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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依法配槍執勤是一種怎麼樣的體驗?

警察,法律,配槍,執勤


十幾年的老油條答一個,這個問題很多同行都說不要帶槍。我不這麼想,槍這個東西確實是個麻煩,責任太大。但在關鍵的時候可以保命啊!從警十三年,就拔了一次槍。2005年夏天的一個凌晨兩三點,答主值班。接到一個報警說公園裡有人搶劫,答主帶著三個人出警。(一個駕駛員,兩個協警)到了公園的門口,公園門關了。俺下車進入公園,回頭一看,駕駛員和協警都沒有過來。問他們,他們說不敢去,汗 。俺一人進入公園。走了幾十米,看到亭子里有十幾個人圍在一起。我走了過去。還沒有走到。有一個男的手裡拿把刀子回頭對我說了一句至今未忘的話:『『警察,滾開『』我當時掏出槍,直接撲上去。拿槍頂在他腦袋上喊:『』警察,全部跪下。『』當時亭子里十幾個人啊,真的全部跪在亭子里。沒有一個敢動的,有幾個手裡還拿著刀沒放下。剩下的事情就簡單了。通知還躲在門口的協警隊員進來清理現場帶人即可。因為對象多,車裡塞不下。現場離所里又近。只有一百多米,就讓十幾個人排成縱隊,後面的人手搭著前面的人的肩膀。一個協警在前面帶路,我和另一個協警在後面押。把十幾個人押回所里。回去一審。八個對象,四個受害人。三十幾起搶劫案件。最後八個對象一個判了死緩,兩個無期。剩下判多久就忘了。事後回想,當時要是沒有那把槍真的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還有一點,當時那把六四小砸炮是上了保險的。慶幸慶幸。

點贊破百後更新一個沒有帶槍的事情

破百更

2013年的時候,具體時間記不清了。當時去抓一個販毒的對象。那個對象是吸毒的對象釣的。干這行的都懂。那天我剛好是值班領導,所以不便去抓,因為要頂班。所以我叫了我最放心的一個兄弟把值班槍交給他,囑咐他把槍帶好(我的習慣是抓對象除了賭博對象以外全部帶槍保命兼壯膽)並安排好抓捕方案讓他帶人出去了,足足帶了七個人。那個老先生拿著槍帶人就走了。過了幾個小時回來了。人沒抓住,開始我不便問。事後才知道我那兄弟怕麻煩,偷偷的把槍鎖在柜子裡帶人去抓販毒的。他帶一個隊員是抓捕組,另外幾個是外圍組。結果那個對象比較狡猾,在交易之前提出變更地點交易。結果抓捕組和耳目都被帶到交易現場邊上的小巷子了。但外圍組沒有及時跟上。開始一切順利,耳目和對象交易完成後,抓捕組撲上去把對象抓住了。結果對象大喊救命。從邊上跑出四個年輕人和抓捕組的兩個人對打。打的那個凶啊!你喊我是警察都沒有用。結果販毒的對象跑了。這裡還在繼續打。等外圍組衝進來抓的時候。只是抓住那四個打架的對象。販毒的對象趁機跑了。那四個打架的對象審訊後才知道,這四個都是吸毒的,和販毒對象都認識。那個販毒的對象出去交易時就對那四個吸毒的對象說過:;我出去有點事,如果有事情你們幫我頂一下。『』交易時,那個販毒的對象把地點故意移到那四個吸毒人員的家旁邊。抓捕時那個販毒的對象一喊救命,那幾個吸毒的就從裡面出來救場了。當時抓捕赤手空拳的和吸毒對象對打。結果販毒的對象跑了。事後大魚跑了,抓住幾隻小蝦米。後來查清販毒對象的身份並上網追逃(兩年後落網)吸毒的四個對象一個容吸被判刑了。剩下幾個也僅僅是治安拘留而已。我事後問抓捕組的兄弟們:『你們的槍呢?』他們說當時怕麻煩結果把我給他們的槍鎖在柜子里了。當時直接我就無語了。事後想想。抓人帶上槍更妥當。沒槍被人打了還沒有地方哭去。


看大夥那麼踴躍討論「體驗」,我就不重複了,獨闢蹊徑地從噴子的角度來為各位羅列各種情況下不同後果的不同噴辭吧!

1.沒開槍,撤了——慫!

2.沒開槍,受傷——菜!

3.沒開槍,犧牲——該!

4.開槍了,沒中——呸!

