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認同和接受同性戀是錯嗎?

因為有同性戀朋友看到之前的文字表示不適,我在此道歉,抱歉。但是問題好像刪除不了。


1,題主不喜歡同性戀者有錯么?

我覺得,目前大多數答案,都沒有認真思考過這麼一個悖論——

如果「性取向」是生而為人的自由,那麼「對性取向的取向」是否也是生而為人的自由呢?

所謂的「性取向」,我在這裡就簡單理解為在性方面的好惡選擇吧,那麼同樣的,「對性取向的取向」,我定義為在對不同性取向的持有者的好惡選擇。

喜歡同性,反感異性是天賦人權,沒錯,這點我認同。但同樣的,喜歡喜歡異性的人,反感喜歡同性的人,我覺得應該也一樣是天賦人權啊!

我自己的態度是這樣的:即便地球上的男人全彎了,我也不會彎的。我喜歡妹子漂亮的臉蛋,喜歡她們的翹屁股和大長腿,喜歡她們柔軟的身體和嬌喘時的聲音,喜歡她們胯下是兩個洞而不是一個洞加一根棍棍。

妹子是多美好的東西呀!而臭男人呢,他們都是濁物啊!

看妹子和妹子的レス片,我會很有性趣,但想到自己把一個男人壓在身下,或者被一個男人壓在身下,我會吐的。

但是,我不反感男同性戀的存在。這東西我接受不了,不符合我的審美,但審美這東西是完全主觀的,我沒有資格沒有權利去要求其他人遵從我的審美。你喜歡?OK啊。你愛搞基搞基去,只要不搞到我頭上來,想怎麼搞怎麼搞就是了。如果是單純的朋友之間的交往,那麼我完全不在乎對方的性取向如何。無論他喜歡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我都不管。品性言談舉止這些,才是我的擇友標準。

總結一下呢,就是說,在性取向方面,我反感同性,但在對性取向的取向方面,我不反感喜歡同性的人。

而題主呢,在性取向方面,他反感同性,在對性取向的取向方面,他也反感喜歡同性的人。

我覺得這兩者都沒有可指責的地方。

所以,從結論上來看,題主沒有錯。

2,題主不喜歡同性戀者的原因有錯么?

有。

我在第一段里說了,我反感男男之間的性行為,但我的反感完完全全是從審美的角度出發的。

我覺得倆男人摟一起,不美。就這麼簡單。

但我不會像題主這樣,覺得這種事情不科學,不邏輯,不道德,反人類反自然。

黑格爾的名言說,存在就是合理,其實被無數人誤解了。

有糾錯的說,翻成「存在的就是合乎理性的」更好,而我不贊成。這種譯法不但拗口,而且含糊。

追尋他的本意的話,這句話我覺得應該翻譯成「存在必有其因」才對。

任何存在,都一定能夠從邏輯上推導出其根源。同性戀這種事也不例外。

記得之前看過知乎上某個答案,大意是說同性戀的存在可以讓撫育後代的資源更為集中。我不敢胡亂下定論說這種假說是對的,但我覺得至少這是能夠自圓其說的一種可能性。

所以,題主是從一個錯誤的論據,得出了正確的結論。

或者還有一種可能是,題主本身反感同性戀的原因就是審美,但為了讓自己的言論顯得更為「政治正確」,而選擇了給它披上了科學的外衣。

我覺得這樣不好。

還不如像我這樣,堂堂正正地承認,自己就是覺得攪基很噁心。

題主,記住一句話,don"t judge。

don"t judge。

don"t judge!

同性戀沒有道德對錯,沒有科學對錯,沒有邏輯對錯。這只是一種喜好而已。

表達自己的主觀觀點,沒有錯。但是不要硬把自己的主觀喜好,裝扮成客觀的真理。

3,那麼,本題下指責題主的眾人有錯么?

和第二段一樣,唯一的原則是,don"t judge。

性取向是自由,對性取向的取向是自由,對性取向的取向的取向同樣也是自由。這個選擇鏈實際上是可以無限延伸的。

也就是說,A可以選擇自己的性取向,而B也可以根據A的性取向決定自己對待A的態度,而C也可以根據B對待A的態度決定自己對待B的態度,D又可以根據C對待B的態度決定自己對待C的態度……

無論這個選擇鏈延伸了多長,這都是OK的啊。

所以,題主反感同性戀,沒錯。一部分答主因為題主反感同性戀而反感題主,也沒錯。人都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的喜好嘛。

但,我要指責的,是那些將題主的喜好貼上道德標籤的答案。

這麼做,就和那些將性取向貼上道德標籤的做法一樣了啊!

這不是打著紅旗反紅旗么!

