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後怎麼處理最理智 既能救助傷者又不會被訛?
朋友開車撞到人了 以前看過一個帖子 記得好像說 這種情況下報警 送醫院 然後就不用露面了 醫藥費讓傷者自己付 到最後傷者起訴司機和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就可以 司機完全不用糾纏其中 也免去被打的危險 現在這個帖子找不到了 這樣做是否合法 合法的話又好像少了點人情味 但是現在非機動車真的是到處亂竄 防不勝防 遇上蠻不講理的卻是是個大麻煩
一位資深警察的微信,有車的朋友一定要存!(從此理直氣壯)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險公司.對方傷重請直接播120,你留在現場等交警.2:不要墊付,如果交警要扣車,你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資料都給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車上下班,15個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
大隊要驗車報告.不給你,你就立刻即刻馬上不要遲疑的到交警同一棟辦公樓找到一個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複議.然後拿著驗車報告去提車.停車場1分錢
都不要給他,拿著驗車報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車,如果對方不給你車,你直接打110,說有人非法扣車.(驗車和停車是不要錢的.國家有財撥專門用於這一部分.
而且100%的停車場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們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條褲子)這一部分你要是擔心自己的新車扣了以後被損,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後弄
一個車衣去蓋起來.3:拿到車該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萬不要緊張.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醫院找打,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你
等他們聯繫你,或者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任何關於醫院的費用你說我沒錢,請和我的保險公司聯繫.如果告我的話,請連我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你連面都不用出,
保險公司就請非常專業的訟棍幫你打官司.最後要賠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現在你要考慮怎麼拿回自己的行駛證.經過第三點,這個時候對方要嘛接受調解願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把發票給你,你去報
銷,然後簽字.你拿回行駛證.經過第三點,對方不願意調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膽的開車,有人查你就說有官司在身,行駛證抵押了.時間一長,要麼保險公司答應賠,要麼傷者自己接受調解.法院一判下來,你就可以直接拿
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對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時間長了不給你行駛證你就去行政科鬧一下.
根據平時接觸到的案例,事故發生後報警送醫,然後不露面不出錢這種做法,「理論」上看似是比較穩妥不被訛的處理方式。但實際上在中國這個人情社會,就算合法,不合情理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左右到警官或法官甚至是保險公司。說一個我經手過的案例。一個人胳膊被撞青了一塊,X光CT核磁共振什麼都來了一遍後發現沒有骨折,然後整天嚷嚷疼啊疼就在醫院住下了,然後天天拿著醫院催款單讓肇事司機來醫院交錢,結果一交就是一個月,合計花了一萬多。然後出院後到交警那調解,交警建議的賠償條件不接受,就要去打官司。這個傷者遊手好閒的人一個,對於他來說大不了熬個一年半載等法院打官司判決好了。可是對於撞人司機呢?一個靠麵包車拉點貨倒騰小生意的司機,1萬多的醫療費墊進去了,資金鏈斷檔。還要隔三差五求神告奶奶的拜託那位傷者和他去調解。這個事情的結尾就是拖了半年法院判決,傷者得到保險公司賠償的誤工費等費用。撞人方的麵包車因只買了交強險,墊付的一萬多醫療費保險公司只能滿限額賠償1萬,多出來的自己承擔。說到這大概你也明白了,這錢一交,如果對方是個不講理的主,那麼整個事情你就淪為被動。
那如果這個醫療費要就是不給他交呢?