5.開槍了,擊傷——呵呵,欺負被迫無奈舉起菜刀的老百姓好有本事!

6.開槍了,擊斃——草菅人命,罪不至死,求內幕求真相!

7.不開槍,談判——對這種人渣就一槍爆頭,納稅人養你們幹什麼的!

8.談判失敗,嫌疑人情緒失控作出瘋狂的高風險行為後被開槍擊斃——肯定有隱情不然誰鋌而走險,這下好了真相埋沒了!

9.談判失敗,人質被殺害,嫌疑人被擊斃——早就該開槍爆頭了,拖老半天,廢物!

10.談判成功,人質被解救,嫌疑人被抓獲——通常這種場合大部分噴子會識相地轉移目標開始噴造成人質挾持事件的各種原因,諸如社會不公拖欠工資遭受欺壓情勢所迫等等,而卻把被挾持者完全晾在一旁使其完全感受不到聖母的關懷。也有部分會鍥而不捨地說像這種人渣還耗半天,養你們有什麼用你看人質都嚇成什麼樣了云云就好像一槍斃了挾持者人質就不會有心理陰影一樣。

……

balabalabala……

但,不好意思,威脅到我生命以及合符開槍標準的情況下,我一定會開槍。我才不管別人怎麼質疑怎麼謾罵怎麼噴,我只知道我寧可坐牢也不能讓我的家人一輩子痛苦看著我的遺像以淚洗臉。

哪怕我是朵鮮花,也有人花粉過敏。更何況我只是個國家工具,我唯一能做好的,就是在任何情況下該撤就撤該開火就開火。

早在公安部的【2015】2號令出來前,我就習慣了在日常執勤過程中彈匣裝槍、保險打開,隨時準備上膛;也習慣了在面臨較高風險任務時使用聯動狀態應對有可能出現的近距離危險。

也奉勸那些畏手畏腳的兄弟們一句——吐槽歸吐槽,只要符合開槍標準並有把握通過開槍對符合開槍標準的現行犯罪予以制止,那該開就開。不開槍造成更大損害檢察院、局裡、老百姓、輿論誰也放不過你,更別說有可能得賠上小命。槍在現階段確實帶有累贅成分,但也別真的把槍支當成燒火棍該用不用,別忘了,刑法里可是規定了「不作為」犯罪的。當然,前提是你必須是個敬業的警察,不要拿著槍穿著職業的制服鬧不專業的笑話。

無他,為了家人,必須保住自己。

從警十餘年,此心未變。


「卧槽今天配槍!」

「卧槽辦公室主任打開了槍庫大門!他拿出了保險柜鑰匙!英明的辦公室主任!他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卧槽,他來了來了啊啊啊!!!槍!!」

「卧槽,這什麼癟犢子玩意兒,95突呢?92呢?怎麼還是老77,破79?這尼瑪也叫槍?」

「卧槽,千萬不要上彈匣,千萬不要拉套筒,千萬槍彈分離,千萬記住你手裡拿的不是槍,是頂個球用的鐵疙瘩塊。」

「卧槽,什麼時候把槍還回去?掛在腰間每隔五分鐘就要摸三個地方,第一摸槍還在不在,第二摸槍綱有沒有連在褲腰帶上,第三摸彈匣有沒有在彈匣包里,都摸到位才放下心來,這尼瑪逼死處女座的節奏么?」

「卧槽總算到還槍的時候了,下次打死老子也不帶槍出來了。」

————一個星期後—————

「卧槽今天配槍!」

……………………


周圍每個人都想搶你的槍

全世界都在等待時機搶你的槍

那把槍隨時會自己長腿溜走

恍神一秒鐘立馬就會弄丟

還會被某個逃犯順手撿走

手不摸在槍套上就安不下心

摸著槍套還是戰戰兢兢

一分鐘默念十次開槍原則

交完槍就像重生

一瞬春暖花開

寧願被人追著跑十里

也不要給我配槍


看了幾個同僚的回答,深深覺得以前帶槍是威懾,現在帶槍是累贅,帶一把槍還不如帶多幾個訓練有素的兄弟,現在新聞媒體死死抓住公安部門不放,經常會問題放大,片面的引導群眾,而作為公安機關的領導人則是能忍則忍,只要一發生新聞報道,不經調查就是先處理基層民警,我們這裡曾經有過無牌記者企圖進派出所拘留室採訪涉案人員,後被派出所民警拒絕勸離,該記者口出不遜後拍下視頻放上新聞報道,報道一出,該名按照程序依法依規的民警就被停職,這讓基層民警多麼寒心,而所謂的記者懂法群眾則越加肆意妄為,動不動就要投訴,在平時基層民警出外執勤遇到群眾的辱罵已經是很平常的事了,而如果你敢在執勤過程中把槍拿出來,你分分鐘等著停職進入刑事程序。所以說,現在,槍不是威懾,反而是累贅,壞人不怕你,因為你不敢打。群眾不怕你,因為你不敢拔。最後,反而是你怕了它。可悲,可憐。


