是占別人便宜的,無論怎樣都不會吃虧,所以根本沒有從思想上意識到男童的性權利也需要特殊保護。
我之所以認為目前中國對性侵兒童行為容忍度不高是因為,據我觀察,任何新聞在網路上都可能引起對戰,兒童性侵案是少有的幾個大家一致唾罵的議題。所以根本問題不是譴責大家對性侵男童容忍度高,而是要讓所有人都意識到男童也是性侵犯的受害者。
正如上文所說,從社會角度來說,是有一個糾正意識的過程,但如果是從司法方面對「猥褻兒童」的容忍度高,那還確實可以說道說道。
一、立法上的「猥褻兒童」問題
首先明確一點,咱們國家立法中對猥褻兒童行為所定的刑罰是很重的。一般有刑法知識儲備的朋友們會知道,大多數罪名當中的起刑點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猥褻兒童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還是明文規定要從重處罰。
從行為特徵上來說,猥褻他人需要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才又可能構成強制猥褻他人罪,但對於兒童,刑法實行特殊保護,性侵兒童的不要求實施暴力脅迫或其他行為就可以構成,即使是兒童自願的也會構成威脅兒童罪,甚至兒童主動的,只要不阻止都可能構成威脅兒童罪。
所以,單從立法角度來說,我個人認為目前咱們國家並不存在對「猥褻兒童」容忍度高的問題。
二、司法實務當中的「猥褻兒童」問題
說到司法實務,很多時候我們法律工作者往往都會眉頭一皺。因為實務當中想要通過司法途徑維護權益,真的是比較麻煩的一個事情。而在兒童性侵的問題上,這一現象更加突出。
首先是發現難。兒童性侵案件往往發生在熟人之間,隱蔽性特彆強,由於認知能力弱,兒童在被性侵之後往往意識不到自己被侵害了,因此很多時候不會跟家人或者老師來講。這也是為何發現一個性侵者時,一審訊就串出十幾二十年前的事,牽扯幾十個受害者。
其次是取證難。猥褻兒童時,一般很難留下物證,不像強姦,可能會有生物殘留。兒童被性侵時往往年齡較小,而且一般都是過去好久之後才會被家人發現並報警,即使可能有物證也早就無法提取。再講言詞證據,兒童限於認知能力,也很難清晰陳述自己被侵害的過程。這樣在一個刑事案件當中最為有效的證據可能是嫌疑人自己的供述。追究刑事責任的難度可想而知。
雖然司法實務中困難重重,但我也不認為這是因為司法機關對「猥褻兒童」的行為容忍度高。只要被曝光出來的性侵案件,國家司法機關都是雷厲風行就辦了,而且往往最後的判決都是比較重的。比如南京南站的猥褻事件,才兩三天就把人抓到手,什麼案件的破獲能有這個效率?
總而言之,兒童性侵害是一個非常普遍但又非常隱蔽的犯罪行為,大家對這種行為的容忍度並不高,但還遠遠不夠,要建立其家庭、學校、社會組成的全方位立體防護,讓孩子們能夠在陽光下成長。
很多人以為男孩子不會吃虧,所以不會當回事。在我家孩子小時候,我就告訴他,肚臍以下除了父母和醫生,誰都不可以看到或者碰他。現在他長大了,我對他說,如果隱私部位有問題,需要看醫生,但是媽媽也不可以幫你檢查,爸爸可以幫你。對孩子從小就要培養他們自我保護防護意識,所有孩子被猥褻到的,都是從父母身邊的鄰居,親人,朋友開始。孩子的心智是單純的,父母也不會防範熟人作案,所以才會有那些被親朋好友下手的新聞,受害者不分男女孩子!!!以上
確切說不是對【猥褻兒童】這一行為的容忍度高,而是對【猥褻男童】的容忍度高。如果這個新聞的主體換成猥瑣大叔和一個幼女,評論也一定與現在大不相同。
說到這裡,我想講一點題外話,比如:強姦罪。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女人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構成強姦罪,即幫助、要求、協助或提供便利等造成男性強姦女性的,才有可能構成強姦罪(共同犯罪)。
強姦尚且如此,更何況猥褻。個人認為,之所以法律在【男性被猥褻或強姦】問題上如此「刻薄」,有以下幾個原因:一中國的傳統刑法理論認為女性的性自主權稀缺(女性處於弱勢地位),應予以保護,所以當前的刑法規定依舊採取的是傳統的刑法理論,規定強姦罪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性,客體為女性性自主權。
