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南京輔警上傳寶馬車禍視頻後被開除?

南京寶馬肇事案發後不久,一段5秒小視頻就在網上迅速傳播,畫面中,馬自達像中了炮彈一樣,裹著煙飛了過來。視頻流傳後,相關領導很生氣,要追查到底是誰把這個傳播出去的。很快答案出來了,是指揮室的一個輔警(真的是臨時工)。他立馬被開除了。南京輔警上傳寶馬肇事案現場視頻被開除 開除是合法合理的嗎??


每次這種答案下面的評論能湧現一大批法盲而且還能理直氣壯說中國法律就是不完善 司法不公正 所以我不遵守!


呵呵,在西安打同行,關同行,包庇小偷,還把同行的個人信息透露給小偷的警察也只不過是停職而已,

這個輔警上傳個視頻就要開除,

程序正義?


在某些人眼裡,什麼程序正義結果正義,通通都是廢的,只有合他意才是正義。

參考"維權律師"被處罰時他的說法,和"侯聚森"被處罰時他的說法。(微博上一搜一大堆)


不知道這件事與斯諾登披露的稜鏡計劃的可比性如何?


站在勞動法的角度,輔警屬於勞動合同關係。涉及以下兩個問題。

1、治安監控視頻可否公開?公開是否經過審批程序?

2、該用人單位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否規定未經審批程序私自公開治安監控視頻內容,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如果不可以公布或者必須審批才可以公布,單位制度也禁止私自公開的行為。當事輔警未經審批私自上傳,則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是合法的合理的。

如果規章制度未生效,或者未對私自公開監控視頻作出禁止規定,亦或者治安視頻可以隨意公布,那開除就不合法,屬於違法解僱。

凡事都要按照基本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領導不能生氣了就開人。

亂開人,中央不會支持的。

記者也要學習一個勞動法規,不要見風就是雨,動不動就搞個大新聞。

搞清楚是因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還是領導生氣被開除。

如果是因違紀被開除,你報道成領導生氣開除,宣傳上出了問題,也是要負責任的

對不起,我也得罪一下人。


謝邀。

不要因為是這個案子的緣故就要添加點別的佐料進去。

前幾年的「摸奶門」,不也是一張抓拍的行駛照片被Po到網上了嗎?

前幾天新疆的所謂毒打流浪狗的事件,當事男子的車牌號、住址、身份、單位等個人信息不是也被一個車管所的女的查了,po到網上嗎?

這兩起事件和這個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呢?都是把不該公開的事情擅自的去公開,濫用自己手上的職權。

別扯什麼摸奶門是違章,虐狗是不道德,而本案是出人命,不可同日而語的話。這些事情,本質都是警務人員在濫用職權,如果你連這點都抽象不出來的話,也沒有什麼探討的必要性了,你我不在一個維度,出門左轉不送!

該你披露的,自然會讓你披露,不該你披露的,你就老老實實的遵守規定,看見的也只當是沒看見。

這種事情怎麼能縱容呢?今天有警務人員這樣乾沒啥事,你說他們是正義的,忍之贊之聲援之,明天你的開房記錄也完全有可能被po到網上去。

輔警在案發後不久就很及時的上傳了這個視頻,話說這輔警上傳的那一瞬間,他何以就認定南京警方要把這案子吞了,要把這證據抹掉了?時至今時今日,你們又何以認定南京警方就要把這案子吞了,要把這證據抹掉了?他到底是忠肝義膽、俠義心腸的羅賓漢還是規則破壞者?見仁見智,不想再和你們辯駁些什麼。

程序正義有自己的獨立的價值,程序不正義的,結果也是非正義的。

至於南京的輔警,自己做大死,怪不得別人。警隊,畢竟是講紀律的。。。。。。

某些朋友,不要感覺好像這個輔警不把這段監控放出來,警方就要把它刪除掉一樣的。每年警方向法院提交的視聽資料證據定案的還少?

還「不是他放出來,我們能知道嗎?」。只要這段視頻監控移送到法庭呈堂,你們知不知道又有什麼關係呢?你是承辦本案的法官還是公訴人?對了,或許你們是「全民道德審判庭首席大法官」,那作為首席大法官,你們是可以叨叨叨,但是遺憾的是,你們的審判放在文革時或許能決定某人的命運,但在當下,一點效力都沒有。

還有,公安視頻監控系統里的資料,一般的民警只有調閱、複製的許可權,沒有刪除的許可權。這些資料都是在伺服器里的,不像自己家裡的監控是放在電腦硬碟里的。

至於那個「輔警不公開出來,受害人家屬怎麼找證據」的說法,建議你動動尊手,百度一下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舉證責任先,一個公訴案件,要你受害人一方沖在前面去代替偵查機關取什麼證?

