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初怎樣擺脫「你黃頭髮白皮膚藍眼睛說英語,永遠是英國人」的論調而成功獨立?
說這些都沒有用,找個好爹才是最要緊的。波旁親爹為了幫(keng)美(ying)國(guo)把自己王朝都搭進去了,現在上哪兒找這麼好的爹?
沒擺脫啊。幹嘛要擺脫啊?
華盛頓沒有把新到的英國移民叫「盎撒豬」;
傑弗遜沒有把說英國話稍有點倫敦腔的人叫「蝗蟲」;
沒有哪個餐館老闆把比較便宜的捲心菜叫「英國妹」;
富蘭克林更沒有試圖證明英國移民因為受到英王統治久一點「專制的基因」入骨所以比北美人低劣;
「自由之子社」也沒有鼓吹在英國人打進來之前殺光所有從英國移民來的「外州人」;
「愛國者」也沒有在費城大街上圍攻著英國婦孺唱「蝗蟲歌」;
潘恩寫的是《常識》而非《我們留的是不一樣的血》;
傑克遜總統從來沒有設想過把英國肢解成七塊;
富蘭克林在歐洲傳送的是自由的信息而非「英格蘭最好被人殖民因為越久越發達」。
北美獨立的論調更多的是:
「我們是堂堂正正的英國人,所以我們有組成民兵保護自己的權力。」
「議會向我們徵稅就必須給我們在議會裡等同普通英國人的代表權,沒代表權就不交稅。」
「如果英王如此漠視我們的權利,那我們就必須拿起武器保衛自己作為英國人的自由了。」
北美移民的來源極其龐雜,很多來自於歐陸,這些歐陸移民往往有在北美重啟爐灶建立理想國的企圖,但後來被吞併整合。即便如此,即使在獨立之後,美國仍然在教育系統中保留英語的地位,法律也保留了英國普通法的常態。美國人不僅不否認自己是種族意義上的英國人(題主所謂白皮膚藍眼睛)、文化上的英國人(說英語)、還很愉快地接受了自己是政治和宗教意義上的英國人,比英國人更自由的英國人。
總而言之,美國獨立戰爭是為了自治權、代表權、自由貿易、宗教自由、減免賦稅,唯獨與種族及文化優越感無關;可惜的是,東海上某仙島或珠江流域某仙境發生的事則沒有這麼單純。
(澄清一下:答主舉雙手贊成真普選、言論自由、學術自由這些,但是當你覺得自己可以隨便妖魔化一個人群來達到動員己方群眾的目的時,這個人群反對你的事業就一點也不奇怪了。不管國家社會主義的事業是多麼高尚,猶太人是沒資格支持它的。【歹勢,這話說重了】)
1.首先,請問,哪個世界線里的英國人是「黃頭髮白皮膚藍眼睛」?
英國人的頭髮,深色系的黑棕褐栗、淺色系的黃紅都有,而且深色的比淺色的明顯多得多;英國人的瞳色,深色系的棕褐、淺色系的藍綠灰都有,藍色瞳屬於比較多的,也沒過半啊;至於膚色,英國人確實普遍比較白。不過白種人(高加索人種)可不等於膚色白,天生膚色深的多了。靠外部形態做分類,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現在都是靠基因分類。
更新:對於瞳色的疑問,附上出處:
英國老牌媒體《每日郵報》
Blue-eyed Britain: Colour is most common in Ireland and Scotland
All eyes in the country were once brown, but a study revealed they are now 48 per cent blue, 30 per cent green and 22 per cent brown.
Blue has become the most common eye colour in Britain, overtaking the traditionally dominant brown eye colour, according to scientists.
調查顯示,藍色瞳的比例一直在上升,超過了棕色,成為了現在英國最常見的瞳色。
The study showed that 48% of the eyes in the UK are blue. In contrast 30% of eyes are green and only 22% are brown. The research went on to find that with 57%, the South-East of Scotland had the most respondents with blue eyes. Meanwhile the South-West of England had the least; 35%.
現在英國藍色瞳佔了48%,綠色30%,棕色22%。蘇格蘭東南部藍瞳比例最高,為57%。英格蘭西南部比例最低,只有35%。
2.其次,獨立靠實力和人民的奉獻,論調有屁用,張張嘴辯贏了就能獨立了??美國自己流血負債,堅持持久戰8年,耗的英國遠征軍渾身難受,財政連年巨虧。盟(qīn)友(diē)法國大力支持,海陸大軍遠赴美洲戰場打出決定性戰役,英國才終於放棄面子,順勢下台階,扔掉這個又賠錢又耗人力的包袱。
1812美英戰爭之後,英國才終於徹底放棄。
白人不是大多數都是亞麻色的頭髮嗎,除了藍眼,還有綠眼,英國人自己不也有鐵鏽紅的發色的嗎?
