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是否有權利拒絕行為異於常人的乘客登機?自閉症患者是否需要提前準備適宜登機證明?


我是特教老師,自閉症什麼的一直在和他們打交道。

我突然想起一個故事(貌似是要騙贊的開頭)。

有一次公開諮詢,就是我和孩子上課的過程什麼的。那時有幾個志願者在旁邊。那天下午一共有四組個案(家長和孩子)自閉症有兩個,一個邊緣型中高功能,另一個中度發育遲緩。(來自診斷書)兩個自閉症其中有一個孩子就是有著比較嚴重的行為問題同時被多個醫院確診為自閉症。

前幾個孩子都還是比較乖的,教室里洋溢著一片和諧友愛的氣氛。

然後這個孩子進門的時候忽然大喊了一聲,做下來之後就是各種自我刺激的動作比如猛烈的搖頭,扭曲自己的手指。整個人突然處於完全不受控制的狀況。後來在我的控制之下慢慢平復了下來然後和我做了一些互動。在我和家長交流的間隙這個孩子也會不停的前後大幅度擺動軀幹,咬牙切齒直勾勾的盯著前方。並且會磨牙發出kekekekeke.....的聲音。之後孩子和家長就出去了。

然後整個下午結束出去了之後,一起吃飯我和這些志願者交流。問一下他們下午的感受啊什麼的。

說到前幾個孩子的時候都還好,說到這個的時候,一個志願者說:「其實我真的有點害怕,我說不上來為什麼我會害怕一個4歲多的孩子,當時我真的好想逃出去,其實那一節課我整個人都在發抖。只要看著他我就會忍不住的想一些奇奇怪怪有的沒的,我會想這要我孩子我該怎麼辦,我也好怕他突然衝過來抓我或者抓你」。

我只能安慰他們說:

「恩沒事的,我會控制局面的,不用怕。我不會讓他抓到任何人包括他自己,我比他快,呵呵呵」

雖然在我看來,見多了真的沒什麼。但是對於第一次見到有行為問題的自閉症兒童時,我可以理解他們的想法。他們已經算是普通人里對這些孩子最為友善的一部分人了,他們願意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來幫助我們和孩子。如果連他們都會有這樣的想法,那其他人呢....

這破問題晃蕩好多天了,謝無數人邀,媒體一邊倒的對航空公司口誅筆伐。我也從來不高估媒體的專業度和節操值。我只是真想看看他們和有行為問題的自閉症兒童呆上一天,哦不一個小時。會不會比以上的這些志願者更為蛋定。會不會想要自己坐飛機坐高鐵時旁邊是這樣的人。給別人扣「歧視XXX」的帽子總是很簡單,道德大棒反正不揮向自己。反正又不坐自己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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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自閉症家長帶著孩子坐過飛機,從來沒有孩子會因為是自閉症被攔過,可能是因為我的學生都還比較小(7歲以下),也可能是比較乖,也可能是當時表現的比較好。哪怕真的有行為問題,控制起來也是非常容易,分分鐘的事。

其實並不是自閉症就會象崔先生的兒子一樣「與其他人不太一樣。」,大部分自閉症如果沒有行為問題,就坐著不動彈也不說話旁邊人根本看不出來什麼。其實有很多十幾歲的高功能自閉症孩子平日里都是自己坐公交車的。上車--刷卡--到站走人。就是這麼簡單,沒什麼會因為自閉症而歧視一下他們什麼的。父母帶著坐坐飛機也是很稀鬆平常。根本注意不到好么。

可是題干里的崔先生說「舉止與正常人有些不同」,他也不說清楚是怎麼樣一個不同。是不受控制的亂跑,還是尖叫,還是其他的什麼行為,真的沒法判斷事態是否嚴重。另外要注意的一點就是這是個13歲的孩子,這個年齡的孩子力氣已經很大,速度也已經很快了,突然跑起來根本拉不住。

不知道你有多少人試圖去控制住一個13歲正在發脾氣的普通男孩紙,請你們閉上眼幻想一下這個畫面,然後把這個難度乘以2.....嗯....或者乘以五。

如果要上飛機,可能這就是家長和空姐所要面對的潛在問題...........

為什麼一般的機構根本就不收7歲以上的孩子,一個是干預效果比較差,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安全隱患。因為這樣的孩子不受控制是常態,安靜乖巧的反而稀少。你們可以想像一下,一個機構里兩三歲的小孩子和7歲以上的孩子呆在一起,而且還比較不好控制,一些女老師力氣小是拉不住7歲以上的大孩子的,要是突然跑起來不看路,哪些只有2歲多的小萌萌們直接就能撞飛了。

嗯對,跟打保齡球似的...

突然要是還有點別的行為,比如扯頭髮 抓人咬人之類的。簡直不敢想.......

而這些相對大一些的孩子,去特殊學校就不太會存在這種問題。

這個崔先生的邏輯是:你不讓我兒子登機,可我兒子是自閉症,所以你們是歧視自閉症。

我的觀點是---航空公司的做法沒毛病。

因為航空公司拒絕登機原因是「行為怪異」,而不是因為這個人是自閉症。地勤工作人員沒法用眼睛來診斷這個人是自閉症。孩子是自閉症這個信息是崔先生自己告訴工作人員的。之前並不知情,因為拒絕行為異常有安全隱患的人登機=歧視自閉症。這個理由和因果關係說不通。

另外就是因為職業習慣,我不會百分之百相信家長對自己孩子的描述,因為孩子本身才是信息來源。看一眼孩子什麼都清楚了,家長看自己孩子很難絕對客觀(話不說死,不是沒有而是很少)。

我不在現場,我也沒法判斷這個崔先生口中的「舉止可能與正常人有些不同」到底是指那些行為。也沒法判斷這些行為是否會危害航空安全。也不可能每個機場都配個行為分析之類的專家。

但是如果這個孩子「行為怪異」的程度已經讓工作人員(普通人視角)覺得他登機就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我個人認為這個孩子如果上飛機即便不會影響航空安全也有可能會引起其他乘客的恐慌情緒。在這個前提之下,我支持航空公司的做法。

李老西的家庭干預指南


我是喵星人小Ten的媽媽徐慧琳。(知乎專欄)

從自閉症家長兼傳媒相關從業者的角度,我認為:

航空公司沒錯、不存在歧視;

相反,媒體報道角度有過錯、既損害了航空公司的名譽也傷害了自閉症群體的利益

自閉症人士出行時,日常生活環境出現變更,且機場/高鐵人多嘈雜,可能出現焦慮或者興奮情緒,無法自由用語言表達,所以會踱步、拍手或重複一些無意識的話進行自我安慰。如果航空人員對自閉症有足夠的了解,則可協助家長妥善處理安撫孩子(例如開放綠色通道、VIP休息室等便利通道),達到雙贏結果。

如上圖,是山航與青島以琳特教聯合舉辦的「隨我飛翔」體驗活動,已經舉辦兩年

國外基礎對自閉症患者提供的服務(謝謝獅心哥哥提供的資料:Special assistance;Autism ASD;Traveling Tips for Individuals with Autism and Their Families

像揚子江航空這樣因為不了解情況、選擇謹慎消極的處理方式(拒載),雖然很遺憾,但是可以諒解。

作為孩子家長,情緒敏感把「拒載」解讀為「歧視」屬於正常反應,但這畢竟是一個情緒化的誤解,航空公司「拒載」的原因並非「自閉症」標籤。誠如李老西老師說的:

因為航空公司拒絕登機原因是「行為怪異」,而不是因為這個人是自閉症。地勤工作人員沒法用眼睛來診斷這個人是自閉症。工作人員之前並不知情,因為拒絕行為異常有安全隱患的人登機=歧視自閉症。這個理由和因果關係說不通。

所以,拒載≠歧視,發現隱患,並做出謹慎的預防是航空公司應盡之責,沒毛病。固然民航運輸細則中對兼顧飛行安全和照顧特殊群體的相關條款過於模糊滯後,但這個鍋不該由航空公司來背。媒體用「政治正確」給航空公司施壓是不對的

用近似「聖母婊」的道德標準來苛求航空公司的正常工作,最後導致的結果無非是公眾情緒反彈、更加抵制自閉症群體(例如上圖)罷了。媒體最大的過錯是加深公眾對自閉症群體的負面聯想

(鏈接:自閉症少年登機被拒乘之爭)

上綱上線一點說:拜媒體所賜,公眾產生「自閉症=妨害航空安全」的誤解偏見,那麼,固然以前並沒有航空公司因為乘客是自閉症患者而拒載,但以後沒準就會有航空公司因為乘客是自閉症患者而拒載了

自閉症全稱「孤獨症譜系障礙」——「譜系」啊,就是說病患跟赤橙黃綠青藍紫一樣各有不同,對於飛機/高鐵產生焦慮/興奮情緒的患者只是其中一類——不是所有的自閉症都會在飛機/高鐵上出現異常。前面李老西老師也說了:

我有很多自閉症家長帶著孩子坐過飛機,從來沒有孩子會因為是自閉症被攔過,可能是因為我的學生都還比較小(7歲以下),也可能是比較乖,也可能是當時表現的比較好。哪怕真的有行為問題,控制起來也是非常容易,分分鐘的事。

可見自閉症患者在機場/高鐵行為異常到讓工作人員擔憂飛行/行程安全的情況確實少見

而現在,現在媒體為了「新聞性」,把一個很正常的航空公司拒載異常乘客的事情貼上「自閉症」標籤,反而會讓航空公司和公眾把「自閉症可能影響飛行安全」這種認知泛化到全體自閉症患者。假如航空公司知道自己的一位乘客是自閉症患者,自然會產生猶豫說「儘管你現在正常、誰能保證你飛到天上了不出毛病」?其他乘客難免會不安:「為什麼讓自閉症患者和我上同一架飛機?我也是買了機票的憑什麼讓我承擔和自閉症患者坐同一架飛機的風險」?——請出示「宜乘證明」,否則拒載!