至少自己心裡有底,能保證自己生命安全。

講個栗子,地標帝都,時間14年,一個黑摩的司機被聯合執法隊要求停止運營,交罰款取車,司機拿出一把30厘米以上的管制刀具將兩名警察一名輔警捅成一個輕傷兩個輕微傷。不要小看傷情,當時的刀是沖著警察心臟去的,因為兜里的證件擋著才沒扎透,但左胸衣服可見破口;另一名輔警脖子被扎,離大動脈零點幾厘米,終身神經受損。

這幾名警察別說槍和警棍了,身上連手銬都沒有。

當時我作為受害警察的附帶民事代理人出席訴訟,法庭里坐了三十個人大代表旁聽,那是我的第一個出庭案件,檢察官當庭播放錄像,可見司機至少捅了七八刀才被制服。

這個案子結束後,市局有要求警察外出執勤盡量配警棍和手銬的意思表示出來。

基層很多警察確實很苦,但我國警察配槍率也確實不高。


瀉藥……

其實現在內地的治安狀況總的來講還是很安全的,僅僅就執勤來說,配槍並不會給民警造成太大的精神壓力。輪值輪訓和各種實戰訓練越來越紮實,民警的用槍意識和安全意識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配槍的時候大多數都會自覺按照規範操作,這本身就是對槍支安全的最大保障。槍這個東西就是你對它越熟悉,越不會擔心它會出事。

我個人而言那種被人用看稀奇的眼光看的新鮮感早在穿著警服步出解放碑步行街的街頭的時候就已經過去了,所以配槍巡邏執勤被人看稀奇實在不會有什麼心理活動。會注意保護好槍支,關好保險放在槍套里,槍綱緊緊系在腰帶上,手臂自然下垂護住手槍,但不會集中注意力在這個東西上面,那只是一個很特殊的工具,但這個工具是用來執法的,這才是重點是吧?

沒有在執勤中開過槍,只有過那麼幾次拔槍的情況,拔槍是因為產生了強烈的危險感。我的同事倒是有過在執勤過程中開槍並且確實擊傷嫌疑人的,具體情況不贅述了。我問過他什麼感覺,他說那時候考慮的是首先不能讓嫌疑人傷害到群眾和自己,根本沒時間猶豫。開完槍之後忙著打120和彙報案情,也沒時間做回顧總結。等歇下來了才開始發抖和害怕。

剛才給你們說強烈的危險感,那種感覺不是我們這一行的可能體會不了多深,形象一點說大概就是你感覺那扇門打開不知道迎來的是不是死亡。而你平時見過的那些血肉模糊的場景和教材上那些慘烈的教訓又在你腦海里加深了這種危險感,你會強烈地想要用槍保護自己。除了這個時候,大多數時候配槍並不會讓我覺得特別緊張。

真正擔心的是槍支本身的情況。公安有一個通病就是不注重裝備的維護。警車也好,單警裝備也好,沒有一個專業的並且落到實處的維護保養制度。槍支稍微好一點,但好不到哪兒去,一線派出所就那麼幾把槍,值班組配,除了每天早上交接的時候按規定驗槍之外,很少有人想到要做保養。鄉鎮派出所更沒有保障,子彈上面一層綠色的銅鹵,反正能不能打響我是心存疑慮的。

總的來講我的體驗是這個東西能不能用是一回事,平時執勤也好處警也好有條件的一定要帶上。因為你不可能確定你下一秒要面對什麼情況。泰安槍案,聽說第一個殉職的警察只是過去下社區,完全不知道敲響的那扇門後面是一把上了膛的霰彈槍。我的人身第一次處警那個時候只是要求佩戴單警裝備,還沒有執法記錄儀這個東西出現,沒有強制,我在聽了警情之後覺得很和諧,加上嫌單警裝備太重,穿著警服空手就去了,結果一點都不和諧,嗯。師傅大人手本來折了,才好,又折了。從那以後我都帶齊單警裝備。隨時做好揮舞警棍的準備。

聽說要上圖?