為什麼美國能在文化意識上能脫離同文同種又掌控世界霸權的英帝國?這問題該談談獨立前的北美殖民地幾個最基本的狀況。
1、是什麼樣的人來到了北美?
一般反應可能是如同「五月花」號上的清教徒一樣的早期開拓者,但實際上更多的是所謂的「契約奴」,也叫「白奴」。「契約奴」顧名思義就是簽訂契約的奴隸。與黑奴的終身奴隸制不同,契約奴是個人主動與僱主簽訂合同,在幾年之內賣身於僱主成為奴僕。在從事的勞動上契約奴與黑奴沒什麼區別,但契約奴被給予一定的社會權利,被當作人來看待。如契約規定了食物醫療的保證、有限制的財產權、契約結束後獲得一筆資金或土地、可以控告主人違背契約。但是同時財產登記在主人名下、契約奴屬於主人的私有物可以買賣、不享有婚姻權、逃亡會被嚴懲甚至處死。當然這些都是在契約有效期內的,服役期滿後即享受完全自由。這跟後來被賣豬仔的華工是不是有點類似?
契約奴的主體就是在英國圈地運動中破產的底層農民,後來也包括來自歐洲大陸的各國在因戰爭、宗教經濟因素走投無路的窮苦人。這種出身的移民佔了獨立前北美殖民地移民總數的60~77%(不包括後來北美出生的白人)
2、為什麼會以這樣的方式來到北美?
北美殖民地有大片土地對失去土地的人有巨大吸引力,這固然是一個核心因素,但是那時候漂洋過海遷往北美給人們的感覺不亞於現在的100年內殖民月球。因此,沒有國家機器以及社會主導階層的利益驅動是沒有辦法在17世紀推動起這麼龐大的人口遷移的。與西班牙、葡萄牙大規模掠奪中南美洲印第安人帝國的金銀財寶不同,北美土著文明尚處於原始部落階段,除了要與印第安人爭奪的自然資源並沒有多少成型的財富讓英國人輕鬆拿走。而17世紀也不可能像現在那樣開山挖礦然後運到本土,因此如何開發殖民地就成了當務之急。
為了在一片原始森林中從無到有建立殖民地,1619年前英國人首先拿出的是一套人類老祖先的玩意兒——奴隸制,當然名字叫「共耕制」,就是在殖民公司管理下,強迫早期移民集體勞動、集體進餐,收成、產品集中管理。在動輒處死的嚴苛制度下,移民除了保障基本生存沒有什麼收入可言更遑論積極性。
這種制度的天然缺陷導致殖民公司的投資者們根本獲得不了什麼利潤。為了以土地為許諾,分享利益來提高殖民者積極性,於是建立在以英國本土學徒制度為藍本但更加傾向於奴隸制的的契約奴就應運而生了。自然的契約奴中有很大一部分也是這些原本要去做學徒的年輕人。3、「人頭權利制」與「沒有封建制度」
為了緩解新大陸勞動力匱乏、鼓勵移民與提高開拓積極性,1619年弗吉尼亞殖民公司宣布1916年後每一個自費來到北美殖民地的人或者服役期滿的契約奴可獲得50英畝的土地,即所謂的「人頭權利制」。1620年五月花號上的殖民者也是在這個背景下踏上遠洋的帆船上的。到17世紀末,這種鼓勵移民的土地措施造就了一大批擁有一小塊土地的自由人,這一階層的出現就決定了美國「沒有封建制度」的傳統。
這種結論是可以通過與西、葡在中南美洲推行的大莊園制的對比而得出來的:
