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廣西女導醫南寧街頭遭報復 臉被毀容?


瀉藥。看了新聞很憤怒,非常憤怒。

當好人的最強理由,就是壞人會死的很慘

茱莉亞·羅伯茨主演的《永不妥協》講了一個報復賠償的故事:一家大公司常年偷偷排污導致當地居民有數百人染上絕症,羅伯茨飾演的律師助理,走訪了這幾百戶人家,又通過一些「特殊」手段挖出了完整的證據,贏得了官司,讓那家大公司付出了天價賠償。

這個故事的原型是發生在美國的真實案件。1993年,艾琳夫婦組織600名原告共同起訴美國太平洋燃氣和電力公司,最終,600名原告得到了3.33億美元的賠付,人均50萬美元,成為美國歷史上賠償額度最高的直接訴訟案。這就是懲罰性賠償。

說完美國了,說回正題。8月6日上午6:55左右,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職工林某在上班路上,遭遇兩名持刀歹徒傷害,造成左面頜部嚴重刀傷。據當地媒體報道,該起傷害事件系醫托雇凶傷人。

我不認為「醫托」都是壞人,他們確實能在畸形的就醫體制下幫助患者更快速地就醫,雖然要付出更高的成本。但這不怪「醫托」,怪的是體制。如果他們只做醫托,不報復傷人,他們還算不上壞人。

但我更不認為醫院工作人員提示患者不找醫托是在做壞事,事實上,醫托得利的最大前提是他們憑藉靠山壟斷了一部分資源,然後高價兜售,他們做的事並不是那麼「市場經濟」,也是在做虧心事。

在這樣的基本事實判斷下,我唯一確定的就是:醫托非法財路被擋,非法報復醫院工作人員——他們牟利的行為是非法的,他們報復傷人就更不用說了。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是壞人——應該被毀容的是他們。

我為什麼要當好人?因為我生來就是好人。但是有一種情況,會把好人逼到絕境。那就是壞人總是得不到懲罰,好人總是被傷害。你當然可以說:堅強的好人不為所動,哪怕被傷害一萬次,也堅持做好人。可是拜託,不從制度上伸張正義,而是要求大家從精神上自律,被乾死一萬遍也要當好人??

這是法律軟弱無力的表現,是人性湮滅的前兆,當一個社會盛行「違法也沒事」這樣的邏輯時,不找壞人算賬而是要求弘揚精神文明,這就是糊塗了。

但是只要還有一線希望,我仍然願意當好人。而進一步加強這個希望的理由,就是壞人會被乾的很慘,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懲罰性賠償」。對於單個的壞人,犯下滔天大罪也最多一死,這不叫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是要讓這個壞人背後的靠山付出代價,讓這個靠山再也沒辦法動彈,死的透透的,讓動了壞心眼的人不敢做壞事,這才叫「壞人被乾的很慘、壞人死的很慘」。

回到廣西的這個案子,這兩個行兇的人必須死。別扯什麼罪不至死,草泥馬的把人的臉劃破這是什麼行為?哪怕你只是打人一頓我也不至於這麼憤怒,可是動刀子了,還往臉上劃,這擺明了是不讓人好好過後半輩子了,而且這麼做的目的是你他媽的還想好好活下去繼續賺錢?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

然後再算背後的賬,醫托嘛,肯定有依託嘛。不用費力都能查到他們依託的是誰,醫院、警方、保護傘唄,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

道理當然懂,對於壞人的懲罰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可是為什麼「社會影響惡劣」的壞人壞事在我國發生的頻率最近這些年明顯很高呢?我認為缺乏一個通行的「懲罰性賠償」原則是很大的原因。

用大白話來說,對於「對好人進行報復犯罪」這種現象沒有嚴厲合法的「報復賠償」機制,法官沒有獨立的、不受干擾地伸張正義的權力。

為什麼法官沒有獨立的、不受干擾地伸張正義的權力?你懂的。

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草泥馬


希望法律真正起到匡扶正義的作用。

別讓真正的醫生累死累活還要流血流淚。

那時候世上就只剩下欺騙病人的無良醫生了。


轉載新聞,圖片就不上了,搜索:南寧 女導醫 。

兇手身份耐人尋味,一個是莆田醫院工作人員,一個是本院的安保主任。

8月31日消息,廣西南寧。8月30日,南寧青秀區檢察院披露一起暴力傷醫案: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女導醫林某因在門診多次制止醫托招攬患者,引起醫託人員怨恨,後者雇請兩個男子用刀將其臉部劃傷,經法醫鑒定達輕傷一級。公安機關將涉案4人抓獲,檢方日前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4人批准逮捕。

公安機關查明,今年3月,南寧市北大路瑪利亞婦科醫院工作人員左某春,找到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以下簡稱醫科大一附院)負責門診安保工作的朋宇組物業服務公司主任游某謙,兩人商定:左某春每月付給游某謙3000元,游為瑪利亞醫院的醫托進入醫科大一附院門診大樓提供便利。醫托在門診拉攏患者或家屬時,醫科大一附院女導醫林某多次制止,提醒患者不要輕信醫院內不穿制服人員。這引起左某春和游某謙的怨恨。

今年6月開始,左某春和游某謙策劃毆打報復林某。8月,左某春提供一萬元,由游某謙具體實施報復活動。游某謙找來兩名社會青年潘某和陸某,商定用刀把林的臉部劃傷,讓她毀容,從而讓她被調離導醫崗位。3人在8月4日、5日到醫科大一附院辨認林某,並在5日駕駛電動車尾隨林從醫院回到望州路的住處。8月6日凌晨6時許,潘某和陸某一路尾隨騎電動車獨自上班的林某。6時50分左右,在古城路文物苑往古城七星路口方向約200米處,潘某駕駛電動車把林逼停,坐在電動車后座的陸某掏出小刀,在林的臉上划出一道開裂嚴重的傷口

經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法醫出具的傷情分析意見,林的左臉部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案件發生後,青秀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8月25日,案件移送至該院,承辦人審查了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認為4名犯罪嫌疑人共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一級,作案動機卑劣,社會影響惡劣,於是作出批捕決定。


築橋修路,不得好死

身為土木狗說這個→_→


你加個新聞大概內容或者鏈接啊


性質極為惡劣!

如果不嚴懲,誰還敢挺身而出,匡扶正義?

扶老人就是前車之鑒。


記得兇手當天就被抓到了,能做到的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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