提心弔膽,生怕槍丟了或者走火,彈夾掉了或者子彈少了。

前年局裡有個民警槍丟了,開除,找了幾天把全城所有混混,社會場所被操了個雞飛狗跳才找回來,他沒坐牢就算好的了。

故事刪了,本來舉個不拔槍的栗子,評論炸鍋了。

一群小粉紅們居然能扯上民族大義,我本來說某族的意思就是怕引起不必要的族類紛爭,有些人啊,就是想搞個大新聞。我只說了是某族,都他娘的能扯上回回,估計腦洞比腦袋還大,我說了是哪個族嗎?我偏不說。

我們縣局也處理過有關少數民族的糾紛,惡性案件是條紅線,風氣相比於在網路上看見的其他地方還算行吧,只要有少數民族的來我們縣裡面長期呆的話或者做生意,我們都會把他的底摸透的,我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我照辦而已,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別圖一時口舌之快,生活還得繼續,不管你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只要犯法了,都得法辦。


答非所問。怎麼我沒匿名的時候點贊催更沒這麼多?

當年,我還是個小學兩年級的小正太,槍支管理還沒有這麼嚴格,在一個深秋的下午,跟我爹出去,我爹開車,一輛右舵的黑色汽車,是他朋友的,我坐副駕駛。背景交代完畢。副駕駛的小正太唱著歡樂的歌看著窗外的風景,突然,我看到五個男人和三輛摩托停在路邊。其中一個男人胯上摩托同時手在向腰上插什麼東西,想當初我的心靈的窗戶還沒有裝上玻璃,我很清楚的看到是一把手槍,我馬上叫了我爸,爸有人在搶劫。我爹也看到了那把槍,放慢了速度,很快三輛摩托開了上來,五個人只有四個,其中一個站在原地不動。我爹左手把我按到座椅下,右手把腰間那把黑又粗掏了出來。窗戶放下,停車!停車!警察!靠邊停車!!三輛摩托馬上開始加速,我爸也開始加速,停車!警察!!不停開槍了!!警告無效後,我爹朝天鳴槍了。三輛摩托開始分散方向逃竄,我爹朝天開了第二槍,認準那個剛拿槍的男人在的那輛摩托死追。那輛摩托的駕駛員可能技術太菜,也可能太緊張,聽到第二聲槍響車頭一抖,衝下了路基。直接摔到了路旁的水田裡,兩人摔倒。我爹馬上靠邊停車對我說了句別動待車裡後就下車了。接下來什麼情形我也不知道了,好像在農民的配合下抓了一個跑了一個,那把槍已經上了膛,再後來案件破了四個人抓了三,不知道現在抓了沒有,好久沒去了解了。

有人看的話,再說說關於我,我爹,槍的第二件事。只不過,這次我們是被搶的。

第一件事發生後,回家我爹給我媽好一頓數落,生活回歸平淡,時間又匆匆而過。

過了一年多,像平時每個周末一樣,我爹開摩托載著我回老家看爺爺奶奶,十幾公里的路程。摩托是本田的踏板摩托,當時好像是八九千?那天,看完回來已經是下午快五點。在剛進城區邊緣的時候,我跟我爹聊著今晚吃什麼,我爹說買幾條熟魚回去加菜,我說好。就在我爹準備前面那個路口左轉進一個菜市場給今晚加菜,突然,一隻手出現在我面前,搭在我爹肩上,我第一反應就是,老爸朋友?說時慢那時快,在我還懵逼的時候,我爹一手往後扶著我,一手控制摩托減速,我才反應過來兩邊各有一輛摩托把我們夾中間了。當摩托慢下來快停住時,左邊那輛摩托的人已經準備下車接管我們的摩託了,我爹一手死護著我,另一隻手又掏出了腰間的黑又硬。有槍!跑!右邊那輛摩托的人眼尖看見了黑又粗,那個準備接管摩托的人又一腿跨回摩托,他一上車同夥馬上加油門沖了出去,我爹摩托一斜扶好我就追了過去,邊追邊拔起黑又粗朝天鳴槍,piang,piang,追到了另一條鄉道上。懵逼中的我也沒想那麼多,就著路邊就撒了一泡尿,過了一會,我爹一手拿著槍回來了,沒追上。在一群吃瓜圍觀群眾中看到了我還有倒地的摩托,當然,還有路旁的一灘尿跡。

哎呀我跟你說我還以為是我單車爆胎了。下車一看好好的。路人甲對路人乙說。

嚇死人了啊,這孩子都嚇得尿出來了。路人丙對路人丁說。

當時我的內心獨白是xxx你才嚇尿了你全家都嚇尿了好么!