不知詳情,就不要亂揣測。


還記得上次那個女兒公布明星戶籍被停職的女警察么


現在知乎有一種風氣——凡是屁民支持的,我都要反對;凡是屁民反對的,我都要支持。不這樣哪能顯得我看問題與眾不同呢?不這樣哪能顯得我有超越萬民的學識呢?

首先,對於程序正義,我非常支持。

但這程序正義是看人的啊。輔警這事就要程序正義,辦案流程有程序正義嗎?寶馬司機肇事棄車逃逸後自首,是不是這個人都說不清楚,一天時間就官宣歸案。調查了嗎?精神病鑒定機構是什麼樣的鑒定方法,什麼鑒定標準?這個屁民們有權知道吧。

屁民們叫囂這叫囂那是因為多管閑事?用輿論干礙司法公正?外面的人只看見一個黑箱,黑箱裡面怎麼操作外人都不知道。你只要和我說一聲:咱裡面都程序正義啊,外面的人就得信嗎?

話說回來,公安,法院,檢察院是沒有責任對公眾解釋案件的。但是政府是有責任對輿論質疑做出解釋的呀。但遲遲沒有解釋,想必是不怎麼好解釋。

況且,南京以往的醜事太多了。這回做的簡直明目張胆,不懷疑都不是正常人。


一群人天天喊著程序正義,只不過他們覺得結果不正義罷了。

待到他們覺得結果正義時,程序正義是什麼?

今天輔警擅自上傳治安監控沒人管,明天也許就會有人上傳你和女朋友的開房記錄。我就問你支不支持?

順便,很多人的邏輯和小學生似得,當自己一方犯錯時,他們說其他人也犯錯啦,憑什麼抓我!更有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大喊我是為了抓他才犯錯的!

問題是,用錯誤制止錯誤能消除錯誤么?

正常人的邏輯不該是說既然有人犯錯了沒被抓起來就去住他,而不是說既然有人犯錯沒被抓乾脆其它犯錯的人也不管了么?

繼結果正義論後,評論里也有人開始對政府做有罪推定了。。。

話說公民向政府申請公開信息不是有流程的么,為啥都一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抓狂樣。。。


感謝提問.

警察,輔警,軍人的職責是服從命令, 不是遵守正義, 也不是為了天下蒼生.

一場遊戲, 你遵守規則, 別人不遵守, 不遵守的人沒任何懲罰, 這遊戲是沒辦法玩的.

錫紙包玉米粉, 急性精神病, 沒人在乎你信不信.

這位輔警, 有著一種正義情懷, 我支持他.

違反規定, 被開除, 沒什麼好說的, 他應該早就預料到了.

我們自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 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樑。

他就是為民請命的人吧

工作可以再找,希望他生活中不會受到莫名的責難


今天輔警擅自上傳治安監控沒人管,明天也許就會有人上傳你和女朋友的開房記錄?

從那段公布的視頻來看,屬於社會公共場所錄像,公開不侵害任何公民的隱私權也未對任何公共法益構成威脅。視頻也非偽造,對本案的公正公開處理有利而無弊。

這和「摸奶門」等事件怎會有類同之處?@霍sir

濫用職權?難道一個根本不具有法益侵害性反而有利於保護法益的行為能構成濫用職權?

我明白了,你們所主張的上傳視頻的社會危害原來是指造成社會廣泛關注啊


我內心是無比擁護程序正義的,在一個健康的社會裡,程序正義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這個事件,你讓我以程序正義為名去支持,我是為難的,一邊是良心,一邊是信仰,讓我怎麼辦?

想了一整天,想明白了,我們為什麼要受到觀念的束縛?我們看事實!

這個案子是一個被輔警泄露證據的重大社會事件,所以兩個要素,第一是社會事件,第二是輔警泄露信息。那我們來看看如果把這兩個要素替換一下是什麼結果?