親,這時候發生的「拒載」,就真真切切是「歧視」導致的拒載了!

當航空公司和公眾對「自閉症」與「危害飛行」之間產生錯誤聯想時,這種沒有任何「行為異常」證據、僅憑乘客身上貼有「自閉症」標籤就偏見對待的事情,真的有可能發生了!

而這一切,都緣於媒體報道角度過錯、刻意渲染「自閉症」與「拒載」事件的聯繫。

最早報道自閉症少年乘飛機被拒 航空公司:男孩登機前行為異常》的媒體單位是河南省重點新聞網站:大河網

不知道貴單位如何看待媒體同行的下列新聞報道標題:

  • 泰國旅遊警察抓獲1名中國河南籍「飛機小偷」

  • 堅決打擊河南籍敲詐勒索團伙
  • 中央民族大學三名河南籍學生涉入學資格作假 被取消學籍
  • 河南信陽90後歹徒入室搶劫 當男主人面性侵其妻
  • 兩名河南籍男子假扮流浪漢搶劫殺人
  • ……

作為專業媒體人,作為河南籍受害者,貴媒體總該血性拍案力爭吧:報道小偷就報道小偷!這事情和「河南」有雞毛關係啊!不貼「河南籍」妖魔化河南人難道會死啊!!

對啊,我也不懂:報道拒載就報道拒載,拒載的事情和「自閉症」有雞毛關係啊,不貼「自閉症」標籤搞大新聞難道會死啊?已所不欲,幹嘛坑人呢?

在報道這件事情中,最有影響力的媒體單位好像是澎湃新聞。(自閉症少年被拒登機父親稱以後不再試,專家:法規缺具體標準)

澎湃是我很佩服的新媒體單位之一。像澎湃這樣擁有大量資深專業記者、根正苗紅的大媒體,有自己的操守,通俗但不庸俗,懂批評也懂建設,為用戶提供真正有價值的信息與見解,促進民智的成熟與社會的發展……所以,澎湃自然不會自降身價去像小媒體為了吸引眼球不擇手段搞標題黨、以污染民眾認知的垃圾資訊換取眼前的閱讀熱度。我能理解澎湃延續「自閉症少年被拒登機」標籤是迫於信息關鍵詞如此而被動延續大河網的錯誤表述;但,澎湃作為更專業的媒體,有責任在後續報道中正本清源、體現大媒體的認知立場水平消減公眾誤解、而不是延續和放大小媒體的失誤

何勁 在「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為什麼此前大部分美國媒體的預測都錯了?」中提到:互聯網帶來的技術進步已經從本質上消滅了「傳統的、中立的報道事實」的媒體產業,媒體產業過去10年已經轉型為一種「深度報道」產業,澎湃與其它新媒體產品的價值區分,就在於到底誰能實踐「促進民智的成熟與社會的發展」了。澎湃能不能體現「促進民智的成熟與社會的發展」這個使命,就看他們如何在「自閉症少年被拒登機」這類焦點新聞中展現自己高於同行的信息與見解了。

所以,不知道有沒有誰能把以上建議轉給澎湃新聞?我很感謝澎湃新聞關注自閉症群體,但希望澎湃新聞在報道中能更加體現專業水平,真正幫到、而不是傷害自閉症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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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經歷這些事情,我感覺自閉症相關媒體有必要學習「醫生自媒體聯盟」成立一個「孤獨症自媒體聯盟」,以便引導自閉症領域新聞報道規範準確,為消減社會公眾對自閉症群體誤解做輿論導向,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公平、和善的成長環境——大家認為怎樣?


航空公司按「規定」拒絕遲到的攜帶肺源的移植醫生登機,輿論一邊倒航空公司不對!

航空公司按「規定」拒絕可能影響航空安全的自閉症兒童登機,輿論一邊倒航空公司不對!

大眾關注的是什麼?待移植病人的一線生機、自閉症兒童的自身權益……要是航空公司照你們說的可以存在特事特辦、可以存在情有可原,告訴我,誰來為機上其他幾百名乘客的飛行安全負責?

我不知道行為「異於常人」的這位會不會在地面打開應急艙門釋放滑梯延誤航班,不知道他會不會在飛行中自說自話去艙門那邊「解除滑梯預位」致使幾百乘客在遇到飛機迫降、起火等緊急情況時之後都逃不出去……

正是因為中國民航各個部門對行業法規嚴格的堅守,才讓社會公眾有機會站在道德高地指責航空公司,不然他們中的很多人早就over在了一次次空難中!

民航業法律法規都是用空難的教訓得出的,也許無情冷酷,但必須遵守!

這裡還必須吐槽一下媒體,黑航空公司很好玩嗎?!你們可以質疑CCAR-121,可以質疑民用航空法,但你們拿處於航空業最底層並且遵章守紀的航空公司說什麼事呢?中國各行各業奇奇怪怪的規章不少呢,有本事你們天天寫報道譴責國務院呀!


這兩天犯急性腸胃炎,腦子有些鈍,忘了說關於證明的事了

關於適宜登機證明,醫院開具,問題不應該在馬上要起飛了我怎麼開具,而是作為自閉症兒童的監護人應該了解,當然,講道理,一般沒有幾個人會把要去的每一個場合的規章合同看個一清二楚的,所以這個只能說是現有機場服務無法滿足所有不同群體的需求

------------以下原答案---------

歧視?

看到這裡容我先扯淡幾句

「為什麼只有我這麼不幸!為什麼世界偏偏對我如此不公平!為什麼所有人都要針對我!雖然機場工作人員跟我一樣都是普通的上班族,也是某個人的兒女某個人的爹娘,但是他在航空公司上班就肯定歧視我們這些在普通公司上班的!」

記得上次讓我有這種感覺的話還是在動畫里看到的

扯淡完了說說個人對這個事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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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表明態度,航空公司做法沒問題

摘抄自新聞內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承運人認為旅客的行為、年齡、精神或者健康狀況不適合旅行,或者可能給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適,或者可能對旅客本人或者其他人員的生命或者財產造成危險或者危害,承運人有權拒絕運輸旅客及其行李。」

有些人看到這裡就炸毛了

「自閉症怎麼就精神不適合旅行了!你這是歧視!」

這個問題暫且不表,我不是相關人士沒辦法確認自閉症是否屬於精神類疾病,不過知乎里有不少關於自閉症的好文章,大家可以自己搜搜看

我摘選這段的原因是,新聞內有描述

「事情到底如何?昨天,大河報記者聯繫到揚子江航空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登機前,工作人員發現崔先生的兒子一直在機場「來回不停走動」、出現「高聲喊叫」等異常行為。登機時,值機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要求二人暫時等待,但崔先生兒子的這一怪異行為,一直並未平復。經詢問,工作人員才得知其患有自閉症。」

所以準確來說,出發點是「行為」不適合旅行

綜上所述,航空公司一切按規章辦事,沒毛病

接下來是個人的一些看法,沒什麼營養

大家可以選擇跳過了

首先是當父親的,孩子是自閉症確實會很辛苦,體現在哪?各方各面,比如要記得去一些場所的時候要記得攜帶相關證明,你可以指責航空公司沒有更好更便捷的服務,但說航空公司歧視就是單純的無理取鬧了

其次,個人的一個小小的安利,空中浩劫,這個系列很不錯,想知道飛機事故的一些故事就去看看吧,比如飛機是怎麼在引擎全部熄火的情況下還能安全落地,以及是怎麼在只有一個螺絲釘型號小了一丁點就機會人亡,很不錯的節目