回家的路上,我爹一手朝天舉著槍,一手開著摩托。因為第三發子彈是個臭彈,又加上64的設計問題好像,子彈怎麼退都退不下來。為了安全我爹只能一路槍口朝上的開回單位。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知道回頭率是什麼東西。


謝邀。

配槍什麼感覺?

嘻嘻,老百姓對警察什麼感覺,警察對槍就是什麼感覺。

要用的時候巴不得完美無缺,用不到的時候怎麼看怎麼不爽。

就醬。

還有和巴不得開槍立功懲惡揚善的弟兄說一句,能不帶別帶。能不開不開。

否則,你會體驗一把什麼叫寫報告寫到手殘。


依法配槍。

原來在特警隊天天帶槍執勤,現在在派出所只有值班時才偶爾配槍。除了剛開始有點新鮮感,時間長了沒什麼特殊的感覺。沒事的時候找個沒人的角落,卸了彈匣空槍練習一下,找一下手感——沒有統一組織的訓練,只能這樣聊勝於無了。

轄區內有一家射擊場正在營建,打算等營業後去辦個卡,只是不知道他家有沒有制式槍支。

現在的執法環境,誰都不想開槍,但有時候真的只有開槍才能保命,不管是保別人的命還是自己的命,平時多練練沒壞處。

出去執勤,至今沒有發生過和配槍有關的故事。除了有幾次被醉漢要求「你開槍打死我」,估計這些貨也沒看見我配槍了,只是酒後瞎嚷罷了。

我希望我一輩子都只練槍,不「開」槍。生命最珍貴,你我都要珍惜。


別丟了,我丟了沒人找,它丟了就玩完了


強烈吐槽一下裝備設計的問題啊啊啊!

某次執勤。。。在卡點上,要求帶九件套,掛著沉沉的腰帶,領了槍,過了會接到電話要求穿防刺服。。。

防刺服。前後各一龜殼狀。。一套上,坑了,槍拔不出來了。。防刺服下端和腰帶直接卡住。。。

最後把小鋼炮揣兜里。。。無奈


首先謝謝評論區里朋友們的支持和理解,無法一一回復請見諒。

其次回應兩個問題:

1.說我沒有剛正面是瀆職的。你們到現在都是在說「如果」,「如果」他砍殺群眾怎麼辦「如果」他殺自己老婆怎麼辦。那我可以告訴你們,如果那樣我會第一時間擊斃他。可現實是並沒有,我沒看出來面對一個明顯以我和警車為目標,周圍已經被我們疏散,只有一把菜刀的人有擊斃或者必須上前搏鬥的必要。不要用你們腦補的事情來質疑真實的處置。

2.說我沒有開槍只是怕麻煩的。你們真的覺得隨便打死一個人很輕鬆?你們真的覺得殺人只是一扣扳機的事兒?你們真的覺得殺了他對他的家庭和社會更好?你們真的覺得一條人命這麼輕易就該被剝奪?做警察要法理情理平衡,能留他一命,給他一次機會,何必趕盡殺絕。

我不是針對誰,我是說所有草菅人命的人,都是垃圾。

以下原答案:我來講講我的感受,那就是:

頂個屁用。

剛從警時候,我的教官在槍械課上問我們,使用槍械最重要的是什麼?兄弟們七嘴八舌的說啥都有,什麼打得准啦反應快啦,還有一個說一定要帥的。教官等了等,告訴我們說用槍最重要的就兩點,一是別丟,丟了槍也就比丟了命強點,另外就是如果沒有擊發的決斷,就永遠不要拔出來。拔了槍,又不敢開,只會讓你面對的人更加囂張,到時候陷入兩難境地,比死還難受。

我把這兩條深深地刻在腦子裡,因為我知道,作為一個只打過五發子彈的水貨,我拔槍真不一定打住誰。

一次出警,報警人說遭遇了丈夫的家庭暴力,我帶著人就去了。報警人家住六樓,我敲開門,正準備用和藹的笑容接待報警人,迎面出現的卻是一把菜刀,嗖的一下就從我耳邊飛了過去。我一愣神,看見一個男的手裡拿著一把菜刀就朝我沖了過來,我扭頭叫上一起出警的協警就跑,從六樓跑到一樓,對方還是窮追不捨,我又跑到大門口。那人見追不上我,氣憤之下把我們的警車砸了。

之後我呼叫支援,才把對方帶回所里。

所長看著我,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說你怎麼這麼丟人,跑的比兔子還快。你不是有槍嗎,你不會開槍啊?

