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你最關注的法律事件有哪些?

年終將至,湊熱鬧做個盤點,希望回答的大家能夠寫明哪件事,為什麼,回顧這些法律事件,相信有助於中國的法治進程。

相關問題:

2016 年你最關注的法律事件有哪些?

2015 年你最關注的法律事件有哪些?


2018是否修憲。


恭喜考研名師李林老師在截止日期前登上末班車

嘿嘿,這可是關係到兩百多萬學了一年核心價值觀的未來中高端人才

對了,教育部說了,傳言「不實!」,請大家不信謠不造謠嘿嘿

以下圖片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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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與回答絕不相關,只是測試傳圖功能


監察改革系列動作:改革全面鋪開、反貪轉隸、監察法草案;


謝邀。有這麼幾個。

1.」於歡"案有關正當防衛的爭執。

2.「江歌」案道德和法律的碰撞。

3."紅黃藍"事件,是政治事件還是單純的刑事案件。

4.湖北荊門距離法院50米行兇,試圖綁架兩名行政案件律師,被告方系當地政府。

5.紹興婆婆狀告兒媳返還購房款,法院判決書中的一段法律論證。

6.豫章書院假借國學之名,行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之實,後續是否會有說法。

7.我個人關注並參與訴訟的某船務成品油走私案件,涉案金額破億,橫跨五省,兩年前的案子至今懸而未決。

8.這兩天又出了個某考研機構教師泄題的事件,這個事件如何定性,考研真題應當屬於國家秘密,但泄出的題目和原題一定不是完全相同的,改過數字的押題和泄題的界限究竟在哪裡,目前還沒有相應的立法司法解釋作補充說明。

還有幾個小案子,但可能缺乏代表性,不提了。

後續應當持續關注的:

1.有的朋友提到的,關於修憲的問題。

2.也有朋友提到,新民總實行以後的磨合問題,包括183條好人法是否存在矯枉過正嫌疑,185立法是否存在人格不平等嫌疑,訴訟時效問題,新的監護制度,以及胎兒繼承權是否側面確立了胎兒的民事權利能力,胎兒是否屬於生命,對墮胎是否屬於侵犯生命權等等都提出了新問題。

3.司法體制改革能將司法獨立進展到何種程度,司法不受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脅迫是否應當包括社會輿論的道德綁架,新聞媒體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等等。


民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可以說在三大部門法中民法與每一個普通公民關係最為密切,儘管我們也無時無刻的不在刑法的保護之下,也無時無刻不在行政法的管理之中,可最大多數人一生也不會受到刑法的直接調整,絕大多數人也不會動用行政法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然則民法不同,關注了一個人從生到死的人生全部過程,甚至可以說民法關注的範圍已經超越了人的生死,自然人從受胎之日起民法就開始保護,自然人的著作權保護到死後的50年,署名權受到法律的永久保護。

民法不僅關注我們生活之久遠,且關注我們生活之廣泛,民事法律關係在生活中無處不在,常伴左右,大到生老病死、購房買車小到鄰里之間、柴米油鹽,民事法典規範著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簡直就是一部生活百科全書。

民法之於民眾形影相隨,須臾不離,可謂是國民走進一國法律的方便之門。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但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專門的民法典。我國古代受以儒家思想治天下的影響,倡導重義輕利,又加之以農耕生產為主,商業不發達,人們生活在熟人社會中,由此種種歷史的原因使得我國的民法始終沒有發展起來,遠不如我國刑法成熟。

在我國封建社會的法律體系中長期以來一直民刑合一,刑主民輔,沒有獨立的民事法典,直到1911年,清政府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民法才逐漸從刑法中剝離出來。儘管中華法系飲譽天下,在世界範圍內都有著舉足輕重歷史地位,對各國立法產生過或多或少的影響,但我國民事立法卻是捉襟見肘,沒有可借鑒的歷史經驗。