以前知道航空公司可以拒絕醉酒旅客登機,一方面是為了旅客個人安危,另一方面也怕醉酒旅客出現鬧事情況影響到飛行安全~

有一年我出去玩兒,航班是早上9點的,前一晚朋友給送行喝到半夜,喝了13個深水炸彈,第二天真是使出來畢生毅力才從床上爬起來,昏沉沉的去了機場辦了手續,到了登機口睡到登機,登機以後繼續睡,連餐食都沒吃,睡了兩個半小時,落地以後朋友來艙門口接我,我一出來,她就驚呼,我靠,你喝了通宵啊?我說沒有啊,她說扯蛋,你一出來,整個機艙口都是酒味兒~

我自己都納悶兒怎麼沒拒載我,後來仔細想想,大概是我從始至終表現的很正常很蛋定,一副人畜無害不具有攻擊性的樣子吧,酒品好如我,耶~

所以我推測,會不會被拒絕登機,和當時表現出來的行為方式、有無可能影響到他人還是有很大關係的~題目里說,工作人員以【行為怪異】為由拒絕登機,可能也是出於這個原因的考慮~工作人員其實很難判斷是自閉症,還是其他精神方面的原因,只能根據表現出來的行為來做一個主觀的判斷~

但是從旅客角度說,等了幾個小時,結果被告知拒載,真是挺糟心,航空公司也處理得可以更好一點,畢竟旅客在購票的時候也無法獲知自閉症需要醫院開具證明,這也是很偶發的情況,幫助旅客做個免費的改簽,總算能為其行程做些補救措施~


先確定一點,航空公司確實有權拒絕行為異常的乘客登機。

然後我們再說說這件事里航空公司做的到底對不對。

毫不誇張的說,民用航空的安全條例,是用無數人的生命換來的。每一起空難,都是幾十甚至上百名無辜的生命為了一點點的錯誤而付出代價。在航空領域,的確是「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我不知道那些噴航空公司的人如果自己是那班航班的乘客,還會這麼淡定的站在所謂道德的制高點上去罵航空公司嗎?

順便說說那些因為飛機延誤在機場大鬧的乘客。飛機不飛航空公司損失一定比你個人大,為什麼不飛?還不是因為達不到安全飛行的標準。

個人認為,不要嘗試挑戰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條例,這些法規不是為了管你,而是為了救你!


謝謝,昨天我們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終於來了。第一個問題我的看法是這樣,如果是單純的沒有影響旁人的異於常人的行為,航空公司應該無權拒絕,但「異於常人的行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需要一個專業判斷,航空公司舉出了法規條例依據,以及他們自己的專業做出拒絕登機的決定,他們有這個權力。但這個權力運用是否適當是另外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涉及到是否把自閉症人視為殘疾人,以及如何為殘疾人士提供服務的問題。查閱民航總局的《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航空公司可以要求殘疾人士開具的「醫療證明」是指「由醫院出具的、說明該殘疾人在航空旅行中不需要額外醫療協助能安全完成其旅行的書面證明。」其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 除以下情況外,承運人不得要求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醫療證明:  (一)在飛行中需要使用醫用氧氣;  (二)承運人有合理理由認為殘疾人在飛行過程中沒有額外的醫療協助無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

也就是說,航空公司認為殘疾人士需要額外醫療服務才向他陪伴人要這個證明。不具體內容上看這個證明要在售票時要求出具而不是現場去要。如果把自閉症人士當作殘疾人,那麼機場從購票起就要向他提供優惠服務。《辦法》規定:第三十二條 航班不正常時,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除按相關規定做好服務工作外,還應對殘疾人在以下方面予以特殊協助:

  (一)及時主動提供相關信息,包括退票、簽轉、後續航班的安排等;

  (二)指定休息區域,安排住宿時應考慮無障礙設施設備等條件;

  (三)主動詢問相關需求,並予以協助。

也就是說,要求醫療證明是為了提供優惠服務,而不是為了把殘疾人拒之門外或是趕下飛機。現在機場既沒有提供這個服務,又索取相關證明,我認為他們的作法是有問題的。既使孩子情緒不穩定,我認為航空公司也沒有充分理由拒絕孩子登機。通常來說,有家人陪同的未成年自閉症人即使行為怪異,危害航空安全的可能性也很低。如家長說孩子經常坐飛機是實,在別的地方可以登機在這裡也應該可以。發生這種不幸事件,機場和航空公司需要檢討一下自己的服務措施,而不是簡單地把人拒之門外。


說一個我親身經歷過的事情吧。

大概在十幾年前,我的一位前同事,一位非常優雅的女性,他的兒子就是個來自星星的孩子。

當時我們部門的幾位同事關係非常融洽,因為都很年輕,所以經常在一起玩兒。而這位母親,由於怕孩子給大家添麻煩,所以不是經常參加我們的活動。

後來有一次她被我們說動了——可能也是覺得老不參加團隊活動,不好意思吧——帶著兒子和我們一起外出郊遊。

當時我們對自閉症沒有任何的了解,只是從字面上覺得是不愛與別人溝通。疼孩子媽媽,提前給我們打個預防針,說有可能會,突然的、沒有預兆的,摔一些東西,大喊大叫。希望我們能夠諒解,當然她也會盡量看管好孩子。

到了匯合地點,我們看到孩子了,大約五歲左右,虎頭虎腦的非常可愛,模樣很機靈;確實比較沉默寡言,和他說話呢,也沒有什麼反應,不怎麼回答。

那時候我剛買了第一輛車,媽媽照顧著孩子,就坐在我車的后座。現在想起來比較危險的是,沒有安裝兒童座椅,其實我的車是有這個介面的,不過畢竟十幾年前了,大家還沒有這個習慣——這是第一個問題。

邊走邊聊就上了高速。我開車有個習慣,如果沒有其他車輛妨礙的話,一般會頂著限速的上限開。不過由於當天車是滿載所以,差不多開100左右。

突然之間就聽見右後方風聲大作,儀錶盤上紅色的開門指示燈亮起,同時兩側轉向燈開始閃爍。第一時間就反應過來:右後門被打開了。

邊減速、併線,同時瞥了一眼后座——媽媽緊緊摟著孩子,另一隻手拉著虛掩的門。

大約兩百米左右吧,車停在了路旁。這時候才覺得心跳通通通的。突然很佩服自己: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措施,幾乎沒有什麼可以挑剔的——發現異常後立刻減速,同時向右側併線;而且一直把控著剎車踏板的深度,避免了緊急制動情況下,車門在慣性的作用下被甩開。減速併線過程中,保持觀察內外後視鏡。停車以後還發現,不知什麼時候,已經下意識的開啟了右側轉向燈開關。

大家應該知道,我想說什麼了吧。自閉症的孩子,有時候的行動是很難預判的。而且他們的腦子,非常的靈活,聰明。我的車安裝了行車自動落鎖功能,而且不像某些德系車,連續兩次拉動把手,就可以解鎖。必須手動撥動解鎖開關。據我同事說,她們家車是那種提鈕式的解鎖開關,也沒有見過孩子以前操作過我這種車鎖。

疏忽之二,沒有使用車門的童鎖開關。我和孩子母親都疏忽了,我是沒有想到,母親在旁邊照看,車門還會被打開,孩子母親是不知道有童鎖這個功能。

所以我的態度就很明確了,在這個問題上,基於安全的原因,承運人有權拒絕搭載這位乘客。

如果在登機時,已經被發現存在異於其他乘客的表現,比如攻擊他人,毀壞物品。那麼我想航空公司有理由要求監護人表明他的行為不存在不受控風險。

知乎上用的是真名,說這個事情沒有取得這位前同事的同意,所以匿名。


說一個故事。

在香港的小巴上,一個坐我前面的女的突然開始自言自語並且陰陽怪調地說普通話,聽半天原來是在諷刺我穿的太少(弔帶+外套)。我覺得這人可能精神上有點毛病,沒理她。但她聲音越來越大,和她隔一個走道的男的本來在打電話,被吵到不行就叫她收聲。然後一男一女吵起來了,越吵越凶,經典港罵。車到下一站的時候,我和朋友趕緊起身要走,結果倒霉的是我在路過他們倆時,那女的正向男的吐口水,不偏不倚吐到我手上了。我不敢計較,下車了。擦完手回頭一看,整個車都下空了。有好心的乘客過來跟我說,香港人不是都這樣,那個人可能有病,遇到這樣的就不要跟她吵blabla。

如果你發現同車的乘客有精神病,你會繼續坐著嗎?你不怕他發起病來去搶方向盤嗎?一般人都會敬而遠之地選擇坐下一趟把。但如果你乘坐的是飛機呢?飛機上有個人不受控制隨時爆發,語言又溝通不清楚,對危險沒有感知,你敢坐嗎?