我看著所長,靜靜地說,我被砍了,除了我誰都不會有麻煩。我把他打死了,就沒這麼簡單了。

等待我的會是無盡的調查,各種輿論的譴責,對方家屬的上訪,「是什麼讓一個安分守己的男人舉起了菜刀」,「你們就不會打腿嗎?」

所以就跑咯。最多丟人,我不在乎。

無論什麼時候都能有人找到噴點,你納稅,我們提供公共服務,但我們沒有給你表演的義務。


說實話,作為一名女學警,我並不是來回答這個問題的。

不過我想和大家說一下我在學校上槍械課的感受,啊啊啊,那真是我上學期最害怕的課啊啊啊

每次上課前,我都是這樣 ↓

雖然剛開學聽到有這門課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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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素,對於一個膽子巨小反應特遲鈍不管老師教多少次永遠都記不住開槍流程的我,每次拿槍都覺得自己下一秒就會被自己打死,然後就不停地手抖臉抖腳抽筋。

話說回來這也不能怪我 誰叫老師一上課就拿出兩個警校上槍械課發生事故的血淋淋的真實事例嚇唬我們不能亂開槍,又或者說是什麼操作不當槍在手上炸開炸斷了手這種真實案例警告我們操作要小心。

作為一個巨怕死巨怕痛的小鋁子,這幾則恐怖故事從此就在我心裡就埋下了陰影。

我真的好害怕好害怕

雖然我後來每次打實彈都很好彩,每次子彈幾乎都全上靶甚至還總拿到三高兩低,四高一低這樣的好成績,可是大家都是這種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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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開槍是醬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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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開槍時,同一列開槍的小夥伴們都把子彈打完了,而我顫顫巍巍地用發顫的手拿著槍,防護眼罩已經被眼淚蒸出的水蒸氣蒙得亂七八糟,我看不清靶子在哪裡,也忘記了是要開保險還是關保險,是要勾一下手指還是微微勾兩下手指,忘記了我手上拿的是54還是56 64還是96 97什麼型號的槍,不!!我打不出去!!!我發不出去!!!我做不到!!我不敢!!!我動不了了!!待會槍會在我手上炸開!!或許待會我會不小心打死隔壁的人?!!我不要我不要!!

所以他們每一次在等我打槍時都是醬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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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後面負責監督我開槍的那位同學」

而其他室外隔著玻璃看我們這一列打槍的同學是醬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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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危險的一次是我看大家又把子彈打完了而我還是毫彈未發時,心裡也急了。我也開始討厭這個膽子小的我了,又怕耽誤到其他人,所以那一次又全身抖抖抖顫顫顫地抖動雙手,拼了老命把一個子彈送了出去。雖然帶著耳罩還是能聽到劇烈的爆炸聲,心裡噓了一口氣,總算把一顆送出去了。微濕的雙眼稍稍睜開一看,頓時把魂都快嚇沒了。

為什麼!!!???

為什麼??!!

槍管外的不知道叫什麼的那一圈翹起來了??!!

我是開了保險??!!我是關了保險??!!

我按到了什麼!!!???

我開槍前扯槍管了嗎!?!!

丟!!這是什麼槍??!!

啊啊啊!!我還有4發子彈!!

上膛了嗎??子彈再不發會不會炸了?

炸??!!

啊啊啊啊!要炸了!!!

當時水龍頭立刻就開了,我眼罩里立刻涌動著一汪熱淚,我差點就失去理智拿著槍轉向隔壁同學,我當時滿腦子就想著:

老師!!救救我!!老師救救我啊!!!我害怕!我的槍要炸了!!救命救命!!

…………

還好另一位女老師及時出現在我背後,死死按著我的肩膀,大聲鎮住了我讓我手不準動!

聽到老師的聲音,我抽泣了兩聲喊出了老師救命 老師無奈地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我用正在發抖的左手靠感覺指了指槍管-它要炸了……我害怕

老師很無奈地輕輕地從我這個問題大戶手上接過了槍,啪啪啪幾聲就把槍復了位然後又遞到我手上說:無論發生什麼事!絕對不可以拿著槍口指向其他人!絕對不可以忘記!!