趕著出門,就先寫這麼多了。其實本來應該用不著廢話那麼多的,但最近我越來越覺得,理解能力低下的知乎用戶數量正在不斷增長。這讓我十分無奈,只能把本來應該簡明扼要的話掰開揉碎嚼爛了給他們喂下去。

就這還未必管用。

真是讓人心疼。


題主,根據問題日誌,你在這個問題里一下做了好多事情:

  • 你不喜歡、不接受同性戀;
  • 你認為同性戀是不符合科學、不符合自然規律的;
  • 你認為同性戀是反自然、反人類、噁心的;
  • 你將以上觀點公開地表達了出來;
  • 你認為人都是理性的。

我們得一件件分開說

1、你不喜歡、不接受同性戀

這點上,你沒錯,一點兒錯都沒有。

因為喜歡不喜歡、接受不接受,並不妨礙他人的正當權益,僅僅是你的喜好而已,與任何人都沒有關係,你怎麼喜好都可以。比如我不喜歡韭菜,我不接受加醬油的西紅柿炒蛋,妨礙到誰了么?沒有。

所以說,這點上,你沒錯。

2、你認為同性戀是不符合科學、不符合自然規律的

這點上,從科學的角度講,錯了。

現代醫學、生物學普遍傾向於同性戀是天生的、並非疾病。所以這是符合自然規律的。科學也在嘗試著對同性戀進行解釋,而且已經基本可以確定,同性戀是有基因參與的。不僅如此,同性戀應該是具有進化優勢的。

……「同性戀有進化優勢」表面上很奇怪,不過有多種可能,比如:在人和某些高等動物,可能同性戀自己沒孩子、但更好地照顧兄弟姐妹的孩子,從而在同種進化中起有益作用;也可能同性戀的基因變化在不同性別起不同作用(一個基因變化在男性導致同性戀,而這個變化在女性導致更有生育力,這樣在女性中傳下這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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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網—饒有性趣(1):欲解異性戀 須知同性戀

但這僅僅是你的錯誤認知,科學界都尚無定論的事情,一個普通人的認知有誤也不是什麼大錯。所以,這點也不會給你帶來很多的反對聲。

3、你認為同性戀是反自然、反人類、噁心的

這一點,錯了,因為你進行了道德判斷,並且侮辱了所有同性戀的人格。而且,你做出的道德判斷本身也是錯誤的。但是,這其實並不嚴重。別急,且聽我慢慢說來。

首先,「同性戀是反人類的」屬於道德判斷,但是,道德判斷的前提是,這個人有得選。有選擇,才有道德;沒選擇,無所謂道德。

如果你知道前面有個坑,一個人過來了,你可以選擇告訴他或者不告訴他;你選擇不告訴他,他掉坑裡了,你的選擇就是不道德的。

如果你不知道前面有個坑,一個人過來了,你沒法告訴他前面有坑。然後那人掉進去了,你就無所謂道德不道德,因為你沒得選。

剛才說過了,「同性戀是天生的」已經成了學界的基本共識,所以成為同性戀是沒得選的,於是「成為同性戀」這件事就無所謂道德不道德。而你從道德的角度上否定了所有同性戀,這根本站不住腳,怎麼會不被反對?

但是,問題也不大,因為題主你(可能)並不知道「同性戀是天生」,於是你認為同性戀有的選,於是你認為選擇同性戀是「反人類的」,這個邏輯說得通,而且錯誤的來源是認知有誤,似乎也不能怪你太多。

(當然,我理解你的想法不代表我認同你的想法,事實上,我堅定地認為你的想法是錯誤的、不符合科學的。但這不妨礙我站在你的立場上去理解你的思維邏輯。)

其次,不管每個人的立場、觀點和道德判斷標準如何,總有一些普世價值是共同的,其中就有現代文明社會的基石之一:人格平等。現代文明社會就建立在此之上,生活在現代文明社會的人都應該遵守它,否則就應被懲罰或驅逐。

在人格平等的基礎上衍生出了「天生權利神聖且不受侵犯」等原則,而題主在沒有道德依據(同性戀是天生的)的情況下,否定同性戀的人格(反人類的、噁心的),這當然是不對的。如果題主是一個老闆,並且僅僅以同性戀為由拒絕錄用應聘者,那這就侵犯了就業權。

但是,截至目前,題主即使有各種觀念和認知上的問題,都不應該被反對,更不應該被抨擊或嘲諷。題主真正的問題在下一條。

4、你將以上觀點公開地表達了出來

如果你只是心裡想著這些觀點,尤其是2、3點,那一點兒問題也沒有,沒人管你想什麼,喜歡怎麼想就怎麼想,怎麼想是你的自由你的權利。但你別說出來。

然而,問題就出在這裡,你將以上觀點通過知乎,公開地表達了出來,不管是直接還是間接,總之你是表達了。如果有人要說言論自由,那請注意,言論自由保護個人發表觀點,你發表觀點,我反對你的觀點本身也是一種觀點,所以也應該被保護。