1.泄露信息的,個人隱私事件。

候聚森,踩貓女,摸奶門這些事件的信息泄露者開除了嗎?貌似沒有。

2.沒有泄露信息的,重大社會事件。

70碼,俯卧撐,躲貓貓,還有就在南京的彭宇案。

所以這最後還是一個屁股問題:究竟我們要對某些事發的地方政府做有罪推斷還是無罪推斷。個人意見無論是從法理還是從過往的事例,我傾向於有罪推斷。大膽質疑,小心求證,政府公正公開消除民眾的質疑,才能提高公信力,促進社會和諧。

不要扣個不相信政府的帽子,我相信中央政府的領導,相信我當地政府的領導。至於幾百里外的地方政府,甚至傳過醜聞的地方政府,我憑什麼相信你,我和你有過交集嗎?

我倒是認為,這種起於不相信,政府釋疑最終讓群眾相信的,才是更能體現程序正義的吧。

PS:馬自達車主屍骨未寒,涉及百姓生命的事件的洗地我是零容忍,隨時狂暴開噴,自干五謹慎。


當一個社會真正做到公平的時候,我們才不需要這些俠義之舉。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啊,根據常識,程序正義是為了保證結果正義。

但根據此案大家都懂的情況,如果遵循官方所謂的程序正義,那麼結果正義幾乎是得不到保證的,車速妥妥70碼啊。

那麼就是說,這個程序實際上是以法律名義保障的不正義。

而樓上的高票回答都著重要保證這種實際上的不正義。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輔警事實上到底是不是正義的呢?我們需要糾正的到底是輔警還是這種不正義的程序呢?

一種缺少監督制約的程序,人人都高舉著法律的旗幟來維護它,舍本求末,買株還珠而已,可笑。


我不知道整個案件中有哪些東西未公開,我看見的是人們在對已公開的內容進行質疑抨擊。

平心而論,我覺得這案子水很深。

但是,我們在鼓勵質疑精神的同時,也不要胡亂質疑,胡亂抨擊。

比如,急短精可以質疑,但不能說不為什麼我就覺得有問題就開噴。

證據呢?

玉米粉當然可以質疑,但你能別來個依據常理是毒品就炸毛嗎?

證據呢?

打個比方,我今天買包麵粉回家路上發生車禍了我的麵粉就成白粉了?

公民對政府進行質疑絕對是好事,但也別信口開河。

順便說句,輔警被開是好事,我可不想明天也莫名被送上網


現實是怎樣,大家都知道。一種泛濫的虛偽是,他們不要求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的義務,卻總是援引各種規定來為政府行為辯護。輔警之所以被開除,與其說因為違反規定,不如說觸犯了權力對於信息的壟斷權。

某些理中客之所以令人感到厭惡,原因不在於他們所標榜的理性中立客觀有什麼問題,而在於他們未能將理中客的原則貫徹到底。不管有意還是無意,選擇性的理性中立客觀往往很容易淪為體制的辯護士。


協警泄露個人信息你們噴無紀律不作為,協警私放視頻被開嚴肅警紀,又被你們噴出翔。哎,你們開心就好。

我就想問,那協警是從監控里發現了什麼扭曲的事實還是隱藏的驚天真相,以至於經過激烈心理鬥爭他決定哪怕遭受報復也要公之於眾?

他心態很簡單,卧槽,我轄區里發生這麼大事.全國都在關注,哈哈,我有現場視頻,我趕緊發出去顯得我牛逼。

留著這種人放在警察隊伍里,你們是準備哪天讓他公布你們的開房錄像還是個人戶籍?


算了吧,早就說了,不規矩來,活該被開除。這件事本來領導給各部門打個招呼就可以壓下去了,現在好了,弄個暫時性精神病出來,領導各種被嘲笑,南京形象受損,這個責你輔警能擔嗎?

在泱泱天朝辦事,出事了第一時間是通知領導,要聽領導指示,領導說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管對錯,只管服從,這才是辦事的正確方法。

活該當輔警,一點辦事規律都不懂


這個資源自然是不能上傳的,就像我不能拆了公家的指示牌上路自己指揮交通。但是我好奇如果他用自己手機拍監控屏幕然後上傳到網路要怎麼算,公開程序約束的是信息內容還是資源本身,畢竟這是我認為這個內容不涉密的情況下,如果不是以原視頻的形式,他自己轉述或者他自己拍了個高還原度的片子呢?度在哪裡?


為什麼要去偷看田中奏摺?大日本帝國允許你看了么?違反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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