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客鋪設戶外廣告宣傳全球同步開售《喬布斯傳》,是一次品牌營銷活動嗎?而非簡單產品廣告。

凡客會藉此進入圖書市場嗎?你認為該營銷效果如何?


1、不會進入圖書市場

2、書應該不少賣

3、能否促進凡客產品銷售,只有他們自己門清了

4、凡客最擅長的還是做短期的銷售促進,哪裡有熱點哪裡就有凡客,沒有熱點也要製造熱點

5、凡客確實不懂品牌管理,代言人的切換姑且算合理演進,但是這剛剛李宇春代言又搞一出喬布斯,可見這品牌訴求的混亂了。。。當然,凡客現在顧不了這麼多了,還是趕緊做營收吧


凡客此舉表面看是「跟風」,附和了一下喬布斯新書和前不久去世這個新聞事件。但我認為這件事反映了凡客獨特的營銷特點和營銷模式。我個人認為,凡客的營銷特色是:採用網路營銷思想而又採取傳統廣告營銷渠道。一方面,它所宣傳的內容都是與互聯網、潮流文化一致的網路特色鮮明的內容,而另一方面,它所採取的推廣渠道則是戶外、印刷等傳統媒體居多,這給受眾帶來了一種獨特的視覺體驗。

就最近這一次對喬布斯新書的推廣而言,我認為這則廣告還是可以給我帶來較強衝擊的,我馬上聯想到的就是兩點:1、凡客的速度很快,不愧是中國企業!2、凡客在企業文化上的確與蘋果有相似之處,尤其是我前面提到的那個營銷特色上,它也許是在向喬布斯的蘋果致敬吧。

但是,與優質的營銷相對應的,是凡客還不太完善的產品體驗。凡客似乎是通過採購貼牌來豐富產品的,雖然其產品線一直在增加,但是質量保證得並不好,在這一點上的體驗與蘋果相比差異還是很大的。希望凡客可以意識到,營銷並不僅僅是廣告,而是整個公司產銷的一體化。「蘋果樹」並不是短期種出來的。


昨晚在公司附近看到了廣告牌,琢磨了一下,一晃神差點兒追到前面車上去了。一瞬間的想法是這樣的,大概寫下來,裡面有很多猜測,沒時間去論證:

1. 這是中信出版社和凡客雙方面共贏的 co-marketing。因為:

1.1. 凡客在北京本來就有很多戶外和地鐵廣告資源,最近沒什麼新廣告創意出現(我在北京沒看到李宇春代言的廣告),對於新的創意來說,是很好的機會,將凡客的品牌和喬布斯傳記進行關聯,是很好的品牌推廣方式;

1.2. 中信出版社在北京的地面廣告資源不多,對我而言,能看到的都在機場,聽說地鐵里也有一些,但是我沒見過;

1.3. 多說一嘴,我很好奇凡客是否有足夠的貨源來保證供應,因為中信首批印量30萬是無法滿足全國市場的,凡客如此大規模的推廣,很可能會帶來超出預期的銷量。

2. 凡客未必想要進入圖書市場,或者說,在這本書上線之前,沒有做過通盤打算,但是這次試水之後會發生什麼,就不知道了。因為:

2.1. 在凡客的《史蒂夫·喬布斯傳》產品頁上,出現了「顏色:白色 / 版別:中信出版社」的字樣,這明顯是用之前已有的品類模板套上的,沒有新的圖書產品模板,而且上線幾天之後還是這樣,可見他們還沒在這事兒上花心思;

2.2. 在凡客的圖書品類下,只有這一本書;

2.3. 以凡客的作風,要是打算進軍圖書市場,恐怕早就傳得滿城風雨了,但是到目前為之,沒有聽到這方面的風聲。

3. 對於中信來說,和凡客的這次合作能夠帶來幾個營銷以外的好處:

3.1. 擴展自己的銷售渠道,減少自己對新華書店體系和兩家網上書店的依賴,無論凡客能賣掉多少,勢頭已經造得很大了;

3.2. 嘗試更多的結算方式,圖書的結算一直是出版社頭疼的事情,在不靠圖書起家的電子商務公司面前,出版社可能會有更大的議價能力(加上這本書貨源緊俏);

3.3. 進入更加年輕的市場,因為中信始終靠企管書賺錢,對於凡客、王珞丹、鬧太套的消費群來說,都太老氣了,這是很好的接觸新群體的機會。


昨天特意上凡客的網站上看了下,沒想到凡客已經把宣傳做到地面了,速度可真快,只是想問一下,凡客上面除了書 還送T恤 和徽章,還可以買杯子和滑鼠墊,我想問這些東西都有授權碼?還是說不需要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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