所以,言論自由包括了發表觀點的自由,和他人對此進行反對的自由。

題主受到的所有的反對都是基於此,如果細說的話,所有反對/支持第2點和第3點的觀點都是正當的、受言論自由保護的;但是反對第1點卻有些兒站不住腳,因為第1點是人家的個人喜好,在人格平等的框架下,我們不能說誰的喜好就更高尚、誰的喜好更低俗,不能,所以評價第1點,是不正當的。

請注意,言論自由僅僅保護髮表觀點,不保護「攻訐謾罵」。必須強調的是,在人格平等的框架下,任何辱罵、諷刺人格的行為都是不正當的!都是應該被抨擊的!討論的參與者,可以反對題主/其他參與者的觀點,但是不可以侮辱題主/其他參與者的人格!絕對不行!

5、你認為人都是理性的

儘管你沒有公開說,但是我相信題主就是這樣認為的,而這就是題主最大的失誤——人們怎麼可能都是理性的?

經濟學最大的笑話就是假定人們都是理性的。如果人們真的都是理性的,就不會有人買彩票,因為期望永遠是負的。

事實是,人們有時是衝動的、盲目的、認知有限/有誤的。我上面所說的理性的條條框框,而並非所有人都能按照上面所說的做,包括我有時候也不能。

有人會因為不喜歡某個明星而被粉絲攻擊,為什麼題主就不會因為不接受同性戀而被攻擊呢?現實有時候就是不太講道理的。

從題主匿名、修改題目描述來看,題主應該是已經預想到了這些不太講道理的情況,只是沒有人能幫你理順腦子裡的亂麻而已。現在我把這些都給掰開了揉碎了講了下,希望沒有講得很混亂。

最後,題主還問了應該怎麼辦,我想通過上面的討論已經很清楚了:

你的喜好沒人管,你怎麼想也沒人管,但是不要公開地表達這些有誤的觀點,否則會招來反對。結合現實的不理性,甚至還會遭到謾罵。

這就是目前的現實:說,被反對、被攻訐,也有可能有人支持;不說,憋屈,不爽,但沒人反對你。

現實如此,只能接受。取什麼、舍什麼,自己選。

祝好運。


不是,人有權利討厭任何事物,只要不去傷害就好了。


嗯,是這樣的,我還想說幾句話。

大家當然可以不喜歡同性戀啊,不逼著你們接受,你們說自己不接受我們也不指責你,畢竟大家都有自己辨別是非、做出判斷、進行選擇的能力和權利。

但是就有同胞提出的「發表反對意見就被責罵」的問題我想解釋一下。

首先,我們假設一個人正在表述自己反對同性戀。

第一種情況:

「我還是不能接受同性戀,無論是從我自小接受的教育還是一直以來形成的三觀看,我都不能接受。」這個人這樣說。

OK沒問題啊,你不喜歡是你的自由,我尊重你。

第二種情況:

「你們同性戀真他媽噁心,反人類啊!你們活著真是多餘的,卧槽,早點死絕吧,我看到就噁心。」

你看,如果表述的內容是這樣,怎麼能好好溝通?把「同性戀」三個字去掉這段話放在任何一個人身上都會引起衝突的吧?

然而,我不否定每個群體都會有一些不太理智、容易被煽動的人,同性戀大家庭也不缺一些豬一樣的隊友,但就像中國有那麼多噴子卻仍然在發展一樣,同性戀這個群體所能創造的價值也不會因為一些壞人而減少,希望大家能看到同性戀群體的優點,不以一眚掩大德,和諧相處。

最後,對於那些人喜歡在公眾場合慷慨激昂的發表很難聽的、赤裸裸的諷刺同性戀的言論的人,我就想問問同性戀礙你什麼事了,吃你家大米喝你家水了?

————————————又是破折號大家別介意————————————

之前的回答好像只回答題主的一部分問題,那就慢慢回答吧,反正不急。

1、「人類就是由此傳宗接代,生殖繁衍,從而一步步演變進化的。同性戀難道不是反人類反自然規律的存在? 」

不知道這裡可不可以把題主認為的「自然規律」理解為「傳宗接代」?既然這樣,讓我們分兩條線。

第一,撫育了自己的寶寶的同志家庭。

不管是藉助代孕媽媽還是精子庫,他們擁有了自己的寶寶,寶寶們流著他們的血繼承了他們的基因,傳宗接代?他們做到了呀。

第二,因為種種原因不孕不育的異性戀家庭,或者「丁克」。

題主這一定論讓沒有「傳宗接代」的他們情何以堪?