而我說的,就是自閉症人士。

要我說,自閉症小孩可能比恐怖分子還危險,因為恐怖分子能被感化,他們有家人、有信仰、有對活的慾望,所以能被勸說。自閉症小孩沒有這麼多想法,如果你不能及時給他他喜歡的菠菜口味的橡皮糖,他要鬧個天翻地覆。

你在鍵盤上敲著要理解要寬容,但如果要在你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自閉症兒童的乘機權利中選一個,不知你怎麼選。

這個事件的問題在於什麼,父親隱瞞病情在先。如果他提前溝通好自己的小孩有精神性疾病需要特殊照顧,那麼責任方就是航空公司了,該怎麼對待特殊群體能體現一個公司的專業度和包容度。但事實是工作人員偶然發現了孩子的異常,父親再拋出一個特殊身份的擋箭牌。不好意思,這裡又不是救助站,沒義務臨時調資源給你。你兒子的人權重要,其他幾百個乘客的人權也重要。航空公司拒絕有異常行為的乘客登機就好像拒絕打火機登機一樣,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

上面有說自己做過志願者的朋友們,我只能告訴你,有些小朋友我們是不會拉出來和志願者一起玩的,因為出了安全事故不知怎麼負責。我們專業的老師,都學了crisis prevention institute(危機預防),卻因為不了解某個孩子的情緒控制問題,在一次代班時頭皮被扯出血,而我們領導的第一反應是封鎖消息。至於我,在熟知我的學生後還是被打被咬到心灰意冷時,我的學生卻在玩具角笑得開心。沒見過自閉症小孩失控發飆的,都不算真正了解這個群體。


今天早上新聞特別說了一下這個事兒,媒體們幾乎一邊倒的對航空公司進行了討伐,對自閉症兒童送去關懷。但是我想說另外一件被大家忽略的問題,那就是航空安全,航空安全不僅僅是登機人會不會造成破壞,還包括遇到危險時能不能確保飛機上的乘客得到最大的安全保障。飛機上的乘務人員是按照正常人的數量單位時間撤離設置的,如果安排了一個可能影響撤離效率的人,那出了問題怎麼辦。


最看不起某些新聞媒體為了吸引點擊量動不動就咋咋乎乎的當標題黨,點開評論還有一幫憤世嫉俗的人就看個標題就開始噴航空公司、噴政府、噴官僚主義。

請問「自閉症兒童不能乘坐飛機」和「自閉症兒童沒有醫生開具的適宜乘機證明不能乘坐飛機」是一回事嗎?中間的「沒有醫生開具的適宜乘機證明」省略掉不說完全就是為了搞個大新聞。

先說結論,有權,而且是民航局賦予的權利。保護飛機這類航空器的安全是被寫進法律條款里的,而在值機實現自助化的今天,登機口刷登機牌前的巡視幾乎是保障的最後一道關口,而不是安檢。

畢竟安檢只會對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例行檢查,只要沒有乘機時被禁止攜帶的物品,安檢人員幾乎是不會對乘機人本身進行檢查。但是,對航空器以及承運的乘客來說,危險品只是危害飛機安全的顯著因素,乘客本身的身體狀況也會在極端情況下極大的影響航空器的正常運行。

首先是航空公司有權直接拒絕乘機的,比如說傳染病,這個不必多說,病人就算自己答應其它乘客也不能答應,想想之前看的《釜山行》吧,在密閉的環境里一動車的人都變成了喪屍。還有突發類的疾病,比如說心臟病、高血壓等等,這種病突發性太強,萬一病人在飛機飛行途中病發,根本沒有時間進行備降和搶救。還有就是精神疾病,或者是剛剛做完手術的未滿期限的,這些完全都可以在乘機前向有關航空公司進行電話或者網點諮詢到,而且在網站上也會寫明的。

還有一些需要出示醫生開具的事宜乘機證明,如有證明適宜乘機航空公司一般可以承運。這類情況最多的就是28-32周的孕婦,不僅需要攜帶產檢證明來證明自己的周數,還需要醫生開具的適宜乘機證明,而32周以上的孕婦航空公司是有權拒絕承運,即使有證明也有權拒絕。

這個自閉症的兒童顯然屬於需要醫生開具適宜乘機證明一類的乘客,畢竟這種病狀表現出來的問題是可能對其它乘客甚至機組人員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員並非專業的醫務人員,在沒有醫生證明的情況下只能通過乘客的表現來做判斷,並且提前告知機組人員。如果表現很穩定沒有異常,很可能也有幾率乘機,但是!這其實是有違航空公司客規的,這是一種有風險的通融行為,也讓乘客的家長誤以為是常理!我覺得航空公司在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忽視了對自己規則的底線,一味的退讓與包容,這絕對是一把雙刃劍,逼著乘客培養出僥倖心理,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

題中所描述的情況,看不出來有多嚴重,也不知道具體表現,但是如果連登機前巡視人員都看出來了端倪,我想應該是非常明顯了,這時候如果能提供醫生開具的適宜乘機證明,一般來說都是可以乘機的,而不是像新聞里強調的那樣,「自閉症兒童不能乘機」。

最後再講點題外話,一些我在航空公司的經歷。我當時是負責航班保障的代辦,簡單說就是保證乘客、貨物、油料、餐車等部門按時到位的。受到老同事的影響,我當時有個很好的習慣,就是登機口巡視。被我攔在登機口的乘客已經不計其數了,很多被我拒載的人對我恨之入骨,但是沒關係。

我拒載最多的就是做完皮埋手術的。皮埋手術是一種戒毒手段,就是在毒癮者的肚子上開個小口子,打一些類似於毒品的藥物,能夠緩解吸毒者的毒癮發作。而這樣的手術華中地區武漢做的效果比較好,所以有很多人陪著家裡的吸毒者來做這樣的手術,因為做完以後很虛弱,所以要趕緊回家休養,以至於很多人選擇乘坐飛機。

很多次面對這樣的人,我不知道他們吸毒時的風光和瘋狂,但是我看到他們的眼神一律是獃滯的,布滿血絲的雙眼深陷入眼窩,深深的黑眼圈在告訴我他們的痛苦,嘴巴周圍長滿了痂,舌苔已經變成了乾枯的綠色,很多人癱在候機廳的椅子上,甚至無法自己站起來。我試著問他們一些簡單的問題,他們虛弱的對我說沒問題,我無法相信他們的話,我不是對吸毒者抱有歧視,只是我看到他們的身體狀況實在不適合乘坐飛機。他們一般也會心虛,因為沒有醫生會給他們開適宜乘機證明,他們也明白自己的親人的身體條件。

這樣的乘客,有年輕的男子,身材瘦削頭髮凌亂,被女孩子攙扶著勉強站立,女孩子可能早已哭乾眼淚,很堅強的聽著我的意見,照我說的去全額退票,讓服務員幫忙預計車票。也有年紀不小的男子,揮舞著拳頭像是要跟我拚命,我並不知道他是否會在事後感謝我,還是只是會感謝給他毒品的人們帶給他的快感。還有很多女性,看打扮也是曾經衣食無憂過的,還想用看起來高檔的服裝遮掩著肚子上因為手術留下的細小的傷口。

有時候,他們也會求情,單從這些人的外表就已經很讓人同情了,他們甚至還會半跪著說著好話,希望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這麼算了,讓他趕緊乘機也就是兩個小時的事情,不會有什麼問題。但是,我一臉嚴肅的拒絕了他的請求。希望他能理解,什麼事情都有原則和底線。

以上。


我的弟弟是自閉症患者,現在身高1米86,體重約130斤,一位已過世的舅舅疑似自閉症患者(當年沒有意識和條件做診斷),身高也在1米8左右,目測180斤。不知道你們有多少人試圖去控制住一個16歲正在發脾氣的普通男孩紙,或者一個40歲正在發脾氣的普通中年男人,請你們閉上眼幻想一下這個畫面,然後把這個難度乘以2.....嗯....或者乘以五。

是的,我曾經就是跟4個、或者10個兇猛可怕的自閉症患(měng)者(shòu)生活在一起,並且倖存到了今天。

先擺一下我的態度:

1 航空公司的做法合規合理,沒有問題。

2 確實以提前備好適宜登機證明為宜,但是這一塊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建設。

3 但是,歧視就是存在的。

關於航空公司做法對不對,其他幾個回答都是有道理的,大眾輿論的看法也是沒問題的。不管是國家的有關法規,還是航空界的有關規定,都支持航司對是否承載行為異常人士的裁量權利,航司照章辦事,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我必須要講,航司做的確實沒錯,我這裡講的歧視,並非指責航空公司的自由裁量過程中存在實質歧視,也並非空設議題指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存在某種制度歧視,我說的歧視是社會觀念層面的歧視,公眾輿論在定義什麼是『危險』什麼是『威脅航空安全』這個問題上存在對於自閉症患者的無知以至歧視,而且可以說是明顯的、毋庸置疑的歧視。

是的,下面這篇回答毋寧說是對這個事件引發的公眾輿論的一些思考,如果說是在回復什麼,應該說是回復許多被這一事件激發出的普通人歧視自閉症患者的論調。不過,中間探討的一些問題,也是在回答這個知乎問題,也算切題。

首先說白了,所有認為『自閉症患者因身患自閉症,從而比普通人更有可能威脅航空安全』的人都在歧視自閉症患者。我認為這個判斷道理明顯,沒有疑問。

如果你持這種觀點的話,建議你看下去,看看一個自閉症患者家屬是怎麼想的,或許對你有所啟發。

OK,那麼,為什麼?