首先交通事故要由交警劃定事故責任,你車幫人撞了還不幫人看病太不近人情了,交警看在眼裡,責任劃分提車交押金事故調解等等就可能向著受傷的人說話。鬧到法庭上也一樣,傷者幫你不近人情的行為朝法官一控訴,法官的判決也可能不自覺的朝不利於你的方向傾斜。說了半天又說回來了,其實我的意思是:這個錢墊不墊還是要看人看事的。還是要看這個人實不實在耍不耍賴。多和交警和保險公司通氣。要是真要墊付醫療費,你可以在跟對方說你提車的時候在交警隊押了XXXX元,請傷者家持醫院材料到交警隊支取,這樣多少都有個公家憑證在。如果沒有提車在交警隊交押金,也可以分幾次去醫院結算醫療費。切記醫療費要是都由你結算的,出院時你一定要到場,住院發票必須由你留存。發生過那種耍賴毛的,司機交了錢傷者幫發票拿走自己到農保或商業保險報銷掉的事。其實說這些都是亡羊補牢,開車還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啊。--------------------------------------------------------------我叫分割線--------------------------------------------------------------回答評論,遇到碰瓷的和無賴,真心沒覺得有什麼好的對策,可能行車記錄儀和路口的交通監控攝像能證明清白,不過還是難免一身騷啊。異想天開的說,認識點黑道朋友可能更容易擺平。另外交警讓機動車司機認全責,可能是因為事故損失小,交強險範圍內能夠賠付,雙方協商調解基本無爭議好以後,就走簡易程序讓機動車認定全責,省去調取錄像做筆錄來判定事故責任的流程,個人理解是交警也想早點幫事情處理完。認全責是能更快的處理,但是對機動車車主留有隱患。如果傷者出爾反爾了,司機認定全責了就沒臉沒皮的賴在醫院不出來了花個兩三萬醫療費,反正你司機全責,這兩三萬都是你司機掏錢。然後什麼手機錢包丟了,什麼電瓶車撞壞了不能修你得買新的,什麼被你撞了耽誤我談生意、去考試、去相親了你得賠償我,等等等等,因為你是全責,所以你都得賠我。
先不談弄到最後法院贊不贊同這些不合理要求,那個看律師的水平。咱們再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看。交通事故交強險範圍內賠償不分責任,也就是只要司機不是無責,次責同責主責全責對交強險來說都一樣,這也是前面說的,只要能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完的,交警也樂意你司機認個全責,事情也就好處理了。那麼超出交強險範圍的呢。打比方交強險醫療項目費用報銷1萬,結果這個人看病花了1萬8,這超出交強險醫療項目1萬限額的8千元,就要按責任劃分。如果司機全責,那麼這8千全是司機掏錢,主次責任大多按7比3分攤,同等責任就對半分攤。這麼講能理解了嗎?總結下就是,對方看起來不像是耍無賴,事故損失也不大,在諮詢過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後,情況比較樂觀的,認個全責問題不大。遇上耍無賴的,找黑道朋友擺平算了。。。。。。三不一沒有原則 :不墊付、 不探望 、不調解,沒有錢。車禍中麻煩最多的就是撞到人,所以買車險時商業第三者至少要買到五十萬保險額度。
11.30更早上去交警隊,交警說涉及到誤工費,不能出責任認定書,等醫院開了醫囑以後再回來出手續。受傷阿姨的老公態度也很和藹,來了先對我笑了一下。結束後在門口,他說,沒啥大毛病就行,我們也不訛人,受傷在家確實不能上班。其實這個社會還是善良的人多。
-------------------------------------------晚上剛剛出了車禍,行車左轉時給個騎自行車的阿姨颳倒了,才從醫院做完檢查回來。我覺得,只要不是對方故意碰瓷,車刮人,無論怎麼判斷責任都是人受傷,作為車主的我,真是深深的自責和愧疚(發自內心的,絕不是裝13)。我颳倒的阿姨62歲比我媽媽小兩歲,家是農村的,還在打工掙錢。去醫院腦CT,和X光都檢查了,結果雖然沒有傷到頭也沒有骨折,但是腿和手都腫了。我墊付了部分檢查費,醫生建議7天的葯,我堅持開了2周,付了藥費。受傷的阿姨和她老公也沒堅持要求住院,各自回家等待著明天去交警隊處理。阿姨走的時候說,沒傷到骨頭就放心了,小夥子人挺好的,我們不訛人。還說,開了這麼點葯就1000多塊錢。其實,阿姨老公來的時候還是帶著一股子堅決不能放過你的氣場。但是從醫院離開的時候,態度也緩和了。我覺著,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做以下處理:
1、先問對方的受傷情況,然後一定要問對方如果補償的話需要多少錢。能和解,最好當場和解。2、如果對方表示希望檢查傷情,那麼馬上打120,然後122報警,接著給保險公司打電話。3、我覺著如果車主救治態度積極,大部分老百姓基本都不會碰瓷訛錢,傷者一方生氣在所難免,如果受傷的是我的親人,我也會態度不好。4、在和解的過程中,除了保險公司報銷的部分,營養費、誤工費等補償,肇事方也適當給一點經濟補償。5、最後我想說,一定要安全駕駛...暈,哪那麼多長篇大論報警就行。
前兩天開車犯困把騎電動三輪車的撞了,打120人送到了醫院,我墊了八千的住院費,由於檢查有腦出血,而且還沒有穩定下來,所以醫院還沒有開診斷報告出來,交警那裡也沒有給我開責任認定書,所以保險程序也沒法走,馬上錢快用完了,對方家屬打電話我要我繼續墊錢,我該怎麼辦呀?親戚朋友都說不要我再墊錢了,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了,再說也沒有那麼多錢一直墊付啊。該怎麼辦好啊
開車撞了電瓶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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