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勸退自己親自面試招進來的人?或怎樣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有一些面試者,面試的時候可能各方面感覺還可以,但真正入職卻發現工作能力不行或無法很好地配合,如果經過一段時間嘗試磨合發現仍然不行,則需要勸退。如何勸退才比較合理不傷及對方的自尊,讓對方不至於心裡不快或把這種不適感降到最低?

或者說,有沒有什麼辦法,在面試時就多做考量或提高面試技巧,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即如何勸退自己親自面試招來的人。其實沒什麼難辦的,公事公辦即可。我在某家公司任職時,將以前曾經合作非常愉快並非常信任的一位前同事招到了公司。剛進公司時他表現很好,但自打談上戀愛後,就徹底變了,要不找不到他,要不就在公司里占著電話線和女朋友褒電話粥,業績也一瀉千里。找他談過,也沒有什麼改進。後來,我直接告訴他,你可以離開公司了。

這種事情沒什麼好辦法可以避免,如果有什麼辦法的話,那就是盡量找認識多年的工作出色的原來同事,但這樣的機會很少。既然無法避免,那就出現了立即解決。


試用期。

任何一個新人,進入一家企業,最初所考慮的是「如何生存」,也就是如何轉正。如果沒有完成轉正考核,是可以理解的。

員工與崗位的匹配,只靠簡歷、幾次面試,很難做到100%的吻合,如果在試用期間發現不匹配,或者與面試時有很大差異,可在轉正時或者之前進行溝通。如果在溝通、調整、培養等多種方式後,仍然覺得不合適,可以跟員工說出實情。

需要注意的幾點:

1.溝通,做任何操作,都需要有有效溝通,溝通越到位,不管最終是什麼結果,都可以降低雙方的不愉快的情緒。

2.時間點,不要遲於轉正日期。

3.坦誠相待,相互尊重。達不到要求,和不匹配不合適,即便最終結果相同,但給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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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做人力的,期待有更專業的回答。


菠菜法則,就是「報告」、「聯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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