自閉症患者與普通人相比,對航空安全的威脅程度是等同的,如果『威脅航空安全』是一個指標,『患自閉症』這個參數並不會提高或降低這個值。

自閉症患者的典型特徵大體可以概括為『社會功能缺陷』『語言障礙』『重複性、儀式化的刻板行為』這麼幾點,以上任何一個因素都威脅不到任何人的安全。

一個自閉症患兒表現出難以控制的攻擊性,與一個沒病沒災的普通熊孩子亂踢亂打亂鬧,是完全一樣的。

有非常乖順的自閉症患兒,比如我弟弟,雖然比我父母都高都壯,但是非常懂事,從不頂撞父母家人,還承擔不少家務活。16歲,正值青春期叛逆期的年紀,那些口口聲聲說自閉症患者威脅了他們安全的傢伙,有幾個敢說自己16歲的時候沒跟父母吵過架,甚至拍桌子、摔東西,沒跟其他孩子打過架、動過手?到底是誰更危險?

也有不聽話的自閉症患者,比如我舅舅,小時候,外祖父母和父母都要我少跟他玩,怕他不小心會傷到我,記得小時候看到他把一個比我年紀更小的弟弟推倒在地,還有一次把姥姥非要他喝的一碗雞血打翻在地,但也沒有闖出什麼更嚴重的禍。那時的我經常會想主動找他玩,因為覺得他經常被家人不理不睬的,幾乎每次都會因為他不會跟人溝通而被嚇回來,但也有幾次他會給我吃的玩的,吃的有小橘子、餅乾,玩的有碎布頭、小籮筐、麥秸稈什麼的。

自閉症患者就算是闖禍,跟非自閉症患者闖禍也是一模一樣的。一個沒任何疾病的熊孩子,見到新鮮的東西,會大喊大叫,會手舞足蹈;一個性格外向愛鬧或者病情較重且年幼的時候沒有得到過合理矯治的自閉症患兒,見到新鮮的東西,也會大喊大叫,會手舞足蹈。區別在於,前者喊叫的話,陌生人能聽懂,跑跳的動作,陌生人看著比較習慣;後者喊叫的話只有家人能聽懂,手舞足蹈的姿態在不了解自閉症的人眼裡顯得比較怪異。但是抱歉,在能聽懂看懂的人眼裡,沒有任何異常,更不可能威脅到哪門子的航空安全。

換句話說,一個自閉症患者如果在飛機上突然打開機艙門導致飛機墜毀,那麼致使他這樣做的因素,跟讓一個什麼病都沒有的普通人在飛機上突然打開機艙門的那些因素,是一樣的。『患自閉症』這個因素在這件事裡面,沒有任何影響。

而且說實話,因為缺乏理解複雜社會現象的能力,自閉症患者威脅航空安全的可能性在我看來是明顯低於沒有自閉症的普通人的。

他們對外部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更低,

而且,他們事實上不具備對飛機上的各種陌生而複雜的設備進行『對象化』操作的能力,

也不具備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意圖化』的能力,

也不具備對陌生的外界事物進行摸索並迅速學習的能力。

他們在飛機這種複雜設備里,其實是無能為力的,什麼都做不了,如果家長之前沒有花很長時間教過,那麼給他扣上安全帶他都會:

1 不知道怎麼解開;

2 想不到要解開;

3 不知道可以解開;

4 不知道什麼是『解開安全帶』;

5 發現不了自己是為什麼被綁在座椅上動不了的;

6 因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從而意識不到被繫上了安全帶這件事。

在最極端的情況下,一個病情極嚴重、從小沒有得到任何合理矯治、性格暴躁、身高1米9、體重180的青年自閉症患者,在飛機里能做的最嚴重的破壞行為還是:大喊大叫,走來走去,撞人。

這個是極端情況,這種人當然對飛行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脅,但是同樣極端條件下的正常人,比如一個有反社會傾向、從小沒人管、性格同樣暴躁、身材同樣高大強壯而且沒有任何疾病和殘障的青年男子,在飛機里能做的最嚴重的破壞行為是什麼呢?

他什麼都能做。

蓄意劫機,臨時起意威脅乃至綁架乘客和空乘,試圖打開安全艙門,大力敲擊機艙壁,惡意觸碰飛機里的各種設備,面向所有乘客大聲發出有明顯意義和指向性的威脅性言辭……他還懂得隱瞞、欺騙、敲詐、恐嚇、騷擾、施暴……然而,他是一個『正常人』。

那麼,在上述具體的破壞性行為發生前,為什麼制度不禁止後者登機,但要求前者出具適宜登機證明呢?(不要著急,我的這些假設與分析,都是冷靜地做出的,我並沒有在這裡設置立場)

因為前者的問題是可預測可確定的異常因素,而後者的問題可以被主觀蓄意隱瞞,不可預測也不可確定為異常因素。

——問題就在這裡:

對於航空業和航空法規,對於航空公司和航班乘組而言,他們從來不會因為誰是什麼身份或者得了什麼病而認定他威脅航空安全把他驅逐下機,而是因為這樣的人構成了航空安全當中的『異常因素』。這才是根本原因。

在航空過程中,飛機順利飛行的狀態是一種理想的『標準狀態』,保持這種狀態,飛機就能以理想的可預測的最大可能性安全地抵達目的地,而構建這一狀態的因素包括飛行手冊中的各種規定、塔台調度的各種標準流程、飛機的各種標準性能、飛行過程中的各種標準參數、飛行員從培訓到執飛當中一系列的標準、乘組的人員搭配和與乘客的互動規程等等。在這一狀態周圍允許一定程度的合理偏差,但過大的偏差必須排除,這並不意味著是這些過大的偏差威脅了飛機的安全,而是因為它們讓飛機偏離了這種標準飛行狀態。

簡言之,並非因為『危險』而被排除,而是因為『異常』而被排除。

異常不是危險,也不必然帶來危險。

危險往往並不是由某個具體的異常因素直接導致的,很難把某種異常因素說成是『the 危險因素』,在大部分空難的事故分析中你都會發現這一現象。

與此同時,沒有任何一次飛行真正做到『標準』:你在飛機上不用心聽空乘的安全指示,與允許一名行為異常的自閉症患兒上機,是同等程度的異常,都在讓飛機偏離標準狀態。航空業保證你不用心聽安全講解這個異常因素不發生的通行機制是,在購買機票時的那一堆協議合同裡面說明了這個要求,你買了機票就默認你遵守,然後在機上也有空乘不斷提醒。

飛行事故的發生,是多種特定的偏離按照特定的搭配在特定的時空中疊加的結果(『瑞士乳酪模型』)。

(感興趣者可以了解一下『事故鏈理論』。)

在法規和行業規定的條文裡面,所謂『航空安全』背後是這麼一大團複雜的東西,是很專業的一套東西。

但是在日常情境下普通人耳朵里聽來,『威脅航空安全』這個詞是一種切身的感受。彷彿這個炸彈一樣的不穩定因素一上了飛機,『萬一』到了萬米高空出了事,我就會如何如何,只要這麼一想,人的安全感就遭到了威脅,害怕問題的苗頭在萬一之間爆發成一場大事故,

這兩個『航空安全』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其實是一個典型的哈貝馬斯意義上系統與生活世界的矛盾,有興趣者可以了解一下。)

整理一下這個邏輯:

航空公司看來:把行為異常的人(不管他是什麼患者)請下飛機,是因為企業要照章辦事,而航空安全規定如此規定,是因為一系列航空安全理論認定異常因素可能導致飛機偏離標準的安全狀態,故而要儘可能減少異常因素的出現頻率,從而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