二性學研究學者李銀河曾說:「刑法規定的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而實際上男性也應該是強姦罪的受害者,不能認為只有女的才可以成為受害者,同性之間的性侵害,女性對男性實施的性侵害,和男性對女性實施的性侵害都應該算構成強姦罪,不能有區別。」她認為,之所以我國刑法上存在對男性遭遇性侵害的法律空白,與同性戀在中國的弱勢地位或者得不到法律認可有很大關係。
法律的缺失,間接影響了民眾在這個問題上的判斷,讓人們覺得這最多只能算作道德問題,所以哪怕此類問題造成了受害者莫大的心理創傷,也只能夠被看客們當成茶餘飯後的談資。
2歲男童下體紅腫粗大 稱被幼兒園女老師放在嘴裡親的(圖)- 360新聞搜索我小時候生活的一個城市
有一年禁止大型犬出門抓住就殺以前公園裡草坪經常有富二代帶著那種很兇的斗狗後來都銷聲匿跡了沒人知道為什麼我知道因為那個城市的市委書記有一天去串門被隔壁家的藏獒嚇著了期待立法管理你只能祈禱管理者切身體會
國內沒有猥褻兒童,只有「逗孩子玩」
謝邀。還有更離譜的呢。2歲男童下體紅腫粗大 男童稱被幼兒園女老師放在嘴裡親的
個人認為只是因為中國是一個男權主義還比較濃厚的國家,男尊女卑、大男子主義思想還普遍存在。在這樣的男權社會,男性永遠不會是「受害者」。
前段時間知乎有個問題是為什麼媽媽帶兒子去澡堂的情況比較多,爸爸帶女兒去澡堂的情況很少。
因為他們覺得男孩子不吃虧啊。大人抱著男孩子四處大小便,當街撒尿,還多半有炫耀的意思在裡面。「看,我生了個帶把的。」反正他們覺得男孩子不吃虧嘛,哪怕是看到13歲男童被30歲女教師性侵女教師懷孕這種新聞,他們依然會覺得男孩子賺到了、爽到了、沒有被侵犯。這真令我噁心。我都不想去翻這種新聞的評論區了。評論里還有很多女性說「賺到、爽到」這種話。
那個男孩子才是被傷害的對象好嗎,他才是受害者。都說男女平等,男女平權,我們還要多久才能真正實現啊。「男孩子不吃虧。」
真的這樣嗎?一個很多人根本看不到的事實是,性侵犯中,男孩被性侵犯的概率要遠遠大於女孩被性侵犯的概率,男孩被性侵案的案件事實上是要遠多於女孩被性侵案件的,然而,新聞里一般多報道女童or少女被性侵的新聞,男童幾乎看不到。不曝光,少曝光。所有人口中,直男幾乎佔了全部。所以很多直男看新聞也就是靠女性or女童被性侵這種新聞獲得xx感了……很多人根本看不到的另一個事實是,男孩子被性侵犯(尤其是肛交)的傷害程度其實也非常大。雖然不會像少女會懷孕,但是少年兒童身體沒有發育成熟,也是非常脆弱的。身體的傷害可以隨著時間癒合,但是心理上的傷害,以及這次傷害帶來的潛在傷害,可能會是伴隨一生的。我小學就戀童,也接觸過戀童的圈子,看過一些比較慘烈的大叔ooxx正太的視頻,弟弟都痛得快要死掉了好嗎……雖然我戀童,但是在我眼裡,弟弟是最珍貴的,弟弟是用來保護的,不是用來傷害的。講真,有些人(虐童的大叔)真是沒有一點羞恥心。PS:有個回答提到了她關注的戀童人群。這可能真的是人類的天性了……不管放在哪個年代,都會有這樣一群人的。我閑暇時看過一些古代文學,這種9到14歲的男孩被哥哥包養的風氣在古代就很流行了,連年齡都是一樣。只不過古代的法律不健全,這方面也沒有人管。「性侵兒童」這種詞也不存在。除了被人背後說幾句,幾乎不需要付出代價。關於古代和現在這方面法律以及兒童受到傷害的程度上的區別,我也不是很清楚,準備以後有空找點資料再研究一下。也不是容忍度高,是很多人雙標玩的溜了,忘了這和自己口誅筆伐的東西是一回事。類似的還有:只有男打女是家暴,女打男是應該的,男人不收拾不行(敢情男人是魚?)
小孩子似乎不被當成『』人『』既不考慮孩子的自尊,也不追究熊孩子的責任
先說男童的男,樓主可以去看一個視頻,測試家庭暴力的,女人打男人,旁邊的人表示非常正常。再說童,你不得不承認,我們整個中國幾千年來,孩子永遠比成年人低一個階級。多餘的話不想說,我怕我措辭不雅貽笑大方
私以為從小給孩子穿開襠褲暴露私密部位,給小男孩拍照還特意把小jj露出來這些陋習就應該杜絕,家長得先自己有保護孩子的意識,尊重孩子的隱私,才不會讓壞人有機可乘。
一來中國人叢林法則。沒有拳頭的人都不是人。小孩不是人,因為沒有武力所以得不到幾根人權。其次,男的被人侵犯了是不吃虧的。近年強姦男人才算強姦。可見我國男卑女尊
不是容忍度高,是根本沒當回事兒!