所以說,題主你的論點並沒有足夠的論據來支撐,別的證明同性戀是符合自然規律的高大上證據你可以自己去找找,有很多,我只要推翻你的這個論點就功德圓滿啦~

2。「他們明顯和絕大部分人不一樣怎麼讓我一視同仁? 」

首先,讓我們看看「一視同仁」是什麼意思。

一視同仁:原指聖人對百姓一樣看待,同施仁愛。後多表示對人同樣看待,不分厚薄。出自唐·韓愈《原人》:「是故聖人一視而同仁,篤近而舉遠。」

——百度百科

所以「一視同仁」指的是這個「視」的人的態度。

是說這個「視」的人需要以一種平等的態度看待別人,不加以「高低貴賤」的評判。

而不是要求「被視」的人屬性的同一。

「一視同仁」本就是因為兩者或者多者間存在著差異所以才要求對這些事物平等相待,若是「被視」的事物本就做到了完全一致,「一視同仁」這個詞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因為大家本來就一樣,不管你怎麼對待,反正都一樣。

所以說,正是因為有了「同性戀」和「異性戀」的區分,正是因為社會中存在著一種偏見,所以才要求「一視同仁」,就好像題主你為什麼沒想過「要對異性戀一視同仁」這個問題。

3。「我如果理性表達自己的觀點就會被噴的體無完膚甚至遭到人身攻擊,難道這不是在變相剝奪我的人權嗎?」

這個問題很好解釋,

第一,題主你要是理性的。

第二,題主你的觀點要是理性的。

第三,題主你的表達方式要是理性的。

第四,噴子無處不在,當你的確足夠理性仍然被噴,又不是你的錯,在意噴子的無知幹嘛?

————————————我並不知道分割線是什麼怎麼弄只是看到大家都弄了我就也弄一個這其實是很多個破折號hhh——————————————

苦瓜

味:苦

性:寒

歸經:歸心;脾;肺經

功能主治:清暑滌熱;明目;解毒。主暑熱 煩渴;消渴;赤眼疼痛;痢疾;瘡癰腫毒

——《本草綱目》

但是我不喜歡吃苦瓜,從小就不喜歡,也嘗過很多種方法做出來的苦瓜但無一例外都在嚼到一半的時候忍不住吐出來。

很多人都跟我說「苦瓜很有營養的,很美味」。不可否認,他們是說的實話,可是我就是不喜歡,我覺得難吃,不愛吃。也有人勸過我去吃,但只是勸,在我拒絕後之後並沒有強迫我去接受,我不阻止愛吃的人去吃,愛吃的人也不逼我去吃,我們互不干涉,相安無事,也就沒什麼可以糾結或是煩惱。

可即使我不喜歡苦瓜,我從來不在餐桌上擺著一盤苦瓜的時候指著它罵,不會說「你們看苦瓜長的坑坑窪窪的多噁心」「真不知道這麼難吃的東西怎麼會有人喜歡」之類的話。喜歡吃的人吃,我不喜歡我便不去夾,我不反對苦瓜出現在我的面前,它有資格,我沒道理,我的道理只能支撐「我不吃」這件事。

苦瓜有自己的價值,它存在,並且不影響我,我便尊重它的存在,我不能說因為我不喜歡,所以我能去謾罵,能跳出來大聲指責,能否定它的價值,能吆喝全世界去消滅苦瓜。

總之,我不喜歡,我不吃就是了。


命題才有對錯。

你不喜歡同性戀,看到或想到同性親昵的場面會不適,這都是你的心理狀態,無所謂對錯。這狀態也許會改變,也許不能改變,都和這個問題無關。

但是說,「同性戀都很噁心」,這個判斷就有對錯了。

這兩者是有區別的。

BTW:我吃肥肉覺得噁心。


你有喜歡同性的自由,我也有不喜歡喜歡同性的人的自由,聖母狗你們覺得是喜歡別人的權利>不喜歡別人的權利嗎?說著要平等,同志平了權就要以傷害公民的民主權利為基礎嗎?如果大家真的覺得同性戀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那麼這道問題就會和(我不喜歡那些長的比我丑的人,是不是一種錯誤?)是一個問題了,矯枉過正也要有個度,還有不是說大家都支持同性戀,所有人就都應該支持,又說到媚俗這個話題。當然我不指望看到這個回答的人會改變自己,但是我想說的是理智的社會不應該陷入這種無謂的狂熱之中,這裡也要說我本身是支持同志的,我身邊有幾個很好的朋友也是g,但是,並不代表同志的權利可以開始高於普通人,如果連這點覺悟都沒有,那還談什麼平權?


不認同其實並沒什麼不對,但是世間的規律不應該用族群的認同感來評判其對錯。應該是由基本的公正公平為基礎。

我覺得同性戀族群不應該有任何優待,或者得到普世價值的認同,而是應該和所有人一樣,享有平等的社會權益和法律保護。

真正的進步,不是得到題主的認同,而是可以在法律框架下正常的生活。


不,不是錯,搞基其實是更普遍的。你想啊,在沒有繁衍作為優勢的前提下,搞基居然能獲得和異性戀相同的發展歷史,而且屢被打擊,依然不死。你是不是覺得同性戀的生命力更旺盛?