印加帝國、阿茲克特帝國、瑪雅文明都進入了農業文明階段,比起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他們社會化程度更高。西班牙、葡萄牙在直接摧毀印第安人政權劫掠大量金銀之後就通過武力與經濟手段在南美印第安人社會基礎上建立起了大莊園制度。大莊園動輒上千公頃至幾十萬公頃,廣泛實行債役僱農制。莊園主採用預付工資、以工償債和高價賒售貨物等方法,把印第安人變成債農。後來又大規模採用黑奴來補充人口急劇下跌的印第安勞動力。莊園主既是僱主也掌握著莊園內的政治權力,並且採用了世襲制、長子繼承製等等典型的封建制度加強管理力度確保莊園經濟的穩定。這也是後來南美國家獨立後出現帝制與軍閥的歷史原因。然而在北美當時卻沒有這樣的條件,在無法將分散遷徙的眾多印第安部落徹底征服前,英國殖民當局只能通過許諾土地的方式吸引勞動力開墾殖民地,構建起英國社會制度在北美的框架,但卻造就了擁有財產的自由人。同時由於土地所有權的碎片化以及大多數土地主人不高的社會地位,也使的長子繼承製、世襲制並沒有發展起來。
在17世紀末,由於移民越來越多土地已不夠分配,因此契約奴、「人頭權利制」也就越來越少了。這時類似於南美洲更多的黑奴被引進到了廣闊、溫暖、豐饒的中南部平原種植園中替代了越來越少、逃亡越來越嚴重的契約奴。北部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地區由於地形原因、氣候,農業一直處於小規模狀態,多樣化的經營模式與手工業、商業隨著技術進步逐漸崛起。這也埋下了160多年後美國內戰的伏筆。
4、土地與權利的落差。
上面提到了早期來到北美殖民的絕大多數人都很容易就擁有了自己的土地,因此形成了一個比較龐大的有產階級。然而因為英國皇室以及殖民當局的存在,這些人在政治上卻是被壓制的。在北美各個殖民地議會中,少部分與殖民當局以及被皇室分封的莊園主佔有了多數席位,而更多有中、小土地佔有者卻沒有對應的議會代表。如果現代人去想可能會覺得移民們有點貪得無厭,給了那麼多土地還想要權力。但是實際上許諾領取的土地並沒有那麼美好:為了督促殖民者儘快開發原始資源,殖民者限定了開發進度,幾年內建房幾年內開墾多少,否則就將面臨罰款甚至收回土地。而且為了加快殖民地擴張,新到的移民總是獲得最邊緣的丘陵山地、蠻荒叢林,墾荒難度在當時的技術工具條件下非常之高。即使到了1775年,紐約州大部分早就領取的土地依舊沒有被開發出來。所以說,英國政府以及殖民公司鼓勵移民的真正目的還是為了儘快開發殖民地的財富,當然緩解因圈地運動而失去土地的破產農民帶來的社會負面效應也是考慮之一。這種勞動力價值大於土地的狀態,讓殖民地的一代代墾荒者們對於政治上的弱勢隨著土地資源的越來越有限而變的越發不滿。因為這種政治上的壓制最終還是為了讓殖民地以市場與原材料產地的身份始終為大英帝國服務。
最終也就促成了英法七年戰爭之後,英國試圖對殖民地進出口以及徵稅以資軍費而激起了「無代表不納稅」的政治主張——殖民地在納稅之時也要享有同樣的徵稅與自治權利。但這是把北美看作殖民地、剛剛打敗法國的大英帝國從根本利益考慮上就無法接受的,否則帝國的殖民體系就將提前近兩百年解體。於是最後一步步演化為武裝鎮壓與美國獨立戰爭,契約奴也隨著美國的獨立而徹底消失在歷史中。本來是作為備受封建皇權、貴族、教會壓迫的英國乃至歐洲的破產農民、窮苦人,在新世界成為覺醒自由意識的有產階級之後,面對依舊逃離不了的壓迫,焉有不反之理?
