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識交通部門認定滴滴順風車違法的問題?滴滴順風車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是否違法?


當然是違法的。

以北京市為例,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出租汽車」的定義如下:

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送服務並按行駛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車。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

你看滴滴順風車是不是就是作為「出租汽車」在運營?那麼翻開條例看看,運營所需的資質哪一條具備了?應該怎麼處理,條例也規定了: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准擅自經營出租汽車業務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暫扣車輛,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按每輛車1萬元至2萬元處以罰款。

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發現無照經營出租汽車業務的,可暫扣車輛,並在5 天內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

至於對正規的「順風車」怎麼定義,當然要依據北京市交通委發布的《關於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

關於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

一、小客車合乘是指出行線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車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攤費用分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為上下班通勤的長期合乘和節假日返鄉、旅遊的長途合乘。

五、上下班通勤合乘和節假日返鄉、旅遊合乘各方當事人,可以合理分攤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

從《意見》中看,構成「合乘」,即通常所說的「順風車」的條件有兩個:一是車主和乘客需有共同出行線路,尤其是車主本人應有合理的目的地,而不是在路上漫無目的的攬客;二是「合理分攤費用」,既然是分攤,那麼最極端的情況無非就是乘客一人承擔所有出行費用,但僅限於此,車主收取的費用不能高於出行成本。

在執法中,第一個條件可能會矇混過關,因為車主的出行動機難以判斷,但是第二個條件是有滴滴提供的收費標準和支付記錄的,如果這個標準能讓車主從中獲利,那麼就構成了違法,既然交通管理部門認定違法,當然是經過計算的。

交通部的楊傳堂部長說支持拼車,指的就是按照上述標準所認定的「拼車」,即合法的「合乘」,而不是藉此牟利的非法運營。事實上,他在同一次訪談中明確表態過:

但是在具體實踐當中,還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運輸安全問題、可能出現的非法營運等等,對這些我們將進一步地調查研究,探索建立科學的政策和措施。

我們的法律體系是有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對非法運營行為打擊力度還不夠,只懲處非法運營的司機,卻不處罰組織非法運營的企業,但這並不是說非法本身就變成合法了。在非法領域投入大筆金錢,能賴誰?

你可以覺得所謂的「順風車」,甚至「快車」、「專車」合情合理,能夠滿足人們需要,也可以認為將以上這些認定為非法運營的法律法規滯後於社會發展需要,但你能做的只是通過呼籲乃至遊說方式推動立法,而在法律修訂之前,只能按照既有法律所規定的框架行事,否則是否非法都要按照人們(無論這些「人們」是法官還是行政官員還是網民)的主觀判斷,而不是依據既定的成文法,那還談什麼法治?直接談人治不就好了。


從法律講,順風車是指免費搭乘的車,如果你收錢或交錢,那就不叫順風車,叫營運。

政府說,營運要經過他們允許才行,不經允許就營運就是違法的。


原則上北京市政府是支持拼車的:

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全文

但是,細節上木有規定,所以違不違法就看交通部門怎麼理解和定義細節了。


違法?那得先有法律規定吧?哪個法律是規定、界定非法營運的?別說這個「條例」,那個「規定」的,那是交通部的部門「規章」,充其量是「違規」行為,談何違法,難道是違了誰的家法?


村裡幫忙還要請人吃頓飯呢,這順風車咋就成免費的了,我跟你熟嗎,我的車,我的油,我開車,還承擔著不小心違反交通規則的罰款,還免費,不知道我有病還是法律有病,或者你有病,法律明確說順風車不要錢了嗎?打擊黑車我支持,打擊順風車就不好了吧,只要規定最終不得盈利是最好的約束,不盈利不等於不要錢


要查查平台 ? 把平台直接封了不就行了, 錢滴滴賺 , 出了問題 ,司機背鍋? 既然不認可順風車 , 那為啥順風車平台一直存在 ?? 公司和國家一起擼窮苦人的羊毛嗎 ?


當然不違法。

李克強說:讓市場"法無禁止即可為" 讓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

滴滴順風車就是典型的「法無禁止即可為」。

有人舉出以《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為例,說順風車是計程車,那是典型的概念不清擴大外延。

我們看該條例中稱:本條例所稱出租汽車(含旅遊客運汽車)是指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送服務並按行駛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車。

那麼公交車、長途巴士、火車等客車都是提供運送服務的,那是不是計程車呢,明顯不是。

這些車和計程車的區別在哪裡?

一、在於「按照乘客意願」提供服務。

計程車是這樣的:乘客要去哪兒就去哪兒,司機是不能拒絕的,拒絕就是拒載!

而公交車、長途大巴、火車是這樣的:乘客要按我的意願走,沒商量!

順風車處於中間地帶:司機有時間路線的意願,乘客也有,乘客的意願不符合司機意願的不行!

二、在於「按行駛里程和時間收費」

計程車,從同樣的一點到另一點,每次計價都稍有不同,因為行駛里程和時間一般都回有的不同。

公交車、長途巴士、火車每次收費都一樣。

順風車從同樣一點到另一點,收費也是固定不變的,不管選擇哪一條路線花了多少時間。

所以順風車絕對不屬於計程車,不適用該法規。


如果都免費搭乘殺傻子才帶客,油費搭不起


求下次這類問題別問我了,我不是搞運輸管理的,我是建設管理的,隔行了。瀉藥,求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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