而且人又不是動物,怎麼會總是想著繁衍,人的本性其實是享受性愛。

找到你愛的同性其實很容易,而且還有友情作為擋箭牌,但找到你愛的異性就要難多了,而且稍不注意就會變成單相思……

異性戀,我們說真正的異性戀……不是繁殖戀,其實很偉大很難達成的。

你不喜歡同性戀多正常,就像看到貓貓狗狗各種體位覺得羞羞,但自己做覺得沒什麼一樣。(雖然本質都一樣)


認同同性戀是人的自由,不認同同性戀也是人的自由。


我都不忍心告訴你,無論是從腦科學還是兩性心理學來說,男人和女人談戀愛就是一場盛世奇蹟。

是個奇蹟耶!!

從很多角度來說,男男和女女才更自然。而且這又不是近幾年才有的,只是你近幾年才發現突然成群出現而已,全世界的同性愛文化都是源遠流長的。

只是近現代文明的開放度,讓他們出現在了眾人的視角。

異性戀群體突然開始恐慌。就跟要被佔了地盤一樣。

沒事,沒有對錯,

這些歧視啊,抗爭啊,再歧視啊,再抗爭啊,都是歷史必經一幕。

總需要你這樣的角色也需要批判你的那些角色,然後歷史才可以前進。


我難受,請題主馬上向我道歉然後刪除這個問題。謝謝配合。


作為gay告訴你,你沒錯!

有的直男看不慣gay,信誓旦旦恨不能殺之後快,有些基佬玻璃心,聽到有人反感同性戀就搖旗吶喊巴不得天下大同!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表達的權利!這句話對直男對gay都適用!

我希望有一天,儘管我們彼此意見相悖,但依然能自在表達!


你可以不喜歡不接受,這是你的權利,但是這麼擺明面上說就欠妥了。

父母給了我們染色體和基因,而這些基因里就包括讓人成為同性戀的基因。

不說人類,連動物也有同性戀的題主可知道?

至於生殖繁衍,那是選擇,而不是義務。

題主想知道自己錯在哪兒,很簡單。

設想一個場景:

一個白人來知乎提問,說我就是討厭黑人,我覺得他們就是反人類反自然規律!難道我還沒有討厭他們的權利了嗎?

所以總結來說,你討厭同性戀這是你的權利,並沒有錯,錯的是你給出的原因。

所以在選擇喜好之前,先了解清楚。

比如反人類的界定,自然規律是什麼,基因是什麼,同性戀是怎麼產生的等等。


不是你的錯,別道歉,同性戀看到認同不了同性戀的言論就難受並且要求道歉,把他慣的,很多事情真是物極必反,這和公交車上老人強迫你讓座有什麼區別


世界上每一個人,每一個群體,在不侵犯別人利益的情況下,追求幸福是最為基礎的權利之一。「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樣的文字寫在獨立宣言開頭。而一個國家的職責在於創造一個讓每個人可以平等自由追求幸福的環境。

每一次有之類的問題出現,我就感覺十分幸運,我在這裡生活,還是一個異性戀。

我的態度很堅決,我是異性戀,我支持同性戀。

我也有過恐同歧同的時間段,我從小出生生長在一個西北擁有很多少數民族的省會城市,大概是初中那會,從毛片中知道了同性戀的存在,感覺很噁心,從那之後在我與周圍的小夥伴認為同性戀一直是與變態是一樣的辭彙,描述的是類似的東西。

中國的西北,還是存在尚武精神的,從小打架不斷,我們的口頭禪一直是,能動手,別吵吵。作為一個小男子漢,在周圍的人群中,當然要樹立一個我是數一數二的男子漢的形象,打架前的開場白一般也是「像個男人」所以那時不是歧視同性戀,是歧視不像男子漢的小夥伴。

當周圍的小夥伴們都知道了GAY,玻璃,男同一類的詞語時,罵人的辭彙自然變成了GAY,玻璃。我自認秉性善良,從小到大從沒有欺負過弱小,但是我對於自己是一個真正的男子漢十分在意,所以那時候,跟別人一起歧視同性戀自然是一個證明自己是男子漢的很方便的途徑,也是與周圍的人建立關係建立共同點讓他人認可很方便的途徑。我們一起歧視一起欺負一個群體,那麼我們就是「戰友「,」夥伴」了吧。