這不是一個國家認同的問題,而是階級鬥爭的問題。
ps:黑奴與契約奴幾乎是同時出現的,目的都是為了殖民地提供勞動力。但在新大陸社會體系尚為完全建立之前,具有相當技能與歐洲社會基本常識的契約奴以及其他白人勞動力是主要的拓荒力量。在殖民地經濟體系確立之後,與大莊園、種植園經濟息息相關的黑奴制度卻也成了在新拓展的土地上南方奴隸主用來與白人拓荒者進行不對等競爭的工具。面對奴隸制在農業產業化上的優勢,白人中小農場主往往面臨破產、土地被兼并的結局。最後,就導致南方的奴隸制種植園經濟在美國領土向西擴張中更具優勢,這也是南北戰爭爆發的重要政治導火線。
亞伯拉罕·林肯就出生於一個開荒種地的英國移民家庭,1816年隨家遷移到剛加入美國的印第安納州,也是對於奴隸制既不反對也不支持的州。從小就耳聞目睹了兩種經濟模式下的不對等競爭,因此種下了反對奴隸制的萌芽。後人往往把林肯塑造為一個道德聖人,但在最初關於廢除奴隸制的看法中林肯並不希望白人與黑人在美國平等相處,而是把黑人送回非洲老家。一個好的理論必須是能經受得起實踐檢驗的來來來,某地區的分裂主義者來學習下美國人民的光榮獨立歷史
試試看嘛
就試一下下不需要,這個論斷不成立,甚至都不需要擺脫,美國大革命和美利堅民族的起點Boston Massacre (波士頓大屠殺),帶領白人反抗,被英國殖民者打死,大革命犧牲的第一人,也是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美國人叫Crispus Attucks,他的父親是非裔自由人,母親是印第安人,這個人的身份在今天看來很巧合,但實際上一點也不巧合。所以,美國人不只是金髮碧眼,至於金髮碧眼的人,怎麼擺脫題目中論述,非常簡單,當Attucks站出來反抗殖民者的時候,把槍上好彈,叉子握緊,站在Attucks旁邊,那你就是美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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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宣佈北美十三州爲叛國罪,刑爲死。
所有保王黨人都逃亡了加拿大。
英國和黑森軍對抵抗者和平民手段殘酷,民心皆失。
以富蘭克林等本土知識分子鼓吹美國人是勤勞的清教徒後裔,與腐敗懶惰殘忍無知的英國聖公會徒不一樣。
諸如此類。
有空整理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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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並不是純英國移民後代,人口最多土地最廣闊的是德裔,其次是愛爾蘭裔,再其次才是英國裔。美國雖然說英語,但英裔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多,澳加新英裔才佔優勢。說英語的也不都是英國人,愛爾蘭也說英語。
換到東亞,差不多就是日本人佔領印尼建立了十幾個殖民地政權,殺土著,換東亞中日韓三國移民。其中中國移民最多,但日本人擁有政權,經濟文化上也居於優勢地位,所以中國移民去了日佔印尼要說日語取日本名字效忠日本天皇。但是日本人徵稅太特么重,中國人聯合韓國人以及部分日本人反抗日本殖民政權,共同建立了印尼堅合眾國,以日語為國語,但不對天皇效忠,形成新的印尼堅民族,繼續殺土著開拓土地。
你覺得日本和中國,有權宣稱對印尼堅合眾國有主權嗎?因為印第安人雖然反對他們當美國人,但打不過
很簡單,就是因為美國在獨立戰爭中戰勝了英國,迫使英國承認美國獨立。不管法國佬怎麼幫,如果美國人自己沒有浴血奮戰的勇氣與決心,那也沒法擺脫英國的殖民統治。
話說題主是港台的嗎?打啊!打完獨立戰爭他還BB個P呀?
國際政治是個pvp遊戲,直接上去擼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用拳頭讓那些跟你BBdkp機制的PVE娘炮閉嘴!
其他各地獨立運動都可照此辦理,南斯拉夫當初四分五裂,不也是託了北約爸爸戰斧導彈的福么?你們這些人,又要獨立,又不肯流血,既要全自己的「獨立國家大總桶」夢,又不肯送兩百萬人去為新國家獻祭,就好像野外陣營戰搶boss,你嘴巴甜,人緣好,時裝好看,每次幫會副本都參,來了就在陣營yy里唱歌加油鼓勁……沒用的,一刀就被秒的東西連摸一下boss的資格都沒有,更別提最後分裝備了。
咋擺脫?打贏了就擺脫了唄,你灣你港先打贏了再說好不?
