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變》中,為什麼大公要燒死良秀的女兒?
網上有說法說大公要燒死良秀的女兒是因為對她強姦未遂,可是小說從頭到尾對大公都是推崇尊敬的態度,這讓我很不能理解
套用小說里的原句「我是個笨蛋,向來除了一目了然的事,都是不能了解的「,所以想要一個解釋出彎彎道道的一目了然的分析
首先,小說地獄變的敘述視角是「我」。那麼「我」是誰呢?「我」是一個在大公身邊侍人。
用文中的原話:
在小說的第十三節,小猴急不可耐地將「我」帶至良秀的女兒的房外。「我」看到這樣的情景:「生來就愚蠢的我,只懂得一目了然的事,此外就一竅不通了。」(人民文學出版社版本)講到此,你應該明白,芥川是通過一個愚人的口吻來講一個毛骨悚然的故事。他將真實的故事隱藏在愚人的話語中。其實就是「正話反說」,達到一種更加強烈的藝術效果。
「然而,那天晚上這女孩子好像變了一個人,樣子至今我還清清楚楚記得。兩眼圓睜,目光閃閃。兩頰燒得通紅。再加上扯亂的裙褲和內衫,完全改變了平時孩兒氣的樣子,增加了無限的艷麗……——我的身子依著拉門,一邊在這月色里端詳著美麗姑娘的樣子,一邊朝著慌慌張張走遠了的那個人的腳步聲,暗暗用手指著,悄悄使眼色,尋問他是誰?」
姑娘馬上咬著嘴唇,默默地搖了搖頭。那表情好像很受委屈。
不言而喻,這個人就是大公。除了大公,沒有誰有這樣的威勢迫使良秀的女兒。還有在文章開頭那部分,就已經描述了大公真實的一面。比如,牛車撞人,將自己寵愛的侍童作為長亮橋的橋柱,埋到下邊去。
以至於後面大公強姦未遂,惱羞成怒,故意將良秀的女兒燒死,這一切便不難理解了。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為了懲罰良秀。或者說滿足大公自己的毀滅欲。不言而喻,大公就是那個將人間變為地獄的「暴君」。我們再看一段,這是第十九節。蒲葵車、良秀的女兒被燒毀時,對大公的描寫:「但是,其中一個人——只有坐在廊上的老爺,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臉色鐵青,嘴角流著白沫,兩手緊緊抓著紫褲子的膝蓋,簡直像匹乾渴的野獸那樣在不停地喘氣。」
小說中一切事件,都是通過「我」的視角來講述的。小說從頭到尾對大公都是推崇尊敬的態度,是講述者"我「的態度,而」我「又是誰,一個侍奉大公身邊的人,一個愚人。「只懂得一目了然的事,此外就一竅不通了。」——當然,如果你仔細想想,這個「我」是不是也在揣著明白裝糊塗。其中滋味,多讀幾遍,便可瞭然於胸。
所以,這是一個套著假話,來說一個真實的故事。也就是我上面說的「正話反說」。最後,對於小說閱讀,要注意作者是運用怎樣的視角來描述一個故事。小說中,各種敘述視角(角度)的轉換,作為讀者應該能夠敏銳地感受到。提升自己的閱讀技巧,進一步理解小說作者的意圖。小說版本是用的人民文學出版版本,譯者是呂元明。
大公燒死她可以達到以下幾個目的。第一,對於不服從,或者不順從他的下人,死。殺一儆百。良秀的女兒像是這個壓抑的世界裡唯一的一股清風。很好理解,誰會不喜歡青春善良的少女呢。而作為暴政的統治者,他的本能反應就是佔有。可是他似乎失敗了,這對於一個習慣於掠奪成功的人來說是不可容忍的。在眾人面前燒死她,可以震懾其他人。
第二,這個姑娘,不是別人,恰好是畫家良秀的獨生女。是這個毫無情感的異類心中唯一的牽絆。而這時候,良秀的創作也陷入瓶頸,要麼這真是瓶頸,因為良秀只能畫出自己見過的東西,要麼這不是瓶頸,而是良秀"抗旨"。結合佔有他女兒未遂一事,大公很容易聯想為父女二人不聽話甚至有二心。這個時候,殺了她,也是對父親的最大懲罰。都是他的下人,生死由他。