新中國的成立,翻開了我國歷史嶄新的一頁,民事立法也隨之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期,由於經驗匱乏,民事關係複雜,各項社會制度尚不完善,條件不成熟,起初我國並沒有過早的制定民法典。建國後,只是根據社會的發展,應生活的迫切需要制定了一些民事單行法,如《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等。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通則》,開創了我民事立法的新體例,以法律的方式確定了一般的民事法律原則,為我國民法的未來發展奠定了基礎。到現在歷經30年,30年來制定一部民法典是幾代民法學者的共同夢想,甚至成為部分學者的畢生追求。

人生30而立,30年物換星移,歲月如歌。中國的改革大潮洶湧澎湃,代代相傳,一浪高過一浪。中國經濟迅速騰飛,正由一個世界經濟大國向著世界經濟強國邁進,改革釋放的紅利惠及到社會的角角落落,人們的社會生活日新月異。

生產力的發展促進生產關係的變革,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法律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的時代背景下,編纂民法典的時機終於成熟。千呼萬喚始出來,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民法總則與民法通則僅一字之差,卻意義深遠,標誌著我國民事立法進入了新時代,掀開了民法典的新篇章,是民事立法進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民法總則的頒布施行必將載入史冊。

「天賦人權,人人生而平等」,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民法儼然以第三方的視角參與平等主體的紛爭。「無欲,以觀其妙」, 民法不像刑法、行政法在追求秩序價值的同時兼顧正義價值,秩序價值與正義價值並重。民法在立法上更多的追是求公平正義,正義價值優先。正是受法的價值位階的影響,公平正義在民法領域彰顯的更加突出,國民追求公平正義的樸素理念也最容易在民法世界裡得到實現和滿足。

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的開篇之作,開啟了公平正義的新紀元。終點固然美好,然起點更彌足珍貴,綱舉則目張,民法典的各分編在不久的將來定會相繼出台,讓我們一起期待著這篇恢弘巨著早日完成。


紅黃藍幼兒園虐童事件,在攜程幼兒園虐童事件的餘熱還沒有過去,紅黃藍幼兒園就以更殘忍的虐童方式展現給大眾面前,而且紅黃藍還是一所全國連鎖機構。之所以最關注它,因為它涉及到我們每一個人都逃不開的生活,孩子總要上幼兒園,我們不可能永遠有時間盯著自己的孩子,幼兒園虐童事件的頻發讓我們對未知事物感到無限的恐懼。

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事件,更是 資本擴張的背後卻是道德門檻的降低,有些事情會因當事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得到彌補,但幼小的心靈所受的傷害卻很難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得到有效地修復。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事件,它是資本不斷擴張的同時道德門檻不斷減低,這樣的故事一直都在發生,就像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只是這一次它發生在孩子身上了,著實令人可怕。


在不搞三權分立的情況下,如何保證司法獨立、公正。2018我對此拭目以待


北影事件


當然是民法總則啦。


江歌案,紅黃藍,還有豫章書院


監察委的調查權和留置權,是否受到刑事訴訟法的約束。


謝邀。

目前最關心的兩個1「江歌」案2「紅黃藍」


蘆葦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滑稽)

帝師那天直播內容算不算造謠


認真的趙先森案


1.江歌案

2.紅黃藍幼兒園事件的真相

3.豫章書院事件等修身專職學校的管理


教科書式老賴,讓大家知道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處境,知道了老賴的嘴臉,知道了法律白條,知道了理性維權。

可以說,這個事件,給全國人民上了一堂課。


王寶強的離婚案


民法總則頒布後,物權債權婚姻繼承法里那些少於三年的訴訟時效還算不算


目前在期待12月20日"江歌案"的最終審判。


瀉藥

2017年本人過的比較混

所以大多數時間連自己都管不了

也很少去關注那些案件

但多多少少也聽到了不少吧

說了一個自己比較關注的吧

那一定就是紅黃藍事件了

首先我並沒有真的細緻的了解過

法律的話我不太懂

這個不談

感覺吧

其實網上大部分說的很詳細了

只表達我自己的感想

中立中立

大人們的鬥爭利益交給大人們

孩子還是無辜的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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