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內搖滾和民謠的社會地位和聽眾群如此接近?
在各種音樂節上,要麼是純流行,要麼就是搖滾加民謠混搭沒區分。
各種livehouse內也基本是搖滾和民謠這兩類。部分音樂人的定位很多人都說不清其到底算是民謠還是搖滾,比如許巍、周雲蓬、何勇、川子、布衣,這些音樂人在不同的音樂網站上自己的介紹都不一樣(其中部分甚至直接加上搖滾和民謠兩個標籤)。
謝邀。@徐牧
個人觀點,大眾意義上的民謠與搖滾所表達的精神內核和演繹形式,在這樣一個時代里愈發的趨同了。這是市場的選擇,披著類型音樂的外殼,實質是流行文化的底色。
「搖滾精神」在中國普遍只是一種被拋於虛空的抗爭姿態。
而「民謠本質」隨著時代的變遷也一直在被賦予新的含義。一些不願被定義的所謂獨立音樂人們,大概也是想明白了這一點。搖滾是一種內在精神,民謠是一種表現形式,搖滾可以通過民謠的載體來表達,而民謠也可以融入搖滾的精神。我是這麼理解的!
萬青和頂馬,他們樂隊形式是搖滾樂隊,但他們表達的很多感覺是民謠式的。
五條人的一個訪談,仁科說他們在廣州組樂隊的時候,是想玩搖滾,但是因為沒錢買設備,硬生生被逼成了民謠…但看過五條人的現場你就會知道,兩把木吉他表現出來的力量比很多重金屬的現場都牛逼。
至於聽眾群體的接近,我覺得還是因為中國的音樂太不發達了,每個城市就那麼幾個live house,看演出的人也就那麼一個小圈子,看兩場演出彼此都認識了,除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各地的演出真不算多,有一場看一場,未必沖著樂隊或者樂手,只是希望跟一幫談得來的人見個面喝喝酒吃吃串吹吹牛罷了,真沒有幾個所謂的死忠,又不是追五月天周杰倫的年紀高曉松表示:「流行音樂是可以批量生產的,但搖滾樂和民謠沒有辦法被唱片公司批量生產,因為都是作者音樂,非常需要作者本人,沒有辦法拼湊,所以沒有特別商業」。他總結道:「搖滾是推土機,將一切推倒;而民謠則像一根針,直接刺穿到心裡去。因為永遠有人要吶喊,所以永遠有搖滾樂;因為永遠有人要傾訴,所以永遠有民謠。」 我個人覺得回答的很精髓。
表達情感最接近世俗體驗配置逼格最貼近大眾理解
民謠來說的話,其實李志就很搖滾
中國人的音樂審美,有點文化的人就喜歡文藝和情懷,有點文化的人就喜歡自由和瀟洒。
而恰好,時代發展下的大眾青年群體多半受教育程度沒有問題,可是獨立思考的能力欠佳,自我內在的對精神食糧的審美趨向於主流而尋求精神認同感。
第一批聽中國城市民謠的人很苦惱自己偶像的歌在大街小巷傳唱,第一批演奏中國搖滾樂的人不承認今天所謂的搖滾,曾經許巍的粉絲到今天已經不剩多少,取而代之的是搖滾和民謠歌手出名之後暴漲的粉絲。
中國搖滾樂和城市民謠的蓬勃發展當然在很大程度上打開了國人的音樂思維,但是也暴露出社會一貫的感染性。大家覺得好聽我就去聽,一聽好像不錯,主動挖掘音樂的人很少。
所以最後,當代人所追求的情懷都是假情懷,瀟洒都是假瀟洒,音樂只帶給了他們情緒或者共鳴,卻沒有因為搖滾樂和城市民謠的傳播而培養起他們的音樂審美。往大了說是國內大眾音樂基礎素質太低了,太低了,實在是太低了。在中國很多人眼中是分不清搖滾和民謠的,他們認為搖滾是抽大麻,喝酒玩弄女性,穿著怪異,搖滾就是反抗,唱歌跟吼一樣。比如90年代那些搖滾樂隊,唐朝,高旗,黑豹等等等等。但就算是公認的世界第一的搖滾樂隊披頭士,早些年的搖滾都是很溫和的,只不過後來因為反戰,反種族歧視把搖滾成了嘶吼而已。從音樂上來講,搖滾可以說是現代音樂分類最龐大最複雜的派系了,大類就有:金屬,朋克,碾核,酸性,文藝,非主流(此非主流非彼非主流),雷鬼,輕柔等等等,而你想讓一個連十二平均律都不知道的人知道這些東西到底有什麼區別簡直是痴人說夢。
而且國內的音樂發展也是,很多人都知道周杰倫是流行天王,但很少有人知道他唱種類很多,比如吐字不清那是說唱音樂(rap),而且在中國發揚光大了,這一點比羅志祥強多了,雖然從根上來講小豬比周根正紅苗的多。而這大致就是國內的音樂現狀了,聽得最多的是流行,唱的滋了哇啦抱著吉他甩頭那件搖滾,小資裝逼的那叫民謠(實際上民謠現在有很多人還是不知道,我身邊所有人都認為趙雷是流行歌手我他媽也是醉了)。剩下的音樂類型:鄉村,布魯斯,藍調,電子,輕音樂,布魯斯節奏,先鋒等等等等,目前還是一片空白(有也是很小眾很小眾的)用獨特的唱腔去表達內心最真摯的感情搖滾與民謠雖然小眾
但卻擁有強大的力量
有錢玩搖滾,沒錢玩民謠。而且在我看來,民謠在國內的接受度應該更廣一些吧。
一直覺得搖滾和民謠的精神是一樣的 不過是樂器的表現力的不同。就像一句話用不同的語氣去表達。
有一個東西叫獨立音樂圈 國內不管搖滾還是民謠大多數樂手樂隊都是獨立音樂人 他們工作環境相同 有的甚至還是朋友 一起吃喝打屁 自然而然受眾也就差不多了。我其實覺得民謠也是國搖的一部分
看了半天問題沒看懂,社會地位和聽眾群是一個次元的東西么?怎麼接近?
都是小眾,受眾相同
搖滾也好,民謠也罷,都是音樂的一種表現形式。為什麼搖滾和民謠更加容易產生共鳴呢?首先,聽眾的審美疲勞。畢竟流行歌曲產量太大,老是聽就行音樂容易有審美疲勞,換下口味就有不一樣的感覺。其次,聽眾的範圍。搖滾和民謠畢竟是小眾,而這一堆小眾確實可以產生共鳴的,有感觸的,大家都聽過小蘋果和月亮之上等等,你和謝謝歌曲有共鳴嗎?再者就是歌詞,聲音,搖滾和民謠歌詞大多很質樸,聲音很平常。但是越簡單就越容易觸動人的心弦!
感覺民謠和搖滾不過是一種情緒的兩種表達方式。如果發泄一些,那就偏搖滾;壓抑一些,就偏民謠。能舉的例子太多,逼哥就是披著民謠的搖滾,新專更是徹底搖滾;萬總好像也得過幾個搖滾的獎;馬條居然算是民謠..;連宋胖也能聽出搖滾風當然,民謠里有小清新這種妖物,我們另說……
個人認為是社會原因造成的,民謠與搖滾只適合於小眾人,而這一部分人的鑒賞水平已經大大超越大部分人了
我到現在都還沒搞清楚啥算搖滾。。。難道大家都跟我一樣?
因為這兩種音樂形式在國內都屬於絕對的小眾小眾們為了彰顯自己的品味和獨特就會潛心專研這兩類音樂,再去鄙視唱PO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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