長到高中,周圍沒有一個同性戀,很少有關於同性戀的話題,也從來沒有人支持同性戀,偶爾有人提起同性戀,也都是說同性戀好噁心啊,其他人附和,是啊是啊。不說話或者說話慢了,可能會被當成支持吧。有一件事我今天還記得,我們那裡有酒吧一條街,中間有一個GAY吧。高二或者高三暑假,我與朋友們去酒吧一條街喝酒,從GAY吧走出一個走路姿勢妖嬈的男人,我們同行一人直介面哨叫他,然後說了一段侮辱他的話,大概是說他怎麼是GAY什麼的,剩餘5人笑哈哈的不置可否,該幹嘛幹嘛。吹口哨的那位覺得做了一件很值得誇耀的事情,在跟我們回味他侮辱那個男人的細節,我感覺噁心,但是我礙於男子漢的氣質,什麼都沒說。順便說下,我從來沒有懷疑自己的性取向,初中暗戀的姑娘,高中找的女朋友,在高中成功變大人,一切都很順利,並且從初中開始就是老師眼中的不良少年,高中階段都在混,玩滑板、學鼓、接觸民謠、金屬、健身、與朋友練拳擊,我一直是以非常直的直男來要求自己並且以此形象展示給其他人。

因為初高中都在混,高考當然一塌糊塗,家境還不錯,高考結束家裡直接送我去歐洲。我在那裡待了六年,如今回國兩年了,我真的很感激那六年的自己。那是孤獨,隱忍,毫無安全感的六年。在這六年里,我學會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一句題外話,到目前為止,我仍然認為獨立思考能力是我優越感的重要來源。這期間發生了一件事。來自我們地區的一個少數民族,出國後就出櫃了,那個男人身材嬌小。有一天我們上完課回宿舍,發現一個金髮嬌小的背影,穿著一身連衣裙,背影殺手。大家也知道剛出國的兩年所有男人都切換到餓狼模式,宿舍有什麼姑娘我們非常清楚(我們都是男女混宿),突然有個背影這麼漂亮的姑娘我們都很興奮,結果正臉是那個少數民族朋友。其實正面也很漂亮,他本是小臉,長頭髮,披下來我認為很漂亮,一點也不突兀。關於他的故事是有兩位當地的男人為了他爭鋒吃醋掏槍解決,驚動學校,他也就轉學了。重點是,那時我們周圍的人談起他來,已經沒有多少有歧視的意思,而我呢,已經轉變成支持,不僅別人提起,我會直接亮觀點,我覺得很漂亮,我覺得很適合。回國我也會跟別人談起我在國外的時光,說起他,後面再加一句,我覺得很合適,很漂亮。不得不說,國外的環境,不管是自然環境,人文環境,都很好。回國之後,很多人的觀點是,我能忍受他們的存在,但是不要出現在我面前,彷彿在說家裡的蟑螂。

我為什麼會支持?因為我知道他們是弱勢群體,因為我已經足夠強大敢於表達對於這件事的看法。

其實大部分歧視同性戀的人,離開這個環境也就好了。我的意思是出國,去一個接納同性戀的國家,周圍的人以歧視同性戀為恥,他自然會堅定的支持同性戀,說白了大部分人歧視同性戀只是他作為一個弱者融入一個強大群體最為便利的方法。一個獨立思考,強大的人,意味著他懂得接納,包容。

我的觀點一直都是,我們同為人類,無法去審判他人。只能依靠大家都認可的,相對平等,正確的法律來審判同樣是人的同類。我一直告誡自己,對於沒有侵犯別人權利,沒有觸犯法律的人,要抱以最大的包容。我沒有權利去批判他人,我認為只要是人,就沒有權利。法官也只是法律的執行者而已,他代表著法律,而不是個人。能夠審判人類的,除了人類創造出來的法律,就是人類創造的各位神仙。

同性戀是不是弱勢群體?我不是同性戀,我也不是研究同性戀的專家,我只能依靠我活到這麼大的經驗做判斷。我作為一個即將成為這個社會中流砥柱的80後,從小生活在一個相對開放的省會城市,一個相對優越的生長環境,周圍也都是層次比較高的朋友們,周圍依然有歧視同性戀,覺得他們噁心的人存在。我們的父輩,兄長輩呢?我不認為60後,70後可以比我們80後更開明,更能接受同性戀。我不太清楚認為同性戀不是弱勢群體的人生活在怎樣的環境。我在上海工作,有一次同事之間聊起,如果子女是同性戀的問題,周圍基本都是80後的同事,得出的結論是,最好不要,恐懼,害怕,或者很糟糕。我的意思很明確,我會教育我的子女,教他們成長一個怎麼樣的人,至於他們是不是左撇子,是不是乳糖不耐受,是不是素食主義,是不是同性戀,統統與我無關。我會教育他/她,保護他/她。如果那時候他/她仍然生活在一個歧視他們的地方,我會讓他們去一個可以自由生活,自由追求幸福的地方。