普通人看來:這個人行為異常,有怪病,如果沒有這種怪病,那他還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因為有這種怪病,有可能上飛機以後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發病,然後行為不受控制,然後(腦洞)會在飛機里亂跑亂跳導致飛機顛簸甚至側翻 / 造成乘客集體恐慌然後各種可怕後果 / 有可能不小心碰了哪裡把飛機炸掉……

航司的做法沒有任何問題,合法、科學、合理,在弱勢群體面前能夠照章辦事,不亂動無意義的『善心』,做得很對很好;

普通人的這種想法裡面存在兩處錯誤:

1 正常小孩並不比非正常小孩更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為,也並不比非正常小孩令一飛機的乘客恐慌少一點(一個孩子在飛機上來回無規則揮手,嘴裡念著別人聽不懂的詞語;另一個孩子在飛機上突然惡作劇地大喊一聲,媽媽你看,飛機發動機爆炸了!哪個更嚇人?),這種事情都是看家長,跟得不得病、得什麼病無關。

(這一條適用於前面其他答主說的什麼汽車沒落鎖啊、把志願者嚇哭啊的那些情況。我在國外教書,一個少兒班9個孩子都正常小孩,外國小孩真是從小解放天性,在課堂上一齊鬧將起來,我這從小哄著自閉症的弟弟長大的都想逃,每次去上課心裡都很壓抑好嗎。跟有沒有自閉症沒半毛錢關係,是熊孩子都是一個樣兒。)

所以,一個在候機廳行為異常的正常小孩,就算他自己或者他的家長對他的異常行為提供合理解釋,也應該被以同樣的標準拒絕登機。

2 自閉症不存在『發病』這一說,自閉症患者的狀態很穩定,很可控(家人監護時),我弟弟如果不給他要求讓他去寫字畫畫或者做家務,他會在屋子裡走來走去唱歌這樣來來回回一整天;我舅舅會在村裡憨笑著來回逛游一逛一整天,吃飯時準時回來。

會發病、發病後身體和精神狀態會突然變得異常、難以控制自己的行為、並且可能讓自己和周圍人感到不安的病患是:抑鬱症患者,躁狂症患者,雙向情感障礙患者,創業公司打雞血的CEO……咦,是不是在這裡可以at一下知乎上至少10%的用戶?

這些疾病的患者比自閉症患者更有必要在登機時出具醫院開具的適宜登機證明,認真講。

普通人之所以會犯這兩個錯誤,是因為大家並不那麼了解自閉症,有很多誤解,其實這是正常現象。

歧視也是正常現象。重申一遍,我這裡講的不是制度歧視,是人對人的歧視。

因為不了解,做出了錯誤的歸因,因他人種族、性別、年齡、民族、政治立場、宗教信仰、身體素質、職業、家庭狀況等因素中存在的固有缺陷,得出他人危險/不潔/醜陋/應被隔離/應被損害的結論,並在行為中對這一結論予以貫徹,以實現維護自身利益、地位、文化、心理安全的目的,這是歧視。

因為不了解自閉症患者,錯誤地認為自閉症人群會因為他們身體存在的固有缺陷——身患自閉症而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成為威脅航空安全的危險分子,並因此要求在飛行過程中排除他們,以維護自己的飛行過程中的身心安全。這個不是歧視?

——————————下面是私吐槽,受不了不要看——————————

這都不是歧視,就沒有什麼是歧視了,建議把歧視這個詞從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中刪去。中文和中國都不存在歧視,大家都無比正確,每個人都既合理地維護自身利益和安全,又在心理上尊重和關愛社會弱勢群體,大家都可好了,愛你們么么噠。

沒有幾個人會說,對啊,老子就是歧視你們這些有病的弱勢群體;

會這樣說的人裡面,更沒有幾個會說,是啊,老子歧視你們,而且這種歧視是正確的;

大多數人的論調都是:

(潛意識裡的命題 1)我是對的;

(潛意識裡的命題 2)我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潛意識裡的命題 3)對於這個弱勢群體,我承認我不了解他們的情況;

(明面上的觀點 1)雖然不了解,但我認為根據我的了解,這個弱勢群體侵害了我的利益;

因為(潛意識裡的命題 4)歧視弱勢群體是不對的;

根據(潛意識裡的命題 1)我是對的;

存在(潛意識裡的命題 5)我不歧視弱勢群體;

由於(明面上的觀點 1)雖然不了解,但我認為根據我的了解,這個弱勢群體侵害了我的利益;

因而(明面上的觀點 2)但我認為對這個弱勢群體應該這樣區別對待;

根據(明面上的觀點 3)這樣的區別對待是有科學道理的blablabla,因為這個弱勢群體他們blablabla;

存在(明面上的觀點 4)所以這樣區別對待這個弱勢群體不是歧視;

回到(潛意識裡的觀點 5)我不歧視弱勢群體;

回到(潛意識裡的觀點 1)我是對的。

沒有精神疾患的人是不會真正地反對自己的。

當正確的人們發現自己有可能進入『歧視弱勢群體』的範疇中時,手中只有兩個選項:或者說『他們不是弱勢群體』,或者說『我這不是歧視』。

其實他們面前還有另外兩個選項:或者反省自己,改正錯誤;或者質疑『歧視是錯誤的』這個最大也最荒謬的的政治正確。可惜他們根本沒這個膽量,只會玩點文字遊戲。

歧視的根源是最正常不過的心理現象,自我和他者的二元對立,我的就是好的,正面的,熟悉的,潔凈的,安全的,可控的,他的就是壞的,負面的,陌生的,骯髒的,危險的,不可控的。所以除非自己就是弱勢群體或少數族群的一員,或者與這些人是朝夕相處的親友,能做到把他們的身份內化到自我當中,否則不可能完全沒有歧視的,我完全理解不了解自閉症的人看到自閉症患者之後害怕的感受,就像公車上有五大三粗的黑人坐在我旁邊我表面上沒動靜心裡還是會莫名局促,但這不妨礙我有不錯的黑人朋友。

就好像你跟一個陌生的長髮美女約炮,你會吻她的頭髮,沒毛病;

你吃蛋糕,另一個陌生的長髮美女(服務生)經過,為你服務時掉了一根頭髮在你的蛋糕上,你輕則把那一小塊奶油扔掉,重則掀桌罵服務員找大堂經理。

那麼,這個頭髮到底威脅不威脅你的飲食安全?

不過就是心理作用。

前者,你都要啪啪啪了,內心先把對方內化成我的一部分了,身體沒進入,心理先進入了;

後者,你長再漂亮你誰啊,你是服務員我是消費者我們不一樣,你是他者,蛋糕是我的領地,你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許觸碰。

承認這就是歧視很難嗎?說一種歧視是歧視,這白左?這是就事論事,闡述事實。是歧視就是歧視。白左的點不在這裡,而在於白左總認為歧視不對,總認為歧視是邪惡的,要反對,這才是白左荒唐的政治正確之所在。你們要反白左,請大膽承認自己歧視,然後說,歧視是正常的,或許不那麼好,但也不邪惡,而不要睜眼說瞎話非說這也不是歧視,那也不是歧視。一個人如果感覺自己受到了歧視,只要這種感覺是誠實的,那麼他就是受到了歧視,這麼簡單直白的道理,看多了給自己洗白的那些論調,我現在簡直覺得說出來像個笑話了。我要是說『歧視的標準是被歧視者是否感受到歧視』這句話,感覺簡直有點要冒天下之大不韙了。每個人都覺得別人的切身感受意義不大,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切身感受,意義更小了,而弱勢群體的家長的切身感受,絕對是完全沒有意義,肯定特歪曲,一點都不客觀,哪有外人客觀呢,主觀感受絕對靠不住,所謂旁觀者清,旁觀者(的主觀感受)才可靠呢。

真是可笑。歧視之所以在被推上社會政治議題的行列,不就是因為某些被歧視群體的主觀感受不爽到了一個忍不住要團結起來發聲的水平嗎。然後這些特定的平權運動主角群體推己及人,把運動的主體擴大到了各種各樣的弱勢群體和少數族群,並且在某些國家逐漸被一些政治集團操控,導致矯枉過正。(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政治集團要操縱社會議題,最安全的選擇一定是那些具有『能被天然地認為正確』這個特性的命題,在有些國家,這個命題是『愛國』,在有些國家,這個命題是『善良』『同情』,所謂白左,就是當代西方社會語境下的中國式民族主義,加州遊行燒車抗議川普的年輕人與西安遊行燒車抗議東京都購買釣魚島的年輕人經歷的心理過程和心理機制一樣。)在中國,至少自閉症患者這個群體並沒有遭到嚴重的歧視,受到不少關愛,也受到很多漠視,有一些個人層面的歧視,但據我所知沒有制度上的歧視。拋開被歧視群體的主觀感受,歧視根本不會成為一個問題,因為沒有人會反映這事。在制度建設層面,被歧視群體和普通人之間要博弈,雙方的聲音都很重要,但在個人層面,是不是歧視,就是被歧視群體說了算,這就是最簡單最基本最直白的常識,求求正常人大老爺們不要再幫自閉症患者定義他們有沒有被歧視了謝謝愛你們么么噠。

我特別希望有一天,弱勢群體可以對身邊歧視他們的同事、熟人、售貨員、服務員、老師、保安、公務員……說,你歧視我,就像在公車上你可以對他人說,你踩了我的腳,而對方會對你說,對不起,你說,沒事。在一些時代,在一些社會中,你踩了我的腳,你在街上瞪了我一眼,也是可以捅你一刀殺你全家的深仇大恨,但是文明進化到今天,一切很自然,沒有人介意,大家都理直氣壯,而歧視與被歧視,為什麼不能成為這種可以用友善解決的摩擦呢?