小孩子可愛,我親他是喜歡他,你大驚小怪啥?你要聽大人的話啊,你不讓阿姨摸你的臉你怎麼這麼不聽話。你還小,不穿衣服怎麼了,這麼小誰看你。小孩子能有什麼事啊,都是你想多了,老師摸你?你也是男生他也是男的,為啥會摸你?你不想上課找個好點的理由吧。為什麼呢?因為無知,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戀童癖的存在。因為中國神奇的文化,孩子是大人的附屬品,他沒有人權話語權,他不是自己的。就像我們都經歷過的對話媽媽我腰疼。小孩子哪裡有腰。我們的父母關注點不是我們可能受傷生病疼了。而是小孩子事兒恁多根本都是做。說到猥褻男童這件事,我想起一年以前,關注過的一些戀童癖人群。
他們在網路世界中,混跡在貼吧和微博。在生活中,可能利用工作(如家教)等便利,認識一些小男孩,然後以一些玩具或者吃的或者其他物質上的好處,讓小男孩對自己產生好感,在一段時間之後,就會與小孩發生插入式性關係。然而可怕的事情在於,相關貼吧里,儘是小男孩(9~14歲)發帖求大叔/哥哥包養,或者記錄自己和大叔/哥哥的「戀愛生活」的帖子。除此之外,還有所謂大叔/哥哥發帖求助:自己在和小男孩發生關係的時候弄傷了孩子,如何讓小男孩幫自己向家裡撒謊。而成功者不在少數。更有甚者,發帖說自己弟弟太多,在貼吧轉讓,只要對方能夠提供足夠的物質條件,就可以把弟弟轉出去,而前來問詢者也會詢問是否可以發生性關係。當他們尋找到了新目標通常會選擇發布出來,往往會得到同類的祝福和羨慕。如果孩子被侵害之後,能夠告訴家人,能夠引起社會的關注,可謂是不幸中的萬幸,然而最令人痛心的就是,很多孩子被侵害的事實正在被他們自己掩蓋。看了這麼多…突然想說說自己的經歷,膽比起這前面這些姐妹們我還是相對幸運的,也祝福各位一定會幸福的!!
現在說說當年的事情…
那個時候我是幼兒園活著學前班吧具體幾歲不記得了…
有一個一個阿姨家請吃飯我們全家都去了,記得當時特別多人很熱鬧,還有一些哥哥姐姐們,比我大三四歲吧。當時有個男的二十多歲我只記得是個很年輕的當兵的,穿了軍裝。他應該是那家的朋友或親戚來吃飯。
飯局尾端大人們準備打牌,大人就給了小孩子們一些錢去買零食,是那個男的帶我們去的,他一直牽著我的手,我們到了商店買了泡泡糖…泡泡糖…他媽的泡泡糖…大大泡泡糖……
哥哥姐姐們因為比較大就和我倆分開了去玩了,那個男的就帶我回那個阿姨家
當時我嘴裡吃著泡泡糖,特馬的現在想好噁心
我們往回走的時候他帶我到了一個很黑很黑的地方…問我「你還想不想吃泡泡糖啊?」小孩子嘛,對零食毫無抵抗力嘛!泡泡糖甜甜的很好吃。他媽的當時嘴裡好嚼著呢!幹嘛那麼貪心還好吃!後悔死了!
我就說「要啊」
接著…他說「那你把眼睛閉起來,把嘴張開」
他媽的毫無戒心就照做了…
就在我閉上眼睛張開嘴仰著頭的時候……
一股特別騷的液體進到我嘴邊里了!!!!!
當時就是覺得奇怪而且嗆到了就睜開眼睛了,看不太清只看到他弄褲子拉拉鏈……然後衣服被他弄濕了…懵懵懂懂被他帶回去了,我還什麼都沒跟我媽說她抱著我打牌
等我後來懂事了才發覺這個禽獸是尿我嘴裡或者射我嘴裡了!!!!這個不是人的東西!!!!那時候我才60、70厘米高吧,仰著頭被這個禽獸給猥褻了!!!!特馬的!!!禽獸!!
其實當時應該有點意識到這個男的應該尿了什麼的,太小了什麼都不懂………
沒有跟爸媽說過…
那種仰頭液體流到嘴裡的聲音卻一直記得……現在也會做噩夢,怕水,深海恐懼症…那個穿軍裝的男人…你會遭到報應的!!!!
至於為什麼是我會被他下手,分析了一下,一個是因為我是那群小孩里最小的,二來我小時候眼睛特別特別大很萌(不要臉)我媽說小時候帶出去都被摸臉的(捂臉)三來是給了跟他獨處的時間空間,如果當時不跟哥哥姐姐們分開他就沒機會下手了
最後衷心告誡各位父母:千萬!千萬!千萬!千萬!千萬!不要!不要讓自己的小孩跟陌生人單獨相處!!!哪怕是朋友的朋友!!誰知道他們表皮下是怎樣齷齪的心!!!帶小朋友出去,特別是小孩不懂事的時候,一定要讓他在自己的掌控安全距離內!!!我能在這題下面替女權說句話么…這就是為啥要宣揚女權主義…因為只有男女平等了,人們才能意識到女性和男性一樣有力量,同時也有能力以至於可能會傷害別人,男性也就不再是那個只佔便宜不吃虧的了…所以各位男同胞…女權有時候不僅僅保護的是女性,還可能讓男性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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