民族看的是自我認同。長期在大一統教育下的人很難理解為什麼有的民族明明語言文字幾乎一樣但還是要分成兩個民族。一個廣東人,哪怕不會說粵語,沒有一定少數民族血統,更不懂百越文化,但只要他堅信自己是百越移民後代,那麼他就是百越人,也有可能某一天拎著砍刀去大街上一邊高呼驅逐中原侵略者,一邊砍殺北佬,一面強姦漢服妹。這種事情在歷史上發生過很多次。民族發明不是請客吃飯,美利堅獨立之後驅逐了繼續效忠英王的殖民者,這和今天台灣香港排斥繼續認同大陸的公民是一樣的道理。這也是為什麼大陸人很難理解台灣人,香港人和新加坡人的原因。台灣,新加坡因為政治分離逐漸形成一個獨立的民族民族認同,香港因為看到了台灣和新加坡沒被大一統帝國統一,但依然過的不錯。自然會想,如果當初香港沒有統一,今天會不會更好?這種想法一旦擴散出去就會生根發芽。晉獨,閩獨,粵獨 滿獨,這些看似荒誕的夢想,其實都是源自於一個簡單想法,如果我們不是中國的一部分,而是像台灣一樣有獨立的政權,我們會不會過的更好?最後我們能不能變成想法國,英國,西班牙一樣的真正的民族國家?波蘭之所以復國,就是因為這種想法在千千萬萬波蘭人心中紮下根,最後匯聚成排山倒海的力量。最近的加泰羅尼亞和庫爾德公投獨立看似遭遇了挫折,但只要這種想法持續擴散,反抗的浪潮一浪高過一浪,最後必然成功這次加泰羅尼亞和庫爾德斯坦如果有能力對抗中央政府,逮捕所有中央政府官員,煽動暴民屠殺異己,,封鎖邊境並維持一個星期,美國,以色列,歐盟就必須介入調停,這次的這兩個地區的挫折實際上只會為未來更大規模的對抗埋下伏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美利堅不愧人類燈塔,二十世紀幾個新民族發明,基本都是美利堅模式進行的。
(這答案是在調侃某省人,不是在科學嚴謹的論證美國獨立的條件和因素。
我以為讀完答案,大家都能懂呢……還是特此說明一下吧。
求知的朋友,還是看別的答案吧)
呵呵。他們當時不是移民了嘛。
現在大家都知道,美國是個美洲國家,而不是歐洲國家,你看連大陸都不是一個了。這就證明,想獨立,必須要換一個大洲。所以,想獨立,你得從你現在的大洲出走,徹底放棄你現在的落腳地,在新的大陸,另闢新地。
而且,美國現在沒有歐洲的飛地吧。這就證明,出走以後,一定不能貪戀之前的那一巴掌地,要和那塊暫時落腳地清晰地永恆地做切割。
懂?請速度開始辦吧。交給你狠招,你總不行動,那一切都是白扯淡。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傷亡五萬人,陣亡將士四千多。
據說總人口五十萬,動員了三十萬,那麼粗略算來傷亡比是1/6(同一人可以受傷多次),死亡率1.3%(死只能死一次)。同比例的話,香港大概要死不到六萬人,台灣要死不到二十萬人……嗯,如果雙方實力對比跟獨立戰爭前的大陸軍與英軍差不多的話……開什麼玩笑?!所以不開玩笑地說,關鍵還是要看外國勢力的介入——你看人家法軍當年多牛逼(查了一下陸軍中將羅尚博伯爵果然是奧地利人)。有一個小小的常識:戰事爆發之初,北美居民們傳遞軍情,會說「國王的軍隊來了」,而不是「英軍來了」。
其他的參考各位高票答案就是咯。打出來的。
題主想必是個香港人吧,畢竟台灣人還有國軍可以幻想一下,不至於對這種論調太過在意。港獨分子嘛,呵呵。前段時間港中大那個學生會會長被院長批評了,居然反咬院長作為老師而不保護他、、這心態也是6到飛起啊,一邊要鬥爭一邊求保護。你見古今「港」外哪個最終成功的革命者有這麼慫?
嚴重懷疑這是台獨港獨在為獨立找理由……
北美十三州的人宣布獨立之前,還堅信自己是英國人的,但卻得不到與其他英國人平等的權利。比如英王向殖民地徵稅,只需要議會通過,根本不經殖民地人的同意,而且議會在這一問題上又跟國王是一致的,一定要在殖民地身上薅出幾根羊毛來。說明你殖民地在高貴的趙老爺眼裡還只是一隻用來薅羊毛的小綿羊,與其活在夢裡堅信自己姓趙,不如乾脆反了得了。
而在對台問題上,對岸不僅一直被給予超國民待遇,我們還要把自己當成小綿羊給對面來薅。想像一下在大清國一個北美殖民地人來到英國領事館,受到的待遇居然比英國本土人還高;英國政府宣布對殖民地貿易讓利,高價收購北美的煙草茶葉還給減稅;殖民地人來本土上學什麼Cambridge Oxford隨便申,還有全額獎學金,要是這樣的話誰要是再敢帶頭搞美國獨立,恐怕就要被全體殖民地居民送上法庭以叛國罪的名義經12位陪審員的一致同意直接給處死了。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