一方面,我不希望我帶我弟弟出街時,有NPC歧視他。

另一方面,我不希望我說,你歧視我弟弟,對方或者給我一白眼覺得我神經病;

也不希望我說,你歧視我弟弟,對方一副嚇尿了的樣子連忙行大禮致大歉。

你不了解,這很正常,那麼多弱勢群體少數族群那麼多稀奇古怪的病症,沒人有義務了解那麼多。

但你不尊重我時,我得表達,就好像你踩了我的腳,我不想讓你一直踩著,就這麼簡單。

你不了解這些,就像你沒覺察到你踩了我的腳一樣,你的這種歧視跟你踩我腳給我的那種輕微的疼痛或者把鞋子弄髒的損害是沒太差的。

但我顯然不會因為你沒覺察到,就一直把腳讓你踩著,還不說;

也絕對不需要仔細告訴你,給你科普我這鞋是什麼牌子料子多好值多少錢不能踩,讓你嚇一跳趕忙給我道一大歉還給我把鞋擦乾淨,並不想這麼煞有介事地被介意、被照顧。

雖然絮絮叨叨這麼多,但這真的是一個很簡單的回歸常識的問題,就是想按常識生活,就這樣。

當然上面說的跑題都跑遠了,不過分割線下面都不是對問題的答案啦,我愛怎麼吐槽怎麼吐槽,反正咱不是什麼V也不會有人看這答案。

對了,上面還有個提《空中浩劫》系列紀錄片的,到底看沒看過就大放厥詞,那片子里一半的空難都是工程師、飛行員和塔台的鍋,三分之一是航空公司和航空業整個大的規範規程有問題,一小部分是人品差,惡劣天氣,火山,劫機恐襲,大國政治角力誤傷等等,幾乎沒有(我不敢說完全沒有,一共16季我大概看了三分之二沒全看完,至少在我看的裡面沒有)機上乘客作死導致的(印象中大概除了韓亞航空那次自己不系安全帶把自己作死,那是正常孩子哦,假如是自閉症患兒,她們的監護人一定格外注意用安全帶把他們固定在座位上),更沒有一例是自閉症患者乘機導致的。


大家都在法律道德的高度指責航空公司,就沒人管一下乘客嗎?

安安靜靜的自閉症沒關係啊,但是假如在機艙里還這樣大吵大鬧,我要是乘客我恰好坐在附近,我反正會怕,畢竟是灰機,雖然他做不了什麼但是依然會有擔心,有可能最近空中浩劫看多了吧

(╯°Д°)╯︵┻━┻

當然還有網上還是有一堆好人表示坐我旁邊可以,什麼破爛航空公司(/?Д?)/

但是參考經常發生的扶老人這個事件來說,很多時候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反正圖個道德升華罷了。

法律規定太死板,大家只能靜待修正一個更合理得規定,但是我們可以腦補要是孩子的父親名字出現在乘務長手中的問候名單中,機長會這麼痛快的拒絕其登機?


個人看法:航空公司有權利拒絕行為異常旅客登機;自閉症或其它精神疾病患者無需提前準備醫療證明——即使開具了醫療證明依然有合理被拒絕登機的可能性,此風險應由患有精神疾病的旅客本人及其監護人自行承擔。

中國民用航空局的「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中,比較沾邊的是以下兩條:

第三十四條 無成人陪伴兒童、病殘旅客、孕婦、盲人、聾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運人規定的條件下經承運人預先同意並在必要時做出安排後方予載運。

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不能乘機的旅客,承運人有權拒絕其乘機,已購客票按自願退票處理。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CCAR-271TR-R1,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條 除另有規定外,承運人不得因殘疾人的殘疾造成其外表或非自願的舉止可能對機組或其他旅客造成冒犯、煩擾或不便而拒絕運輸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

第八條 承運人拒絕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航空運輸時,應向其說明拒絕的法律依據。

……

第十五條 除以下情況外,承運人不得要求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醫療證明:

  (一)在飛行中需要使用醫用氧氣;

  (二)承運人有合理理由認為殘疾人在飛行過程中沒有額外的醫療協助無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

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民航發〔2014〕105號,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就本次事件來講,兩者的解釋看似有些矛盾,所以還需要細分析。

這兩個文件都是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請注意,『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是規章,這個是很明確的;『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的性質未知,在2016年5月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公布部門規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的附件,即(截至2016年5月1日)

『中國民用航空局現行有效的部門規章目錄』

『中國民用航空局現行有效的與規章配套的規範性文件目錄』

『中國民用航空局廢止和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錄』

這三個文件當中,完全找不到『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

問題一,『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的有效性本身,中國民用航空局未明確解釋。

問題二,即使『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這個文件確實有效,從文號上看屬於一般規範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常識上,這兩種文件效力低於「規章」

問題三,這個比較長。假設我們認為『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是用於解釋『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中的「病殘旅客」部分,有作用效力,那麼請注意我前面畫粗體的兩段文字。

一個是「因殘疾人的殘疾造成其外表或非自願的舉止可能對機組或其他旅客造成冒犯、煩擾或不便」,注意,不得因「冒犯、煩擾或不便」拒絕運輸,並沒有規定不得因「健康、安全」拒絕運輸。

另一個是「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在該文件中解釋如下:

第四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除具體條文中另有規定外,含義如下:

(一)「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肢體、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長期損傷的人,這些損傷與各種障礙相互作用,可能阻礙殘疾人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加社會活動,具體表現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二)「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是指購買或持有有效客票,為乘坐客票所列航班到達機場,利用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提供的設施和服務,符合適用於所有旅客的、合理的、無歧視運輸合同要求的殘疾人。

這裡所指的「運輸合同」,顯然需要旅客購票時「已閱讀並同意」。具體條款一般名為『XX公司國內旅客、行李運輸總條件』,例如海南航空的相關部分如下:

第二十五條拒絕運輸權

海航出於安全原因或根據自己合理的判斷,認為屬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拒絕運輸旅客及其行李

(一)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及其它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二)旅客的年齡、精神或身體狀況不適合航空旅行;

(三)旅客的行為影響其他旅客正當權利的實現及對機上安全秩序產生不利影響,或對其自身或其他人員或財產可能造成任何危險或危害

……

第二十七條 對被拒絕運輸旅客的安排

對被拒絕運輸的旅客,承運人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屬本章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情形的旅客,已購客票按非自願退票的規定辦理。

(二)屬本章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由於年齡、精神或身體狀況不適合旅行的,已購客票按非自願退票的規定辦理

(三)屬本章第二十五條(三)、(四)、(五)款情形的旅客,已購客票按自願退票的規定辦理

其它航空公司的條款如國航、南航、中聯航等,都包括了類似的權利主張,在此不一一列舉。當事航空公司揚子江航空的「運輸總條件」在網上無法查閱,考慮到大家都是大同小異,抄抄改改,應該也是類似的。假設如此,根據合同內容,航空公司有權判斷並拒絕行為異常的精神疾病患者旅客登機。由此產生的糾紛,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解決。

問題四,我們假設當事旅客可以各種耍賴,無視合同法、無視規章,整件事只按對它最有利的『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來解釋,那麼該辦法對於投訴渠道是有明確規定的。

第六十三條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向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投訴,也可向民航主管部門投訴。

第六十四條 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應設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受理殘疾人投訴受理工作,對外公布投訴受理方式,並報民航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十五條 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應儘快處理殘疾人投訴,並接受民航主管部門監督。

該旅客的「維權」方法很清楚,向中國民用航空局投訴。如果處理結果不滿意,走法律途徑解決。雖然我不知道他有甚麼權需要維的。

目前為止,根據新聞中披露出的信息,沒有公開證據表明當事航空公司在拒絕當事旅客登機時「向其說明拒絕的法律依據」。更搞笑的是,向媒體解釋時,負責人援引的規章是『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該規章明顯不適用於本次事件,並且該負責人解釋時也未出示最有利的權利依據,即該公司的「運輸總條件」。