人類如何對待自己的同類,我認為是人類文明高低的評判標準。回歸正題,不支持不反對,是什麼意思?純粹中性的評價,我認為是評價吃米或者吃面,一個完全沒有弱勢一方完全平等才會用到的評價。不然呢?當德國人屠殺猶太人時,歐洲其他人說道,我不支持屠殺猶太人,但也不反對?你們猶太人就乖乖的被殺,別鬧出太大的動靜。當黑人種族歧視言論大行其道時,其他人種說道,我不支持歧視黑人,但我也不反對?你們黑人權利已經夠多了,別吵吵。當上海租界掛出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時,你身為一個中國人路過,說道我不支持也不反對?當日本人覺得自己是東亞最優秀的民族,理應統治亞洲時,我們也應該不支持不反對啊?有人會覺得我說的太嚴重了?我覺得同性戀的權利就是涉及人權平等。甚至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歧視同性戀一樣會涉及生命。很多人說,我不反對同性伴侶,但是反對他們結婚。請問,你們憑什麼反對同性戀去追求人類最基本的社會關係?就因為你們覺得婚姻是為了異性戀準備的?有一個高票答案里說,為了同性戀改變婚姻制度,得不償失,太複雜。同性戀者,往宏觀說,他們是我們的同類,是我們在茫茫宇宙中唯一能彼此依靠的同類,往微觀說,他們是我們本國人,他們是北方或者南方人,是跟我們一樣的某個省某個市某個鄉的人,可能就在一個小區,可能是我們的鄰居。一個國家難道不應該為了他子民平等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利而奮鬥嗎?請問修改婚姻法有什麼人遭受損失嗎?讓同性戀可以和我們異性戀一樣平等的生活會損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嗎?

歧視,本身帶有愚蠢,弱小的附加屬性。古往今來人類歷史上出現的大規模歧視,大部分都是為了滿足統治階級利益,而很多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弱小者,只是被當作武器,工具。從最早的黑奴交易,為了合法合乎道德的滿足西方世界對於優質廉價勞動力的需求,把黑人貶為動物,奴隸,讓世界的其他人都認為他們是奴隸,天生低人一等,那麼農場主可以肆無忌憚的使用。二戰德國順應歐洲反猶太人潮流,在本國內將反猶推向新高度,使德國本土達到空前的團結。日本呢?歧視亞洲其他人種。我朝優秀傳統是不定期鬥地主,不知道這算不算歧視地主,但我知道為了維持統治而發動歧視臭老九的歷史。沒文化的人都瘋了,我沒文化我自豪,你有文化你該死。人類骨子裡的藏著惡,我們都小心翼翼的藏著,但是很多人喜好以惡類聚,中國人尤甚。看看各地門戶網站評論,網友的輿論導向公關可以翻手為雲,背手為雨,今天出了證據都罵A是王八蛋,明天出了證據都罵B才是王八蛋,今天瞧不起富二代,明天用個蘋果6都是裝。愚昧的人善於用歧視來偽裝自己。

還有一個觀點,知乎很多人反感綠教,我從小出生在綠教發達的區域,本人是漢族,從小到大民族關係也不算融洽,沒有幾個綠教同學,但是我很反感歧視綠教。綠教100個人50個小偷,40個狂徒,5個罵過你,你也不要去歧視最後的那5個人,說不定他們很善良呢?他們沒有辦法選擇自己的出生,50個小偷,40個狂徒,統統都抓起來,法律解決,5個罵你的罵回去,或者打回去,綠教的人沒你們想的戰鬥力那麼強,也沒那麼團結,小時候在他們大本營打群架也沒怎麼輸。上次我就看到湖南一個村把一夥賣切糕騙錢的打了,我會說打的漂亮!綠教囂張完全是我們漢族人慣出來的。不要用歧視來武裝弱小。

當年猶太人二戰結束回歐洲,發現房子地都沒了,各國政府也都沒有歸還的意思。嚷嚷兩句,歐洲的大爺們不開心了,別嚷嚷,應該對我們心懷感激,我們已經對你們夠好的了。沒辦法,以色列誕生了。很多人很看不爽同性戀遊行,跟猶太人一個道理,若是現在沒有以色列,猶太人還在歐洲招煩呢。

最後,我真的很感激 自己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小癖好,因為我知道哪怕我沒有干任何傷害別人的事情,只要有人群不喜歡,那麼他們揍我,我若是叨叨兩句,就會有人說,你閉嘴,我們不支持你也不反對你,不歧視你喜歡這件事,但你活該被揍,我不揍你就算好的,你得感謝我。為什麼?誰讓你喜歡那個!