然後我又含著眼淚一直點頭。然後老師命令我繼續發槍,把子彈打光。

然後我就咻咻咻邊打邊抖抖抖邊啊啊啊叫地打出剩下的子彈,然後查靶時成績是全上靶並且是四高一低,老師和同學的表情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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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則是「仰天大笑出門去」的嘚瑟樣,一掃前一秒的傻樣子hhhhhh


居然快200了,第一次拿到那麼多贊,感謝大家的認同,也好多朋友在評論里問了很多事,我覺得還是在後面說說吧。這個問題是說「感覺」,那就主要說自己的感覺。

-------------------------------------------------第一次回答--------------------------------------------------------------

看了很多同事的回答,感覺要麼不是工作有段時間了,要麼是從老同志聽了很多事情。說說我的事吧:

我是2011年入警,12年轉正。但轉正後並沒有下發持槍證,換而言之沒有執槍資格。之後就是震驚世界的昆明3.01,之後不到一個月,局裡所有一線單位非實習民警全部審核下發了持槍槍。於是從那天起至今,我每次執勤都配帶槍支,而且這不是我想帶,是單位要求規定要。在這個背景下,我覺得有幾個心理變化…

上面重視了。先不說開槍後領導保不保你的問題,起碼知道,警察手裡沒槍就沒辦法保護人民,空手對白刃不是這個時代應該存在的,這樣的觀念進步。

然後自己腰桿也直了,有次我在火車站出站口執勤,計程車三輪車小摩的全擠到旅客通道口了。我走過去讓打頭的計程車開走,那司機瞪了我一眼,眼神滑過我腰上的槍,視線在那停了好幾秒,把車開走了,後面的車也跟著走了。放之前,那幫人可沒那麼聽話。

心裡榮譽感增加了。槍在身,才覺得自己是個警察。執勤時,現在還有很多人問路湊過來第一句叫保安的。我就會一臉無表情地看著他,指指腰上的槍,聰明的馬上改口了。我不是看不起保安,但職業不同,擁有的榮譽感也不一樣。

我現在上勤都是單警裝備帶,八大件,槍都帶齊的,我覺得人民警察與其他職業的不同性在於,我們也是一個武力部門,也是一個和軍人一樣威武正義的職業,正裝,武裝,是我們出現在公眾面前應該做到的。而槍正是其中一部分。

----------------------------------------------------------第二次有感而發---------------------------------------------------

1、很多朋友提到答主「圖樣圖森破」,年輕人想問題就是表面。我不覺得。

現在很多工作了一段時間,甚至經歷了「刀槍入庫」的同事,都對用槍和帶槍有種懼怕情緒。我覺得是對的,但是也是負面的。什麼都有兩面性嘛。槍的威懾,對違法犯罪人員是一種威懾,有槍在,不要有進一步的違法行為,不然就是痛!對用槍民警也是一種威懾,不要隨意用,亂用槍,不然就要脫警服,甚至坐牢。槍帶來的榮譽感、安全感又是另一種正面的情緒。只不過我說的是正面的信息多一點吧。畢竟答主是個正能量MAX的上進少年啊。

2、我在評論里提到山西的事情,有朋友問我怎麼看。我提到山西、慶安的事,是討論用槍後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山西和慶安發生後,所屬公安機關的態度直接決定了民警的「下場」。儘管山西並沒有動槍。但是我覺得,如果遇到案件,遇到人民群眾、同事甚至可能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當場判斷的就只有是否合法,如果再有多想,事後會怎樣怎樣啊,那事情可能惡化,甚至無法挽回了。所以我覺得你考慮事後怎樣怎樣,不如再想一次,開槍符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開槍情形。因為,如果能救一條命,肯定也會有更多的人救你。你懼怕的是人治,那必然也能被「人治」拯救。

3、我雖然入警時間不長,而且所在崗位更多也是一些治安管理甚至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是我經歷的並不少。常年在車站,很多人出行的心非常浮躁,很小的事或者是沒辦法辦到的事就鬧大了。我的手上現在還留有一年前被違法嫌疑人咬傷留下的傷疤,清晰可見。所以,警械在手上,是一種威懾,你違法了,我按規定使用,痛苦的是你,知道怕了就會斷了違法的念頭。