第三,良秀說,他沒見過地獄,畫不出那種慘烈來。於是他捆綁弟子,用毒蛇,用貓頭鷹嚇唬他們。從而模擬地獄情況。大公對於良秀的性格或者特性也是了解的,你畫不出來是嗎?行啊,我就讓你看看什麼叫人間地獄。你不是視藝術為生命嗎?好啊,讓我來看看,什麼叫藝術至上。畫不出被火燒死的貴婦,我來幫你啊。於是女兒就成了犧牲品,不僅是強權的,也是藝術的。地獄變的主題是刻畫一個藝術至上的可憐畫家,什麼叫至上?也可以說是為了藝術不擇手段,女兒燒死時,他的臉上還露出過微笑。人一旦活得太純粹就會泯滅人性,自我滅亡。學習樓上的。不過我覺得還有一點。
良秀太有才了,畫工太精湛,藝術上的造詣無人能敵。文中說他狂妄自大,恃才傲物。也確實有點,在老殿下這種算是統治階層的面前,有點招搖。我覺得他可能看不慣良秀有才有點傲氣,本就有意針對良秀,蓄意捉弄一番,可能並不是真的想要畫有地獄變的屏風,而是針對良秀「審丑而非審美」。想看看良秀既然這麼傾心藝術那麼面對愛女被燒會有何舉止,讓他處於兩難。
老殿下不是什麼簡單人物,城府很深。覺得像是工於心計的統治者與傾心藝術不會玩政治手段的藝術家之爭。(老殿下即大公,讀的林少華版,看到一些評論,有些後悔讀林版的了☆_☆)嫉妒分裂的心理,大公燒死良秀女兒後有一種快感,對於毀滅美好事物看著他人極端痛苦悲傷的快感,也是對良秀高傲的報復,是一種扭曲的反映那時現實的價值觀。
揭露驕奢淫逸的階級和下層人的無奈悲痛,可能是對當時背景的影射,這篇小說我覺得有很深刻的歷史意義和社會意義。
(單純從大公角度來說的)
還有小說中不可靠敘述者,就像詹姆斯說的「發生在倫理評價軸上的不可靠評價」,芥川很擅長這種寫作,私以為這是他最傑出的作品,超過了《羅生門》。按一樓的回答是有些道理我看了一遍這部小說,覺得會不會存在這樣一種說法,大公殺了良秀女兒不是因為強姦未遂是因為她和別人通姦比如說和府上的公子。(因為主要我想大公是一府之主想得到個女人不需要這麼偷偷摸摸,文中有一段寫「我」看見那個慌慌張張的背影指著問他是誰,如果大公被發現強姦侍女那麼發現者「我」絕大部分的可能性會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而死)有一點肯定肯定大公肯定是喜歡這個侍女的,大公想把被玷污美麗的事物推入地獄。 文中對於良秀的描寫刻畫讓我想起了作者芥川對於藝術和靈感的追求勝過了生命。良秀本身的醜陋是自認的罪的體現,但是他還是愛他女兒那是他對於現實生活的留戀。順帶一提那隻猴子真是點睛之筆。看完全文只能用震撼來形容
周日剛去上海看過話劇的我來說說確實看書的時候有很多地方都存在隱晦不清的情況,這部話劇是這樣處理的:大公是個妹控(……),他親妹子跟他發生了不倫的感情(……),然後妹子可能是要嫁給別人了吧,大公覺得收到背叛就把妹子燒死在雪龍御所(不是太懂得不到就要毀掉的思路),這是前情提要。美雪因為跟他發生爭執,主要想回家,同時聽到良秀因為作畫作到走火入魔,覺得了無生趣,然後大公也接受不了再一次背叛,就燒死了。。。起碼把故事說通了。。。舞台劇成品很不錯,撲面而來的和風詭異荒誕處理的很好,值得去現場看,很多bgm很不錯
感覺大公燒死良秀的女兒主要目的還是表達對於不屈從於自己的她的憤怒。大公的暴虐無道在前文中也有明顯的描述。再一個,可能大公也是想要了解痴迷於藝術以至於無法自拔而接近於癲狂的良秀在失去摯愛的女兒後的表現。人們總是對於與自己價值觀不同卻又對其無比虔誠從而忽視自己的人內心之中懷著某種怨恨。良秀看似可憐,但實際上也是自作自受,真正無辜的,只有華麗轎車中的少女一人而已。最後一點,至於大公在「欣賞」這幅地獄之景時的心情怎樣,我想文章最後那張發青的臉就是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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