咱們別去糾結所謂的中立選項和棄權好嗎?關於人權這件事,沒有所謂的中立,跟你一樣的人類忍受著不公平待遇,你要不就支持,要不就反對,跟你沒關係是幾個意思?但凡事情上升到人權,中立也就是為了政治正確反對的另外一種說法。平庸之惡,我深以為然。所謂支持,不是需要你為之幹些什麼,我從來沒有為同性戀群體干過任何事情,這篇文章是第一次。而是你要支持他作為一個人,在不侵犯別人利益情況下,追求平等自由幸福。

人分三六九等,但是人生而平等。乞丐與我與王思聰,我比乞丐有錢,王思聰比我有錢,但是我與乞丐與王思聰的區別在於,我勤勞/懶,我聰明/笨,我能力強/弱,我的家境好/差,所以我沒有王思聰有錢。但是沒有人可以阻止我成為更優秀的人。不能有人跳出來說,你不允許追求幸福,你不配。

我的邏輯是,中立是建立在完全平等的情況下的態度,同性戀現在在中國還在遭受歧視,我們可以不支持他們干任何事,我們可以不為他們干任何事,但要支持他作為一個人去爭取我們有的權利。

利益相關,從小生活在民族大雜燴地區的漢族,身邊沒有一個GAY,受過高等教育擁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


你不能認同和接受,那都是你的事,我們無權干涉。

但如果你出來尋找認同感,

那就是你的錯了。


你可以狹隘,愚蠢,自私,但是你要知道自由是有邊界的,你不能給別人造成困擾。

當你給別人造成困擾,你就錯了。

比如提這個問題。


記得我是第一個來回答這個問題的,其實以前遇到這樣的問題我都覺得無所謂,因為我知道同性戀都會接受不了自己何必強迫別人接受。

但題主卻以一種自以為理性的態度說出「同性戀是反人類是違反自然規律」這種話,然後還要要求同性戀請理性的對待他,當時我想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你攻擊別人還自以為是客觀理性不許別人攻擊你,你算個what。甚至在評論區發現和題主根本說不通到後面我直接開罵了(已經被舉報刪除了),於是我也動用了答主的許可權刪了一下評論。

我覺得,打著宗教的幌子反同也比打著所謂「理性」的幌子好,來知乎不久,一開始感覺這是個最強調「理性」的社區,現在越來越覺得這是個最會偽裝「理性」的社區。

不過我覺得,無論你反不反同,還是你的生活最重要,如果你生活中被同性戀騷擾,我覺得你可以直接揮起拳頭,如果沒有,那就多關心水果和蔬菜,過好自己的日子。

————

題主是在又當又立嗎?

一邊說說出來會被噴一邊又說這是第一次表達,頭一次見提前把自己想像成受害者的人?

你所謂的理性是哪家的理性,你所謂的理性觀點傷害到別人別人憑什麼不能噴你,這世界也就你爸媽會無條件慣著你這種人,自己表達出的觀點明明是對別人的傷害居然還裝成受害者的樣子,滾蛋!

最後再問你一句有人強迫你接受同性戀嗎?把自己說的這麼可憐好像有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著你接受同性戀一樣。你走在街上看到一對同性戀躲著走你心裡怎麼不喜歡都可以,但是如果你走到他們面前balabala同性戀怎麼怎麼不對這種事,那我想他們這時候給你一拳頭也是你活該。

年輕人,別總想搞出個大新聞,你今天的存在感已經找到了吧。


反人類是?

自然規律是根據自然現象總結,不是根據你有限的認知的臆想。


本來不想答的,但是看到前面好多人說「恐同即深櫃」,覺得題主有點可憐,尤其是題主的態度是很好的。雖然有人說感到不舒服,但題主也不用刪除問題,提這麼長的問題光碼字也很辛苦,這麼多人回答大家也是很辛苦的!

關於「恐同即深櫃」,題主不用放在心上,更別費心思懷疑自己的性取向。乍一看這句話很有道理,但這是題主自己的事,和那些抱著嘲諷心態的答題者沒有任何關係。個體意願值得尊重,只要你不從事參與任何反同活動,沒有以任何形式傷害同性戀,他們於理就沒有任何立場,所以只能於情上嘲諷。

其實我也不太能接受異性戀,想想就起雞皮疙瘩(這還只是委婉的說法)。按照「恐同即深櫃」,是不是其實在內心深處,我是一個異性戀?簡直要笑尿了,哈哈。

所以題主你不用想太多,順其自然就好了。

如果你有朋友喜歡同性,你可以疏遠他們,這沒關係,只是請不要傷害他們。

我不敢跟身邊的人出櫃,不是他們不好不nice,而是我怕他們表面上接受我,心裡卻不舒服。我並不在意多幾個或少幾個朋友,在關鍵時刻也不指望誰能幫上我,但為什麼要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給別人添堵自己也沒好處的事呢?

其實我挺後悔年少衝動的時候跟幾個朋友出櫃了,雖然我知道她們完全接受認可我,但仔細想想並沒有什麼卵用。我並不需要有誰來聽我傾訴,內心強大,冷暖自知,註定孤獨一生。

但是我不介意有一個男朋友!!

完全不介意!!!

不過你以為我會借這個機會來徵友嗎?

你以為我不會嗎?

哈哈。

不會。

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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