我個人對其專業性表示遺憾。航空公司一方不採取最有效維權措施,如果民航最後在媒體的壓力下作出不公正裁決、開了先例,未來所有正常旅客的安全都可能面臨威脅。


還是要按照那個航空的基本法來辦事


飛行愛好者,非專業人員。飛行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容不得半點閃失。民航許許多多規則非常冰冷無情,但是卻是用人命換來的經驗教訓,必須嚴格遵守。只要航空公司認為一名乘客可能威脅飛行安全(包括其他乘客的機上安全),當然可以拒載。甚至還有更冰冷的,類似於航海,航空當中機長擁有機上絕對權威。只要機長覺得你不應該上飛機,即便是他心情不好看你不爽,你就不能上飛機。


如果今後航空公司不拒絕被判斷有攻擊風險的乘客,那才是最可怕的:規則屈服於輿情。

這種行為可能是自閉症兒童,也可能是精神病人,他可能只是尖叫或面容猙獰,但也可能下一秒危及他人安全,航空公司的職員沒有辦法確認,則必須拒絕。

否則精神病人家屬報稱為自閉症則可以上機,用什麼規則去約束?


好在沒有上俄羅斯的飛機,要不就算讓你上了,說不定也會被機長一槍打死


沒人邀請,我自己來的。

我先聲明態度,航空公司的做法沒問題。

字體加粗,重點顯示。

這事我還真沒聽過,我去百度了下,結果在搜索結果首頁,跳出來這條新聞。

拒絕自閉症少年登機得到支持,我們表示反對_今日話題_騰訊網

看了不禁冷笑,這是什麼理論?又是那套我弱我有理狗屁理論?

全文就是傾向性明顯,然後外加煽情,至於理論就完全是扯淡!!!

這種作者明顯就是為了獲取粉絲,利用人們同情心,一味的偏幫弱者說話,至於現實情況則完全置之不顧。

事實上,飛機在起飛後,到降落前,這段時間是個絕對密閉的空間,別說出門逃生,就算是開窗透氣都做不到。

我百度了自閉症的臨床表現:

1.語言障礙

語言與交流障礙是孤獨症的重要癥狀,是大多數兒童就診的主要原因。語言與交流障礙可以表現為多種形式,多數孤獨症兒童有語言發育延遲或障礙,通常在兩歲和三歲時仍然不會說話,或者在正常語言發育後出現語言倒退,在2~3歲以前有表達性語言,隨著年齡增長逐漸減少,甚至完全喪失,終身沉默不語或在極少數情況下使用有限的語言。他們對語言的感受和表達運用能力均存在某種程度的障礙。

2.社會交往障礙

患者不能與他人建立正常的人際關係。年幼時即表現出與別人無目光對視,表情貧乏,缺乏期待父母和他人擁抱、愛撫的表情或姿態,也無享受到愛撫時的愉快表情,甚至對父母和別人的擁抱、愛撫予以拒絕。分不清親疏關係,對待親人與對待其他人都是同樣的態度。不能與父母建立正常的依戀關係,患者與同齡兒童之間難以建立正常的夥伴關係,例如,在幼兒園多獨處,不喜歡與同伴一起玩耍;看見一些兒童在一起興緻勃勃地做遊戲時,沒有去觀看的興趣或去參與的願望。

3.興趣範圍狹窄和刻板的行為模式

患者對於正常兒童所熱衷的遊戲、玩具都不感興趣,而喜歡玩一些非玩具性的物品,如一個瓶蓋,或觀察轉動的電風扇等,並且可以持續數十分鐘、甚至幾個小時而沒有厭倦感。對玩具的主要特徵不感興趣,卻十分關注非主要特徵:患者固執地要求保持日常活動程序不變,如上床睡覺的時間、所蓋的被子都要保持不變,外出時要走相同的路線等。若這些活動被制止或行為模式被改變,患者會表示出明顯的不愉快和焦慮情緒,甚至出現反抗行為。患者可有重複刻板動作,如反覆拍手、轉圈、用舌舔牆壁、跺腳等。

4.智能障礙

在孤獨症兒童中,智力水平表現很不一致,少數患者在正常範圍,大多數患者表現為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礙。國內外研究表明,對孤獨症兒童進行智力測驗,發現50%左右的孤獨症兒童為中度以上的智力缺陷(智商小於50),25%為輕度智力缺陷(智商為50~69),25%智力在正常(智商大於70),智力正常的被稱為高功能孤獨症。

請注意我黑體標出的情況。

在密閉空間里,如果有人產生以上非常理的舉動,是否會造成其他乘客的心理恐慌,大家都心知肚明。至於會不會最終導致整機人員的慌亂,也沒人可以預測。

並且,也是由於飛機是密閉空間,少年發病時,求醫都不可能。

不是所有飛機上都跟電視里演的一樣,總有一個乘客是醫生。

不讓患者上飛機是保障患者和保障其他乘客的合理要求。

飛行過程中,最重要的是保證儘可能的安靜,和不要胡亂走動,更別提出現乘客恐慌的情況,這是飛行的大忌。

作者為了取悅粉絲,而提出要保障弱勢群體的乘機權益,那請問,飛機上其他上百名乘客和機組人員的最基本生命安全權益誰來保障?

作者嗎?出事他頂罪嗎?還是到時說他只是個臨時工?

而且作者還將他的文章簡要概括為兩句:

1拒絕自閉症少年登機,得不到法律支持。

2國人支持航空公司,是因為強烈的安全偏好。更暴露了很多人「只愛抽象的人類,不愛具體的人」。

我一條一條來回答:

1: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

【第二十五條 航空器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在禁煙區吸煙;

(二)搶佔座位、行李艙(架);

(三)打架、酗酒、尋釁滋事;

(四)盜竊、故意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救生物品和設備;

(五)危及飛行安全和擾亂航空器內秩序的其他行為。

我又黑體標出了。

而自閉症患者是屬於:

國家的自閉症患者有什麼政策_百度拇指醫生

【由於自閉症病因在世界範圍內至今不詳,患者行為刻板,缺乏與常人交流的能力,並拌有危害他人的行為,因此往往不被社會所了解。

除此之外,由於自閉症患者的民事責任能力不健全,對他們的保護必須通過約束周圍人的行為的方式來實現。】

作為此類無法對自己行為負完全責任,並且可能造成危害者,航空公司提出,要求醫生出具證明,很合情合理。

(當然,這其實也是航空公司的託詞,一,臨登機時間確實來不及去開證明。二,沒有醫生會開,萬一飛機上發病造成損失,開證明的醫生需承擔責任。)

2:【國人支持航空公司,是因為強烈的安全偏好。】這句話沒問題,不為安全考慮,還考慮什麼,這是基本權益。

【只愛抽象的人類,不愛具體的人。】意思是許多關愛自閉症患者的人,只停留在口頭上的意思吧。

這個就程度的問題了,就好比慈善捐款。

有人會捐,這是愛心,有人不捐,也是正常。

但你要求別人必須捐,還必須把所有家產都捐出去,這就是豈有此理了。

我可以關愛自閉症患者,他們確實是弱勢群體,需要關愛。

但這不代表我必須付出放棄自身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

最後,我再總結一句。

凡是玩弄人心者,掩飾的再好,也會多少露出點邪氣,做人呢,別裝,坦坦蕩蕩實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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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要給航空公司行為點贊。

說說原因,機場和航空公司有權利也有義務保障飛行的安全和乘客乘機的舒適,不管是自閉症也好神經病也好還是喝醉了也好,有可能影響飛行安全和其他乘客乘機體驗的,機場和航空公司有責任有義務處理掉。

我不是什麼兒童教育家,也不是什麼病的專家,更不是耶穌基督,我只是一個普通乘客,付錢買機票,我需要一個安全舒適的乘機環境,我可以選擇包容理解你,也可以選擇不包容理解你,這是法律和我購買機票花費的貨幣賦予我的權利,所以,我拒絕和任何可能影響我旅行舒適度及人身安全的人乘坐同一駕飛機,當然,如果對方持有法規規定的相關證明,可以證明他不會危及安全,那麼我無權反對,但如果影響我的乘機體驗,我依然保留投訴的權利。

就是這樣,說白了,包容你是仁義,不包容你也是本分。也少扯什麼大愛無疆,我也有愛心,但我的愛心要建立在保證我自己生活的基礎上去獻愛心,我不是佛,我可以在自己吃飽了的情況下,拿出錢去獻愛心,但我做不到割自己的肉給乞丐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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