當時被咬後現場用消毒棉消毒後拍的,幸好當時帶了單警裝備包,裡面有急救包。

這個是兩分鐘前拍。

4、有朋友說我沒開過槍。當然說是開槍打人。憑心而論,我不想有開槍的機會。因為一旦要開槍,就意味著可能是群眾,可能是我的同事,更可能是我,命懸一線甚至已經失去寶貴的生命了。但話說回來,這道題問的是配槍執勤什麼感覺,配槍就是震懾,為了把危及生命的可能扼殺,為了在關鍵時候挽救生命。

5、有朋友說我舉的問路的事,是要嚇唬人民群眾。我只能說,每個人對尊重他人和自我尊嚴的要求不同。我是警察,為人民服務,但請叫准我的職業,這是對我,以及頭頂警徽的尊重。說難聽點,保安沒有替你指路的義務,但我們警察有為人民服務的神聖職責。我去餐廳吃飯,服務員上完菜我還會對人家說謝謝呢,快誇答主好寶寶。

--------------------如果想到繼續說,不過好像說太多會不會被請喝茶?------------------------------------


謝邀。有過一段時間配槍經歷,如果要問具體感受,與平時沒太多不同。之前巡邏時也會配備辣椒水、警棍、手銬之類的警械,但是碰上突發事件後,配槍後的處置能力和之前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並且一線民警配槍以手槍為主,長槍主要是起到震懾作用,民警配槍後神經基本處於繃緊的狀態。比如有人前來問路,習慣性地自然側身,既要熱情指路,更要保持警惕。再比如例行盤查時,搭夥的兩人也要保持適當距離,隨時做好戰鬥準備。

走火的永遠是人,不是槍。槍支這東西,平時你對它好,關鍵時刻它才對你好,這就是最大的體驗。


首先……這是個炸魚的問題。支持@喪心病狂李有才

那我就認真答一波吧。

「從六樓跑到一樓,對方還是窮追不捨,我又跑到大門口。那人見追不上我,氣憤之下把我們的警車砸了。之後我呼叫支援,才把對方帶回所里」

很多人哪裡看出來警察只顧自己跑,沒有觀察?保持安全距離,還在等待支援,哪裡又看出來如果路人出現警察不會去保護群眾?的確,這種情況下開槍沒錯。可是那種情況下,保持安全距離,不開槍也沒錯。

我上過槍械課,近距離開槍如果不是打中大腦,人不會立刻停止活動,老師給我們看新疆反恐的視頻,恐怖分子身中幾槍都還能跑十幾米。你奔跑情況下射擊,很有可能近距離都打不中,停下來射擊,很可能在十幾米內被剁成肉泥,而且現在警察用的槍還有可能卡殼,就有因為槍卡殼而被砍死的案例。所以並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還有你要想到,為什麼不敢開槍。如果開槍打死這種家暴持刀的犯人可以陞官發獎金,上報紙被歌頌。我想大家都會開槍。可是現在不是這種情況,開槍了你全家都會被問候,被調查,搞不好你自己都會坐牢。所以很多事不是這麼簡單,開槍有開槍的理由,不開槍有不開槍的顧慮。你可以去查查慶安火車站事件,你看看那種簡直是完全正當的情況下,善良「公知」和「律師」們是怎麼說的,而且後來那位民警還總是遭到騷擾。我是一個警校生,父親也是警察,我深深的知道開槍的後果不是平常人想像的那麼簡單。

我不知道這麼說大家能不能理解,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理解吧。


配槍一年半,腰上掛個大92,腰帶斷了兩根


警察依法配槍執勤是一種怎麼樣的體驗?

先說答案:擔心。

帶槍抓捕和配槍執勤不一樣。

2014年南京青奧,我被抽調到高速上做安保,那時候昆明事件已經發生,反恐問題很嚴重,所以當時所有執勤的警察都是配槍的。我值班是早六點到晚六點,基本上整個案保的過程中,我的右手一直都是在槍套上沒有拿下來過,因為我怕有人搶槍。我同意樓上 @趙哲回答的「我丟了沒人找,它丟了就玩完了」

說箇舊事,大約九幾年的時候,我還生活在老家的時候,一個派出所所長帶了一把54出門執行任務,任務完成的很順利,但是槍丟了,於是這個所長立刻向上級報告,上級再向上級的上級報告,全城盤查了兩個月,沒有找到。所長被停職,整個職業生涯都沒有再到領導崗位上,至今已經退休了,依舊每日心神不寧,因為這把槍如果犯案了,他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現在我輪崗到基層所,絕大多數時候不用配槍,我一樣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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